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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本人是本案唯一被告。本人被控一个没有发生过的集结,本人是一位大律师,自 2015 年底起出任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简称支联会,副主席,直到支联会在刚刚的 9 月 25 日宣布解散为止。我没有案底,目前因为支联会的关系,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未有按通知提交资料而处于还押。同时也因为去年六四烛光悼念,被控煽惑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会在 11 月开审。

从刚刚的自我介绍,法庭不难见到,我所有的法律麻烦,都是同支联会、六四相关的。而这个控罪的层层叠加,其实都很形象地反映着,政权如何一步步打压消灭六四的记忆。而这一个大的背景,是我为什么要写本案中两篇文章的原因。

要正确理解两篇文章的意思、我写两篇文章时的意图,以及另一个议题,政权行动背后有无不当政治目的,必须要了解两篇文章出现的前因后果,而不是只看字面意思。支联会其实是成立于 89 民运期间,承载百万港人对民主中国的期许。当年这场和平的民主运动被血腥镇压之后,支联会就用每年六四维园的烛光,用我们的五大纲领,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去传承 89 民运的精神,以及希望为死难者讨回一个公道。

32 年来,六四维园见,是无数香港人每年最重要的约定之一,甚至可以说是香港每年最标志性的活动,是香港人良知的象征。我们用维园的烛光,用令世人惊讶的毅力,守护住了六四的真相。起码在香港,一讲起八九六四,大家会知道军队入城的时候的乱枪扫射,会知道被坦克车碾断双腿的方正,知道睡在板车上流血的 9 岁小学生,知道当年在天安门广场上和平绝食的大学生们,知道当年这场运动多么得到全国上下甚至党政机关的人的支持,也会知道王丹、吾尔开希、刘晓波这些名字,知道那位只身走上长安大街挡住坦克的“坦克人”,知道只是想悼念她们的孩子都要面对重重困难的天安门母亲。

但这些知识不是必然的,因为政权一直用它的权力、法律、宣传机器,去抹杀、改写这一段历史。所以在国内的网络上,六四是打不出来的敏感词,每年到了 6 月 4 日这个日子附近,天安门母亲、民间的行动者都会被严格地控制,甚至是预防性拘捕。几年前,有记者去北京,走访大学生,拿着“坦克人”的照片,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2014 年,浦志强律师和几位朋友办六四研讨会,被捕,判足 4 年。2016 年,陈兵、符海陆、罗富誉、张隽勇,只是因为做了一支六四的酒,夸张到被人说是煽动颠覆国家,关了差不多 3 年才给其中 3 个人缓刑。还有办六四祈祷会的王怡牧师、只是拍了一张八九六四车牌的尹旭安、举着勿忘六四纸牌的张五洲,全部被拉、被锁。这里有一些辩护人声明,关于刚才提及的案件情况,想呈上给法庭。

刚刚讲到,因为政权的种种打压,八九民运我们香港知道是什么事,但在深圳河对面,就是一场反革命暴乱,军队入城是平暴,不是屠杀。甚至同样是特别行政区的澳门,终审法庭都可以完成接受中共的定性,说这场运动是反革命暴乱,说数以千计的平民学生被屠杀是有悖事实的政治宣传,这样的黑背颠倒没有发生在香港,很大程度是因为有维园的烛光。

但其实,政权不是不想消灭在香港的六四记忆,不是不想消灭维园烛光和支联会。只是在今年之前,它都未能得逞罢了。支联会在创立之初,已经被中共定性为一个颠覆的组织,当年中英双方的人马,许家屯、李鹏飞等等,都去劝我们的创会主席司徒华先生解散支联会,未能得逞。到回归了,首任特首董建华先生,还是继续劝华叔,不要搞六四悼念了,同样未能成功。

软的不行,就开始来硬的。2010 年,支联会在时代广场展示民主女神像,被没收,多人被拘捕。2014 年,我们在尖沙咀置办第一所永久六四纪念馆,被亲中法团滋扰、逼迁。2019 年,我们再次置办第二座永久六四纪念馆,装修期间已经被人上门搞破坏、淋电掣。到了去年,疫情给了当局最好的借口去禁止所有的公共表达,六四的游行、集会,第一次被禁止。但不少市民都仍然到维园,到全香港各地,点起烛光,见禁令无效,当局高调检控大批在维园的市民和支联会常委。

到国安法通过之后,建制中人不停放风,说支联会纲领违反国安法,说北京要取缔支联会,恐吓市民不要再参与支联会的活动。我们搞了 31 年的维园年宵摊档,今年第一次被食环署无理单方面终止合约,我们的六四纪念馆也被食环上门关闭。同一时间,港台的六四节目被抽起,甚至只是在节目最后播一段六四长跑片段都要被严厉谴责。以六四为主题的街站、电影放映会被滋扰、被中断。而学校更加是重灾区,教科书上面,历史书,关于六四的内容被删走,被淡化,不会再提军队屠杀平民,学校老师越来越不敢请支联会去跟同学讲六四发生什么事,也无法再带学生来六四纪念馆了解历史。

