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势已处于危急状态
 

 
当前,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诸领域的形势持续恶化,不安定因素剧增,不稳定局势加深,全面危机爆发的迹象日益明显。

  (一)政治形势危急
 
     
最明显的标志是,官民对立已经达到相当尖锐与严重的程度。由于公信力丧失殆尽,对公权力的不信任、仇视、抵制与抗争已日甚一日,以至发展到了经常公然对峙的地步。问题不在于民,而在于官。道理很简单:非民选的政府通常总是漠视民意和冷酷自私。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腐败。致命的问题更在于借以制止腐败发生的真正有效的制度设置,在现行社会政治条件下已经行不通。随着权力丧失道德自制力的状况愈演愈烈,问题变得越来越明显,对权力腐败现象的控制已经失去了政治上的可行性。腐败并不可怕,也不可悲。形成这种不可收拾的局面,才是真正可怕、真正可悲的。
     
权力腐败严重蔓延与泛滥成灾的结果,势必瓦解其政治基础,最终导致政治失败。能够有效制止腐败发生的制度设计与安排,其实并不难找,西方文明早已对此提供了成功的经验。与其扬汤止沸,何如釜底抽薪。除了那种唯一有效的办法外,所有可以想到的其它办法都尝试过了,结果没有例外,也不可能有例外。问题不在于是否行得通,而在于是否真正有诚意、愿望和决心。

 
     
(二)经济形势危急

 
     
最突出的表现是,现存经济结构严重失衡,但难以找到及时调整与转变的有效出路;现行经济制度的潜力,已经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当前经济政策的选择,也已陷于进退维谷的困境。
     
当前形势不是经济是否再次探底的问题,不是经济是否已经走出谷低的问题,甚至也不是经济何时走出谷低的问题,而是社会是否已经真正开始为近几十年来一贯推行的政府主导经济发展模式付出代价的问题。
     
对于一个政权来说,在其政治合法性丧失了坚实牢固的基础之后,谋求以单纯的经济发展成绩作为合法性替代品,在短期内似乎是有效的,但在法理上却是无效的,从长期看是危险的。必须认识到,政权的合法性只能由真实体现民意的民主选举结果来赋予,因此合法性属于政治范畴,不是经济范畴。对于政权的合法性来说,经济状况的优劣既非其主要来源,也非其重要来源,更非其唯一来源。显然,从法理上看,在某个社会中,即使其经济状况不佳,只要经由民主选举程序上台,政权的合法性就不成问题;反过来,尽管经济形势良好,倘非经由民主选举程序上台,政权的合法性也不能自然获得。无论何种社会共同体,如果其统治者的合法性单纯系于经济成效,那就既缺乏法理基础,也缺乏道义根据,势必难以持久。合法性不能寄宿于经济,只能回归政治。否则,经济危机爆发之日,就是政权的合法性彻底丧失之时。

 
     
(三)社会形势危急

 
     
最直接的证据是,当前用于维持国内秩序稳定的财政开支,竟然同国防费用不相上下。这是一个不祥的信号,表明社会矛盾朝对抗性方向转化的具体表现与发展趋势越来越显著。
     
权力腐败失去控制,意味着政治上陷于慢性自杀;城市房价失去控制,意味着经济上陷于慢性自杀;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失去控制,意味着使自然环境陷于慢性自杀。而秩序持久过度依赖暴力得以控制,则意味着使社会陷于慢性自杀。合而观之,社会的主要领域与自然生态及环境保护已陷于失控状态,而社会的特定反应与人民的权利诉求及意志表达则处于强力控制之下,最终将意味着一个民族与国家正陷于慢性自杀。
     
也不难理解,国家如果走到这一步,以至于动用暴力工具无所顾忌,腐败无孔不入,权力意志肆虐,丛林法则盛行,将会发生哪些反应,造成哪种局面。社会离心离德的迹象日益明显,文化、知识或技术精英纷纷移民海外或长期滞留不归,以及贪官中饱私囊后争相外逃,已经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国家的凝聚力日益下降,政府机关公信力丧失与社会信任缺失,以及不安定因素居高不下,也已经有力地表明了这一点;民族团结与统一的纽带日益松弛,边疆地区持续存在的紧张局势,以及台湾与香港地区的民意动向与趋势,同样已经确切地表明了这一点。更不用说,信仰危机、道德危机及诚信危机的存在与表现,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其危害之广泛,恶果之巨大,影响之深远,已经使社会陷于走投无路的精神处境。
     
