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没想过为情人节这件事更新,在自己的情感生活过于稳定之后,我对讲述它失去了兴趣。昨天晚上,我们一个庞大的家族去吃火锅,鹅肠鸭掌毛肚脑花黄喉鳝鱼天梯,吃完一身臭火锅味,大家一起走路回家。河边有放孔明灯的恋人,沉沉树影盖住这破败的旧城、满地的垃圾,后来走到一排破房子,我对萧瀚说:“看到没有,以后要是我们离婚,就得来这里办手续。”

大家都笑起来。后来也就这样,回家,吃水果,洗澡洗头,把所有衣服扔进洗衣机。一个情人节夜晚。我们回忆了一会儿,想不起去年情人节,想不起每一个情人节。

去年三月,我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关于自己,也关于朋友。这篇文章在国内不可能发表,在发给几个朋友看过之后,他们热心地替我联系了香港和国外的发表路径,但因为一些难以解释的原因,我后来也不想发它了。

今天突然想起它,就把当中的两节发在这里,作为一个迟到的情人节更新,长文本来叫《鼠疫里的异乡人》,我为这摘选的部分随便起了一个名字。

我也谈过几次恋爱,这一场并非最浓烈的,有时候简直平静过了头。它的特别之处也不在于生活和时间,当然以前我从没有和人真正一起生活过,我想,在灵魂的某个地方,我希望自己一直单身,以逃避承诺和失望,在结婚的最初几个月,我甚至没有搬家,我宁愿每隔几天,从自己的房子里换一批衣服过来,后来真正进入婚姻生活,是卖了一套房子,我失去选择。但萧瀚总说,失去选择是一件好事。

下面所写的,才是婚姻对我真正特别的意义所在,在两个人的关系中,一个糊里糊涂的文艺女青年,寻找到她的内心。

爱情,一个决定性瞬间。

是不是一定存在某个决定性瞬间,让“我们”成为“我们”?

大学一年级,我看了一套日本人拍的纪录片,《LS真相》。盗版VCD画质粗糙,我模模糊糊记得WD是个瘦弱的男青年,CL那个时候就有点发胖的影子,美丽的晓燕老师胸前搭一根长辫子(后来我第一次见到她,就遗憾地问:晓燕老师,你的辫子呢?)。纪录片里的鲜血,和我父亲多年来对他梦中情人杜宪的念叨(身着黑西装,以宣读讣告的语气宣读中共中央决定),再加上家里的几本“走向未来丛书”,让我大致知道了八十年代与它的最后一个夏天。

大四快毕业,我在南京大学破旧闷热的女生宿舍里,读完《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那是一本来路和去向都不明的盗版书,后来我才知道,这本书就是以这样的形式先在南大校园内流传,后来慢慢流向了全国。写这本书的老师居然就在我们学校,而我,上过几次他的选修课。虽然课堂上大部分时间忙于在最后一排给男朋友发短信,我还是莫名骄傲,去水房冲完冷水澡依然浑身滚烫,一股让我陌生的快感和痛意在皮肤下流动,也许是因为那本书里的毒太阳灼灼伤人,也许是因为南京已经接近四十度。

除了在知识层面上给我某种虚荣感,这些激动人心的瞬间并没有真的带来什么。大学毕业,我去了广州,在一家号称全国最好的党报里做时政记者。工作忙碌,有时候下班已经十点,我和同事们去五羊新城的茶餐厅吃九块八一只的特价乳鸽,热烈讨论那些头版上出现的名字和不知真假的官场秘辛,自以为那就是充实和体面。一个小姑娘,已经时不时进出省委开会,名字被郑重其事印在与会人员名单上,去高级餐厅吃巨大的龙虾刺身,饭后一个官员打电话叫另一个官员来买单,后者带着厚厚几叠现金,我眼睁睁看着他数了一百多张。这些场景多经历几次,我有时候觉得荒谬,有时候却又满足于虚妄。

我迅速适应了单位的话语体系,并且凭借自己对文字的一丁点天赋熟练使用它。我为省委组织部写的典型人物报道在报社内颇得好评,传说中有一篇得到省委书记的批示,领导让我为忘记什么特刊写几篇赞美共产党而且必须“文字优美”的散文,我就写了,篇篇优美,在评报会上获得加分,好像多拿了三百块稿费。和某个部门的副主任在电梯里遇到,她特意拍拍我的肩,说:“小姑娘,干得不错。”我很高兴,以为自己真的干得不错,以为这就是我的前程。那个时候我丝毫没有意识到,文字自有其灵魂与尊严,高华老师写下的文字,和我所写下的,会同样白纸黑字留在历史里,只是他的流向大海,我的滋润烂泥。

