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乃光 | 评论(0) | 标签:曾荫权, 特首, 香港

特首曾荫权捲入收受利益丑闻旋涡,社会的反响竟然比特首候选人唐英年的「僭建门」和梁振英的「西九门」更大,市民对之的愤慨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当事人「过大海」前所始料不及。

曾荫权所至今所知和被指犯上的,包括接受富豪和有背景人士的款待,由上天至下海,还有深圳豪宅,当中可以涉及的利益衝突,以任何担任公职人士来说,其实不难察觉有避嫌、申报的必要,而且,涉及的钱说多不多,以特首多年高官的收入和財政环境,照道理都只並非不能自力负担,怎说也只是「小便宜」,却变成了「大问题」。

特首对这宗丑闻的处理方法,由第一天的沉默,到之后主动到电台解话,在南华早报撰文和在网上Facebook交代,还算主动,不过,解释却並不到位,只留下更多更大空间给媒体和公眾继续质询和怀疑他有所隱瞒。

特首只在转移视线

特首的解释,如他在Facebook上的总结:「在过去四十五年公务生涯中,我一直规行矩步,但市民对公职人员的要求已经提升,有关的规管制度,与市民期望有明显落差。我近日作了多次反思,亦上了宝贵一课,以后做事一定会更加严谨,亦会採取补救方法,希望得到市民谅解。」翻译出来,是他认为他一向「规行矩步」,这没有变,变的只是市民的期望。

这样的解释,当然连小孩子都看得出是狡辩。这些年来,对公职人员处理利益衝突的规则没有变过,变了的是特首他自己。现在特首为了避免自己「认罪」,把问题归咎於市民期望;如果只是別人对他的期望高了,他未能追上,这「落差」就不是违规或者犯法了。如此一来,特首想来一招四两拨千斤,一边说「下次唔敢」(「以后做事一定会更加严谨」),补救方法只成立一个委员会来检討「现行防止利益衝突的规管框架和程序」便算。

注意,是检討程序,有需要就改规矩,而不是检討他自己在现行法例和守则下,有没有犯法和违规。要作补救,特首是不是应至少先考虑把少付了给富商的私人飞机和游艇费用归还,和自付深圳豪宅的装修费等;不过,即使他可以负担这些钱,他也许会担心这样会等同承认之前不当,只好死撑。

当然,怎样死撑也无用,谁都看得出,用民航机座位价钱从富豪换来坐私人飞机,是多么明显的「明益」和款待。老实说,如果特首说不知道要付钱,还比较好,现在他明知自己应该付钱,却「象徵式」地「俾些少」便算,实罪加一等!再加上特首自己承认,早於二零零九年已以包机方式,「按人头摊分开支」而付出了十八万八千元飞到日本,为什么在二零一二年往泰国布吉时,却觉得只要付出五千九百元,便可以坐私人飞机,仍然合理?特首至今所做所说的,最多只可算是企图转移视线。

请特首放过香港人吧

常言道,危机管理和面对丑闻,必须「坦白从宽」,但曾荫权似乎仍然极力巧言狡辩,而且也做得很差劣;做得最差的,是他以为香港市民都是傻的。曾荫权在电台说这事令他「很伤」,却没有得到任何市民的同情,他自己应该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其实,这事之中最伤的,是香港和我们香港人。

事实上,为什么一个这么有经验的公职人员,会犯上这么明显的问题,把一切避免瓜田李下的基本守则,竟然会拋於脑后?答案可能很简单,权力会令人腐化,也会令人麻木,令人以为自己可以置身於法律之上。

曾荫权於星期四將会到立法会面对议员的质询,一向高高在上,自命站於道德高地骂一些议员不守规矩的曾特首,將怎样面对?其实,如果曾荫权真的如他自己所说,尊重「廉洁、公平、公正等价值是香港成功的基石」,尊重他的公务员同僚的廉洁传统,他应该做的是:第一,把私人飞机、游艇、豪宅装修和租金应付的差额,全数交还;第二,表明欢迎廉政公署调查潜在利益衝突,及重申律政司司长將会独立决定任何对他的法律行动,而非继续自己说自己无做错;第三,考虑辞职,停止对香港的伤害,並且向全香港人民道歉。

当然,我们都知道,太阳是不会从西方升起的。

原文刊於信报论 20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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