综上所述,危机全面爆发的征兆已经无可置疑。无可奈何花落去,山雨欲来风满楼。压迫社会变局的大势已经不可逆转。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眼看即将落下。高悬在国人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正在摇摇欲坠。

 
     
二、国家正面临严峻考验

 
     
必须承认,社会诸领域所表现的显著的危机特征,其实已经众所周知,人们对此早已心照不宣。无可讳言,问题不在于危机是否已经开始逼近,而在于它何时全面爆发。
     
诚然,它虽然已对社会生机造成了重创,以至怨声载道,乱象丛生,但其威力尚未足以对整个现行社会秩序加以摧毁。原因不难看出,在现行秩序陷于如此不公正的状态之后,其所以迄今仍然得以勉强维持,主要得益于如下三个因素:庞大的既得利益队伍的效忠,强大的国家暴力机器的威慑,以及普遍表现出来的国民性怯懦与苟且。
     
即使如此,随着社会形势与生存处境不可避免地继续恶化,特别是由于财富分配不公趋势持续扩大,社会两极分化现象日益严重,已经达到令人难以忍受的程度,并且无法及时找到切实可行、真正有效的控制办法,形格势禁、积重难返的结果,就连那些借以维持统治的最低限度的社会政治条件也变得难以为继。政府维持现状的警力调用变得越来越频繁,维持秩序的负担变得越来越沉重,顶住抗争与维权活动的压力越来越吃力,摆脱遭到敌视与对抗的困境越来越困难,避免国家分崩离析结局的任务越来越艰巨。
     
对不公正、不合理的现实秩序的压迫进行种种抗争,包括采取某种激烈反抗行动,从中国社会历史的革命传统看,就具有天然的道义根据与正当性。这些原则与原理,毫无疑问都为革命与改革的领袖人物所承认、所赞同。那种明知故犯,出于自私自利的卑劣动机,不惜通过镇压抗争活动,力图使不公正、不合理的秩序免于被抛弃命运的可耻行径,同昔日中国历史上的革命对象与革命敌人的历史表现如出一辙,毫无二致。

 
     
三、改革必须打破清规戒律

 
     
问题就摆在那里,情况就是如此。剩下的问题只是愿意不愿意正视、敢于不敢于承认而已。即使无视之,否认之,它们也不会因此而消失。它们的存在、表现、发展以至结果,其客观性不会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是应当挑明问题症结所在,促成人们冲破思想禁区,摈弃政治教条,摆脱习惯禁锢,重新审查与反省改革的基本方针、政治禁忌与思想顾虑的时候了。

 
     
(一)“稳定压倒一切

 
     
此乃似是而非之论,不可继续老调重弹。所谓稳定压倒一切,意味着赋予稳定以至高无上的价值,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观点。诚然,稳定具有某些益处,但其价值决不应该被置于正义、公正、自由或公共利益之上。在稳定之上,尚有它们存在。如果这些价值也被所谓稳定所压倒,那稳定不仅毫无价值,而且为害甚巨。
     
应当指出,对于社会的发展与公众福祉,或者对于公共利益来说,社会稳定充其量只属于条件或前提,决非目的或方针。把稳定视为目的本身,或者视为最高目的,竟至于具有压倒性的价值,这不是对稳定价值的肯定,而是对稳定意义的误解,对稳定本质的曲解,对稳定作用的狡辩。稳定不过是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的自然结果,它既不应当被强求为目的,也不应当被固定为方针,否则,昔日清朝政府末年对革命党人的镇压行径,或者国民党政府在大陆统治期间对共产党人的屠杀活动与战争行为,就获得了正当的道义理由。显而易见,所谓稳定压倒一切的辩词,其着眼点是从统治者的角度立论的,不是从被统治者的角度立论的;其动机是从统治利益的角度出发的,不是从被统治利益的角度出发的。总之,一句话,此论决非是从公众利益出发的。
     
更进一步说,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政治变革来说,稳定不仅不属于充分条件,甚至不属于必要条件。因此,稳定既不应当被误判为条件,也不应当被轻信为前提。否则,就无法解释,近30年来的稳定,何以既未能为政治状况带来真正有益的实质性变革,也未能为社会经济状况带来属于有机的可持续发展。恰恰相反,历史的经验告诉人们,与危机特别是与生存危机伴随的不稳定,及其带来的社会与政治压力,倒是促成变革与进步的宝贵的催化剂。这种情况决不是某种例外,而是几乎贯穿于中国近代以降一切重大政治、经济与社会变革的历史进程的始终。这正好印证了鲁迅的名言:“如果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国自己是不肯动弹的。”

