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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T 档案卡
标题:不知道你们在意外什么
作者:杨乃悟
来源:微信公众号“星球商业评论”
发表日期:2022.5.31
主题归类:新冠疫情
CDS收藏:老大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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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初,长春市开了个会,为了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发起了“最后的总攻”。会议决定,吉林省其他城市的领导被到长春市不同的城区带领工作队直接指挥和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这里面,四平市的领导就负责长春市的宽城区。很快,宽城区的百姓看到了一则通告,所有居民都要参与核酸检测,无故不参与的,追缴以往全部费用,赋黄码,如果还不配合,将采取隔离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这条通告的当天,长春宣告社会面清零,想必大家都配合了宽城区的通告。

大概是领导圆满完成了在长春的任务,从4月28日开始,四平市的通告开始画风严厉起来。每次都要强调不测核酸的后果是:

拘留、罚款、失信、曝光。

当天的通告说,4月26日有278人未参加核酸检测,14人被训诫,138人被收回此前核酸检测费用,剩下的人还在调查。

进入5月,四平市又多次通告不做核酸的后果。到5月中旬,已有数百人被训诫,20人被行政拘留,近500人被收回核酸检测费用。

期间,四平电视台配合通告制作了多期节目,曝光了多位不做核酸的市民。比如这位崔先生,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追缴历次核酸检测费用,并且在电视上道歉:

我认识到错误了,我今后一定配合政府工作,一定积极做核酸,我接受公安机关对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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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的做法引发很大的争议。

四平曾出台过一个《四平市严重失信行为和市场主体清单》,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失信行为和主体。后面每一则都有相应的法规和条款作为依据。但乃悟找了半天,愣是没找到有一条是关于不做核酸属于失信行为的规定。

有法律界人士说,四平市宣称自己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传染病防治法》,但这俩里面没有行政拘留不做核酸的群众这样的条款。

对这一点,连胡锡进都看不下去了,发文称:

不要用行政拘留吓唬不配合的市民。

四平的政策不是一天练成的。一开始,他们是对不参加核酸检测的群众赋予黄码,而后变成了追缴此前的核酸检测费用。几天后,政策进一步严格,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就拿今天早上引发舆情的通告来说吧,大家关注的都是拘留、罚款、征信这样的字眼,其实通告里还有一条。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沿街商铺从业人员,除上述措施外:

对其经营场所一律关停。

四平领导是法学硕士,肯定比乃悟懂法。一周前,当地法院还在走街串巷宣传民法典,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养成“遇事找法、学会用法”的良好习惯。

今天,群众们迅速自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经历了12个小时的对线后,四平发布又发布了一则通告。

这则通告里,拘留、罚款、失信、曝光都没有了,语气变得非常柔性,特别是第三条广受好评——对特殊群体主动上门检测或免检,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卧床病人、3周岁以下幼儿可以免检。

有话好好说不是挺好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