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歇了几日,只写了几篇家长里短的闲篇,《故乡的年味越来越淡了》、《吃了这顿团圆饭,我们又将离开故乡各奔东西》、《惊喜》,还没上班的茶余饭后可读一读。
今天要说的这件事,除夕前就知道了,但我们老家有句老话,大概意思就是:别人家里办喜事时,不要去弄事情败人家的兴。过年嘛,都希望平静无事,所以这件事一直拖着放到今天才说。
去年10月4日,写了《神通广大的女人》,曝光了一件事: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一方若干次找交警和向市长热线等求助,希望查找自行离开了现场的另一方,交警一直坚持说事故现场监控不全,无法追踪到事故的另一方。可是,处理事故的辅警介绍的一个女律师介入表示,交8000块钱就能帮助找到人。找到人后,律师还要从赔偿款中提取10%作为报酬。
2023年12月18日,武汉市民陈某骑电动自行车与另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陈倒地受伤。对方是一个外卖小哥,大概是觉得自己没有责任且急于去送外卖,先行离开了现场。
当晚,陈某觉得自己的伤情较为严重,报了警。2023年12月18日到2024年1月12日,陈某先后六次、陈某的妻子先后五次去交警大队,要求查找那个先行离开的外卖小哥,接待的警员均表示没有监控,无法查找。
2024年1月2日武汉市公安交管局东新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陈某无责。
除了多次去交警大队要求查找外卖小哥,陈某还多次给市长热线、110等部门机构打电话求助,均无果。
2024年1月9日,因多次向交警部门等机构求助查找先行离开现场的外卖小哥无果,陈被迫向武汉市网上群众工作部为集中受理办理网民群众诉求专设的互联网平台——武汉市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留言求助,希望交警部门找到“肇事逃逸者”。
2024年1月12日,武汉市公安交管局东新大队在城市留言板回复:我队调取事发路段城市监控,由于监控覆盖不全,无法对肇事车辆进行追踪。
反常的事情出现了:2024年1月13日,向城市留言求助无果的陈谋再次找到负责处理此事的交警,此事,负责案子的辅警给陈介绍了一名蒋姓律师。该律师表示,只要陈支付8000元,可以一周内帮陈找到肇事车辆。
1月20日,蒋律师通知陈,此前一直号称监控覆盖不全的东新交警大队发现并找到了监控,已找到了外卖小哥。很快,陈在交警队见到了当日与自己发生碰撞的外卖小哥,交警大队做出了外卖小哥逃逸负全责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文章发布后,当事机构和相关部门未作回应,于是我更加坚信其中有猫腻。
2024年10月6日,又写了《“武汉城市留言板”被交警“打脸”了》一文。我在文中指出:东新交警大队不仅骗群众,也骗政府有关部门,“武汉城市留言板”被打脸了。
此后没有再专门关注此事,当事人陈某也没有再来信求助,于是以为其已与相关部门达成和解被封口了。
这些年,心里很清楚,很多人喊我一声“褚老师”,无非是因为他们觉得我有点利用价值,而且愿意无偿当枪介入一些不平的事,一旦他们的诉求达成,他们会马上远离我。现实中,有些人一旦诉求被满足就过河拆桥来要求删文章甚至无耻地反污泼脏水,所幸,我暂时还没遇到这类没良心的。另外,权力傲慢,有些官员根本不在乎舆论,不回应不理睬我的那些小文章也正常。有了这些心理准备,心态也就平和了,日拱一卒,尽力而为,不求回报,也不苛求自己凡事都能起到作用。
没想到,春节前当事人陈某突然告诉我,当时交警大队的政委向他通报了初步处理结果:经当地公安分局纪委介入调查,当事辅警开除,当事民警被行政警告处分。
这个结果足以证明,“打脸”不是我的臆测,而是事实。我再次建议,“武汉留言板”的主管部门应反思和追查,如此轻松就被东新交警大队忽悠了,问题出在哪里?过去,还被哪些机构利用信息壁垒和技术屏障忽悠过?
202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