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观念定价

    时间:2014-05-16 来源:IT经理世界:汪丁丁

  • 观念的价值,仅当与互补观念相遇时才可实现。观念改变世界,前提是,互补的观念可以足够低的代价相遇。各国基础教育实行免费制度,于是教育成为每一个人改变自己命运从而社会不平等程度得以逐渐缓解的首要条件。互联网之所以具有“社会革命”之效果,因为绝大部分知识是免费在网络之内传播的。任何旨在鼓励观念自由传播从而迅速提升社会生产力的公共政策(例如知识产权政策),永远面对这样的权衡:一方面,观念定价不能太低,否则很难维持观念原创人的收入水平。天才对人类贡献最大,而天才夭折的比例最高。另一方面,如前述,观念定价不能太高。因为观念未分享时,信息不对称性足以阻碍观念的需求方拒绝支付供给方提出的观念价格。

    信息不对称性处处存在,在任一物质商品的交换过程中,买方对卖方出售的商品通常知道得不如卖方详尽,所以才有著名的“柠檬原理”,以及2001年这一原理带给阿克劳夫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如果物质商品市场里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足够高,那么,“柠檬原理”意味着,市场有可能(而不必定)“坍塌”,也可能陷入“高水平均衡”或陷入“低水平均衡”,或多重稳定均衡的某一状态。于是存在市场效率的损失,因为有许多潜在交易无法实现。与物质商品相比,观念定价过程除了包含信息不对称之外,还因观念可以无限分享(复制)而要求观念所有者支付高昂的产权成本(反盗版)。假如你与另一人均分你的一片面包,那么,均分使你对这片面包的产权贬值至最初的一半。假如你与另一人分享你的一项观念,那么,你对这一观念的产权贬值至零。因此,在传统社会,知识以“师徒相承”方式缓慢传播。缓慢,因为徒弟必须多年侍奉师傅,仅当“父子”关系可信时,师傅才传授“秘诀”。现代社会尊重产权,扩展至知识领域,例如学术界,人们普遍尊重观念的原创权。牛顿和莱布尼兹关于微积分发明权的那场争论,既涉及英德民族情感的纠结,也表明社会对观念原创人的尊重。

    对观念原创人的尊重,演变为对学术权威的尊重,于是有对权威人士的信任,以及信任感在社会网络之内,首先在学术界的传播。在有信任感的社会网络之内,观念可在师傅(权威)与徒弟(学生)之间自由传播。这样的社会网络通常规模很小,现在称为“俱乐部”或“会所”,以前称为“学社”或“书院”。这是关于观念传播的一项经济学原理:凡知识可以迅速传播的社会网络,信任感是第一要素。

    徒弟何时出师?通常由师傅决定,而师傅则要权衡多种因素,例如,学派的影响力(权威及对这一权威信任感传播至更大的社会网络)、徒弟升级为师傅的资格与能力、徒弟另立学派的可能性、新学派与既有学派的关系……这些因素,通常在知识社会学的考察范围之内。

    医患关系,患者愿意为医技付费,越是权威的医生,患者愿意支付的费用(代价)越高,这是“名医”的定价基础。虽然,对权威的信任感不能确保医技对特定疾病的治疗效果。由代价引致的预期未能满足,于是可能有“医患”纠纷。教育的效果远比医疗效果更难预期以致连“供求”纠纷的依据都难以获得。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家长投资于子女的教育,回报固然很高,风险其实也很高。降低投资风险的方法是寻找更权威的教师或更可信任的学校,这是“名校”的定价基础。

    在稳态社会里,名家的名声能够传播广泛且带来足够高的收益(物质的、社会的、精神的)。收益足够高,故而名家愿意支付维护名声的费用(物质的、社会的、精神的)。在转型期社会里,名声传播不易且损耗极快(转型期的关键特征是折现率太高)。故而收益低,以致名家不愿为维护名声支付费用。由此不难理解教授抄袭及其他类型的学术不规范行为,在“工具理性”视角下,有充足的理性依据。

    中国社会是典型的转型期社会,如上述,因为缺乏信任感,观念在这样的社会里很难定价。也因此,我一直鼓吹在中国降低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参阅汪丁丁“概念格、互补性、塔尔斯基不动点定理”,《经济研究》2001年第11期)。其实,越严格的保护政策越形同虚设。姑且承认“知识是第一生产力”,中国是盗版大国,也是经济奇迹大国,二者之间难道没有因果联系?

    目前流行的“微信”,兼有“脸书”的特征,二者都有“俱乐部”的形式——会员资格以及入会之后的免费观念分享。只不过,网上的俱乐部还是虚拟的,不易获得真实的信任感。也因此,原创观念最初只在挚友之间传播。网上形成的俱乐部,若不能形成深层情感交流,将很难实现原创观念的自由分享。俱乐部财富的最终来源是原创观念,不能有深层情感交流,也就不能长期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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