 
     
(二)“改革必须坚持新的‘凡是’方针”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60年前,在社会陷于危机之际,是共产党领导的革命,通过对其先驱国民党的部分否定,打开了历史的新局面;30年前,也是在社会陷于危机之际,是邓小平及其政治伙伴推动的改革,通过对其前任毛泽东的部分否定,打开了历史的新局面。由此可见,历史变革的逻辑已经昭然若揭。
     
值得庆幸的是,对毛的“凡是”,在30年前已经被推倒,也应当被推倒。历史证明这是有益的。然而,对邓的“凡是”,近30年来至今未被推倒,并且被继续坚信无此必要性。这样做,与固步自封,画地为牢,甚至于作茧自缚,作法自毙,究竟有何不同或区别?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邓小平本人的看法,对毛泽东功过评价应当为三七开,对自己功过评价充其量为对半开。如果不怀疑这一论断是由衷的、真诚的,并且是有根据的、中肯的,那就必须承认,从政治逻辑上说,既然拒绝对毛搞“两个凡是”是正确的和正当的,对邓持相同立场或态度也同样是正确的和正当的,甚至更加正确和正当。决不能推倒了对一个人的“凡是”,却树立起对另一个人的“凡是”,无论这个人功劳有多大,威信有多高,何况实际情况远非如此。

 
     
(三)“只要握紧枪杆子就丧失不了执政地位”
 
     
奇谈怪论,岂有此理!何出此言?成何体统!该论点暴露的立场很成问题,无疑属于严重的政治不正确,必须给予义正词严的批驳。
     
对于被革命事业授予政治继承权的人们来说,如果他们违反了当初其革命先辈的社会政治理想、信念与追求,转而力图维护不公正的秩序,站在人民利益的对立面,与人民为敌,那就是对先辈的背叛,就是蜕化变质,从而在政治性质上沦为不折不扣的反动派。那种在意识形态上极力颂扬与热情礼赞昔日的革命精神传统,但在现实表现中却无情地以铁腕手段对付与压制群众正当反抗活动的两面派做法,不仅在行为逻辑上陷于矛盾,而且在道德信誉上陷于破产。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凡是敌视、阻挠、对抗或镇压人民的权利抗争、民主要求与革命愿望的政治势力,无论起初多么富于革命特质,只要它敢于逆历史潮流而动,站到了同人民利益相冲突的对立面,就无疑在政治性质上蜕变成为可耻的反动派,就不可避免地最终落到被历史抛弃的可悲下场,概莫能外。
     
明智的政治家也不会不明白,一个革命出身的政党,如果失去了昔日一贯保持的锐意进取的精神传统,同时又拒绝主动接受新的价值观洗礼,及时实现适应现代民主要求的角色转变,一味因循坐误,依然故我,做不到脱胎换骨,浴火重生,那它就毫无政治前途可言。历史决不会站在它那一边。结果无可置疑。

 
     
(四)“进行实质性改革将冒失去政权的风险”
 
     
此言差矣。诚然,改革需要承担风险,但不改革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这就是现实。事已至此,已经没有退路了。必须通过政治改革的大关,无论这有多困难,多艰险。以变革求稳定,则稳定存;以稳定阻变革,则稳定亡。
     
不要忘记,权力不是私物,而是公器。将公器归公,则国家兴;为党私营私,则国家亡。公共权力只是借以服务国家、管理社会、造福人民的手段,绝非追求自我实现的目的本身。决不能把权力的工具性价值与意义置于脑后,为权力而权力;更不能把权力的公共属性与功能挪用于党派或个人利益,以权谋私。否则,那就是对权力意义的歪曲,对权力职能的僭越,对权力作用的滥用,对权力价值的败坏,对权力本质的玷污。公共权力应当服务于公众利益,也必须服务于公众利益,并且只能服务于公众利益。
     
真正的共产党人,作为真正的革命者,作为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决不恐惧失去权力,特别是公共权力。那些为了维护党派私利甚至个人私利,寻找种种借口,抗拒与拖延变革,或者一味斤斤计较,患得患失,置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于不顾的政客,不仅在政治上不明智,而且在行为上不道德,因而不仅与共产党人的称号名不副实,而且有辱共产党人的称号。

