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學大學本科畢業的Jean,六年前在菲律賓勞工機構做義工的時候,接觸過因性傾向受到歧視而遭雇主炒魷魚的女勞工Mia的案子。至今回想起來,在沒有性傾向歧視條例的香港,她還是覺得公道難求。
文/孫珏
圖/Thomas Lee
菲籍勞工Mia和Jen:親密的陌生人
2006年5月13日,Mia離開工作了近八年的香港前往澳門,希望以此換取一張重回香港的旅遊簽證。早前已有法律顧問勸告她切勿挺而走險:假若違反逗留條件以遊客身份找工作,即屬犯法,只能令她的處境雪上加霜。
幾星期前,新合約未滿的菲律賓家務助理Mia遭到解僱。原因是某個週日太太撞見平時低眉順眼的「姐姐」,竟然身著男裝,摟著一位長髮菲律賓女子,情侶一般地在街上走過。Mia坦言自己生來便是同性戀,與Jen已經交往兩年,但僱主接受不了,更擔心她的「非正常」性傾向會給自己尚未成年的孩子帶來負面影響。
這個突如其來的噩耗,讓一向鎮定的Mia亂了陣腳。她必須在合約結束後兩周內找到工作,否則就得回到菲律賓重新開始漫漫無期的等待。為了能在簽證到期前找到新僱主,她白天跑中介、面試、甚至偷偷地試工。夜晚,無家可歸的她借宿佐敦的一間庇護所,與同樣受到不公待遇甚至被虐待、性侵犯的菲律賓、印尼、尼泊爾女勞工們一起擠上下鋪、睡地板。在庇護所度過的十多天她晚晚失眠。夜深人靜時翻看手機裏存著的Jen發給她的短信,句句動情。身心疲憊的Mia常常對著電話落淚。她說,在香港的這些年,從未如此眷戀此地。Jen的愛是她留下來唯一的動力。
Mia與Jen的相識相愛,與其他受訪者的經歷有很多相似之處。她們一見鍾情的機率很小,多數人是在參加朋友、同鄉的聚會或外籍勞工組織的活動上認識的。他們淡淡地開始,逐漸瞭解後,成為惺惺相惜的朋友。由於工作時間限制,絕大部分的家務助理每週只有週日才能外出消遣,所以從相識到相愛的感情發酵通常需時良久。Mia和Jen就是在她們認識一年多後才擦出愛情的火花。但情到濃時愛亦深沉。在無法見面的六天裏,Mia與Jen每晚睡前都會以短信傳情,或者小聲地在房內簡短地通話。Mia回憶剛與Jen確立戀愛關係時,每個週末的夜晚都會激動得睡不著覺。週日清早僱主一家還未起床,她已背上大包坐半個多鐘頭車到中環,在附近的公厠悉心裝扮:擦一點點古龍水,把短髮膠起,寬大的上衣束進牛仔褲裡,最後扣起皮帶戴上空軍太阳鏡。當時年近四十的Mia早已沒有年輕時消瘦挺拔的輪廓,但一番修飾後也英氣十足。
在麥當勞門口等Jen的時候,Mia掏出一張夾在錢包裏的照片。照片裏是她留在菲律賓的三個孩子。她十多歲被迫與鄰村的男子結婚,生兒育女,二十五、六便去了新加坡打工,再輾轉來到香港。當初僅僅是為了養家糊口,供子女上學。Mia說,兒女曾經是她漂泊生活中唯一的安慰,直到在香港遇見Jen。有Jen在的遮打花園是她在這個石屎森林裡僅有的避風港。只有在此時此地,她才不是別人的女傭,不是家庭的支柱,而是一個被疼愛的人,是自己的主宰。
離別在即,她慶幸有愛人的不離不棄。她們原本打算「再過幾年賺到足夠的錢,就回去家鄉蓋一間屬於自己的小房子,像其他夫妻一樣本分地生活。Jen希望再收養一個孩子……」 但話音未落,她就沉默了。
2006年5月13日,Mia簽證到期,走投無路的她決心孤注一擲,由澳門折返香港碰碰運氣。臨走前她在電話裡說,有個僱主最近著急用人,機不可失。但幾天後Mia返港計劃失敗,只能由澳門直接回到菲律賓,自此一別不知歸期是何期。
同性戀愛:不能出現的需要
