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0日15时,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起诉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涉嫌虐待野生动物一案,在云南省昆明市昆明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经历了6小时24分钟的庭审后,宣布休庭,合议庭表示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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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支持亚洲象公益诉讼,我成为了“球外势力”
作者:公共利益诉讼研究
发表日期:2023.4.11
来源:公共利益诉讼研究
主题归类:境外势力
CDS收藏:公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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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大家阅读,以下会简称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为“原告环境研究所”,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为“被告野象谷”。

被告野象谷常年驯化大象用作表演、让大象和游客近距离接触的行为一直被人诟病,但其对此事的回应,一直都是否认再否认,态度极其坚定。

“网上的视频是‘别有用心’的人拍摄的”

“我们没有虐待大象”

“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我们虐待大象”

“小野象龙龙和羊妞踢足球等影像资料,体现了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

以上是被告野象谷在4月10日庭审上的说辞。

被告野象谷是一个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野生亚洲象群落和热带雨林景观而闻名。它是中国南方最大的热带雨林自然保护区之一,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亚洲象繁殖基地之一。此外,野象谷还获得了多个的国家荣誉称号,每年都会被央媒狠狠点名表扬。

作为中国之“最”甚至是国际之“最”,被告野象谷在庭审上历数成就,底气十足。

也许正是拥有着超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被告野象谷极其重视自身的声誉。

被告律师甚至在法院门口,偷拍旁听人员,质问其为什么会知道本次庭审,来到这有什么目的;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律师曾多次强调和提及原告在网络上大量传播“诋毁”野象谷景区的信息,已经严重破坏野象谷景区的形象;

甚至在庭审中提出:

“我们怀疑原告作为一个公益组织,有颠覆国家政权,境外势力的嫌疑。”

但是在法庭辩论的时候,被告野象谷却对原告环境研究所的提问三缄其口,或是答非所问。

“你们是如何驯练大象表演的?”

“你们敢不敢公开驯练大象的全部过程?”

“你们能不能开放野象谷大象学校后台,让合议庭及在场所有人去参观?”

有意思的是,被告野象谷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项专利申请,名为《一种大象培训和驯养的方法》。

专利书显示:为了驯化大象完成特定动作,需要用到象钩、矛、钉子等工具。为了让大象理解“低头”的口令,需要使用象钩钩在大象的智慧瘤或者肩部。为了训练大象做出趴下的动作,需要用象钩或钉子钩住大象的屁股,并用象钩或钩子刺激大象的肩部。为了让大象做出“拜”的动作,需要先让大象趴下,然后用象钩勾住大象的前脚,让其慢慢抬高,需要注意“大象的一只脚要坐在屁股下面,避免姿势不对,大象摔倒或后腿折断。”而在让大象站立行走的训练方式中提及,该动作难度较大,“操作不当会导致大象摔倒或后腿骨折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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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被告律师对此却称:

“存在这项专利,但其中的内容并未投入实际运用。”

那野象谷到底是用什么神奇的办法,能将一头野生大象驯化,并做出一系列拟人的、非自然的动作呢?

诚然,在开庭之前,已有本次公益诉讼的信息大量流传,但内容仅为事实描述,却让被告野象谷成为了惊弓之鸟,说出“原告有颠覆国家政权、境外势力的嫌疑”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话。

前有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全国动物园发展纲要》,要求“杜绝各类动物表演”;后有《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对外有印度、巴西、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或地区已经禁止或限制利用野生动物进行表演;对内“拒绝动物表演”的人民呼声愈来愈高。

在4月10日发布的“你是否支持发起亚洲象公益诉讼”投票中,目前有近3000人投票“支持”。且人数仍在持续上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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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前提下,被告野象谷认为大象表演能够体现了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并且起到野生动物科普、教育的作用,恐怕有失偏颇。

大象不能够天然地做出拟人化动作,不能够天然就懂得听人类的口令,而表演,很可能让观众误以为它们天生就能够完成这些任务,忽略了背后的驯练过程。这怎么能够向社会传达野象谷口中的正能量呢?

随着社会进步发展,人民早已认识到以欣赏其他生命的痛苦来达到取乐的娱乐是一种野蛮的行为。动物表演应以更为文明科学的娱乐形式代替,这个理念也已经被大多数国家接受。

庭审结束退场之后,被告对原告真诚地发问:

“你们到底是什么组织?”

还能是什么组织?这是一个个来自全国各地的活生生的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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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野象谷看来,支持亚洲象公益诉讼、拒绝动物表演就等同于境外势力,那么在“禁止动物表演”是全世界性趋势的背景下,把我们称为“球外势力”,也许更加妥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