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7

“渭南书案”或许可以如“焚书坑儒”一般载入辞典。词条下注解:

2003年8月,黄河最大的支流之一渭河遭遇历史罕见的长时期暴雨。洪水过后,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将陕西省上报的灾区3474户村民外迁。按照国家、地方、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按照每户1.7万元的标准补助,中央补助共计5906万元。但直到2006年,村民仅获得50万元救灾款。而当时作为《检察日报》下属《方圆》杂志社记者谢朝平曾到渭南采访移民款被挪用一事,并形成了两篇文章,但最终因为被当地“公关”而无法问世。谢朝平遂决定写一部三门峡移民史,三年中,他利用节假日6次自费从北京到渭南采访,终成纪实文学《大迁徙》(据《南方都市报》整理);2010年8月19日,在未出具法律文书的情况下,陕西渭南市警方将前《方圆》杂志记者、自费出版了纪实文学《大迁徙》的作者谢朝平从家中带走,仅口头告知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最终××××,此事件被称为“渭南书案”。

“渭南书案”今天没什么“最新动态”了。继“书案”被曝光后,至今警方未按规定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原本答应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当地公安、文化各方,近日在媒体面前“集体噤声”。目前所知的也只有一个“另悉”: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将于下周一(9月6日)抵达渭南,督办此案。

而相关部门的“集体噤声”以及在政府眼皮底下一直未敢发一言的陕西新闻出版局传出介入督办的消息,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事闹大了。正如南都社论《“渭南书案”会否也只是换来一声道歉》一针见血地指出:“作家自费出书司空见惯,权力干预公民的自由表达也不是多么新鲜的事情,当一个作家的自费出书行动与‘非法经营罪’扯上关系时,诞生的不仅仅是一个新闻,其中必有深不可测的内幕。”

对于此事件,通过南方都市报的深度报道以及谢朝平在被捕前交给友人的文章《渭南封杀〈大迁徙〉前后》,我们基本可以了解到事实,而谢朝平在被捕前一些“防范工作”的“到位”,使得他至少比较“幸运”地免受完全被“封杀”的命运。可以说,和之前的“因言获罪”的“同名苦人”相比,此次“渭南书案”所幸之处,在于其文本传播已经引起了一定反响、相关媒体在掌握大量证据的情况下及时做出的事实深度报道、而其本人,也在第一时间紧急采取了应对措施,更因此事件引出走上舆论之尖的、现任陕西省渭南市移民局工会主席李万明的18年辛酸举报历程;“天时、地利、人和”地使得谢朝平不至于默默含冤,在这样的强大事实面前,就连作协也聪明地公开表示:渭南警方的作为侵犯了作者的“创作权”。

南都社评说:“现在要让‘渭南书案’得出一个能够经受历史检验的结论,恐怕只有寄望独立于渭南官方的调查者的介入了,否则最好的结果恐怕也只是按近来惯例对谢朝平说一声‘道歉’而已。”虽然道出其中的无奈与我们所希望所见的“公正”,但在历史以来的经验教训以及诸多犹在眼前的“因言获罪”案下,我想,若最后谢朝平能够被施舍一句“抱歉”的话,实在是他的“幸运”。

谢朝平以及李万明所披露的“真相”,当然我们目前只能获悉甚微,但是即使在这“甚微”中,我们就已经肯定,这“真相”,绝对是“深不可测”,甚至可能会超出你的“预期”。正如笔者在大学时期,就一直坚信:政府是腐败的;而毕业曾入职公务系统的短暂两个月的“实地考察”,却使我惊讶于腐败之程度,那是你即使在认定这一事实却未“亲眼所见”前所想像不到的。第一次看“渭南书案”的新闻,我便想到《中国农民调查》的作者陈桂棣、春桃夫妇。大学一位老师和他们是朋友,老师告诉我当时陈、春夫妇提醒他在彼此日常的电话中不要谈及“敏感”话题,因为他们处于被监听的状态。所以看后来他们的《小岗村的故事》,在华文天下的细心“畅销书”思路包装下,就显得不那么“猛”了。

所以说,谢朝平的《大迁徙》必然是“猛”的,否则也不会闹出这么大动静。不过话说回来,“他们”所害怕的,所认定的“猛”,最“猛”不过于——“真相”。我们可以看看《东莞时报》曾做过的一期5年间“因言获罪”案的梳理,你会发现,“他们”的胆子很小、权力很大:

离我们比较近的,是因在网上发了一个质疑公安机关处理一起案件,并声明“并不代表拍摄者立场”的帖子和视频而获“诬告陷害罪”的福建三网民事件。

2006年8月31日,重庆市彭水县教委借调干部秦中飞,因一则针砭时弊的短信诗词被彭水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逮捕。经舆论关注,关押29天后,秦中飞被“取保候审”。随后,该案被认定为错案,秦中飞无罪,并获国家赔偿。

2006年5月,安徽五河县教师李茂余和董国平,通过手机向县领导发短信,针砭五河县时弊的“顺口溜”,表达对学校人事安排不满,被定诽谤领导罪。五河县动用了公安、国安、监察局、人大、县教育局、电视台,警察搜家、通宵审讯、拘留10天、降级、撤职,记大过处分,罚款500元。

2007年1月1日,山东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因为在百度贴吧发帖称“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其中因有“孙烂鱼更黑”等语,被当地检察机关指控侮辱县委书记孙兰雨,被公安机关送进高唐县看守所。随后,高唐县公安局以“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和“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由,对董伟案予以撤销,并赔偿董伟1756.86元。

