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传平:宪政与革命:1920年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孤军”困境

——以《孤军》杂志为中心


进入专题
宪政革命 孤军 知识分子   
饶传平  

  
  【摘要】192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采取革命的方法造党建国,中华民国的法统被党统替代。宪政,抑或革命? 这对接受了西方宪政思想又抱有家国情怀的中国知识分子构成了选择困境。孤军派的彷徨与抉择,具有典型性。他们从尊崇法统到走向革命,揭示了近代中国宪政道路的复杂性。这对当今中国的政治与法治建设,不无警示意义。
  【关键词】1920年代;宪政革命;《孤军》;知识分子
  
  一、分裂与统一:1920年代解决时局的种种方案
  
  中国的立宪运动始于晚清。民国建立后,宪法架构初具。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称北洋时代是一个宪法的时代。但民国第一届国会,参众两院议员共862人,(1)自1913年4月8日在北京正式开会以来,却屡次被袁世凯、黎元洪(为张勋所逼)、段祺瑞解散、破坏。1917年7月,孙中山不满段祺瑞对国会的改造和对《临时约法》的破坏,率领海军往广东,组织军政府,树立“护法”的旗帜,成立非常国会。自此,形成1910年代末至1920年代中期的中国南北对立之局。
  在分裂与割据的1920年代,时局风起云涌,中国的制宪之路峰回路转。“护法”无望,接受了“容共、联俄”的孙中山对国民党进行改组,主张“以党治国”,将宪政的目标放置于军政、训政之后。国民党的北伐完成了中国名义上的统一,南京国民政府截断民国十几年的法统,采用革命的方法,取代北京政府,造党以建国。从此,党统代替法统,中华民国由宪政而入党治,中国立宪运动受政局裹挟,不得不经历一次新的波折。
  因为种种原因,迄今我们或许对作为一个整体的1920年代还缺乏完整深入的了解。郑超麟曾断言:1920年代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光荣的时代”和“革命的时代”———比辛亥革命更具有革命的意义,它指示了中国的出路[1](P.1)。有学者称这个时代为“五代式的民国”[2],也有文章断言,“看似寻常实奇崛”的1920年代,首先应被视为中国现代革命运动最近之渊薮[3]。的确,在政局上,1920年代继续着1910年代的混乱,不但南北军阀混战,南北军阀内部也互斗不断。伴随军阀混战的,则是南北政府的法统之争。西方列强看到北洋政府逐渐式微,也纷纷转而与地方军阀加紧联系。比军阀混战和法统争斗更为复杂的是思想界的风起云涌,百花齐放。五四运动的爆发,激发了由西方输入的各种主义和学说的竞相登场。1923年,《东方杂志》载文称,无论国内国外,“一九二三年其为纷扰之年”,“吾人何不幸而生于此不祥之时代”,称“吾人所处之世界,为过渡期中之世界”:
  吾人所处之世界,为如何之世界,一言蔽之,则曰政治经济均在过渡期中之世界也。新之兴奋,左派之与右派,激进之与缓进,战胜者之与战败者,有产阶级之与无产阶级,随时随地,皆互相排斥,互相冲突,驯至社会基础,受其动摇,生活安宁,全被破坏,凡此实为人类历史过渡期特有之现象而吾人则邂逅遇之。(2)
  由内乱而带来的民众失望、政府违法、工商业不发达,是这一过渡期的写照。(3)那么,如何走出这样一个“不祥之时代”时论纷纭,提出了种种改造中国的提案。
  胡适、李剑农等联治派认为,武力不能统一,国会也不能统一,中华民国真正的统一,只有采用联邦制的办法,确定联邦制而后可望统一,统一而后可望裁兵,裁兵而后可望废督。(4)
