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告,薄熙来在庭审首日几乎驳回对自己的所有指控,让不少人大跌眼镜。德语媒体指出,庭审首日的情况虽出人意外,但它只是显示出,中国还远谈不上法治。
(德国之声中文网)薄熙来周四在他的“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案庭审首日的表现及法院的表现成为周五德语媒体有关中国报道和评论的一大焦点。各媒体所论侧重点虽不尽相同,但有一点看法一致,即:庭审首日的情况再度显示,中国依然是以党代法,党比法大,因此,在试图采取较为开放和透明的手段显示法治进步时,不免跌入尴尬境地,由此而言,薄熙来的“不听话”,可算是给了党一次教训。《法兰克福汇报》有如下评论:
“以中国国情衡量,公众在薄熙来案庭审中看到的那一幕,着实可圈可点。在类似的威权国家的类似审判进程可以完全是另一个样子。薄案也明显不同于对其妻的审判案。她曾老实服罪,并称法庭工作尽责。薄熙来在庭上的表现让人明白了,此人为什么会被党的其他领导人认定对其各自的地位构成威胁。薄首先就是因此而被送上法庭的。若真的只是因为腐败和滥用职权,而且对每一个类似案件都同样强硬制裁,剩下的领导干部便不多了。很难想象,薄在法庭上的好斗姿态是党的领导层所批准的审判案导演脚本中规定好的。人们得到的印象倒是,这个人虽然倒台了,但仍以为自己还掌握着某些权力。”
与伸张正义无关
《南德意志报》把薄案同30年前的“四人帮”作比较,这样评论道:
“不久前,薄熙来还是重庆的党委书记,尚被许多人看成是中国的希望所在。人们可以把他的垮台视为表现权力、野心、野蛮、阴谋的寓言。人们也可以从他的事例中读出关于中国现状的一些精要。它的审判案是30多年前那场审判案以来的最大一场‘秀案’。当年的那场审判案试图把文革的罪责完全归于以毛的遗孀江青为首的四人帮身上。与薄一样,被告江青也没想过要对法庭俯首称臣。……然而,对她的判决在开庭前便已作出,正如薄从前的对手们—现在在北京的领导人—一样,早已确定了他的命运。
“此案并非为了伸张正义。它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尽量减小对党的损害。领导层有三大目标,其一,尽快结束这一丑闻,—今秋要讨论经济和金融领域的新改革;其二,避免党内出现分裂,—薄熙来仍有众多同情者,所以,判决不能过于严厉:不能是死刑,也不能是无期徒刑,决不能制造出一个殉道者来;其三,将党在人民中的形象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因此,便来一个大胆的尝试,把这次公关上的灾难解释成是政治进步的一个象征。……
“统治中国的不是法律;在中国,是利用法律进行统治。今天的情况与30年前并无二致。(知名律师)张思之便指出,自四人帮审判案以来,中国的司法是‘原地踏步’。
“薄熙来审判案据称也是为了迟迟未能实现的希望,根据这样的希望,公正将在反腐斗争中导致法治。而公正恰是许多人在这个新中国里苦苦寻求而不得的东西。这些人在薄熙来事件中看到了政治改革的机会。然而,以总书记习近平为首的新领导层早已表明,它对独立司法这样的观念持何种看法:嗤之以鼻。原因就在于,对那一小部分分享权力和利益的少数精英而言,独立司法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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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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