 
     
(五)“涉及重大个人利益问题的改革难以推动”

 
     
此言不无根据,并非无稽之谈。其实,不论对一个头脑清醒的领导人,还是对一个未丧失理智的政治家来说,对利益轻重关系进行权衡并不难,对是非大义问题进行判断也不难。问题不在于进行判断,而在于作出决断。可以理解,作出与党派或个人重大利益相关的抉择,决非轻而易举,确实相当艰难。但是,即使再艰难,也不会比昔日促进革命事业发展更艰难,不会比起初推动改革事业起步更艰难。
     
面对当前的危急局势,作出明智的决断,不需要高深的思想,不需要高妙的学识,不需要高超的谋略,不需要高难的技巧,甚至也不需要杰出的才华,不需要非凡的机智,不需要卓越的能力,不需要超凡的魅力。需要的是良知,是胆识,是正气,是血性,是公心,是远见。需要的是责任心,是正义感,是革命性,是公信力。需要的是担当的勇气,是顽强的毅力,是无私的品德,是高尚的情怀。
     
由此可知,时代的召唤是:要做领袖,不要做官僚;要做政治家,不要做政客;要做革命者,不要做统治者。执政党应当勇于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民族负责。政治家需要敢于承担政治责任,敢于承担社会责任,敢于承担道德责任,敢于承担领导责任。时代需要这样的政党与政治家,社会需要这样的政党与政治家,国家需要这样的政党与政治家,人民需要这样的政党与政治家。

 
     
四、政治家应当勇于承担政治责任

 
     
尽管问题积重难返,局势危机四伏,形势艰难严峻,但是,据此就对改革丧失信心,断言改革的命运已经注定,仍然失之武断。作出如此悲观绝望的论断,决非建设性的立场,也非负责任的态度。现在就下结论,还为时过早。国家并未达到病入膏肓、不可救药的地步。人民也未陷于一蹶不振、万念俱灰的状态。改革的有生力量并未断绝。改革的命运仍在未定之天。局势仍有可为的余地。起死回生并非绝无可能。
     
一切富有历史使命感与社会责任感的人们,需要以自己的行动,作出无愧于先驱、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回答,敢于再接再厉,发扬光大,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这是一场新革命,也是一场新抉择,因而必将以其新表现,使每一个当代中国人受到严峻考验。是否敢于否定自己,是否勇于对自己革命,是衡量与鉴别真假革命者的试金石。
     
一切有政治自觉性的人们,有政治责任感的人们,应当牢记,权力决不等于权利,也不是利益,不是享受,不是荣耀,而是意味着责任,是担当,是义务,是使命。权力必定与责任密切相关,权力大小必将与责任轻重成正比。权力必定以责任为条件,权力威信必将与责任能力不可分。谁有幸掌握国家权力,谁就对国家与国家的命运肩负了责任,这是一项极其重大的责任,并且是不可推卸的责任。谁有权力领导人民,谁就为人民和人民的生存状态承担了义务,这是一宗极为广泛的义务,并且是无可争辩的义务。
     
没有人乞求谁接受权力,也没有人强迫谁站在权力岗位上。因此,只要谁掌握公共权力,站到公共事务岗位上,就意味着同意并且已经同国家与人民庄严签定了神圣的合约,从此自愿肩负了相应的重任,自愿承担了相应的义务,并且立即自动生效。不言而喻,同任何商业性质的合同契约的执行规则一样,违约自然承担责任,违约应当接受处罚,违约需要付出代价,违约必须受到谴责。因此,政治家有使国家免于毁灭的责任,有使公众摆脱灾难的义务。如果不能做到奉公克己,守正不阿,拒绝作出明智果敢的决断,借以进行卓有成效的努力,以致铸成大错,酿成大祸,那就不仅属于政治不作为,政治上不负责,政治上失职,而且属于政治渎职,政治犯罪。
     
的确,对于那些掌握了巨大的国家权力、站在重要的权力岗位上的人们来说,无论其以公仆身份自命,还是以领导人身份自居,指望由人人都出来担当,这不现实,也不奢望。要求由多数人出来担当,这不易于,也不可得。但是,希望由少数人出来担当,这不强求,也不过分。然而,如果没有人出来担当,那就不应该,不像话。政治自私即政治败坏,政治冷血即政治堕落,政治苟且即政治灾难,政治怯懦即政治沦丧。政治家迟迟拒不作决断,历史最终必定会代其作出决断;执政党迟迟拒不作决断,人民最终必定会对其作出决断。
     
