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8月31日写道,”出于政治动机的自焚是一种极具影响力的抗议行为。多年来,西藏的僧侣一再采取这种极端手段,以唤起人们关注中国当局对异议人士的镇压以及对达赖喇嘛崇拜者的打击。当局现在又采取了新的方法:通过追究寺院僧侣的法律责任,以阻止更多僧人继续这种具有象征意义的自我牺牲。”

文章说,”本周一(8月29日),中国四川藏族自治州的一个法院判处一名46岁的僧人11年徒刑,他和另外两名有待判决的僧人被控蓄意杀人。阿坝市格尔登寺院的一名年轻僧人今年3月出于抗议不自由而自焚,最终死于烧伤后果。调查当局认定,3名被告将这名伤势严重的僧人藏匿了几个小时,导致他未能得到及时抢救。3名被告因’见死不救’而触犯法律。新华社的报道称,周一被判刑的僧人对其罪行供认不讳。”

“设在印度的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的代表降白木朗(Jiangbai Mulang)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激烈驳斥北京官方的描述,他说被判刑的3名僧人是想救那名处于生命危险的自焚僧人。达兰拉萨’西藏流亡政府’的发言人对这家电台说,中共试图通过诉讼程序将责任转嫁寺院,以转移人们对压制宗教自由的视线。据流亡藏人陈述,发生僧人自焚后,治安力量数周反复试图进入格尔登寺院,最终将数百名僧侣送去’改造’。当地部分老百姓曾试图对此进行拦阻。”

“新的打压形式”

该报认为,”由于一名寺院成员自焚而判处其他僧侣是一种新的制裁形式。凡是想要自我献身的人,都应知道这样去做会危害他人。然而,这也表明当局在对付桀骜不驯的寺院时无能为力。司法工具是不太可能挫败抵抗的。对垒只会更加强硬,专制统治固有的恐怖气氛将会强化。”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西藏中共领导人的宣传努力。今夏为庆祝所谓的’和平解放西藏’60周年,官方媒体高调报道,认为多亏党的体恤政策,解放前中世纪的阴暗状况才转变,成了一个现代的、繁荣的社会主义新西藏。这个自我夸奖如此迫不及待,无异于自我证明。也表明这个地区将永远处于北京领导之下,是对被北京谴责为分裂主义分子的达赖喇嘛的间接提示。”

该报还写道,”几天前,中共让河北省长陈全国取代了西藏领导人张庆黎。张在2008年西藏的暴力抗议期间以语言简炼和铁腕无情引人注意。不可设想在他的继任治下,西藏政策会有许多改变。这个政策是北京制定的,今年夏天访问过西藏的副主席习近平,没有给人留下推测战略转换的理由。”

编译:林泉

责编:谢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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