Mia的遭遇不忍卒睹,但像她一樣因不同性傾向受到歧視甚至被炒魷魚的案例在菲律賓以及印尼的家政工中實不多見。因為全港27萬多的外籍女勞工從事的是一種「特殊」的低收入家庭照顧工作。這份工作的特殊性在于她們在履行女性家庭照顧職能的同時必須主動刪除任何與性/別相關的符號。例如,為免女主人不悅,她們工作時經常以中性化妝扮示人,唯有在週日或者公假,才可以隨心所欲地穿戴,去中環、灣仔或者銅鑼灣等家政工密集地釋放真正的自我。一般人上班都還有下班的時候。離開公司後可去消遣、拍拖或者回到自己的安樂窩。這些家政工長年離鄉背井,一周六日寄人籬下已毫無隱私可言,不成文的行規更要求她們壓抑正常的情感以及性需要,以免意外懷孕或者染病,直接造成僱主與自己的損失。換言之,她們常年累月的寂寞一直處於一種幾乎無人過問也難以疏解的狀態。但也有不少受訪者似乎更願意外界對自己的需求不聞不問。在香港工作了十三年的菲律賓家政工Jean說,中性的著裝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障眼法,僱主對性傾向知道得越少,她們的同志身份就越不容易暴露。
犯罪學大學本科畢業的Jean,六年前在菲律賓勞工機構做義工的時候接觸過Mia的案子。至今回想起來,在沒有性傾向歧視條例的香港,她還是覺得公道難求。而入境處也只允許家政工兩周的轉工期,她們就更不會願意為了一場官司繼續無薪滯留在香港。
令人痛心的是,一條全面的反歧視法例,包括性傾向歧視條例在97年以兩票之差未能在當時的立法局通過。反對聲音指如果對任何歧視問題都以立法方式解決的話,社會將會過度立法。而以議員李卓人為代表的支持派則認為對不同性傾向的歧視早已存在,立法之後再進行社會教育倡導才是最行之有效的辦法。在今年5月12日的國際反恐同香港集會上,李卓人回應說:「(我們)在努力促請平等機會委員會制定性傾向以及年齡歧視條例。法例同樣可以保護外傭不受僱主的不平等對待。(職工盟)下面也有菲律賓以及印尼的外傭工會正向政府爭取免除十四日期限,可以讓她們自由轉工。如果沒有苛刻的時間限制,被僱主苛待的外傭也會敢於向工會投訴,透過法律途徑為她們自己出聲。」
印尼籍勞工在香港
調查顯示,本地大約147,000名印尼女性勞工中絕大部分都只有二十來歲。印尼的法律規定,出國勞務輸出的女性年齡不得低於18歲,比菲律賓的最低年齡還要小三歲。週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走一圈,不難發現,很多嬉戲玩耍的印尼女孩還稚氣未脫。為了能出國打工,未到法定年齡的甚至會篡改護照,將自己虛報成比實際年齡大5至8歲。她們來香港的時候都還是單身,幾乎都是為了賺錢養家或者供弟妹上學。而較為成熟的菲律賓家政工很多已在國內結婚生子,漂洋過海大多是為了子女的學費。
一些較為大膽的印尼女孩會與巴基斯坦或者其他來自東南亞地區的男性勞工,展開一段段異族異地情緣。更多的則選擇與同性來往。對這些女孩來說,她們並不像印尼電視新聞裏描述的那樣是因為「深受西方思想的毒害」而去學外國女人搞同性戀;在男女勞工比例嚴重失調、幾乎與來印尼男性絕緣的香港,與同性作伴不但可以緩解在異鄉的寂寞,相互扶持,更可避免與異族異性發生性關係。與前者相比,這樣的行為更加大逆不道,嚴重觸犯伊斯蘭教的清規戒律。
然而大多數的同性戀情最後都以分手作結。年近二十六七的女孩終歸要回去嫁人。但至少這種短暫的親密關係讓她們在婚前仍能保持處子之身,也更容易為保守的印尼社會再次接納。長期研究外勞社群的香港大學人類學者Amy Sim博士指出,如果將香港與其他大量輸入印尼以及菲律賓勞工的地區比較,不難發現,男女比例較為平均的社群出現的同性文化更為低調、隱晦。可見在比例嚴重失衡的香港,家政工的在同性與異性關係中的掙扎與轉變,與經濟全球化、政府政策、社會文化等結構性因素息息相關。「很多人並非出於對同性強烈的慾望或者性獵奇。相反,她們的這種選擇多數是在困境中為自己摸索出路。」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外勞機構開始為龐大的家政工社群開設不同性傾向的短期通識培訓以及情緒輔導。向她們灌輸性傾向是基本人權的理念,倡導多元包容的同性、社群關係。現年二十八歲的Armi與年長她兩歲的伴侶Sum就參加過幾次此類活動。她們是印尼族群中極少數成功案例之一。相對於其他更年輕的戀人,她們對未來有更仔細的規劃。兩人幾年前已在家鄉付了房子的首期,現在每月共同支付按揭,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可以每天生活在一起。當問起家人對她的選擇的看法時,Armi說,「很幸運地,Sum的家人並沒有反對我們一起。他們很喜歡我。我的家人雖然還不知道,但也蠻喜歡她(Sum)的,一直以為我們是相互照顧的好朋友……我希望繼續保持到我7月帶她回家見我家人。」
