作者:连清川
“网红”杀人嫌疑者欧金中在被追捕的过程中拒捕,自杀了。
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10月18日的警情通报中是这样写的:“在公安、武警围捕下,犯罪嫌疑人欧某中与平海镇上林村附近一山洞拒捕并畏罪自杀,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不是什么好莱坞情节,这是发生在我们真实世界里的真实案件。一个55岁的中年人,走投无路,在漫山遍野的警察和武警的追捕中,走到末路,自寻短见。
我们真的很难想见一个人,要戕害自己,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这短短的几十个字的描述里,有多少举棋不定,不甘心,无奈何,人生如同走马灯在眼前闪过。
一个农民和一个大学教授一样,对生死的体验没什么差别。
这里面没有什么阴谋论,不用猜测。我百分百相信警方的程序是正当的,以我对我们沿海省份福建以及发达城市莆田的了解,所有的一切,都是程序正当的。
但这些正当的程序下,一个人,带着他砍死2个,砍伤3个的罪恶,以及汹涌同情的民意,一起消散了。
01
是的,欧金中的事情,又成了一个“罗生门”。
真的很奇怪,在最近一些年来的网络舆情中,总是演变成为罗生门。现在,连凶杀案,都能够变成罗生门。
欧金中本来不应该成为被同情的对象,因为他是一个没有争议的杀人者。他冲进了邻居的家里,用了不到四分钟的时间,杀死两个,重伤3个。死者是80多岁的老人,另一个是妇女;伤者中,有一个是不到10岁的孩子。
无论怎样同情都不该降临到他的身上。伤及老人妇孺,这是中华民族的基本文化中最为卑劣的罪行,在任何时代都是。
但欧金中却得到了普遍的、大面积的同情。
我们这个时代的国度中,存在着三种正义:事实正义,法律正义和网络正义。当三种正义各自表述的时候,罗生门就出来了。
没有一种力量能够统一三种正义。事实正义依靠普遍认同的舆论,法律正义依靠国家暴力机关的程序认定,网络正义是网民认知的事实的基础上推导出来的正义认同。
当三种正义所采信的事实不同的时候,就会演化成为罗生门。
这很可悲,也就是说,以媒体和信息传递部门所发布的事实,以及法律部门所认定的事实,和网民在采信的事实之上,几乎无一相同。
欧金中的事情当然并不是孤立事件。信息权威丧失,法律权威丧失,人们宁愿相信自己所相信的事情。
这当然不是今天才发生的事情。
可是人们为什么要悖离社会公共认同的“不得伤及老人妇孺”这样一个最基本的社会共同伦理底线,而几乎一边倒地同情杀人嫌疑犯欧金中?
因为在这个共同伦理之上,还有一种东西叫“自然正义”。自然正义高于伦理,高于法律,高于现存的所有制度。它相信正义基于基本的常识:恃强凌弱,惟有以暴制暴。
欧金中被赋予了这样的形象,一个以暴制暴的老实人的冲冠一怒,以私刑寻求正义,成为对抗恶势力的英雄。这是这个社会上弱者的普遍心理:
我自己是软弱的,但如果有人敢于如此,我心有戚戚。
只有一个正义秩序已经崩塌的社会里,才会有如此极端的正义观念的滥觞和偏差。
02
欧金中自杀了,很多人都松了口气。
上林村、平海镇和秀屿区各级政府都松了口气。欧金中杀人事件给他们的压力太大了,事情如果持续下去的话,这些政府中所有的官员都会有大麻烦。
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基层干部已经做了十几次的调解,但是按照《北京青年报》调查给出的,要么是邻居不同意,要么是欧金中的老婆不同意,要么是欧金中不同意。
基层的各级干部都觉得挺冤的。因为他们按照各级部门的规定,照足了程序走。但是“农村宅基地”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所以他们解决不了。
可是问题是:他们只管走程序,不管解决问题。事实是,欧金中的铁皮屋已经存在了六年(另外一个报道说是2019年才建的”。有差别吗?一个人在铁皮屋里住了两年多,不是问题?)
