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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者按:这封略显学究气的信件,让余人心情复杂。总感觉基本的法律人常见的保守主义立场有所松动,但又不无用革命恫吓当局,以期君上立宪的知识分子的软弱。而且行文太长,反反复复。在转帖时不得不大量删节。
然而,作者王博士进文先生,能出离单纯的愤怒,超乎自己一家的悲剧,而不时用历史的宏度和国家民族的高度思考问题。一言一语力求准确。这种知识分子以知识为救国救民的手段,而非自肥工具的风骨,又使人不得不大为感动。
谁能想到,恐怕王博士自己都不曾想到,他这个象牙塔里的人,会以被强拆这种极端的形式,不可避免地和当局发生联系,去证明时局的不堪。然而这就是中国,无有净土,四顾茫茫的中国。
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王进文
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信
1. 尊敬的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
2. 这封公开信并不是专门写给您的,您可以理解成是写给潍坊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的潍城区人民政府,西关街道办事处,您也可以理解成是写给您所属的山东省人民政府,乃至更高层负责人(的)。
3. 我与您素不相识,从无瓜葛,就像我与国家主席虽属校友,但关系如同你我,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我与您的联系或关系仅仅在于:我的父母与村里的人生活在您所负责的行政区域之内,用法律术语说,您是我的父母及乡亲们用选票选出来的为他们服务的代表——代理人。因此,我给您写这封信,请您了解并解决潍坊市潍城区西关街办北三里村的拆迁纠纷问题。但请您需要注意的是,我以及委托我的村民并非是在向您乞求,而是在要求——要求您运用选民授予您的权力去为他们的权利服务。
4. 我无意于也无能力去做农运主席或工运领袖,投身维权运动是非常崇高的事业,我的许多同学与朋友都在默默地但坚持地做这样的事情;我力有未逮,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这项工作的理解与从事这项工作的人的尊重。我需要告诉您的是,就在您的治下,就在2010年11月17日凌晨,我家的房子被推土机推倒,并被立即清场,家具衣物粮食全无,我从初中到大学的书籍散落一地。
5. 此前的10月8日晚上,潍坊市潍城区西关街办北三里村因拆迁发生了流血冲突,三名村民被不明身份者砍伤,现仍住在医院,两人伤势较重,案件至今未破;10月12日晚上,还是在同一地点,警车护航,缇骑四出,推土机齐鸣,老百姓被隔离,强行清场——令人费解的是,竟然还有鞭炮声大作,某一群体正在庆祝胜利。
6. 我必须非常感谢(你们),自2010年3月26日迄今所表现出来的极大的克制与自律,直到11月17日凌晨,都保证了我父母的人身安全,比起前不久复旦大学我的那位失去亲人的博士来说,我是幸运的。
7. (略)
8. 如果这一切是不明身份的人干的,那么您守土有责,属下应负责查处;如果不了了之,或者冷处理,那么我个人会对您失望;如果这件事在您的治下是常态,那么潍坊市的治安与人居环境,与匪区何异?
9. 需要补充的是,我及我的家人到目前为止,没有见到拆迁协议书,没有见到强制拆迁通知书,没有见到开发商,没有见到任何书面文件,没有见到任何盖有高于村级别的印章的书面公告,也不知道所谓的城中村改造是谁主导的,将来是原地回迁还是异地回迁,什么时候能回迁。据闻,此间账目之混乱多达亿元。
10. 上述事件,如果需要查证,需要发现真相,我想,基于常人基本的常识判断,您比我有更便利的条件与更大的优势。
11. 我不反对发展,我欢迎发展;我不反对城市化,我欢迎城市化;我不反对拆迁,我欢迎拆迁。前提是,确保更好地发展,确保更合理地城市化,确保更公平地拆迁。村民们为什么有意见,不愿意拆迁?我想,您作为主持者,理应比我更清楚。如果拆迁之后没有了任何保障,如果拆迁之后没有了任何依靠,如果拆迁之后没有了任何善后措施,那么,不愿意不同意不赞成拆迁就是自然而然的。迄今为止,我和村民们没有见到所谓的开发商,我和村民们没有见到所谓的开发商的资质,我和村民们没有经由民主程序讨论与表决过拆迁的任何事项,我和村民们甚至迄今为止没有看到相关的账目,相关的依据,乃至拆迁安置的相对方都一无所知,私凭文书官凭印,但一概阙如。
12. 在从拆迁现场打给我的电话之中,我听到了一番话,我想,我有必要将之公布出来,让您知道。负责拆迁清场的某个人说的是——“尽管地拆,死五十六十个人,没关系!跟政府作对没有好下场!胡、温来了,也得靠我们。”
13. 推土机推不出政治,推不出和谐社会,也推不出真正的城市化,反而可能推出不和谐,推出不稳定,推出上访,推出流血,推出官民对立,推出对政府尤其是基层工作人员的不信任。老百姓的声音作为个体固然无足重轻,可以轻易过滤乃至封杀,但是对立与仇怨的种子一旦生根,便会迅速弥漫。我们不想看到高楼林立的城市但却有成百成千成万脚无立锥顶无片瓦的村民——他们没有社保,没有养老金,不是市民,而只是无地的农民。孰为为之,谁令至之,悠悠尔心,亦何可言?
