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1日 10:51:28

  

  窝囊丈夫的是是非非
 
   张鸣
   

  深圳一名联防队员,闯入一个打工仔家庭,当着丈夫的面,强奸了妻子,施暴达一小时之久。这样令人发指的暴行,震惊了这个原本已经相当麻木的世界。人们既震惊于施暴者的猖獗,也感慨受害者丈夫的懦弱。人们最想要问的是,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受害者丈夫如此的懦弱?
   显然,施暴者的那身联防队员的老虎皮,是一个相当关键的因素。一般来说,各地公安局的联防队员,都身穿警服,不是内行,一般很难分辨哪个是真警察,哪个是联防队员。以往有过太多的案例,警察或者联防队员穿着制服犯案,而受害者不敢反抗,或者事后不敢报案。在中国,一身警察制服,不仅是执法者的象征,而且是具有几乎无限权限的管人权威。对于权利意识不强的民众而言,警察是什么都可以管的,即使管的过程中侵害了民众的权益,似乎也无可奈何,很少有人质疑警察的执法身份,更谈不上质疑其执法的过程的正当合理性了。警服,就代表着至高无上的公权力。因此,一些警察的败类们,往往利用民众这样的心理去违法甚至犯罪。
   不消说,所谓的联防队员,对于正规的警察来说,就是临时工。而这样的临时工,其作用不止是补充警力的不足,还有替罪顶雷的作用。在很多地方,警务工作中的恶事坏事,往往都由临时工来干,比如刑讯逼供什么的。这样的情形,甚至在古代就已经如此了,违规违法的事,都由衙役里的临时工来做,出了事,自有他们顶杆。这样的恶事干多了,临时工即使不恶,也成了恶人,一种自以为作恶可以不受惩罚的恶人。就目前而言,要让警察不做刑讯逼供之类的恶事,据他们内部人说,还真的不行,至少上级交办的破案任务完成不了。所以,无论警察还是联防队员,真的干了坏事,多少都会受到自己部门的庇护。
   无论怎样加强道德教育,警察里出坏人,干坏事都在所难免。即使发达国家,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干坏事而受到体制性的庇护,对于施暴者和受害人,都产生了致命的后果。施暴者如此肆无忌惮,是因为觉得自己即使做了恶,也未必会受到惩罚。而受害者则觉得,自己如果反抗,反而会受到更大的伤害,而对施暴者一样无可奈何。应该说,受害人夫妇在当时,肯定怀有一种深深的恐惧,正是这种恐惧,让他们自我缴械,面对入室行暴的豺狼,居然束手就范。
   当然,事件中的丈夫固然也是受害者,但还是不能免责。社会虽糟,但毕竟没到普遍容忍公然施暴的地步。丈夫保护妻子,自古以来就是当然。人家已经欺负到家里来了,强奸自己的妻子,连呼救都不敢,这样的窝囊,已经难以用窝囊来形容了。不谴责这样的窝囊,无异是鼓励施暴者的施暴。从某种意义上说,来自公权力,或者假借公权力的侵害,是现代人所最需要警惕防范和抵抗的。只有民众奋起对这样的侵害加以抵抗,那只庇护这种侵害的手,才会有所收敛。公权力机关的种种潜规则,种种施加给民众“合理合法”的伤害,才能减轻。而非单单指望公权力开恩,加强自己的道德素养,让他们自我改善。多少年了,这样的指望,已经无数次地被严酷的事实证明,不过是缘木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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