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运人士刘贤斌被移送检察机关 (图)

2010-07-27

近日,中国四川的著名民运人士刘贤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已被移送当地检察机关处理,引起各方关注。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采访报道

图片:刘贤斌周一被刑事拘留。(维权网/记者乔龙)

据中国民间的“维权网”消息,本周二上午,刘贤斌的代理人、成都维权律师马小鹏前往遂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要求会见刘贤斌时,被告知刘贤斌已于7月 21日移送当地检察院,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对刘贤斌进行讯问,会见只能改期。当天晚间,马小鹏律师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本台记者随即多次致电遂宁市公安 局国保支队和市检察院,但是电话均无人接听。

今年6月28日,刘贤斌在与朋友外出喝茶时,突然被遂宁市国报警察带走传唤,并于当天以“涉 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刘贤斌刑事拘留。与马小鹏律师同为“德先生研究所”四川会员的郑建伟律师认为,当局在正式拘捕刘贤斌一个月内即将案件快速移送检 察机关,可能会在三个方面加以指控:
“这个案件我有一些了解,三个问题,第一是营救陈云飞嘛;第二个就是关注福建三网友;第三个就是可能网络上有 些文章。陈云飞失踪之后,那么刘贤斌出于个人的关注去寻找陈云飞,这个是人的本性。如关注福建的无罪的福建三网友这也是没有问题的。至于他写文章发表一些 个人对民主的观点宪法也是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的。我觉得他们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没有关联。所以这个不成立。”

四川著名的民主人士刘贤斌因 长期从事组建民主党、营救狱中政治犯和公开要求中国政府改善人权状况等活动而受到当局的严厉打压。1992年12月,刘贤斌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 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1999年8月,四川遂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贤斌有期徒刑13年。郑建伟律师指出,在中国目前的政 治环境下,刘贤斌一案的前景不容乐观:

“知道刘贤斌被捕了那么官方就认为刘贤斌构成犯罪,至少他们认为有证据指控刘贤斌犯罪了,但是我们 也在看,也在观察刘贤斌这个事情,反馈回来的信息和我们当初的预见差不多。但是我们没有想到是刑事拘留,然后随之很快的被宣布逮捕。这就说明政府对刘贤斌 这个事情非常重视。但是上升到这个高度是我们没有想到的。根据我们对国内形势的判断他可能会再一次地判一个较长的刑法。”

刘贤斌被正式逮捕后引起海内外舆论的强烈关注。四川、云南、贵州、安徽、浙江、山东、陕西和北京等省、市先后发起“我是刘贤斌”的公民关注救援活动。山东关注团的发言人邵凌才表示:

“把 一个正常维权的刘贤斌先生再次刑讯,同时也反应了我们国内的人权状况远远还没有象很多人所乐观那样的估计。刘贤斌先生只不过是一个代表而已,他再次为民众 奔走呼喊,再次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待遇。岂止是悲愤两个字可以概括。我感觉到我只能说象国内整个关注团的那声口号‘我就是刘贤斌,因为他的遭遇就是我们每一 个公民的遭遇’。”

“维权网”的报道表示,刘贤斌被快速移送检察机关,说明当局对此案的侦查和起诉意见工作已经准备完成。鉴于国内外风起云涌般的营救活动,中国政府可能会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对刘贤斌案件作出处理。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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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运人士刘贤斌被移送检察机关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