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民意的畅通表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题中之意,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互联网成为公众舆论表达的重要阵地。一方面,网络为民意表达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渠道,言论自由得以更充分的体现;另一方面,网络道德伦理的不规范,也产生了不利于社会和谐的因素。本文通过对和谐社会、网络民意表达相关概念的阐述,简介当前互联网舆论传播的现状及其原因,以此探索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下,如何更好的对网络民意表达进行规范和引导。

[关键词]和谐社会;网络;民意表达;舆论

近期,不少新闻事件被网络舆论推到了风口浪尖,由此在网上展开了一系列的探讨评论,并引发了造句大赛、追踪类似事件等热门话题。“我爸是李刚”、腾讯与 360的大战、上海高楼的大火,以及继李刚事件之后出现的“我女儿是彭帅”、“我认识季叔”等等,新闻事件通过网络媒体的宣传炒作影响更加扩大化。民众表达意愿的声音如浪潮不断涌向公共的视野,在不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网络民意的表达也反映了社会的和谐程度,更好的规范这一途径意义重大。

一、 和谐社会、网络民意表达相关概念阐述

(一) 和谐社会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的背景及过程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国内外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和谐社会的问题面临新的形式和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的背景既有国际方面的因素,也有国内背景。从国内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各个方面产生的变革既为和谐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结构的转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政治和思想领域的变化,都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也是社会矛盾凸显的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就是党正视和解决现实问题的勇气和智慧,也只有通过此途径,采取适当方式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才能顺利实现发展和改革的目标。从国际背景来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为了保持安定团结的国内环境的同时,继续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我国全面对外开放的格局已经形成,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要求我们努力把自己国内的事情做好,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争取更大的主动。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正是我们党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在深刻分析国内外环境的基础上做出来的,是我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发展战略的丰富和发展,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政治智慧和对社会主义事业高度负责的政治精神。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使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完整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2005年,在中共中央党校全国省部级研讨班开班式上,胡锦涛主席全面阐述了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和谐社会进行全面部署,由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由理念走向了制度,对其认识也日臻成熟和完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是我们党执政理念和经验的发展和升华。

2.和谐社会的内涵及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自身的和谐,二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三是社会关系的和谐。其科学内涵主要包括,和谐社会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社会,是全体人民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社会,是一个自然得到尊重的社会。

和谐社会的一般特征具有五个方面,结构要素的多元差异性,这是其生长基础;复杂利益的平衡合理性,这是其核心要求;庞大系统的有序开放性,这是其重要条件;相互关系的协作调适性,这是其基本特征;动态发展的过程阶段性。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有,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诚信友爱是基本准则;充满活力是重要元素;安定有序是基本条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重要内容。

3.社会主义和谐文化

和谐文化,是指一种以和谐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以倡导、研究、阐释、传播、实施、奉行和谐理念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形态、文化现象和文化性状。它包括思想观念、价值体系、行为规范、文化产品、社会风尚、制度体制等多种存在方式。其基本属性是尊重差异、倡导包容、强调互补、主张平衡。重点就在于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二) 网络民意表达

1.网络民意表达的内涵

网络民意表达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量公众借助网络,通过互联网上论坛和新闻跟帖等手段针对重要的国家事务、社会问题而自由地发表评论和意见,表达自己的诉求与主张的一种表达方式, 是聚合某种愿望和诉求,从而形成的某种民意,也是公民表达权的在网络信息化时代的一种重要体现。

2.网络民意表达的特征

正因为它是基于互联网技术支撑下的一种民意表达方式,所以它具有许多传统民意表达所不具备的优势和特点。首先,网络民意具有参与的平等性,表达更为直接,涉及的议题具有空前广泛性和多样性。其次,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再由于互联网的即时性、互动性、连通性特征,网络民意的议题设置快速而有效,民意形成后在网络群体之间、网站之间、网络媒体与其他传统媒介之间进一步传播也体现出快捷性。再次,网络民意表达意见或诉求的直接性和真实性。在社会转型、社会发展不平衡时期,网络中传播个体亲身体验、耳闻目睹的不平等现象,渴望得到校正的呼声更高,引发其他网络成员设身处地的危机感更强烈,因而议题更显著,参与更踊跃,民意也更为突出。最后,由于网络是虚拟空间,它是以互联网为载体,以各种符号为传播媒介,由网站、网民共同对信息进行作用而形成的,并不是客观世界中的真正空间。在网络中,人们有时更容易丧失独立思考的能力,对事物形成较为偏执的立场。

