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三四天内,马金瑜事件就经历了反转再反转:从2月6日她那篇《另一个“拉姆”》的家暴受害者形象,到后来罗生门式的各方说法,再到她昨天公布实锤的家暴证据,她丈夫谢德成甚至在录音中亲口承认了出轨。
对很多人来说,这些都不过都是连续剧似的剧情,而自己是看好戏的“吃瓜群众”,但实际上,他们也是这出戏的一部分——社会的反应至少和马金瑜的悲剧一样耐人寻味。
事件刚爆出时,就有很多人提出要看证据,理由是“孤证不立”,这看起来也不失为客观、谨慎,因为他们并不表态,既非相信也非不信,只是等调查结果,“让子弹再飞一会”;然而同样是这些人,在看到马金瑜丈夫谢德成否认家暴、尤其是看到贵德县当地调查通报后,就立刻采信了,甚至一副“果然不出我所料”的样子。这不是真正的“兼听则明”,而只是一种拖延战术:本能地怀疑一方的陈述,“等符合我设想的有利证据出现再说”。
在马金瑜出事后,各方都撇得一干二净:丈夫说没家暴;地方通报说没接到过求助(确实没报过),表明自己没失职;当地人则说对她的事不知情;各方都做出了有利于己方的陈述,仿佛从头到尾,就只有她一个人全错了。这样,她的处境就像是半年多前山东替考案中的苟晶,在舆论漩涡中被人抓住各种小辫子穷追猛打,人们关注的重心从社会的结构性问题转向了个人道德问题。
缺乏相应的社会机制支撑,到最后责任自负,这对个体而言是极大的风险。到头来,她能依靠的只有那些还没放弃她的朋友们。这种私力救济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真实写照——有时甚至连私力救济都不被允许。
当然,从概率上说,其他各方都没错,只有她一个人作死,这也不是没可能。这种设想非常具有诱惑力,因为它和我们这个社会的一种自我肯定的保守理念不谋而合:一切机制都是好的,只是少数人有问题,就像“制度是健全的,出现贪污只是个别官员的道德腐化”。
显然,这低估了社会和人性的复杂程度,如果真是这样,那从逻辑上说,就只有把她说得既蠢又坏,才能说得通——但这就难以解释,如果她人品这么不堪,为什么一群朋友还始终对她不离不弃。
如果这个故事拍成电影,这些“黑料”或许可以让人物形象更加真实、厚重、有层次,她不再只是完美的道德榜样,而只是个会犯错误的普通人。为什么非得搞成一个人要把自己全身心的拿出去献祭,才能得到同情和救助呢?甚至即便她出发点是自我奉献,原先纯真的爱情、美好的理想,在现实中也很可能一地鸡毛。
奇怪的是,如今中国人早已厌倦了通俗文艺中“高大全”的榜样形象,但对现实中的公众人物,却仍然期望一个无可挑剔的道德人设。很多人不是没有同情心,但他们的同情心只有在面对一个完美受害者的时候才被激发出来。一旦他们觉得对方是有瑕疵的,顿时就好像自己宝贵的同情心错付了。
公平地说,这并不仅仅只有中国社会如此。1988年朱迪·福斯特主演的电影《暴劫梨花》(The Accused)中,女主角在酒吧被人强暴,围观者反倒幸灾乐祸,而当她将这些人告上法庭时,社会舆论却反过来指责她品行不端——如果你穿着暴露,和男人厮混,那“放荡就活该受辱”;只有你是没做错任何事的“好女孩”时,处境才值得同情。这个案件对道德主义盛行的中国而言尤其具有警醒意义:受害者的权利与其品行无关。
通常只有“已死的好人”才能成为道德无暇的完美受害者,他们已不会开口说话,也就不会说错话,而他们身死的遭遇本身就更能激发同情,使不同立场的人都能将自己形形色色的理念投射在他们身上,而不用担心受害者在各种社会议题上的立场和自己不一致。这里最吊诡的一点在于:人人都不想成为这样的“好人”,但却希望别人是。
毫无疑问,马金瑜肯定不是一个完美受害者,经商、债务的表现也很糟,她看起来做了很多自己做不好、也不该做的事,但这是她受了教训之后才知道的。她对当地、对底层是有情怀的,但仅靠情怀没办法把这些事都做好;反过来说,如果不是有情怀,一个人恐怕也不会像她这样一头栽进去。
恐怕也有人会反问:“先搞搞清楚,她是受害者吗?”对这个问题,最好拆分开来看:她和孩子在婚姻中被家暴已有录音、人证可证实;但她在经商上缺乏理性计算,欠债不还、拉黑债主,这些也都无可抵赖;至于她丈夫谢德成身为汉人而一直被包装成“藏人扎西”,这也是很多人揪住不放的一点,认为她撒谎——也许她之前卖货主打情怀,这个族群身份对她有用,但现在却也成了一个道德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帮那些有相似理想、但没勇气实践的人趟了雷,让人清楚地看到,如果要闭着眼睛跳下去,最终可能会存在多少个人难以承受的风险。正因此,更可取的做法是让相关的机构去做,同时完善机制,毕竟即便没有马金瑜,当地民众(尤其底层妇女)的处境也不是就不值得关注了。
对马金瑜来说,她最后还是依靠自己原先的个人网络、攒下的人品获得了再活一次的机会。等离婚后,如果接下来还有人帮一把,让她把债还了,那人生总还可以重新开始。
政治学者周濂前些年在一场对谈中曾说,对社会政治和人生来说,“不是说第一次选择之后就没得选择了,最重要的恰恰是我做了一次选择,然后经过非常痛苦的反思、挣扎之后,认识到第一次选择是错的,我依然有做出第二次选择的能力、机会和权利,这才是重要的。”他说,以往是“我做了第一次选择,然后日子基本上就得硬着头皮过下去”,但“现代生活和古代生活很大的一个不同,就在于社会、国家、法律保障你拥有第二次选择的权利,并且要培养你第二次选择的能力”。
在如今这个喧嚣的舆论场中,马金瑜的悲剧可能很快就被人淡忘,甚至前两天就已有人说她谈论自己被家暴像是喋喋不休诉说自己不幸的“祥林嫂”了。恰好今天又是除夕,很难不想起鲁迅《祝福》中那段经典的结尾:
我在这繁响的拥抱中,也懒散而且舒适,从白天以至初夜的疑虑,全给祝福的空气一扫而空了,只觉得天地圣众歆享了牲醴和香烟,都醉醺醺的在空中蹒跚,豫备给鲁镇的人们以无限的幸福。
这不只是个人的悲剧,要让中国女性不至于再成为祥林嫂,就看我们能不能做点什么来改变“鲁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