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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互联网上,福岛的核废水排放激起了非常强烈的感情。甚至就连核废水排放的名字都成了一个焦点。无论是福岛核电站的管理方东电,还是核能安全的最权威机构——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都使用radioactive wastewater,翻译成中文是含有放射性的废水,核废水。
但在中文社交媒体,讨论福岛核废水是否会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时,一些人会坚称福岛排放的就不是核废水,必须用“核污水”称呼,用核废水就是避重就轻。
细究为什么必须用核污水称呼,大体上得到的答复是福岛产生的不是正常核电站运作时的冷却水,而是直接与反应堆核燃料接触后形成的有多种放射性元素的污水,自然不能与一般核电站正常运转时产生的核废水同名。否则岂非混淆视听?
听上去挺有道理,而我们在福岛核废水排放的相关计划材料里也能看到核污水的说法。例如排放计划的中文示意图:
里面最初的废水来源里明确写的是核污水,而且也说明了与核反应堆直接接触产生。
这里用污水(contaminated water)也有道理。从环境科学角度,废水是指被我们用过的水。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业生产,是搓了个澡,还是烧了锅炉,被用过的水就会被称为wastewater,废水。而污水是沾上了污染物,比如农业生产时喷洒农药,进入了周围的水体,也就污染这些水体,污染程度超过一定标准,产生威胁,就被称为污水。
福岛核电站当下排放的废水最初来源是冷却水、地下水或雨水直接进入反应堆,被放射性物质污染,形成的污水。
只是排放核污水一说忽略了一个关键部分:最初形成的核污水不是当下排放的东西。福岛核电站是利用ALPS——一个吸附、过滤62种放射性物质的处理系统,把核污水做净化处理,直到除氚(ALPS没法处理氚)以外所有放射性物质都达到国际排放标准,这种处理水才是福岛核电站要排放的。
这也是为什么联合国以及IAEA在福岛核电站排放核废水一事上经常用treated water(处理水)或ALPS treated water(ALPS处理水):
这些处理水或ALPS处理水是否还应该继续被称为核污水?注意污水应该是受污染程度会对人体或环境产生威胁。任何水体里都会或多或少存在污染物,自来水里会有消毒残余的氯,也可能有细菌、病毒,就算是瓶装饮用水,也不可能100%只有H2O分子,或许有少量微塑料等等。但我们不会把这些称为污水,因为污染物的量没有对所指定的用途造成威胁。
因此,这些处理水叫核污水还是核废水,关键应是看处理后的水,核污染程度如何。实际上,这也是我们更应该关注的,而不是纠结于虚名。
福岛排放ALPS处理水的具体标准几年前就确立,排放前用ALPS将氚以外的放射性物质尽量降到最低,达到排放标准,而氚则通过100倍以上的海水稀释来达到排放标准。
这也不是仅依据ALPS工作原理的理论推测,而是有实际数据支持。第一批被排放的ALPS处理水来自福岛的K4-B蓄水罐组。这一组蓄水罐不仅有福岛核电站运营方东电以及日本核能监管机构检测过放射性物质含量,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也组织多个实验室的K4-B采样比较分析。
包括IAEA下辖实验室、瑞士美国法国韩国的第三方实验室,检测结果都与东电高度吻合,而且也明确显示待排ALPS处理水中超标的放射性物质是氚,其余放射性物质含量远低于排放标准:
以网上经常被炒作的铯137(Cs137)为例,“福岛排放的是核污水,因为里面有铯137等常规核废水没有的放射性元素”,信誓旦旦如此宣称的网络大V们这几天大家应该见得不少了。可是多个实验室检测显示第一批被排放的ALPS处理水里,铯137含量仅有0.5 Bq/L。这不仅低于国际排放标准的90 Bq/L,甚至远低于FDA饮用水的铯137上限7.4 Bq/**L**。
此外,在排放入海前,这些ALPS处理水还会做100倍以上的稀释,我们把这个稀释倍数算上,铯137入海时含量应该在5 Bq每立方米以下,而太平洋的铯137背景值大约在2 Bq每立方米。难道真的认为这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吗?
环境中的铯主要来自于过去的核试验。1994年发表于《中国辐射卫生》的一篇论文调查了中国停止大气层核试验约10年后,酒泉地区水源的铯137含量,并与其它地区对比:
表中单位也是Bq每立方米,有些地方自来水、河水铯137含量都超过了5 Bq每立方米。难道这些都是核污水?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福岛排放的ALPS处理水,尽管来源直接与核燃料接触过了,可不代表核燃料接触带来的污染就一直存在于其中。如果参考这污水永生不变的逻辑,生活在长江中下游的人,若是从长江取水,是否都在用上游人制造的污水?
福岛排放的ALPS处理水,由于氚以外放射性物质已移除到排放标准以内,本质上就是一种氚水,放射性几乎完全来自于氚。而此类氚水也是一般核电站在运转过程中会产生并且要排放的废水。
世界上也不存在所谓废水如果安全就不该排放一说,要是此种谬论可以成立,且不说核电站运作时排放含氚的核废水,生活废水、工业农业废水岂不都不能排放了?
中国和其它拥有核电站的国家一样,都制定有核电站废水排放的国家标准:
滨海的核电站,除氚、碳14以外其它放射性物质总浓度排放上限是1000 Bq/L。福岛排放的ALPS处理水,就算不加100倍稀释,除氚外剩下的放射性元素加起来都不到20 Bq/L,其中碳14贡献了一半以上。
因此,对于那些坚决认为必须称呼核污水而不是核废水的人,我的一个疑问是具体哪一种放射性元素的存在与含量决定了必须是核污水,又与全世界正常运转的核电站产生的核废水,存在什么样的差异?
如果真的是对福岛核电站排放的安全性担忧,与其在那里指责别人说核废水而非核污水,不如去IAEA网站上看实时的排放数据:
每一个地方有绿点就表明系统运作正常,且排放量符合国际标准。虽然实时数据是东电提供,但IAEA也会做第三方检测,只是无法做到实时而已。
我不清楚那些在网上叫嚣核污水要毁灭世界的人,平日里是怎么过日子的。至少对于我来说,如果有国际权威机构和我说是符合国际标准,而且还提供了大量公开的、多方验证的数据,我不会有更高要求,也不会随便骂别人毒害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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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s://link.springer.com/chapter/10.1007/978-4-431-55537-7\_2
http://html.rhhz.net/ZGFSWS/HTML/1994-1-36.htm
https://www.chinansc.cn/gzxc/bwbd/fsxfwxgwt/201607/t20160704\_550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