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今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七件21位灾民提起的行政诉讼。
  其中三件是起诉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都是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1、善款信息的,上海市政府说不是其职责;

  2、上海市大火善后处置工作小组批文和名单,上海市政府认为是党委文件;
  3、要求公开上海市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到底做了多少善后工作,希望公开工作形成的政府信息,上海市政府答复申请内容不明确。

  另外,四件是静安区人民政府的:

  1、指定亮迪公司为保温材料定点供应商批文,静安区政府建议向区财政局咨询;
  
  2、3件是起诉静安区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的,静安区政府认为灾民们就静安规土局核发728号大楼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行为提出复议申请,已经超过了法定期限。

  王閧是在二中院打电话给我的,他刚缴了3起案件的诉讼费。他问我接下来还有没有,我说还有,而且接下来几起力度会更大一些。他听了很高兴。

  虽然,这几天,我的微博出现了不少政府网络评论员,发表了他们的工作语言。但是,很多人对我们的诉讼表示了支持,我想很多应该是上海人。

  有一位博友说:“毫无疑问,大火案将成为中国行政诉讼史上的经典案例。”我也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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