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诗人余秀华和养蜂人杨槠策的爱情,看来已告终结。在余秀华遭家暴的传闻公开化之后,两人的关系已难以继续,何况分手也不是难事,杨槠策说过两人“没有领证,真的爱情不需要结婚证来约束”。
他们的爱情,曾是当代传奇:一个因脑瘫而备尝生活艰辛的女诗人、在39岁终结二十年的婚姻之后,遇到一个真正能欣赏她的小伙。虽然也有人觉得难以置信,但当然,无数人都愿意给他们祝福。可能谁也没想到,杨槠策会有一天这样自我辩解:“把一个爱她的人逼到动手打人,真的是我一个人的错吗?”
这种话无疑让人寒心,但像这样的“逆向投射”向来是男权文化无师自通的话语,它的潜台词是:都怪你,我才不得不这样做。甚至在谄媚语里,你都能不时看到同样的逻辑:只因你太美了/引诱我,才让我发狂。对当事人来说,这么说最大的好处就是完全免除了自己的行为责任,何必呢?要怪也只能怪你。
既然如此,可想而知,这样的人也不会觉得自己有必要道歉。在杨储策那封“道歉信”里,他先说“看书没有什么不好,我知道你喜欢看书”,但接下去却又说了这样一番话:
“……建议不要老看小说、外国小说,活在童话世界里,也要看看中国的儒家思想书籍、国学书籍,这都是一辈又一辈的先民,在历史的长河中智慧的结晶。”
杨储策的“道歉信”他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些?应该说,这在我们社会是尤为常见的一种说辞,连做父母的也常常并不爱那个真实的孩子,但他们会把这种不爱包装成一种有条件的爱:“你现在的样子不好。如果你成为我希望你成为的那个样子,才值得我爱。”这本质上就是一种规训。
余秀华是诗人,但在杨储策眼里,她看那些文学作品助长了她脱离实际的倾向,他之所以要抬出那些典籍,是因为在他看来,“读书”本身就应当是“修身”的一部分,是为了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也就是说,只有现实生活才是值得追求的,而对余秀华而言如生命一般珍贵的精神生活,却不过证明了她仍是“生活在童话世界里”,心智还不成熟。
你可能会震惊,他自己写的道歉信都满篇错别字,何况也比余秀华小了十来岁,哪来的自信这样老气横秋?但这种家长式的说辞,却正是无数中国人从小到大听惯了的,杨储策可能只不过是把这一套话语早就内化了。
可悲的是,有时正是那些看起来“懂事”的孩子,更容易接受这些。他们早早地学会了压抑自己的本真和欲求,尽力在现实生活中实现自我,虽然有时他们也被生活一遍遍毒打,但却从不怀疑这才是他们人生价值的唯一来源。
作为神农架的养蜂人,杨储策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他可能确实也受过很多磨砺。或许可以说,余秀华那样的纯粹既代表着他失去的另一半自我,但他却又本能地觉得那是“不现实的”。
他确实曾背着她爬山、抱着她赏花,甚至租了架飞机带她欣赏神农架的风光,但热恋期这种表面上的诗意浪漫,并不表明他真的欣赏和理解余秀华的内在精神世界。这种分歧恐怕也是他们争吵的根源之一。
余秀华在家里爱不是控制,它不是一个人告诉另一个人应该如何生活,而首先应是欣赏彼此的独特性,温柔地善待它,让这嫩芽能有机会生长出来。这需要一种真正平等的态度,因为家长制的结构下,这一点很容易被遮蔽——每一个有点自己喜好、但被父母视为“玩物丧志”的孩子,想必都体会过这种痛苦。
余秀华因为身体的残疾,对这种体会应该更深得多,诗歌对她而言远不仅仅是“童话”,那应该就是生活的支撑,因为她说过,“诗歌一直在清洁我,悲悯我”。
我一位女性朋友“墨涅涅”对这件事颇感难过:
我无法预测余秀华在经历过种种风波之后,是否依旧有勇气去追寻属于她的真正意义上的伴侣,还是会选择凭借自己对文学的信仰和造诣孤身远去。在整件事情中,有一种心理被巧妙的遮蔽了:余秀华被当作一件信息时代的“快消品”被大众趋之若鹜地消费着。一个写下2000多首原创诗歌、被誉为“中国的艾米莉•狄金森”的有残缺的女诗人,她的不幸、她的婚姻、她的期望、她的爱情,常常被置于媒体的聚光灯与大众的显微镜下,被当作一种“先锋式的奇观”供人们品咂、评价与消遣。我们这个时代还是太荒凉了。
怎么说呢,这确实是一个荒凉的时代,但我相信余秀华可以走出来,她曾说过:“从本质上来说,花草树木更惹我爱,然后是文学。男人嘛,只属于锦上添花。”
如果真是这样,那她本身就是自足的、不假外求的,这当然也无须否认曾有过的那些美好时光,然而重要的是,没有这些她也可以活下去。爱情并不是两个人相互依赖的共生关系,而必先有赖于一个独立的个体,就像她说的:“我从来不指望自己能够吸引别人,我觉得这样很浅薄,我得吸引我自己,让我自己有了热爱,才能完成以后孤单又漫长的日子。”
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面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