我还是喜欢读书,买了新出的《米沃什词典》,书里说“我敬慕过许多人,我一向自认为是一棵弯曲的树,所以尊敬那些笔直的树……”,这句话写得真好,我用红笔在下面打上着重号。我还读米沃什的诗,“你最好学会喜欢你的羞耻因为它会跟你在一起。不会走掉即使你改换了国家和姓名。可悲地耻于失败。耻于供宰割的心。耻于献媚的热忱。耻于机巧的伪装。耻于平原上的土路和被砍倒当柴烧的树木.…… 你时刻受到耻辱。”然而一转头,我又打开电脑,把省委给的通稿改成一篇消息,我所热爱的文字和我所写的分属两个平行世界,至于我自己,不觉羞耻,热忱献媚。

后来到了北京,工作单位变成在一家市场化都市报。我还是一个极为文艺的文艺青年,花680块去看黄磊和袁泉那版《暗恋桃花源》,云之凡美得不得了,即使在最无情的时候,她也是最美丽的山茶花。我人生最大的惆怅不过是并没有人对我唱《追寻》,“你是晴空的流云,你是午夜的流星”,云之凡说“你看,到处充满着希望,就像我们两个一样,你说,对不对?” 我一路滴泪,坐地铁回通州的家。

在这些缠绵悱恻的情绪之外,另外一个我一点点苏醒过来,也许是因为又读了《墓碑》和《通往奴役之路》(哈耶克引用富兰克林,“那些愿意放弃基本自由来换得少许暂时保障的人,既不配得到自由,也不配得到保障”),也许是一旦抽离那个一切理应如此的场,常识和自尊心总能在强光中挣扎着睁开双眼。我在写稿和谈话中谨慎地不再使用“建国后”、“三年自然灾害”和“毛主席”这些词语,工作的荣誉感从稿件被省委书记批示,迅猛转到了能不能在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逼问发言人对聂树斌案表态。但一个人总会本能地为自己的生活辩护,有时候想到往事,我急切地说服自己:那又怎么样,那只是工作。

我连续几年去报道全国两会,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唇边长泡,额头有痘,披头散发满脸浮肿的照片不知道怎么被发到网上,入选“两会美女记者”,以前追过我的男同学看到了,给我发短信:“你都胖成这样了啊。”我气急败坏回他:“我只有82斤!”为了采访某个副部长,我在他的房间外一坐两个小时,采访的内容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又采访到一个高官,好像他的头衔真能增加我的质量。我不怎么喜欢记者的工作,但敬业也是一种本能,我还不懂得站在工作背后的,是不可逃避的伦理与价值。很多年以后,还是从米沃什的书中我知道“敬业”自有其复杂曲折,1949年他作为波兰驻美国外交官回到华沙,参加一个聚会,他们喝酒跳舞,“直到凌晨四点才出门回家。夏天的夜晚很凉,他看到了几辆满载着犯人的吉普车。在场的士兵和守卫穿着两层的军大衣,而那些囚犯们身穿夹克,冻得浑身哆嗦。那时我明白了我是谁的帮凶”。

有一年我参加了总理发布会,精心打扮,穿正红色羊毛大衣,戴一对从拉萨买回来的水晶耳环,虚荣地希望镜头扫过我,让父母和追求男看到我体面标致的样子。发布会上最后一个问题,忘记是法新社还是路透社的记者问到,有一个叫胡佳的人正在北京接受审判,他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一个月之后胡佳被判刑三年零六个月,我在上外媒网站看影评时无意中看到他妻子曾金燕在法庭外的照片,短发,抱一个小婴儿,神情憔悴。

真可怜,我想,出来时孩子都快四岁了。

这就是我当时的所有情绪,出于一种距离遥远的人道主义怜悯。就是这样,我轻快地越过LS真相高华米沃什杨继绳,越过和我一样住在通州的胡佳金燕,越过那些含混不清的反省与刺痛,自以为只是文学乌托邦的公民,有些事情我不再一无所知,但跟我全无真正关系。

