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中国人思想进步要达到的最起码的水平,就是认同普世价值。几年来我一直在做这方面的研究和力所能及的宣传普及。如果我们把普世价值立场在理论上搞清楚了,如果中国体制内外的学者、文化人都能自觉地接受普世价值标准,我想,我们的精神生活领域一定会有很大的生机与活力迸发出来。

  现在这个《宣言》初稿我把它完成了,作为一个开放性的文本,我希望它能在借助于互联网得到广泛传播的同时,也能得到批评、指正,能集思广义,使这个《宣言》文本得以完善,也使对普世价值的理论认识进一步深化。

  《宣言》中未能展开的涉及马克思主义价值观误区的问题,涉及中华民族天道信仰重建的问题,涉及普世价值范畴体系的问题,可参见我的其他几篇论文。(见文后)

  《宣言》中的“我们”并无具体所指。我知道一些我所敬爱的前辈和同道,他们早在若干年前,就持有鲜明的普世价值立场了。因此我笼统地使用了“我们”这个第一人称复数代词作为这个《普世价值立场宣言》的主体。起草这个《宣言》,一方面是一种我的个人行为,另一方面,也是我几年来研究普世价值的一个学术成果。本着学术研究无有禁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宗旨,为了推动中国人文学术的进步和中国社会的进步,我把它发表出来,希望能首先得到尽可能多的我亲爱的中华同胞、师长同道、父老乡亲、兄弟姐妹的认同、支持和指教。

  刘利华 

  初稿完成于2010年8月3日,2010年8月5日修改,2010年8月6日二修稿。

    基于对赋予我们人类存在形式的生命之大本大源的敬畏与感恩,基于对人类先祖先圣先哲创造并留给我们的文化和文明遗产的崇敬与珍视,基于对人类可追溯的历史中幸福经验和灾难教训的总结,基于对生命和世界的热爱,基于对人生责任和我们活在此世的历史使命的领悟,我们明确宣布:在如何判断和选择人文意义,进而向着什么方向推进民族和人类完善的范畴里,我们持普世价值立场。(点击这里查看全文)

  (一)

  普世价值是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文化,每个人、不同规模的人类群体和人类整体的积极意义或积极性质;是人在人类历史演进、文明进步和精神成长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生活经验,抵御并摒弃人性中潜在的对人类具有毁灭性的恶的可能因素,而对人的善性积极地、文化地建构的结果。像是自然界的阳光、空气和水分滋养着我们肉体的生命一样,普世价值提供着人类精神生命的阳光、空气和水分,渗透于并滋养着人类文化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使人类社会能人样地而不是兽样或魔样地存在与运转,使人类存在能够不断地战胜使人沉沦的人性弱点,而在艰难困苦的努力中,执善固执,保持着向神圣的精神境界开放和升华的可能,从而使人类社会和人类文化具有了善良、美丽、可靠、健康的性质。

  普世价值的“普世性”首先不是一个由认可和实行它的人多或人少的量来规范的,而是由其适用于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积极性质决定的。那种以“没有一种价值是至今为止所有人都认可的”为反对普世价值的理由是一种诡辩。这种诡辩的症结在于,它以人的同意与不同意,偷换了对人实际上的有益与无益。

  与普世价值立场相反,非普世价值立场认为,只存在适用于某种文化、某个时代、某个人类有限群体、某个种族、或某些人的积极性质,不存在适用于所有时代、每个人和所有人的积极意义。这种价值立场把人类历史上曾有过的反映人类精神不成熟状态的将民族分成优等民族和劣等民族,将同一民族的人分为贵族和平民、主人和奴隶、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专政阶级和被专政阶级,将权力者定位为目的,将受权力驱使的群众定位为生畜、宠物、工具的历史实然,认定为理当如此,认为人在人格和权利上的尊卑不等合乎道义。显然,只有人类社会不平等状态的受益者,或至少是期待从这种不平等状态受益的人,才会支持非普世价值立场。