二、 当期我国网络民意表达的现状简介

(一) 积极层面:网络化的舆论表达较之以往带来的机遇和变革

1.网络舆论已发展成为洞察社会民意、开展舆论监督的重要窗口

网络区别于传统媒体的主要特点在其开放性、匿名性、互动性,使普通公众可以自主发表言论和意见,这是传统的电视、报纸、广播等传播媒介所无法比拟的。对个人来说,个人可以从网络舆论中获得大量的信息,便于了解自己所处环境,了解他人意见,明确行为方向,从而促进个人社会化。对社会而言,通过公众自主发表言论,及时显示社会大众的喜怒哀乐及好恶取向,增进社会沟通和社会和谐,保障公民的表达权是集中民智的有效途径,这对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是十分重要的。网络舆论的社会功能在于网络上公众可以自主发表言论,反映利益诉求,这就使网络舆论具有较高的“社情民意”指数。在舆论监督方面,网络媒体可以以“博客”身份参与网络新闻的制作与传播,并展开一种类似于揭秘式的信息披露,从而进入传统媒体几乎未曾涉足的一些社会敏感区域,实现对现实政治生活的实时的舆论监督。

2.网络民意表达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和发展

在推进民主政治的进程中,网络化的民意表达有利于公民利益的充分表达和有效整合,网络民意成为有效的公众利益输入渠道,有助于公众要求接近决策核心,实现自主利益的有效表达,使普通民众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表达意见和愿望的话语权,拓展了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3.有利于打造廉洁高效的现代政府

完善网络民意表达权能够促进政府和民众的良性互动,推动政府集中民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升执政质量,改进政府工作,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我国政府执政能力提高,打造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现代政府,同时更是民众监督公权的重要载体。

4.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网络民意表达能够为民众释放不满情绪、缓解社会压力提供相对自由开放的出口,减少突发事件爆发的可能性,缓冲各种社会矛盾。政府可以通过网络民意了解民众的情绪与心理倾向,为建立社会对话与预警机制提供技术手段,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局面,促进和谐社会良好秩序的建立。

5.有利于推进政治社会化进程

完善网络民意表达权有利于民众增强民主体验,培养政治参与技能,提高有效表达和自主表达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民众民主心理的发展与成熟,完善政治人格,培养政治理性和宽容精神,激发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建立批评体系,为推进政治社会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6.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繁荣社会主义和谐文化

在宽松、民主的网络空间中,各种社会思潮并存,社会情绪自由表达,网民思想活跃。完善网络民意表达权能够为民众交流思想观点和政治见解提供重要渠道,有利于创造思想交流、碰撞与整合的社会氛围,为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发展与繁荣提供重要的技术条件和舆论平台。

7.网络民意表达对政府公共决策产生了影响

网络扩大了公民参与政治的空间,成为公众民意表达的重要公共途径。通过网络的发展,网民地位的提升,网民的看法、意见和观点在网络世界和现实生活中能快速地整合信息系统,形成合力,并有可能形成巨大的社会力量对政府公共决策产生影响。首先更有效的推动了社会问题进入公共政策议程,直接创立公共政策议程,并促使进行政策反馈与政策调整。

8.网络民意表达的必然性

网络民意表达有其时代必然性,合法地位已经得到确立,2003 年SARS肆虐时,胡锦涛、温家宝就公开表示了对网络民意的重视。2008 年6 月20 日,胡锦涛又通过人民网,实现了中国最高层领导人首次同网民在线交流。在2010年“两会”前夕,全国各大门户网站就已经开辟了相关互动版块,许多报纸也破天荒地增设了诸如“网上直通车”等栏目,“向总理建言”、“提问人大代表”等已遍及网络空间,举国上下大有“网络问政”之势。网络民意表达是公众媒介接近权的要求,是公众知情权的构成,是公众话语权的回归,是公众参与权的体现,是公众监督权的保障。

9.网络信息技术给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

第一, 网上丰富的共享信息, 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充足的资源。第二, 网络为思想政治工作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手段。第三, 网络传输的快捷性和隐匿性, 有助于迅速、准确地了解受思想政治工作者思想情绪和他们所关心的热点问题, 从而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第四, 网络传输的超时空性, 扩大了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 促进了思想政治工作的社会化。第五, 网络主体的平等性和交往的互动性, 有助于变传统被动接受的灌输为主动参与的对话交流, 提升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二) 消极层面:当前网络民意表达存在的问题