欧金中一死,他们渎职懒政的事情,就不会被继续追查了。“活人两万,死人五万”的悬赏尴尬,也就自然化解了。这是一不小心的真情流露。
欧金中自杀了,所有的尴尬都化解了。
莆田市各级办案部门也松了口气。
这实在是烫手山芋。欧金中的事情,警力已经出动了许多次,大多数的时候是欧金中吃亏,因为他毕竟是闹事的人,尽管他也是受委屈的人。
警察能怎么办?因为欧金中闹事就把他抓起来?这不合规矩啊。但警察们肯定都很烦他,动不动就投诉警察,大家都要讨生活啊。面子上多难堪。
他们也不能押着欧金中的邻居说,你们就让他们把房子建起来吧。这不是他们的职权范围啊。
莆田法院系统也松了口气。
欧金中要是活着送进法院,事情就太难办了。一方面,欧金中结结实实杀了人了;另一方面,民意汹涌都在欧金中这边。如果没有法外施恩,那么全国人民的唾沫会淹了法院;如果法外施恩,这个裁量权到底在哪里,大家心里都没底。
欧金中自杀了干净。法院不用管这个烂摊子了。
人民日报、央视、福建以及莆田本地的媒体也都松了口气。这个罗生门事情他们真是不知道该站在那个立场上来发言。尽管这几天他们一直在寻找一个站立的角度,但哪个角度都站不稳。你不能站在杀人犯的立场上;但你也不能站在群众要求的朴素正义的对立面。
欧金中自杀了,是个最佳结果。义正言辞是个容易摆的角度。
我甚至在想,恐怕连受害者家属都松了口气。
他们已经被推到了舆论中心。他们很倒霉。家里死了两个,伤了三个,还有一个10岁的孩子,终生残废,但是他们变成了坏人,变成了被全国人民口诛笔伐的人。
谁来同情他们的遭遇?
欧金中只要不死,他们就始终被钉在耻辱柱上,真实如何已经无人关心。可以想象到的,如果进入庭审阶段,他们也会被唾沫淹死。
他们只能要到报仇,而且只能报欧金中一个人的仇。
现在欧金中自杀了,死者长已矣,他们只能把生活过下去,独自舔舐伤口。他们身上村霸的身份没有人再会注意,因为民心似水,人们不会继续记得他们是谁。
连我们这些看客中的许多人,也都松了口气。
我们始终是不能把无限的同情送给杀人犯的。我们出于对自然正义的诉求,而同情欧金中。但是无论怎样的同情,我们也不能罔顾他灭门的残忍。
如果上了法庭,我们该如何向法官求情?饶他一命?别人家五口人不是命?
可是如果看着欧金中被送上死刑的刑场,我们心里又如何能够咽下这股熊熊的正义之火?我们都是小老百姓,我们都是暴力胁迫下的普通人,我们都是社会不公正最脆弱的受损者,如果我们任由欧金中被推上刑场,那么我们还能安然地看着周遭如同乌云一般的不正义吗?
现在欧金中自杀了。我们的同情给出去了,正义通过欧金中的手起刀落得到了实践;但是他的惩罚也通过自戕而实现了。我们不用再纠结,太阳照样升起。
这是最完美的结局。
惟有欧金中自杀,能给所有人一个完美的出路。
03
我很悲伤于欧金中的自杀。
他完全没必要。因为只要活着,他就能够明白完整地叙述自己这六年来的遭遇。他会持续地得到同情,大小的自媒体和媒体,都会如同逐臭之蝇,围着他转,他会成为一个网红。如果运气好,他可能还不会被判死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他的房子,再也没有人敢阻拦了。
他活着就是证明。证明那个被欺压、被侮辱、被忽略的一个真实的人存在。他可以忏悔,他可以赎罪,但同情会始终与他在一起。
他是所有的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形象。
我又很庆幸欧金中敢于和终于自杀了。
一米八的个子,独自冲进海里去救了一个险些溺毙的孩子;一个因为拯救了搁浅的鲸鱼而被媒体报道的勇士。
他最后的几年生活过得多么窝囊。无论这个房子有着多么复杂的产权和边界纠纷,他就是一个废物,因为他始终都盖不起那个想象中的房子。
在福建莆田农村里,盖不起房子的人是多么没用的人啊。
也许,他89岁的老母亲没有和他一起住在那个铁皮屋里,但是他的老母亲内心一定是非常悲凉的。假设她住在姐姐的家里,她心里是非常委屈的。因为本来,她可以住在自己家里。
她和他,心里会是一样地悲苦。
堂堂男儿,如同废柴。他一生所有的善意,都会化成最魔鬼的恶意。
欧金中自杀了。10年20年之后,没有人记得欧金中曾经的善与美,他将以杀人犯的名义,登记在档案里。
至于那些颟顸、麻木、程序化、与邻为恶、基层公权部门的不作为、个体生命的轻若鸿毛,都随风而去。
欧金中只是这个伟大社会和网络喧嚣中的一个偶然事件,一个注定不会被记住的名字。在转瞬中,湮入滚滚红尘。
我只是忍不住在想:当他自戕之时的那个瞬间,欧金中,一个还活着的人,他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