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待新法出台的过程中,地方的突击拆迁一天也没有停止。”11月27日下午,北大教授王锡锌用低沉的声音这样对快报记者说。强拆引发的唐福珍自焚事件并不是“终点”。自唐福珍自焚事件后,一起又一起暴力拆迁致人死亡案陆续发生,这尤以“宜黄事件”为“顶峰”。“即使谈不拢也不能采取暴力”,复旦大学教授浦兴祖在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但是在许多强拆事件中,地方官员都没有接受这样的观点。

5月 商户死亡事件

河南郑州须水镇5月27日7时发生拆迁致人死亡事件。商户陈先碧为阻止拆迁,被挖掘机从二楼“扯下”,当场死亡。

死者的儿媳妇王学丽说,“他们开来一辆挖掘机,我婆婆喊着‘别拆!别拆!屋里还睡着10多个人’,他们根本不管。我婆婆就跑下楼跟拆迁的人理论,不管用,我婆婆又跑到二楼楼顶,大声喊着‘屋里还有人,再拆我就跳下去’,拆迁的人说,‘你跳好了’。”7时20分左右,挖掘机的“长臂大手”伸向陈先碧扒着的广告牌。“我婆婆跟广告牌一起硬是被扯了下来。”

9月 宜黄事件

9月10日上午,江西省宜黄县凤冈镇拆迁户钟如奎家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3人被烧成重伤,9月18日凌晨,钟如奎大伯叶忠诚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钟家两姐妹准备赴京反映情况,在南昌昌北机场遭围截。之后,当事人在微博上“直播”事件最新动态。在舆论的密集关注下,9月17日,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被免职。后宜黄县委书记、县长双双被免职。

10月 古寨血案

10月30日凌晨2时30分左右,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睡梦中的村民武文元和孟福贵,被十余个手持棍棒的不明身份的人殴打惊醒,随之而来的是两家房屋被挖掘机拆毁。

孟福贵被殴致死,武文元受伤住院。武文元说,“有人喊了一句‘往死里打’,福贵就先挨了打!”据太原市相关部门11月8日通报,警方已刑事拘留涉案犯罪嫌疑人12名。太原市委认为,晋源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计建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决定免去其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晋源区委常委职务,提请免去其晋源区政府副区长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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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

4月13日,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自由街村,一户村民住宅遭镇政府强拆。户主康顺卿联手邻居与拆迁人员发生激烈冲突,双方互掷石块等。事发时,十几名民警在场,康家和村民质疑警方未阻止双方冲突。

7月30日,黑龙江省绥棱县绥棱镇的潘立国为阻止对自家的强拆而自焚,被二度烧伤。三个月过去了,他的自焚不仅没有阻止强拆,他的房屋在他自焚一周后被拆除,而且开发商至今也没有给他拆迁补偿款,甚至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

9月24日下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刘老汉等接到限拆通知:“对抗政府指示、拒不搬迁的钉子户,本公司将为每位住户赠送一份礼品”,通告左下方用透明胶带贴着一颗子弹。对此,“通知”中落款的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否认通知是他们发的;当地派出所一副所长证实确有此“附带子弹的通知”。

10月30日上午,黑龙江省密山市市民崔德喜因为抵制政府强拆,在自家房顶上点燃了汽油自焚,老人的面部、双手被烧伤。

对话

王锡锌:

以悲剧推动制度改进不是好模式

星期柒新闻周刊:“新拆迁条例近期将会出台”,这话说了无数遍。

王锡锌: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有两点是值得关注的。第一点是,制度的变革和完善,其中当然可能会涉及到非常复杂的利益重新分配,需要一些时间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再审慎的制度也需要考虑现实中的问题。制度调整的进程,和拆迁的进程其实一直在赛跑,在这种背景下,时间的因素就显得非常重要。第二点是,新条例到底什么时候出台?一会说就快出台,一会说有望出台,一会又说可能胎死腹中,都是一种非正式的信息源,主要的原因在于立法的进程信息释放不够及时。大家一直在猜测,其实我们也在猜,什么时候出台,现在没有任何人知道。然而真正的立法部门却保持沉默,我觉得这不是一种好的做法,因为公众有一种强烈的信息需求,权威的信息释放就是非常必要的。

星期柒新闻周刊:有消息说,新版草案取消了“行政强拆”。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王锡锌:条例中不规定“行政强拆”,应该是一个进步,同时这也是起码应做到的。行政强拆导致了权力的过分集中,不受制约,很多拆迁中的问题也因此发生。另外,我们知道,行政强制法已经到了立法的最后冲刺阶段了。行政机构有行政强制权只能由法律来规定,这也是法律保留原则。

星期柒新闻周刊:您不久前说,大意是,出于公共利益的拆迁,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但前提是合法。如何理解这种“强制”呢?