其实六四这个记忆,这样打压下去,就快要断了。不出所有人意料,今年的六四游行和烛光集会,再一次被警方禁止。之后的发展大家都看得很清楚,六四当日,数千警力,围封维园,终于成功让六四的烛光,在今年断绝,在维园不再燃起。

但这样它都不够,不到 3 个月,在 8 月底,当局动用国安法 43 条下面的权力,以老屈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的手段,索取大量资料,迫使我们要关闭我们的网站,我们的社交媒体平台,让大量的六四的史料瞬间消失。当我们的常委,据理力争,我们就全部被检控、还押,甚至支联会本身这间公司都被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所有常委在囚、公司运作陷入停滞,当局继续穷追猛打,要剔除公司注册,在这样的重重压力之下,我们的成员在 9 月 25 日议决解散支联会,让这个 32 年的组织画上句号。

但解散都未完,一解散完,就说要查封我们的财产,所以我们现在连律师费都给不起。而在这些事情发生的同时,是针对整个反对派、整个公民社会的扫荡,大批民主派领袖,被捕入狱,连参与选举都成为罪名,大量民选议员被迫辞职、被 DQ,无数民间组织、工会甚至学生组织都被迫解散,新闻媒体被关停,苹果日报执笠,言论创作自由受到毁灭性打击,现在连跑个长跑都不可以穿“香港加油”的 T 恤。

禁止六四集会不是一个单独的事情,整个脉络,所有事情,都在显示政府其实在做什么。结论写在墙上,政权就是要消灭所有反对的声音,而六四的烛光集会是它达到这个目的上,必须要盖熄的其中一个行动,疫情也好、公安条例也好,只不过是方便的借口。而其后发生的事情,不到 3 个月就对支联会拉人封艇,正正是证实了我当时的这个判断。

我们看到的是,支联会一方,早早入纸通知,我们要搞游行集会,我们表示我们会遵从所有社交距离、防疫措施,持开放态度,愿意和当局任何部门商讨如何可以兼顾防疫,让六四悼念可以进行。但警方的反映,整个月不理你,随便跟你开个会走过场,不给任何方案给你继续进行集会、进行悼念,快快反对就完事。明明我们看到的是,同一段时间,林郑刚刚宣布,第四波疫情完结了,香港人是工照返、戏照睇、地铁照逼、演唱会照开、商场照行,所有这些活动,人的拥挤程度,都会比六四集会有过之而无不及,我自己每日上班逼地铁都知道。明明我们见到,世界各地,都有可以兼顾防疫和示威集会权的方法,唯独香港永远一刀切,所有反对派的集会游行都不给进行,明明我们知道,法律上,政府有积极责任促使集会顺利进行,但警方永远把球推给民间团体,只会强调集会自由不是绝对,完。明明我们看到公安条例没有赋权警务处长用公共卫生理由禁止集会,但疫情一到,警务处长就可以自我扩权,而没有人可以出来制衡他。明明就算禁止支联会通知的集会,是禁止一个集会,但政府可以讲到,所有六四悼念都会犯法,穿黑衣是会被捕,可以把禁止无限扩大。

面对着警方这样的滥权,面对政府步步进逼去消灭六四记忆,我们如果不作出任何反抗,就是默许真相被掩埋、死难者沉冤莫白,而我自己,作为支联会的副主席,当我们主席李卓人、另一位副主席何俊仁都是在囚的时候,是更有责任,在今年,去延续、推动六四的悼念活动。即使我们认为警方的禁止是违宪,支联会作为一个有众多成员和包袱的组织,是不能冒着被检控的风险去彰显我们的权利,所以我们也公开宣布了支联会不会在今年举办维园烛光集会。而这个也是第一篇 Facebook 文章为何出现,我也表示非常遗憾,非常对不起香港人,做不到这件事。

唯一方法就是用个人行动去延续、甚至扩散,本来在维园的烛光。所以,我在那段时间是不断写文章,做访问,摆街站,去叫大家记住,呼吁大家继续用行动悼念六四,呼吁大家克服恐惧,不要因为权力无理的恐吓就连我们基本的表达自由、行动自由都不再去做,不要被所有白色恐惧瘫痪我们的行动能力。

我这里有一些街站、访问的记录,想给法庭看看,我当时对公众的呼吁是什么内容。街站内容我找不到片段,感谢国安处帮我记录了我讲了什么,里面 D4是我,这里是一些新闻报导,是我接受采访的时候讲的话。

其实我在这段时间,对公众做的呼吁,行动的呼吁,只是叫大家 6 月 4 日八点,点起烛光,无论你身在何处,无论你可以到哪里,遍地开花。而这个模式,其实自上年六四维园烛光集会第一次被禁之后发展出来的,是一个不用集会形式,都还可以表达集体力量的方式。作为一场群众运动,我们必须给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参与的方式给大家,才有可能动员最多的人参与其中,而遍地开花,正正是这样一个平衡之下的方法,给到每个人因应自己风险承受能力,因应自己可以去的地方,自己选择一个地点,做一个行动。

