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冬雷报道)本网信息员3月19日午夜0:40多分时接到广州知情人士告知,郭飞雄先生在被传唤10个小时后已经获释回家。
本网信息员联系到3月18日傍晚6点多赶去广州天河区林和派出所了解情况的维权律师隋牧青先生。他说:晚上六点,来到林和派出所,要求会见@楚人郭飞雄 。在双方争吵、警方故意拖延一个多小时后才告知我,郭不在派出所,是被天河分局传唤。郭8点多从天河分局获释,顽强要来传唤证,传唤单位仍然写着林和派出所。
据悉这次传唤郭飞雄的理由居然是元月南周事件中郭飞雄前往南周门口声援之事,警方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予以传唤。同时从传唤的一些情况来看,实际针对郭飞雄两会前推动签署呼吁人大通过《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声援抗议核爆义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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