  北大六教授王世杰等主张,由于严格的统一不能实现,故主张划全国为若干区域,组织极简单之中央会议机关,中央职权应缩小至极小限度,联治区域应扩充至最大限度。换言之,即不主张分立、集权、分权与联邦,而主张“邦联”制,主张“分治的统一”,其方法是直接要求西南及北方当局相互承认,相互保障,更由西南及北方当局要求其他各省承认。(5)陈独秀等共产党人反对“联治”、“邦联”的观点,主张集中全国民主主义者组织强大的政党,通过革命,对内倾覆封建的军阀,建设民主政治的全国统一政府,对外反抗国际帝国主义,使中国成为真正的独立国家。(6)
  前美国公使芮恩施认为,中国之将来,全然恃乎财政之领袖。今大问题即在中国之银行家是否能组织团体以维持国家信用于不坠,以扶持政府,使之树立政策,可以恢复公私财政之原有的信用。质言之,即在由中国银行家起而引率新银行团以解决政治之难题。(7)
  陈慎侯等早期孤军派则主张根据《临时约法》的“法统”来解决时局问题。他们说,在政治方面,是中华民国的根本大法的彻底的实施;在经济方面,是产业革命———至于社会革命的条件,他们认为现在还未成熟;在文化方面,是学校教育的普及,和一般启蒙的社会教育;先要把这几层一一办到,以后才有话可说。(8)
  杨端六在《太平洋》杂志撰写的《时局问题之根本的讨论》一文,对于各派的议论都不满意。他认为,陈独秀反联治的主张很空泛,胡适主联治亦是无法。对于芮恩施的主张,杨氏认为今日中国之问题,不在财政上之支绌而在人心之浮动,大多数人既全然脱离政治关系,少数人非恶劣分子,即神经错乱者也,此岂金钱所能医治者哉?对于孤军派的主张,杨氏认为其议论非常正大,但《临时约法》不过一时权宜之表示,也不适于今日国情,况又已被摧残,则后此再兴之机或几乎息矣。对于北大六教授王世杰等的观点,杨氏认为他们的提案,仍不免过于相信中国政局之有秩序有办法,以今日之乱,并非人民有反抗中央之思想,乃如昔日所谓“王纲解钮”,以如此人心反复法纪荡然之“区域”,欲其联合以组织一中央机关,安可得耶?即令组织成一中央机关,而求其能执行“最小限度”之职权,亦必不可得。杨氏认为,欧美近世国家发源于古希腊市民干政的“市府国家”,而中国政治社会的历史,与欧美相反。中国社会以家族为单位,与政治分离。人民不与闻政治,士农工商,各有其业,“为政”一事专属于不农不工不商之一特别阶级。为今之计,一方面,当在引人民积极参政;另一方面,则须建立一强有力之政府,积极的执行社会政策,有一大群有力之人,共戴一适于人类共同生活之主义,而为之尽力。在此主义之下,此一大群有直接关系之人自然直接感受其影响,即非有直接关系者亦得间接沐其恩惠,必因其能增进群众之幸福。(9)
  杨氏“建立一强有力之政府”的观点显然受到罗素的部分影响。(10)1921年罗素在北京演讲《中国到自由之路》,便主张中国改造当采用俄国的方法,以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发表在《孤军》上署名思勤的《讨论中国改造的一封信》中详细地记载了罗素的主张及理由,概括而言有这么几点:第一,改革政治建立强有力政府为中国要务之首,欲此惟有采用俄国方法;第二,工业建设是中国发展实业、防御外国资本侵略的必经之路,欲此惟有采用俄国的方法;第三,欧洲民主的方法须有人民基础和政治常识方能有成,但中国没有此种程度,如欲发达实业而不染资本主义的流弊,则惟有采用国家社会主义最为切当。第四,在国民多未受教育,而实业又不发达之国家,行俄之共产主义,为最良之方法;第五,俄共产主义不无错误,而步其后尘者可利用彼之经验,而不蹈其覆辙。(12)
  思勤在该信中也提到孤军派另一健将肃清的观点。肃清曾主张牺牲较小的渐进民众化、徐行生产手段之公有的改革。思勤说,肃清这样四平八稳的主张,如果在今天的中国能够有实行的希望,我们当然是赞成之至,决不会舍易就难,去采用罗素的危险的方法。怎奈国势民情之不许我何。对罗素之所说,亦不敢一意孤行,把人命拿来乱试验。可是今天目睹军阀这样的压迫国民,叫他们无路可走,是无异于制造过激分子。(13)
  在纷扰与分裂中,中国如何走向统一?如何“建立一强有力之政府”?武统还是法统?法治抑或革命?这些问题,不断萦绕在1920年代中国政治家与知识分子的脑际。
  
