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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网络喊冤何错之有?四川女子发《告政府书》被指寻衅滋事
作者:追月数星
来源:微信公众号“追月数星”
发表日期:2023.4.15
主题归类:寻衅滋事
CDS收藏:公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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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四川绵阳女子陈思宇通过网络为夫喊冤被行拘15天的消息,经财新等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最新消息源称,陈思宇目前已经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涉嫌罪名可能是寻衅滋事

陈思宇的丈夫曾建斌,系四川省绵阳市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三汇在当地是一家“明星企业”,过去30年,这家公司为当地上缴税收超过15亿,而曾建斌也积累了大量财富,成为当地的“现金王”。

2021年11月27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曾建斌被绵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26日被执行逮捕。次年5月25日,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绵阳市公安局逮捕。

陈思宇认为,这是一起人为造成的冤案。一年多时间来,她除了向有关部门反映和申诉外,还通过网络喊冤。

我看过她此前发布在自己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的多篇文章,同时也有部分前媒体人就此案做过一些报道,便试图与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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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文章:

亿万富商沦为“黑老大”,员工联名为其喊冤,他的人生经历了啥?

陈思宇给我的印象是“刚”。她的这种刚烈性格,有一种天然的川军精神和血性。

我提醒她,你这么年轻,还有三个孩子(最小的刚断奶不久),就不怕和担心吗。如果有一天你也进去了,孩子们怎么办,年迈的父母怎么办,企业怎么办……

没想到,她不假思索的说:“不怕,如果真进去了,就能和老公在一起了。”我顿时语塞,知道她已将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

那时我就担心,她会“玩火”。因为,她此前做过的一个细节,让我有了这种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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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建斌被抓后,公司上下人心惶惶,管理层行事都特别谨慎。曾建斌虽然有钱,但他的钱全放在公司,导致陈思宇请律师的费用都没有,而公司尽管是曾建斌的个人公司,但其出事以后,没经同意,没人敢给陈思宇钱。

被逼无奈的她,拎着家伙去公司,硬是让管理人员给她请律师的费用。

再后来,她在网络的喊冤更加激进,我更是担忧,尤其是4月10日那篇发布在“三汇房产”微信公众号上的《告绵阳市政府书》,质疑三汇公司董事长曾建斌陷入涉黑案件后,当地政府组成代管组对三汇公司等15家企业代管一事违法,并指代管侵犯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

果不其然,她在网络上喊冤,出事了。

根据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查明,2023年3月以来,违法行为人陈思宇使用“三汇房产”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社交媒体,利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发布《告绵阳市政府书》等关于绵阳市公检法机关办理曾建斌案的不实信息,在互联网引发大量阅读、点赞、转发和评论,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

该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陈思宇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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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新报道,行政拘留15日是上述条款规定的顶格处罚,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依据的是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且“情节较重的”规定。

知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律师已会见陈思宇两次,目前除《告绵阳市政府书》,难以判断还涉及哪些网贴,陈思宇还发过质疑绵阳当地司法机关在办理曾建斌案中有重大程序违法的帖子。

财新的这篇文章称,这名知情人士提供的材料显示,陈思宇一方认为,警方对其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

其中一个理由是: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第11条列举了寻衅滋事“情节较重”的11种情形,关于信息网络寻衅滋事违法,要求行为人有“教唆、煽动实施扰乱公共秩序违法活动”或“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但他们认为陈思宇发布的内容不存在教唆、煽动,也没有编造虚假信息,警方认定的是“不实信息”,“不实”有程度区分,虚假则没有程度区分,以“不实信息”作为理由不符合前述规定。

《告绵阳市政府书》一文现已无法查看,原因是“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此外,陈思宇的微信公号和微博也被清空。财新的文章特别提到,难以判断具体是谁删除前述文章,并清空微博。

我不知道陈思宇现在有无后悔,但在她此前的认识里,网络喊冤肯定是没有错的。

那么——

错的是谁?

谁还敢喊冤?

下一个,会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