14. (略)
15. 我目睹了村民数次上访,七个月来不断地抗争,也目睹与耳闻了政府的不作为与警察系统面对强拆时的局外中立。我在想,如果拆迁是公平的,就不会有村民采取这种方式维权,当然不排除可能存在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层官员眼中认定的刁民,顽固分子,千古罪人,但数十户几百户的人,那么多的泪水,摆在眼前的伤者,一叠叠的举报材料,换成是您,作何感谢?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恐怕唯有不公才能解释一切,不平则鸣。我可以不发一言,明哲保身,可以躲进小楼,衣食无忧。家里的房子对我来说,感情大过物质,不靠它我照样可以养活我的父母。但作为知识分子,整个世界只要有一人不自由,自己便不是自由的。我并不是旁观者,亦非局外人。
16. 面对上访的村民,面对遭受不公求助无门的村民,面对无地无房无依无靠的村民,面对一口许诺明年可以搬进新房但却无丝毫担保与白纸黑字的契约的村民,不知您作何感想?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层官员与雇用人员中会有某些人弹冠相庆,伴随着推土机与村民眼泪的震耳鞭炮声足以说明这一点。村民们选择了上访,选择了诉讼,选择了法律途径,代表了对我们这个国家、政府和法律的信赖,这也是我作为一个法律研习者与工作者聊以自慰的地方,但是,如果在穷尽这些手段之后,因为种种人为的因素的阻挠而达不到预期的公平合理之目的后,唯有恒产者方有恒心,无依无靠无房无地无钱无粮无尊严无幸福的人恐怕只能在汽车炸弹与催泪瓦斯之间做出选择了,伏尸两具,血流五步,虽非壮烈,但却令人感动。当然这是任谁也不愿意看到的。
17. 目前中国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您能解决的,但在您的辖区内发生的问题,却是您能处理妥当的。无所限制的公权力在拆迁方面长驱直入、无所掩蔽,制造了无数的人间悲剧。
18. 中国古语,公门之中好修行。我想向您转达一个“一厘米主权”的法治理念。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19. 中国历史自两宋以来,千年土地八百主,地是主人人是客,富不过三代,穷不到百年。今天无助的村民,怨愤所积,情郁于中,不会永远处于社会的底层;今天可以呼风唤雨的某些人,明天未必风光依旧。所以和谐社会的意蕴便在于化解社会戾气,实现代际政治的稳定。而不是说“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
20. 法律人非常敬重的江平先生对面当下法治的大环境,能做的只是呐喊;但被强制拆迁的村民们连呐喊都做不到,他们的声音太容易被屏蔽,被过滤,但是我希望您能够听到我的这些声音,推土机的声音,因为在构造原理上,它与坦克是一致的。
21. (略)
22. 我父母的房子终于被推倒了,推土机推的,行动果决迅速,设备保障有力,效率高超利落,极具专业水准。厉害!
23. 扣除游学十年,我在潍坊生活过二十年,应该比您具有评价此地官僚机关的优先性——我将以公开信的形式在挂号信与特快专递之后将其公之于众,促成您对此事的了解与关注,也算是我辈在外游学工作的潍坊人对于家乡形象的维护与贡献。
24. 作为一介布衣,恪尽公民责任,所做唯有发声,唯有呼吁,使更多的人知道发生过的不公与不义;至于呼吁后的结果,或许更糟,或许好转,或许难言。若您认为需要跨省北上,欲加有词,那么,我亦不闪不避,正襟恭候,以待水落石出,圆满解决。
25. (略)
26. 我个人研习法律近十年,希望并不断呼吁以非暴力方式化解社会戾气,推进国家渐进式民主之发展,落实法治理念,并对国家前途抱有审慎之乐观态度。但您治下之行为恰恰与我之努力与预期相反,我甚至怀疑,您所治下之潍坊是不是要以制造一场辛亥革命的方式纪念辛亥革命?若如此,主持者无异于自毁基石,当以叛国之名受审。
27.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是幸运的,清华选择了我,我可以选择出国,可以移民,可以用脚投票,可以楚材晋用,可以获得高薪,也可以随波逐流,但是,我决不放弃自己的家人、房子和权利。在公正面前不会也不允许妥协。除非我和村民的事情得到妥善解决,否则,绝不会像没有发生过一样。倒掉的房子就如剪短的脐带,切断了我对潍坊的归属感,生于斯长于斯,却无法立足于斯,是谁之过?
28. 我希望见到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抱有诚恳的态度与协商精神处理相关事件,使责任得到落实,过错得到追究,损害得到补偿。
29. 我虽是无神论者,但信报应。报应不爽,从未骗人,只在于时间早晚而已。书生不会开推土机,不会拿刀横行,但书生会写历史,这就足够了。
30. 图片太血腥,场面斯文全无,为顾存颜面,不附上。若您想看,随时寄奉。
31. 人在做,天在看。
书不尽言,来日方长。
即颂
文祺!
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
王进文
于2010年11月17日
时清华学堂大火后四日
上海大火后二日
辛亥后九十九年又三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