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右起)民陣副召集人王浩賢、梁穎禮、黃永志、周諾恆、周振宇、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梁國雄。
(獨媒特約報導)近月警察在處理示威場面時濫用權力備受爭議,七一公民抗命的被捕者被送到黃竹坑警校疑受到不人道對待,多個小時不能飲水、進食,在此之前6月13日反東北集會被捕的示威者亦稱在警車內被毆打。其中4名被捕者包括社民連副秘書長黃永志、張超雄議員助理周振宇、社運人士梁穎禮及周諾恆今日(7月14日)到警察總部報案,但警方把案件轉介至投訴警察課。
黃永志表示當日被送上警車後警察拉上窗簾,關上燈,毆打他大約15至20分鐘。期間警察更大講粗言穢語,指控他們是黑社會;即使他們已清楚否認,便衣警員仍毆打他們。黃永志表示有到醫院檢查傷勢,所以有證據顯示警方打人。他表示在事件後已對警隊失去信心,亦感到恐懼,警察聲稱自己除暴安良,卻對市民拳打腳踢,「香港點解會變成咁?」。
民陣:警方濫用暴力屬刑事
民陣副召集人王浩賢表示以前警察行動尚算溫和,但自從保衛皇后碼頭行動後,警方除清場外,還會拘捕及以襲警等罪名檢控示威者;而曾偉雄擔任警務處處長後,便使用《公安條例》作出檢控。他指現時警察更使用過量武力,用各種程序折磨及為難示威者,他呼籲公眾監察警方的行為,保證他們是按程序辦事。他更認為警方濫用暴力是刑事罪行,警方需就事件進行調查。
張超雄:監警會制度不全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助理周振宇並非示威常客,從來沒有見過他有任何暴力行為,他相信周振宇沒有任何動機誣蔑警察打人,而警察「落簾熄燈打人」是黑社會行為,亦是鐵一般的事實。張超雄指過去5年市民聲稱被警務人員毆打的投訴,沒有一宗獲監警會證明屬實,這只是反映投訴制度的不健全。
事件涉警員 轉介投訴課
黃永志本來希望藉報案測試警方處理是次事件會是「自己人查自己人」,還是會有合理的調查。他認為警察投訴課不能有效地調查警察打人的事件,所以決定報案,但是警方表示因事件涉及警員,把案件轉介至投訴課,他們對警方的處理拭目以待。
編輯: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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