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加拿大12年的厦门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前天暂准有条件释放,等候加拿大法院下星期四开庭审理他提出延缓遣返中国的要求。这将是“终极审判”,如果申请遭驳回,他将不能再上诉,最快于7月25日遣返中国。

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官员是于上个星期四在赖昌星位于温哥华的住所将其逮捕,以防他在遣返日期逼近之际逃跑。

但据美联社报道,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局仲裁员在聆讯后指出,赖昌星在2006年同样面临被遣返的可能性但并未逃跑,所以他这次潜逃的可能性也不高。

现年53岁的赖昌星因此暂准以7万加元(约8万9000新元)保释在外,不过他每个星期四还得向边境服务处报到。

赖昌星并未出庭聆审,而是在拘留中心通过电话聆听裁决。

中新网报道称,加拿大当局是于本月7日拒绝赖昌星第二次就遣返前风险进行评估的要求。加拿大原定12日将他遣返,但赖昌星在11日由代表律师紧急入禀联邦法院临时中止执行遣返离境令。

赖昌星一直坚持,如果被遣返中国,一定会面临死刑。虽然中国已向加拿大保证不会将赖昌星处死,但赖昌星的代表律师表示这并不可信。

据明报网报道,赖昌星的代表律师之一透露,赖昌星目前“觉得自己又入狱了”,不过并未沮丧或不安。律师也称赖昌星“信任加拿大司法”,没有想要逃跑。

虽然赖昌星暂且获释,但加拿大边境服务处代表说:“遣返赖昌星的计划虽然暂缓,但这次遣返并非没有时间表。根据计算,联邦法院在21日开庭审理赖的申请,有可能在22日作出决定,一旦法官驳回赖的申请,边境服务处应该会在7月25日顺利执行遣返。”

温哥华移民律师王仁铎告诉当地媒体,赖昌星现时需要“过三关”,包括向联邦法院取得禁止遣返令、获得上诉许可以及赢得法院的司法复核。如果三关都顺利通过,赖昌星还能再留一至两年,但只要任何一关失败,就会被遣返。

赖昌星是在1999年,中国大举打击走私犯罪集团时被查获名下的厦门远华公司进行走私活动。走私货品的总金额高达500多亿元人民币(下同,约94亿5000万新元),偷逃税款超过300亿人民币。他随后逃往加拿大,而是否将他遣返这一问题一度影响了加拿大与中国之间的外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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