1.网络民意表达不完全理性,存在信息失真

由于网民的发言是匿名性的,他们的身份背景无从考证。因而网络上形成的“民意”能否全面反映社会发展进步的整体状况,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值得商榷。再者,网络的匿名性,也使得言论发表者无所顾忌,不必考虑现实社会的责任,其合理性、公正性无法保证,虚假信息充斥在网络。网络所提供的众多搜索引擎和屏蔽技术及诸多个性化定制服务,在促进人们交流联系时,也存在隔绝交流的潜在危险,对社会安定造成不良影响。受大众影响,使民众在网络途径表达的时候缺乏了理性思考和自我判断的能力,容易随波逐流,发表偏激的言论甚至导致现实中不良行为的产生。也容易产生网络暴力,如人肉搜索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虚拟空间转嫁到现实世界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和谐。

2.网络民意表达主体分布不均

最有参考价值的民意应当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涵盖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和诉求,那些没有经济实力购置网络设备或者是不会使用电脑的人,无法成为网络公民。因而网络民意表达存在局限性,很可能是某一群体的言论成为主导,只代表一部分群众的想法,不具有全面性。

3.网络民意表达环境尚待规范

网络是一个开放的虚拟世界,这样的环境为民众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诉求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以及网络民意表达者本身的文化素质良莠不齐等因素,目前我国的网络民意表达环境还存在较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4.网络民意表达受重视程度不高

虽然网络舆论的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的程度,但依然没有受到政府高层部门的相应重视。也由此导致一方面很多意见没有得到及时的回应,使得网民趋向不理性的表达来引起重视,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另一方面很多言论被很快的“和谐”,一部分网民的言论自由受到影响,上级并没有从正面解决问题的角度对待,而是试图掩盖压制某些不良言论。影响和谐的因子不应使其广泛传播,但也折射出上级政府部门等对待网络民意表达并没有相应的重视高度。

当前我国网络民意表达的现状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我们应该看到这一新时代下的舆论表达传播方式的必然性,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要重视已经出现的问题,消除不和谐因素,使得网络成为民意表达的强大载体,也更有助于社会和谐。

三、 浅析出现上述不良问题的原因

(一)网络舆论的引导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我国当前的自由表达制度尚不完善,表达自由程度还比较低,制度安排严重缺位。对网络舆论的引导不规范,没有相关机制保证网络民意表达一方面畅通有效,受到一定的重视,另一方面避免非理性和偏激的言论表达。用户在网络上发表言论一般都使用网名,不会使用真实姓名,这也使得很多人敢于把自己平时不敢用真实身份发表的言论通过网络发布,有可能与主流思想精神不相符。有些网民乐于发表自己对公共事务的看法,但担心自己的观点过于尖锐、敏感,或与主流观点相左而在现实中遭受不明的打击,才选择在网上匿名发表这一相对安全的方式。由此可以看出没有机制上的保证来确保民意表达顺畅,也不存在规范的体系引导舆论方向。

(二)在思想观念层面,各参与主体无法取得立场统一

政府没有足够的重视网络民意表达,相关网站建设和维护滞后,更无从谈及与网民的及时沟通和回馈,并没有思想层面高度重视信息化时代的客观要求。同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足,使得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网络民意有可能出现的偏激。公众维权意识缺失,也是表达不畅的原因之一。公众从众心理和盲目崇拜的心理作祟,使得有些言论没有得到证实便被大范围传播,网民也没有理性的判断,随波逐流,导致信息的失真。

(三) 网络民意表达的监督不力,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

在虚拟开放的网络社区,对言论表达的监督也是重要一方面,但现阶段缺乏专门的机构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或存在引导方式不当的现象,最终监督效果不明显。法律的不健全,也导致一部分人在网上口无遮拦,随意发布不良信息,不必像在现实中承担一定的责任和风险,从而导致网络言论的混乱。

(四) 网络道德的缺失,表达过程缺乏理性

外部监督的不到位是一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网络民意表达不规范的内因,即信息的发布者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缺乏自律,自我监督没有起到作用,把网络当作可以任意发泄不满情绪的窗口,也导致信息秩序的混乱。甚至出现“网络暴力”侵犯公民隐私的现象。网络世界道德标准尚未完全确立,加之受现实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诚信问题突出,导致网络民意表达某些方面并不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

(五) 在文化层面,网络信息发布者对文化标准界定不清

网站和网络用户为了吸引注意力、提高点击率,往往使用夸张、煽情、耸人听闻的语言,至于表述是否准确、会否造成某些不良后果,则完全不在考虑的范围。这些都是网络文化的糟粕,也是大众传播发展不成熟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低级趣味的表现。

