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进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子女须常回家看望父母”正式生效
,感觉这与部分城市公交车上不停播放“请给有需要乘客让座”一样,是将道德强制化。
道德须强制执行,这似乎表明,道德不受普遍认可;当法律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时,这是否也表明,有利于统治阶级的道德才有可能进入法律?
据说,中国正进入或将进入老龄化社会,特别是在独生子女政策推行三十余年后,年龄和人数日益增长的老人正成为或将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沉重负担。最早的政策独生子女一代已开始进入而立之年,他们的父母也已经或正在进入老年。一位老友曾经对我说过,到自己老了,孩子能有时回来看看,打盆水给父母洗洗脚,她就很欣慰了,她不会指望子女为其养老。她说,“如果让他们照顾我们,每对年轻夫妇至少要照顾四位老人,那他们自己就什么也不用做了。”
近年来我已经认识到计划生育对人权的粗暴侵犯,但窃以为独生子女的普及也许会有利于中国摆脱中国进入现代化的传统包袱,“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裙带关系或许将因为家庭关系的简单化而有所改善,或许有利于中国终于进入健康的现代化陌生人社会。
无论如何,独生子女一代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将发生某种变化,一方面是许多父母的巨大付出,另一方面是许多独生子女的独立意识(正面)或自我中心倾向(负面)。独生子女一代的父母似乎比之以往任何一代的父母更需要独立面对老年人生的能力。
博友吕嘉健先生对于老人的独立之重要性有段很中肯的评论,
“在西方,有这样的说法:‘老人的独立比儿童的独立更重要。’这句话我是从两方面来理解的:一是老人无需依赖年轻人和社会,那么整个社会可以减少老龄化社会的束缚压力;二是,老人的独立是给年轻人创造一个榜样,更没有依恋社会特权,在所有环境中从后代的儿童时代便给予后辈独立的精神氛围,给后代以自由。
中国的问题是从历史深处生成的:正因为远古时代中国老人的软弱、不能独立与自私,唯恐自己老了不能继续维持控制权,不能得到最好的资源享受,所以便至死不愿离开权力中心,并且制定出道德文化制度,‘孝治’是严重束缚年轻人发展的惰性文化制度,对权力的恋栈,和对传统的过度固执,便形成这样的缺乏活力与使文化停滞不前的模式。”
老人的不能独立,并非到了老年才不能独立,某种程度上是一直存在的人格缺陷,只是在壮盛年华被工作和精力所填补及掩盖。
中国文化强调整体而忽视个人,强调修身而缺乏自我认同,相信人格可以被塑造却不能接受每个人各自不同的本来面貌。然而,人毕竟不是动物,而是万物之灵,即使是动物也有无法驯服的,更何况是人。
奥地利精神病医生和心理分析学家弗洛依德对于人的潜意识的发现和研究,是对人类文明划时代的贡献。人的心理和精神疾患许多来自对于“潜意识”的压抑和否定。道德来自人的内在良知,乃人所具有的神性;或许由于对于人的神性的褒扬和对于人的本能的贬低,人类在文明进程中形成了各种规条。强烈的“应该式”否定或忽视潜意识,也忽视人的个体差异,结果造成人格扭曲。
自我意识是人格的重要部分。人的自我,分为生理自我、社会自我和心理自我(精神自我)三部分,生理自我在约三岁时已经形成,从三岁到青春期是社会自我的形成阶段,而心理自我(精神自我)则在青春期后形成,人的心理和精神成长应当是终生的。
强烈的“应该式”往往阻碍或扭曲人的自我认知,以社会自我代替或压抑心理自我,造成心理自我的缺失或扭曲,阻碍人的精神成长而令其早早停滞。这恐怕是老人不能独立的主要原因。曾经有位社会工作者在电视节目中直言,“一个人没有工作就等于没有灵魂”,这样看来,一个不再工作的老人是否就失去了灵魂?
强烈的“应该式”也压缩个人的存在空间,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界限模糊,也影响个人的自我价值形成。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自我空间,不停地受到各种指责,是很难形成自我认同的,如果一个人最终要完全依靠外界评价确立自我价值,那么这个人的自我价值就严重不足。
吕先生继续指出,“没有自我意识,便需处处依赖整体、集体,人民和群众就是多数暴力的合法权力资源,这是在中国人中间人人认同的文化逻辑,是道德治国的心理资源。反过来,如果人的边界十分清晰的话,便是个人主义的世界,群众和以多数人的名义实施的权势、道德会落空了。边界应该是神圣的,那么法治就出现了,你的边界意识告诉你,不可侵犯他人的边界,如果你想保留自己的自由,你便不能越界。所以西方人的独立、自由是和不干涉他人意志为前提的,也无需劝服他人,过度劝说就是越界,就是对他人的独立自由意志的干涉——大家都是成年人,人人平等。”
在中国,道德这一本来内在于人的品格最终成为外在规条,成为他治工具。
立法“常回家看看”,真的能改善中国老年人的处境吗?如果子女内心里不愿意回家,回到家里会给父母好脸色吗?常回家不是反而令老人精神更不愉快吗?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仅来自天然的人伦情感,也取决于父母的养育方式和父母子女之间微妙的感应和互动。这是纯粹的私域,通过立法对其进行干涉,不仅侵犯私域,而且很可能在制造纠纷而浪费公帑。陈寅恪先生在观堂先生挽词序文中说道,“吾中國文化之定義,具于白虎通三綱六紀之說,其意義爲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猶希臘柏拉圖所謂Idea者。若以君臣之綱言之,君爲李煜亦期之以劉秀;以朋友之紀言之,友爲酈寄亦待之以鮑叔。其所殉之道,與所成之仁,均爲抽象理想之通性,而非具體之一人一事。”以理想之最高境界要求每个人,很容易逼人走上绝路,不仅无益于社会风气之改善,反而纵容虚假和任性之恶。
子女常回家看看乃人之常情,但这却并不能解决中国多数老人所面临的不能独立的恐惧感。“改革开放”三十余年,国家已积累了巨大的财富,理应回馈于民而建立公平的福利制度,保障退休人士的基本生活,而不是在收取包括社保费用在内的繁重税费之后,继续将养老完全推给个人和家庭;与其立法强制儿女回家看看,不如资助NGO开办社区辅导机构,帮助老人精神成长和独立,为年轻一代树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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