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故事:2005年5月27日的一起庭审中,内蒙古赤峰法院宣布:
消费者王小华在购买并服用了翁牛特旗医药公司销售的龙胆泻肝丸后,导致患有“慢性肾衰、慢性间质性肾炎、肾性贫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判原告王小华胜诉,翁牛特旗医药公司向王小华赔偿3.9304万元。
距离王小华将翁牛特旗医药公司告上法庭,仅过去一个月。
第二个故事:2012年6月1日的一起庭审中,台湾最高法院宣布:
因服用台湾科达制药公司生产的龙胆泻肝汤导致尿毒症,中医师王韵凯获赔1500万元新台币,当时约等于人民币320万元。
作为一名笃信中医药的中医师,王韵凯不但经常给患者开龙胆泻肝汤,自己也坚持长期服用,然而在一天突然晕倒并被送到医院之后,王韵凯才得知,年纪轻轻的自己患上了可怕的尿毒症,而导致尿毒症的罪魁祸首,正是他非常信赖的龙胆泻肝汤。
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也为了让自己在肾脏衰竭之后还能维系生活,王韵凯委托律师,将大名鼎鼎的科达制药告上了法庭。
拥有32年历史的科达制药,是台湾中医药界举足轻重的龙头企业之一,想要撼动这样的企业,岂是王韵凯这样的小人物可以轻易做到的?
果然,在王韵凯及其律师的前三次起诉中,每一次都被法院直接驳回,理由是:科达制药生产的龙胆泻肝汤获得了台湾卫生署的许可,且王韵凯一方提供的药品检验“可信性存疑”。
在前三次上诉均被驳回后,坚持不懈的王韵凯继续上诉,终于在第四次上诉后,法院受理了案件。
但即便如此,整个诉讼过程对于王韵凯和他的律师都无比艰难,不但台湾的媒体在报道中偏袒科达制药,而坚持上诉的王韵凯方,也被指责为“导致台湾人民不敢吃中药”,甚至连当初为王韵凯进行药品检验的医院,也因为被指责“影响中医名声”,而不得不向台湾民众鞠躬道歉。
用王韵凯律师的话说:“这是一场小虾米与大鲸鱼的博弈。”
不过,他们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
在经历了无数的上诉、驳回、一审胜诉、科达制药不服、再上诉,以及庭外数不清的威胁、利诱、公关之后,这场长达十年的诉讼,终于以王韵凯胜诉而告终。
上面两个故事,是拥有共同文化背景的海峡两岸,唯二因服用龙胆泻肝丸(汤)导致肾衰竭的受害者,起诉商家且获胜的案例。
时间回到2004年2月22日下午,28名因服用龙胆泻肝丸导致肾衰竭的患者聚集到了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准备集体起诉将药物卖给他们同仁堂。
距离春节已过去整整一个月,春寒料峭却挡不住她们维护权益的决心。
这不是全国所有的受害者,却是所有因服用龙胆泻肝丸导致肾衰竭的患者中,最需要帮助的20几个人。
在服用同仁堂生产的龙胆泻肝丸患上尿毒症之后,47岁的吴淑敏因为肾脏衰竭虚弱到无法通过工作维持生计,彼时的她,已经为治病欠下了10多万元的债,2004年的十多万,无疑是一笔巨款。
另一位年近50的傅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的饮食起居都无法自理,要让丈夫甚至孩子来照顾。我成了一个废人。”
为了治疗尿毒症,傅女士已花费了近20万元的治疗费。这对经济状况本就紧张,还失去了工作能力的傅女士来说,是足以压垮整个家庭的沉重负担。
46岁的王春华及其他20几位受害者与她们情况类似,为此,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近乎义务地为她们代理官司。
她们实在太需要帮助了,而她们更需要的是,赢得这场她们理应该赢下的官司,获得她们本应该获取的赔偿。
其实,她们并不是刚刚才患上尿毒症,但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们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患上这种可怕的肾脏疾病。
2003年2月,新华社记者朱玉发表了《龙胆泻肝丸是清火良药还是“致病”根源?》系列报道,堪称石破天惊,在很短的时间里,国内大量的尿毒症患者意识到——自己原来是龙胆泻肝丸的受害者。
据新华社报道,当时全国有200多家药厂生产龙胆泻肝丸,致病人数达十几万之巨。
龙胆泻肝丸是一种由多种中药材组方而成的著名中成药,其中一种叫做关木通的成分含有大量的马兜铃酸。
早在上个世纪,国外的科研机构就发现,马兜铃酸具有极强的肾毒性,长期服用会对肾脏造成不可逆的损伤,且由于马兜铃酸难以被人体所代谢,其在人体中的日积月累,即便是少量长期的服用方式,也会对人体产生巨大的伤害。
1992年,比利时的一些妇女,因服用从香港进口的减肥中药导致肾衰竭,该减肥药中含防己和厚朴,这一案例,引起了国际医学界的关注。
1993年,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发表论文,认为这些发生肾脏纤维化的案例,都与服用中药有关。研究发现,致病的罪魁祸首是这些中药中的马兜铃酸。
1999年,英国在发现两例因治疗湿疹而服用含马兜铃酸中药引起的肾衰竭病例后,宣布禁止使用和销售马兜铃属植物的药物和膳食补充剂。
2000年,美国FDA宣布禁止含马兜铃酸的草药及制品输入美国,多达70余种中药材被列入黑名单。
“马兜铃酸肾病”一词,名扬海外。
然而,无论国际医学界对含马兜铃酸药物的态度如何,直到新华社这篇报道发布之前,绝大多数中国人对这类可怕中药的毒副作用,依然知之甚少。
尽管那时国内因马兜铃酸导致肾病的患者早已屡见不鲜,但因为没有媒体的报道,患者们并不清楚自己患病的真正原因,直到报道发表,他们才意识到,原来导致自己患上尿毒症的元凶,正是之前从未怀疑过的“清火良药”龙胆泻肝丸。
而国内生产龙胆泻肝丸的龙头企业,正是拥有三百年历史老字号中药企业,同仁堂。
在新华社报道发表后不久,2003年4月,国家药监局发表了《关于取消关木通药用标准的通知》,宣布取消含马兜铃酸的药材关木通的药用资格,用木通科木通替换关木通。
而从全国各地聚集到北京提出上诉的这二十多位肾衰竭患者,服用的正是由同仁堂生产的龙胆泻肝丸。
同样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然而结果是,她们的上诉,以被法院驳回而告终。
对此,同仁堂的回应是,他们生产的龙胆泻肝丸是严格按照药典配方,并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上报审批、生产和销售的产品。
同仁堂宣传部负责人金永年说:“我们认为,企业严格按照法律进行生产经营,不应为此承担法律责任。”“药品都有可能对人体造成不良反应,但只要遵医嘱适时适量地服用,不会对身体造成过大伤害。具体就龙胆泻肝丸而言也是如此。”
金永年还说:“同仁堂早于2000年就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了马兜铃酸可能导致肾病的情况,并于2001年下半年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用不含马兜铃酸成分的木通代替关木通。”
既然同仁堂早已知道含有马兜铃酸的关木通可能导致肾病,为什么不立刻下架并召回已销售的龙胆泻肝丸?
为什么不在后续销售的产品说明书中,标注龙胆泻肝丸具有的毒副作用?
为什么不通过媒体,公开提示购买过龙胆泻肝丸的所有消费者谨慎服用、入院检查?
我们不知道。
时间来到2024年,吴淑敏、傅女士和王春华们早已杳无音讯、生死未卜,而类似的悲剧,还会上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