2007年5月17日,山西稷山人薛志敬与杨秦玉、南回荣3人共同商议,由南回荣执笔起草了一份“众口责问李润山(稷山县委书记)”的材料,结果是匿名举报受到惩处,被定为“诽谤罪”,判刑一年以上。

2007年6月28日,河南孟州籍东平、闫进先等六农民举报村办企业武桥酒厂经济问题,编发《正义的呼声》,历经5年的举报和上级的调查,最终酒厂被认定有四项经济问题涉嫌违纪,有两项涉嫌犯罪。但出人意料的是,他们却被以涉嫌诬告陷害罪,遭遇半年牢狱之灾,并两次被游街示众。

2007年7月18日,山东省普降暴雨,一个名叫“红钻帝国”的女网友因为发帖讨论济南暴雨伤亡而遭举报,警方以散布谣言为由对其进行治安拘留。

2007年7月27日,因对儋州市政府将那大二中高中部,迁到海南中学东坡学校的决定持反对意见,那大二中的两位老师便在网上发帖,以对唱山歌(儋州方言编写)的形式发表言论,被儋州警方认为涉嫌对市领导进行人身攻击、诽谤市领导名誉为由,将两位教师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

2007年10月中旬,因左某、曹某等14人编发散布短信辱骂政府机关领导,陕西志丹县委、县政府联合出面对恶意转发传播该短信中的4名科级干部予以免职。另外两人被捕,一人被刑拘。

2007年12月28日,辽宁西丰县一商人因对该县的拆迁补偿决定不满,并得知自己被无辜通缉后,根据西丰市井流言,编了一条短信发给西丰县的部分领导干部,其中影射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

2009年3月6日,在上海上班的王帅,被警察带到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原因是他此前在网上发布了家乡河南灵宝市被征农地的现状。随后,在“证据不足”后,他被取保候审,并经灵宝市公安局批准,王帅又回到上海工作。

2009年7月20日,山东曹县青年段磊因在网上发帖,举报该县庄寨镇委书记郭峰,县检察院称段磊此举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以涉嫌诽谤罪提起公诉。此后,曹县法院以“涉及隐私”为由,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

从以上引用的《东莞时报》的“梳理”可见,短短五年内,类似于这样因言获罪,匪夷所思的事件是层出不穷。而且相比之下,这些和谢朝平的《大迁徙》肯定“不是一个水准”,那些不过是一个帖子,一点牢骚而已。而谢朝平所要做的,是如他自己所言:“库区的现状和移民们的贫穷和苦难使我产生了一个强烈的念头:写一本书,把三门峡库区移民的这段历史记录下来;把移民们烙印在历史记忆深处的磨难与挣扎记录下来;把移民来来去去闹返库,执政者给予的充分理解,并尽力创造一切条件,争取让移民安居乐业的情况记录下来;当然,也要把库区那些侵害库区移民利益的腐败现象记录下来……”如此一来,“渭南书案”便“情有可原”,当然,在“他们”失误而下手过晚露出马脚时,会给出一个正当解释:“该局(渭南市文化广博电视新闻出版局)接到群众举报,有‘疑似非法出版物’流入渭南,因此没收了《大迁徙》。”

——好办了。即使最后在如此的事实证据和舆论质疑下,相关部门不得不“忍痛大赦”时,可以将这些匪夷所思、不明事理、蒙蔽真相、非法羁押等等,推给“群众”。毕竟“渭南书案”缘起即非谢朝平对真相的调查,也非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只是因“群众举报”而“为民服务”嘛!

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在《晚清七十年》一书中提出了中国转型的“历史三峡论”说:中国历史在秦朝出现了由封建制转到郡县制的第一次“大转型”由公元前4世纪中叶商鞅变法开始,一直到汉武帝与昭帝之间(约公元前86年)才大致安定;前后转了二三百年之久,自此这一秦汉模式的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得以成型和继承;而第二次大转型始于清末:“这第二次大转型是被迫的,也是死人如麻,极其痛苦的。这次惊涛骇浪的大转型,笔者试名之曰‘历史三峡’。我们要通过这个可怕的三峡,大致也要历时两百年,自1840年开始,我们能在2040年通过三峡,享受点风平浪静的清福,就算是很幸运的了。如果历史出了偏差,政治军事走火入魔,则这条‘历史三峡’还会无限期地延长下去,那我民族的苦日子就过不尽了。不过不论时间长短,历史三峡终必有通过的一日,这是个历史的必然。到那时‘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我们在喝彩声中,就可扬帆直下,随大江东去,进入海阔天空的太平之洋了。”

所以熊培云在《重新发现社会》一书中提及:中国转型几时大功告成,经常被定位的年份是2040年,2008年政治学者周天勇等主编的《攻坚:十七大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报告》中也指向了这个时间纬度,即:中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转向市场经济、从低水平民主法制化转向较高水平的政治民主,“如果从1979年开始,至少需要六十年的时间”。

我冷不丁地突然提这么与此文不相干的一茬,确是“聊以自慰”。——“低水平民主法制化”,从一系列因言获罪的密麻,到如今的“渭南书案”来看,我们似乎走得更加彻底,因为我们不是在“低水平”,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完全就“没水平”。

所以,最后,语发肺腑,谆谆教导:文章误国,言多伤体,至少在2040年以前,你们要记住:不要写,不要说,看看新闻联播。

(2010.9.6)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