  回望人类历史上一切人为的灾难,――从奴隶主对奴隶的血腥宰割和将他们当作牛马一样地驱使,到人类历史上以圣战的名义发动的宗教战争;从18-19世纪西方帝国主义奉行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对经济落后民族、落后国家的侵略和掠夺,到20世纪德、意、日法西斯以其民族至上为理由对其他民族人民的屠杀;从前苏联、东欧在无产阶级专政红色恐怖下的杀人如麻,到改革开放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历次所谓的群众阶级斗争的民族自残、自伤元气;从当今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把无数无辜的生命作为达到自己狭隘目的的手段,到当今中国大陆上的为追求金钱而不惜以众多生命为惨重代价的豆腐渣工程、假药、假酒、毒奶粉;从中国层层腐败官员或权贵们肆意弄权、贪污腐败、中饱私囊,玩尽花样瓜分掠夺本属于所有中国人民的国有资产,到执法部门对《宪法》赋予公民的各种自由权利――如结社自由、罢工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践踏与剥夺;这种种人为灾难的制造者在指导思想上的共同点,就是他们奉行着非普世价值立场――把自己视为目的,而将他人视为手段。

  因此,可以说非普世价值立场是社会性万恶之原,相应地普世价值提供着抵御所有上述人为灾难的道义根据。一些反对普世价值的人,先把普世价值荒谬地等同于“西方价值”或“美国价值”,进而以“西方人”和“美国人”曾进行鸦片贸易和鸦片战争对中国人民进行掠夺,对印地安人民进行杀戮的历史事实作为拒绝和反对普世价值的论据,是何其荒唐可笑?难道有人贩卖了臭鸡蛋,就要对新鲜鸡蛋也拒吃吗?难道有窃贼偷东西得逞,法律规定的偷窃有罪就不能成立了吗?难道批判过去的“西方人”和“美国人”曾有的反普世价值丑恶行径的道义根据不恰恰是普世价值提供的道义原则吗?

  从上述我们人类为之付出了惨重的血的代价的灾难中侥幸活在今天的我们,为了使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免除上述各种人为灾难造成的恐惧,能生活在人性得以健康地成长的人人享有平等的人格尊严和自由权利的灿烂阳光下,我们再不能盲目地受形形色色的非普世价值忽悠了。我们鲜明地宣布,在人文社会领域和生活世界,我们要以满腔的真诚和热情拥抱、坚守、捍卫普世价值立场。为了结束非普世价值立场支持的一切丑恶和落后,为了公平正义在今天的实现,更为了子孙后代拥有光明希望的明天,我们明确地宣布要与非普世价值立场泾渭分明地划清界限,并对导致了人类无数人为灾难的非普世价值立场做坚决、彻底地清理、弃绝和批判。

  到目前为止,反对普世价值立场的人的理论论证,凡略有理论深度者,都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论证――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普世价值的否定――为根据的。这样的论证不值一驳。因为,第一,马克思主义是否合乎道义以及合乎道义到什么程度,恰恰要以普世价值为标准才能说清。一种非普世价值立场,怎么可能评价普世价值呢?就如同只摸到一条象腿的盲人,怎么可能对象作出正确的判断呢?除非有人能证明马克思主义比现在被广为接受的普世价值的内容更普世,马克思主义就绝对不具有否定我们广为接受的普世价值的理论资格。第二,马克思主义对于资本主义及以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一切专制制度的批判,包括对资本主义早期反人道的剥削现象、金钱至上等异化现象的批判,是有积极意义的,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以能作出这种有积极意义的社会批判,恰恰是以普世价值为参照才可能。如果仅仅依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恩格斯否定普世价值的原理,凭什么认定资本主义早期的种种剥削现象和拜金主义意识为不合理呢?第三,就算是马克思主义不存在前门拒绝普世价值、后门偷运普世价值的逻辑悖论,我们仅仅从非普世价值立场的实践结果――包括以劳动阶级至上这种非普世价值为理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实践带给人类社会的各种灾难,从普世价值立场的实践结果――如以普世价值为道义根据实行社会民主主义的宪政国家人民享有的各种幸福,就有足够的理由质疑马克思主义否定普世价值的伪学说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