打算結婚嗎?Sum笑着看了一眼Armi,把想法說得淺白:「印尼沒有其他地方自由,同性是不能結婚的。但其實結不結婚並不重要,開心地在一起就好。」
走出婚姻
2012年5月13日早晨,Jean照例與同伴Joe、Sky、Mark、Rara、Tommy和Colletz在灣仔的球場打場籃球。她們的女朋友站在一旁目不轉睛地觀看。眾人中Joe的身手相當敏捷,連連成功帶球過人,直搗禁區射籃。球賽過後Joe要帶相戀已久的女友出去慶祝母親節。她喜滋滋地說:「妳相信嗎?她的孩子竟然跟我更親!」
Tommy的女友在菲律賓也有一雙未成年的兒女。剛結婚不久的Jean,伴侶亦是一位母親。雖然菲律賓是世界上僅有的幾個不允許離婚的國家,但假若婚姻真的走到盡頭,長住香港的妻子可根據香港《婚姻訴訟條例》單方面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審批時間通常只需半年多,費用約六百多港幣。
但為什麼會有已婚的女性毅然決然地為了同性伴侶走出婚姻?一個比較大眾化的解釋是,勞務輸出確實活生生拆散了許多家庭。丈夫背著妻子另覓新歡的情況不少。但也不乏在分居兩地前已經貌合神離的婚姻狀況。Amy Sim解釋說,在外漂泊的女性慢慢發覺自己心目中好男人該有的素質-有責任感、尊重並且能照顧好伴侶-不但完全能在她們現任同性伴侶身上找到,很多時候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換句話說,漂洋過海的打工經歷雖然艱辛,但也同時為女性移民工提供了瞭解自我實現自我的可能性。尤其是這些履行了傳統家庭責任之後的女性反而在勞務輸出中獲得解脫,可以在異鄉較為自由地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
週日籃球隊的成員無一例外都有宗教信仰。在香港生活了六年多的Joe說每次上教會,自己男性化的妝扮都會被人另眼相看,「但這麼多年,我已經學會不去介意這些異樣的眼光。因為我和其他人一樣,每天積極地工作、生活,心裡深愛一個人……在上帝面前我問心無愧。」她感到慶幸,自己與女友的僱主相當開明,無需在他們面前偽裝。「在這裏,我可以毫無顧慮地大白天在街上這樣拖著她走,擁抱她,親吻她……這些(行為)在菲律賓都是見不得光的。」
多年未入教堂的Jean前不久在牧師的見證下與現時身在加拿大的同性伴侶喜結連理。雖然在天主教盛行的菲律賓同性婚姻仍是禁忌,不獲法律承認,卻有極少數的當地基督教牧師願意為同志愛侶主持宗教婚禮,為他們的結合送上祝福。Marrz Balaoro於2006年在香港創辦第一個菲律賓女同志組織Filguys,如今會員已達三百多人。在過去的六年間,Marrz在香港主持過三場非公開的女同婚禮:「形式通常很簡單。我們會租個個場地,稍微裝飾一下……然後我會代表Filguys為新人送上祝福。」
相比之下,印尼女同志的婚禮內容更豐富、形式也更大膽。銅鑼灣的海濱長廊曾是婚禮聖地。披裹著白色婚紗濃妝艷抹的新娘與身著時髦男裝的新郎踏著音樂步入朋友們圍起來的「人牆」,在眾人見證之下莊嚴地宣誓成為彼此今生唯一的伴侶。新人還會安排傳統舞蹈表演,輕歌曼舞,為婚禮助興。可惜這樣公開的婚慶活動在伊斯蘭教組織的強烈反對與阻撓之下已不多見。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菲律賓駐港神職人員這樣說:「我們應該尊重個人的選擇……同性愛、異性愛,都是愛的其中一種表達方式。同志也是上帝的孩子,因此他們應該獲得同等的愛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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