  二、法律人转向革命——以《孤军》杂志为例
  
  吊诡的是,一向尊崇法统、标榜法治的《孤军》杂志,却最终选择了“危险的革命”。《孤军》的转变,是1920年代中国政治与思想的一个缩影。
  《孤军》杂志由上海泰东图书局出版,创刊于1922年9月,至1925年11月,共出版了28期。《孤军》的发起人为陈承泽(1885-1922),字慎侯,福建闽侯人。陈氏早年游学日本,学习法政及哲学。毕业归国后任商务印书馆编译员及《民主报》、《时事新报》、《独立周报》、《法政》、《甲寅》、《东方杂志》和《学艺》等报刊杂志的编辑。辛亥革命后,曾任福建省政务院秘书长、国会议员。《孤军》未及出刊,陈氏却因病逝世,杂志由何公敢、萨孟武接办。何公敢、萨孟武及《孤军》的主要撰稿人林植夫、郭心崧、范寿康、李希贤、郭沫若等人,或为福建同乡,或为留日同学。作为由地缘和学缘集结而生的政论杂志,在创刊号的《孤军·宣言》上,他们声称,“孤军”的职务,是在供给国民以政治,经济,文化的一般智识,和法律的正当观念。由此可见,早期的孤军派是典型的法治派、宪政派。此一时期《孤军》所发表的文章,执着于民国法统问题的讨论,认为即使在南北法统分裂的情况下,我们法律的路,现在还未走穷,我们还要向这一条路走,(14)“孤军”声称这几年来的战争,虽说是兄弟阋墙,毫无意义,究竟大家都争一个“法”的题目,民国11年来的历史,还是这一点差强人意。民国基础,便是建在这个“法”字上面。(15)
  对于《太平洋》杂志杨端六“盖法律死物也,人活物也;法律躯壳也,人精神也;执死物以求其活动,离精神而冀其行走,世固无此事也”的批评,和《东方杂志》化鲁(胡愈之)“要是维持法统是能解决一切问题的,那么,辛亥革命后临时约法早就成立,何以一下子就被破坏?何以时局就愈弄愈糟”的批评,《孤军》杂志的寿康回应道,有死物的法律,没有活物的人去运用他,当然是没用的;有活物的人,没有死物的法律去限制他,这种人治主义,也是危险的。所以我们主张,要救现在的中国,非有活物的人出来运用死物的法律不可,所以我们自认是主张有实力者来运用法律以解决时局的法律派。(16)
  《孤军》杂志对一切不讲法治的主张展开了激烈的抨击。他们批评联治派不顾民国过去的历史,维持已有的约法;批评武统派的吴佩孚对政治,实在是门外汉,对于法治思想的基础,极为薄弱,所以劝告他“不干政”;批评党治派的孙中山不外是“武力统一”和“由我组党,以党治国”。寿康、公敢说,孙中山的举动完全与吴佩孚一样,不顾兴师无名,行事违法,只求笼络武人,排斥异己,这一点我们对于孙氏未免不满。在法治的国家,以提倡法治的先觉者,来破坏法治,我不得不为孙氏惜。他们希望中山此后(一)抛弃“武力统一”的梦想,结束讨贼军,(二)抛弃毫无意义的民八主张,(三)用正当的政党组织,改组国民党;换言之,孤军派希望孙氏此后在法律轨道上,率领一派真正的民党和官僚、军阀奋斗,以徐图民治的发达,和国家社会主义的实现。(17)
  对于宪政的原理,他们论述道,立宪政治的根本精神是在防止少数人的专制,所以立宪政治与其说是注重“结果”的政治,毋宁说是注重“手段”的政治,所以假定可能得到良好的结果,但当非采用“非立宪的”手段不可的时候,我们宁可得到坏的结果而采用立宪的手段,这是对于法治抱有信仰的人们所必须的觉悟!(20)他们认为,我国数千年来的政治,全是圣君贤相的政治,所以一般人就中了伟人政治的毒。数千年来的一治一乱,民国以来的纷扰,都是这种伟人政治的结果。若是再不把这种不健全的政治思想,从根本上铲除干净,纵然能够得到一时的成功,终究也会“人亡政息”。民主立宪政治,本来是一种极平庸的政治,而且是一种非平庸不可的政治。理由不外两点:一任法不任人,二从多数不从少数。这种平庸的政治,是要求平庸的人们,用平庸的手段——循着法律的轨道——来干的;并不是要一二个伟人,用非常的手段——武力或金钱——来干的。(21)
  我们遍阅1922年9月至1923年9月间共10期的《孤军》杂志,有关法律研讨的文章占了绝大多数。他们抱持法治的理想,尊重临时约法和国会的法统,对武人干政、急进革命、党治独裁展开了猛烈的抨击,极力呼吁在法律的轨道上解决时局问题。
  但是,随着曹锟贿选的进展,民国的国本——国会——在他们心目中逐渐失去信用,《孤军》杂志开始产生变化。
  1923年6月黎元洪被逐出北平后,直系内部的津保派四处奔走,催促国会大选,企图早日把曹锟捧上总统宝座。在此期间出版的《孤军》上,肃清对国会议员还抱有一些幻想,希望反曹派的议员,应始终不变他们反曹的主张,依旧在国会里面作积极的奋斗,务期选举合法有为的总统,(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共 3 页: 1 2 3

   进入专题: 宪政革命 孤军 知识分子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