(六) 在技术层面,不成熟的网络环境也导致舆情失真

由于信息技术的复杂化,经过网络禁令和冒充发言处理过的网络舆论,实质上是“官意”,网络民意就这样失去真实性,即网络时代的民意表达可能会陷入技术官僚操控的危险,而“真实的民意”则再次隐身于网络技术下。也正因如此,网络世界的信息良莠不齐、真假难辨。

四、 和谐社会语境下,引导网络民意表达规范化的路径

(一)健全相关机制,建立良好网络舆情氛围,有效引导网络文化繁荣有序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尤其是主流传统媒体的引导作用与网络媒体的辅助传播作用,加强新闻网站和政府网站建设,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媒体资源体制的完善,建立网络民意处理、反馈制度,增强政府正面引导舆论能力,优化网络民意表达环境,建立起网络传播信息源的权威性。把握网络传播的特点,使网上宣传更加贴近网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牢牢掌握网络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建立网络民意表达长效机制,有效发挥“意见领袖”作用,重视他们在网络论坛及其社区等中的“二级传播者”的地位,对公众舆论加以科学的引导。网络民意表达的最终途径就是做到社会的全面动员,公开文化氛围的渲染和观念的转变最终还是要落实到相应的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上来。

(二)政府出台并完善相关的政策,加强网上舆情信息的收集,提高重视程度

政府应该出台更多相关政策措施以规范网络环境,高度重视正规的网络民意表达。首先应转变观念,及时发布重要敏感信息,树立信息源权威。适度调整网络传播的政策和策略,调整控制方式,变排斥为正视,变被动为主动,变堵塞为疏导,立足于“开”和“导”。其次是发挥优势,建立对话式、零壁垒政府门户网站,丰富舆情表达形式。再次是强化问责,优化网上舆情的收集处理、创新政府对网络媒体的管理方式, 建立网络民意反馈制度使“绿色通道”更畅通,实现网络舆论管理模式的转型。

(三)完善网络民意表达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言论自由和信息公开是网络舆论引导的前提条件。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立法,增强网络管理和舆论引导的规范性,健全网络民意表达权法律保障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尽快制定系统化的网络基本法律,才能有效弥补由于法律依据的不足而带来的管理不到位缺陷,净化网络环境,促使人们文明上网,自觉遵纪守法,民众为社会政府积极建言献策的热情才能持久不衰并付诸行动。

(四)加强内外部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的加强,一方面是网络媒体的行业自律,另一方面是外部包括法律、机制在内的监督到位。更需网民间的相互监督,形成网络信息发布规范,确保民意表达在一定合理范围内。倡导人人把关, 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同时,借助技术的优化,过滤不良信息的发布,以此警惕不良势力利用网络民意的途径破坏社会和谐。

(五)网络道德伦理的确立

当前,在现实社会已经建立起的道德体系,在虚拟的网络环境却严重缺位,网络道德伦理的建立迫切而必须。在网络中,应强化网络道德建设,增强网民自我保护意识和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使其认识到网络是现实的网络,它不能脱离社会法律道德的约束,在网络中同样应恪守网络公共道德底线,从而使他们能比较理性对待信息推广,将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同网络民意表达有机结合。

(六)网络信息发布者提高自身素质

提高网络民意表达主体素质,首先是传统媒体要强化与网络媒体的配合,有效利用新媒介平台与受众互动,加强新闻评论的旗帜作用,理性遵循新闻报道的时效性原则。其次公众观念的转变,网络世界同样需要规范制约言行,广大网民应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需理性对待网络平台表达言论,树立起一种社会责任意识。再次是强化权利意识,不应胁迫于强权的势力而不敢发挥自身正当的话语权,对自由表达权的渲染力度应该得到进一步加大。

(七)引导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繁荣、多元、有序、科学、规范

网络民意表达的充分实现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方面。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的营造,更需要在大背景下推进。以科学理论为指导, 与时俱进, 不断创新, 增强网络环境下文化工作的吸引力。建设和谐文化,培育和谐的文化精神,倡导和谐的价值理念,弘扬和谐的哲学思维,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从而引导网络民意表达更好的符合和谐要求,提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感召力。

近年来,网络热点事件层出不穷,从2003年具有标志意义的“孙志刚事件”到2008年的“瓮安事件”,再到2009年的“杭州腾车案”,网络言论的自由表达加速信息传播,民意表达借助新兴媒介更多元化。但仍存在网络舆论诉求不理性以及不受重视的问题,不利于和谐社会大局的全面构建。微博时代的到来,更要求在和谐社会语境下对网络民意表达进行规范引导,进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参考文献]

1. 杨青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大连出版社,2007年出版。

2. 杨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意识形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