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覆核不應被視為對施政的障礙 05/20/2011 原文 葉一知 法律和法治精神是一門專業,不是阿豬阿狗加把嘴,一個說「濫用」、一個說「破壞香港競爭力」,就能了事。 法治精神應是公民社會的常識,通識也要教,如果願意學習,一般市民都能理解,但坊間充斥太多假法治專家,口口聲聲批評司法覆核,影響學生,其中更包括我們的特首曾蔭權,一邊聲稱要尊重司法程序、不便評論案件,一邊卻引述市民意見,指部份政黨、政客借環保和保育之名阻撓大型基建上馬,質疑有人濫用司法程序。 (閱讀全文)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司法公正 相关文章 北青深一度|庭审被上级法官“遥控”,证据就在审判席上 【404文库】小民控诉|涟水钱成案:周泽律师辩护词 咸蛋bot|高丙芳案现审辩冲突:辩护人被强行带出法庭,被告人宣判前突遭逮捕 如是之观|包公祠前的哭声,为何如此引发共鸣 【404文库】“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外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