但作为一个共同的行动,一个政治的表达,最低限度的要求是这件事是要在一个公开的地方去做,而不是自己躲起来,做给自己看。如果法庭要说,这样一个没有指定地点的行动呼吁,都是在煽惑一个未经批准集结,那我也很疑惑,这个集结是在指哪个集结、在哪里的集结,是否地点是全香港或者全世界,是否任何人在那个时间点点起烛光,就是在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如果这样说,不如直接承认,要禁止的,就是六四的悼念本身。

虽然六四点烛光的行动,没有一个指定地点,但最有象征意义的,也最大风险的地方,一定是维园。但因应政府摆出来的态度,警方摆出来的各种放风、威胁,维园确实不会是很多人愿意或有能力在今年再去做这件事的地方,但无疑,是最多人还想见到有烛光亮起的地方。因为维园的烛光,象征着一种承诺,一种坚持,一种坚守良知的勇气,而最责无旁贷应该去维园做这件事的,无疑是在维园举办了 30 年烛光晚会的我们。

在法律上,我看不到我一个人,点着烛光,走入维园,可以犯什么法。即使我公开说,我会做这件事,那是否说现在法律不允许我公开说我会做一件合法的事呢?是否说只要有人通知了集会而警方禁止,警方就有权将一个完全公开的地方,画成禁区?就有权禁止所有人就相关议题作表达呢?将维园守到铜墙铁壁那样,真的跟防疫有关系?

但刚刚其实都讲到,法律的分析是一回事,实际的风险是另一回事,这个确实是现在香港的现实,否则我也不会在这里,我自己愿意,也觉得有责任,去承担这个风险,但我不可能预期,有很多的人,和我一齐去做这件事。无论是事前和友好团体的沟通、在街站和市民的聊天、网上的讨论、社会的气氛,其实都说得很清楚给我知道,像往年那种大规模集会,其实今年,不可能出现。

到了六四那天,如果有十几二十个人,和我一齐,尝试进入维园,已经是很好的结果,更大可能是小猫三四只,甚至只有我一个。但是,即使只有我一个,我都要去做这件事。因为维园的烛光,经过 32 年的沉淀,已经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反对专政的象征,我们可以守住它多一年,香港的自由,六四的真相,就多一分保障,即使是能去维园的人不多,只要有,我们都还可以说,维园的烛光未死。当大规模的集体行动变得不可能的时候,最起码,我们都还可以用个人的力量,做最有象征意义的行动,将每个行动的政治力量放到最大。正如当年的“坦克人”,他不是因为见到后面有千百万人跟着他上去,他才去挡住那列坦克,而是即使他孤身一人,他都必须要做这件事,因为这件是正确的事。

而如果我们自问是在传承八九的精神和坚持,我们就要有这种,不论人多人少,不论高潮低潮,都坚持下去的决心。我当然不会否定,我很想很想见到维园依然烛光如海的画面,但同时我对时势都有很清醒的判断,若然到了当日,维园真的只剩下几点烛光,甚至是被当局成功,完全没有烛光亮起,那我更要向公众解释,那几点烛光的意义,32 年来维园烛光的意义,和当局为什么这样大决心要禁绝维园的烛光。这些话,今年不讲,很可能以后都不会有机会再写,气候的发展也证实了这一点。所以会有明报的那篇文章,匆匆忙忙一晚写成,不是很成熟的文字,但当局如获至宝,觉得可以用来搞文字狱了。它甚至抄足国内打压六四的手段,作预防性拘捕,6 月 4 日一早就把我抓了,关足 30 多个小时,让我完全无法在六四当日作任何悼念行动,而之后我也因为同一单案而还押超过一个月。再之后对支联会的行动更是上纲上线,说我们 32 年的悼念活动是颠覆国家,是受外国势力的煽惑,但我想讲,驱使香港人 32 年坚持悼念六四,不是任何人的煽惑,而是每一个人的良知。

说我那两篇文章煽惑了大家,是抬举了我,也是看低了香港人。我们看到即使维园被封禁,去到西贡、去到屯门,铜锣湾到旺角,都还是有人亮起烛光、点起灯光,不需要谁去召集他们去什么地方集会了。这个就是香港人的“如水”,香港人的坚持。

其实,八九年的时候,我只有四岁,很多人会疑惑,为什么我要这么执着这件事,是香港人,是 30 多年每一个在维园点起烛光,普普通通而善良的香港人,教会我,什么叫择善固执,而我所做的,只是传承、发出这些普通人的声音,去做一个普通香港人在这个时间想做的所有事,去不给当权者垄断所有真相和意见。如果法庭一定要用煽惑、被煽惑这些字眼,不如说,是香港人煽惑了我要按良知行事。如果要因此受刑的话,我亦无怨无悔。

以上是我的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