谁都不希望看到不愿意看到的结局,谁都不愿意发生不希望发生的情况。但是,客观事物的存在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社会已在火药桶上,形势已如一发千钧。引爆时局的定时炸弹在滴答作响,灾难临头的脚步声日益逼近。剩余的机会一天天流失,留给人们的时间不多了。
     
谁把社会拖进毁灭的深渊,谁就成为民族的千古罪人;谁把国家导向新生的轨道,谁就立下不朽的历史功勋。是顺应历史潮流,与时俱进,因而走向新生,还是逆历史潮流而动,或者顽固不化,终至遭到抛弃,这是摆在面前的两条道路,或此或彼,完全取决于执政党的意愿与选择。是成为民族功臣,还是沦为历史罪人,何去何从,完全系于当政者一念之间。

 
     
五、朝野需要齐心协力共克时艰

 
     
语曰:主权在民。宪法庄严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权力主体。公民作为人民之一员、一分子,自有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每个公民,既为权利人,自有其权利主张,自有其权利诉求。每个公民,既属权力主体,当有权责成公仆承担维护其法定权利的责任,当有权责成公仆承担保障其利益的义务。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公共领域事关公共利益,公共事务涉及公众利益,因此,公共领域与公共事务需要公共参与。关切、影响进而参与决策国家大计,谋求共商国是,不仅属于公民的法定权利,而且属于公民的道德义务。否则,如果自外于国家主人身份,丧失了主人翁精神,主动放弃公民权利,始终推卸公民责任,一味逃避公民义务,一句话,如果这种国民性表现与精神面貌不改变,就无以获得命运自主权,就不能实现改善命运的愿望,也失去了企望与寻求摆脱受支配、受奴役、受宰割、受压迫的不幸命运的道德权利与道德资格,及其道义理由与道义根据。
     
时不我待,不应只坐谈局势的紧迫性,必须有行动的紧迫感。民间必须率先有所突破,公民应当尽快有所表现。只有公民自身在社会现实中,首先做到自尊自强,自主自重,不畏艰险,不畏强暴,不辱没公民身份,不愧对主人地位,勇于行使法定的政治权利,敢于尽到公民的社会责任,在公共事务活动中表现出勇气,表现出胆气,表现出正气,在关涉公众利益问题上行动果敢无畏,行为理直气壮,行事正大光明,才有精神资格向公仆提出严正交涉,才有道德底气向公仆发出郑重劝告,才有人格尊严向公仆进行庄严请愿,才有道义力度向公仆表达正当诉求。
     
当此危急存亡之秋,所有关切国家前途与命运的全国同胞,及敢于为民请命的忧国忧民之士,应当团结一致,戮力同心,广泛动员起来,发扬主人翁精神,不仅以公民的、而且以国家主人的法律与政治身份,不仅凭公民的、而且凭国家主人的法律与政治地位,积极尝试宪法赋予的政治表达权与政治参与权,为促成公民社会的早日实现,争当开路先锋,通过设法采取各种有益的形式,尽力敦促国家公仆,当机立断,采取行动,化解危局,挽救局势。
     
时间不多了。对国家和人民负有责任的政治家们,不能只限于作出道义表示,不能只满足于显示政治关切,也不能只停留于表现道德义愤。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应当说干就干,不可得过且过。必须正视问题的实质,从速作出政治决断。
     
形势不等人。有志于献身民主事业与公共利益的政治家们,困知勉行,要克服政治短视,表现出政治远见,本着对人民、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负责的精神,敢于表现出政治勇气,果断显示出政治魄力,真正担负起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政治职责。危急关头需要务危急之举,非常时期需要为非常之事,关键时刻需要做关键之人。当务之急,在于从速在政治变革上求得突破,尽快迈出实质性改革步伐。要有紧迫感,只争朝夕,紧急行动,努力挽狂澜于既倒,设法扶大厦之将倾,竭力把社会从灾难性局面中拯救出来,全速把民族推离毁灭与沉沦的边缘。要有使命感,奋勇开创改革新局面,毅然开辟民族新出路,尽力把国家导向善治,尽速使社会步入正轨。
     
在朝在野,同属一国;为官为民,俱出一家。血脉相通,骨肉相连。古云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今宜共克时艰,共度难关。民族新生之成败,在此一举。开辟历史新纪元,此其时也。
     
中华民族又一次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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