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副董事長、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長陳長文昨天指出,「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最能展現當前憲法架構下台灣與大陸的隸屬關係。他認為,只要大陸發展成民有、民治、民享的人民至上體制,兩岸統一就不是問題。

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昨天在北京舉行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近兩百名兩岸法律專家學者出席,陳長文在會後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一九九一年他率海基會代表團到北京拜會,與當時大陸副總理吳學謙會面。吳學謙提到「一個中國」與「一國兩制」原則,他回應說,「一國兩制」與「一國良制」並行不悖,都是中國人要努力的目標。

陳長文強調,法治是良制的重要屏障。他指出,當前全世界都羨慕大陸經濟發展成果、硬實力,但大陸軟實力相對不夠,例如法治能否深化?司法能否獨立?大家殷切盼大陸由「法制」邁向「法治」,空有法制軀殼而無法治靈魂,則無法實現公平正義。

陳長文說,若經過十年、廿年,大陸能實現民主與法治的良好制度,「那不管要統一或獨立,都不會是什麼大代誌了。」

陳長文還提到,兩岸簽署投保協議中關於廿四小時通報機制,雖然大陸刑事訴訟法把國家安全和涉及恐怖犯罪,列為不通知家屬的例外原則,但就人權保障來說,不管任何人涉及什麼罪名被限制人身自由,都應該在廿四小時內通知家屬,這是最基本的人權保障。

陳長文表示,兩岸同文同種,台灣的法治發展經驗,提供一個可相互參考的價值。他對大陸法治改革寄以期望,並提出一些建議,包括落實憲法保障人權的條文,諸如集會、結社、言論等自由;人大常委會應發揮解釋憲法的功能,落實憲法保護人民權利的目標。

另外,在刑事制度更傾向人權保障,雖然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已向前跨進一步,刑事訴訟程序與制度運作應朝落實人權邁進。其他更大範圍的制度改革,諸如公安、檢察、審判隸屬關係,也應加速改革,使公、檢、法各有司法職能,從程序到實體都能落實人權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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