王锡锌:强制执行作为一种制度来说,国外也是存在的,换句话说,个人的私有财产是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的,但是公共利益是同样需要实现的。但是采取强制措施有前提,必须是已经完成了国家的征收,并且是已经支付了公平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权有存在的合理性。我们现在发生的强拆问题不是强制权本身的问题,而是这种权力没有受到很好的监督,被滥用了。另外,不是为了公共利益,政府也进行强拆,这就背离了实行强制权的本来目的。即使是强制,也不是意味着你可以野蛮拆迁、株连式拆迁。而我们现在的强制是异化了的,强制的权力和决定的权力是合二为一的,我们现在的强制手段已经逾越了法律的规定。即便是现有的拆迁条例也没有说,你可以暴力拆迁。这就是要从行政强制变为司法强制的原因,司法强制也是强制啊,只不过是行政机构申请法院执行。

星期柒新闻周刊:实行司法强制的好处是什么?还需要做什么配套工作?

王锡锌:未来,司法强制的一个好处是,行政机关作了决定,但是能不能执行,必须要向法院申请,至少多了法院这一道审查过程。这就有了制约的可能性。这是使强制得以规范,而不是消失。我们在规范强制的同时更要规定和落实滥用强制权的法律后果,要强化法律追究的机制。如,“断水断电”国家是禁止的,但是现实中还是存在,问题何在?这就是责任落实的机制不到位。作为一个前提,法院要比较中立和独立,应该说,目前司法在地方带有行政化色彩,强制是不是一定能起到制约的作用,在未来仍然是一个挑战。

星期柒新闻周刊:您怎样看“唐福珍没能成为孙志刚”带来的遗憾?

王锡锌:我并不认为,我们的制度引进一定要以某一个标志性的悲剧性事件来推动,这并不是制度引进的一个好的模式。“孙志刚模式”,在未来,我觉得应该淡化才好。但是具体来讲,制度改进的基本逻辑,一些极端的事件总是冲击人们的心灵,考问我们制度的合理性,也考问每个公民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一种制度改进的理性,应当是在民众充分享用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基础上,能够产生一种社会和政府的良性互动和交流,使得我们社会的公共理性能够不断增强,这才是制度变革比较正常的逻辑。

这一年拆迁官话很雷人

暴力拆迁引发悲剧并非偶然,从不少官员的“拆迁雷语”中可以发现,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官员抱有非常错误的“拆迁观”,甚至在拆出人命后,一些官员还在大说雷人之语、无知之语,令人侧目。

如果地方官员以错误的“拆迁观”作为言行指南,又怎会不出问题呢?

“在中国,你说不拆,肯定把你拆了”

天津宁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广宝说,“在英国,你说不拆,任何人不敢拆你的。在中国,你说不拆,肯定把你拆了。我就这一句话,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全世界牛逼!”2010年3月,刘广宝的这段旧话被披露。

“唐福珍自焚是一个法盲的悲剧”

在去年年底的唐福珍自焚事件中,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是当时的现场主要指挥者之一,被停职接受调查。4月一期《南方周末》刊发了记者对钟昌林的采访报道,钟昌林称,“我觉得唐福珍自焚是一个法盲的悲剧。我对唐福珍不存在歉意。我是执法者,应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不应该有歉意。”

“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宜黄事件令人警醒,但是10月份,当地一名官员写出一篇题为《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的奇文,出现“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惊人论点。

“你应该报道老百姓如何敲诈政府”

10月31日,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辉村村民庞海宾家遭遇强拆。负责此次拆迁工作的高新区土地局原副局长王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口出雷语:“你应该报道高新区如何发展,应该报道老百姓是如何为难政府、刁难和敲诈政府,应该报道老百姓如何不配合拆迁,影响回迁房的结症在什么地方!”

“我们不拆迁,你们知识分子吃啥”

11月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发微博称在受邀去江西讲课时号召党员干部不要去拆老百姓房子,遭江西万载县委书记批驳,该书记称:“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县委书记这样干(拆迁),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