又过了一年多,我遇到自己的关键性瞬间。我和萧瀚在相识后迅速恋爱,迅速结婚,新世界轰然而来,它是幸福、恐惧与前路茫茫的混杂物,让我想不清楚爱憎,一如北京的春天。

最开始,我们只聊文学。陀思妥耶夫斯基,布尔加科夫,沈从文,毛姆。我给他买李洱的《花腔》和诺曼?马内阿的《论小丑》,他让我去看布罗茨基《文明的孩子》。我阅读政治意味浓厚的文学作品,却很少将其与窗外的青天白日建立联系,我和一个在课堂上讲LS的大学教师谈恋爱,却没有意识到这背后可能隐藏的深渊。我们在盛夏的傍晚去后海喝酒,看见光照在水上,却已迅速败退,有那么一段时间,光明和黑暗相安无事,在中间隔离出暧昧不明的阴影,我们就住在那里。

不可控制地,话题半径慢慢扩大,文学不再能满满填充爱情,因为生活就是如此。他提到LXB,我去查了一下,哦,是个诗人,但诗写得一般。他提到王军涛,我又去查了一下,哦,辩护律师是张思之,我知道张思之。他提到许志永和滕彪,呀,我知道他们,我是记者,记者总该知道孙志刚案。他重点提到郭玉闪,我就重点查了一下,哦,学经济学的,参加了两个NGO,一个叫传知行,一个叫公盟,是个胖子。

2009年7月的某一天,我们去吃米斯特披萨,在通州家乐福一楼,对着一家佐丹奴专卖店,我喜欢带他来吃这家店,因为他们有三十二块一位的自助沙拉吧。天气苦热,商场内空调开得极低,我们懒洋洋吃了一盘子又一盘子水果,把披萨里的芝士拉出长长白丝,热恋时的话痨综合症渐渐消退,我们开始享受在一起而不用说一句话的时间,看玻璃门外撑伞经过的姑娘,阳光在每一条裸露的小腿上照出斑驳光影。

他接了个电话,几分钟后挂掉后跟我说:许志永被带走了。

那个时候我不像现在,对“被带走”这件事已经有一套完整的应答程序:被谁带走?国宝还是派出所警察?有没有给手续?手续是什么?传唤还是拘留?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罪名是什么?这个罪最高是判几年?有没有提前签好委托书请好律师?

那个时候我只是呆呆地说:啊……那怎么办?

就像后来每一次有朋友“被带走”,大家开始商量怎么办。但其实永远不会真正找出“怎么办”,他们有监狱,我们,(按照我方人员的标准官方答案),只有信念、道义,和爱。这些词语就像被写进了手机备忘录,时不时发出叮铃巨响,提醒我们不要恐惧,不要被监狱占据心灵。然而监狱就是监狱,得在众目睽睽之下上厕所,一周只能洗一次头,改善伙食才有大白菜熬肥肉,读不到一本书,不能听 Leonard Cohen的In My Secret Life(滕彪说过,在2011年“被带走”的两个多月中,他狂热爱上对方用来垫盒饭的《新京报》,每天要求警察给自己放爱国宣传片,因为这样就可以听到背景音乐)。

想到这些,我恐惧得要命。

我在库切的《内心活动》里看到本雅明的故事。1924年本雅明在意大利遇到拉齐斯,事后他说:“真正的爱情使我变得像我所爱的女人。”拉齐斯是坚定的共产主义者,本雅明则是犹太人,拉齐斯说:“爱思考的进步人士,如果他们是明智的,他们的道路将通往莫斯科而不是巴勒斯坦。”本雅明因此没有移民去巴勒斯坦。

后来本雅明自杀了,我却不想死。我恐惧萧瀚甚至自己有一天都会进监狱,但又无计可施。我27岁,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相爱的男人,总不能为了一种让人恐惧的可能性就放弃当下爱情。然而我又是个软弱的人,平生经受的最大肉体痛苦不过是拔智齿,切菜切到手也要落几滴泪,从来没有想过,谈一场恋爱需要做好这样奋不顾身的准备。

忘记了后来到底是“怎么办”。好像萧瀚包了一个黑车四处奔波找人在公开信上签名。好像郭玉闪半夜打来电话,两个男人罗里啰嗦聊了五个小时,中途我几次醒过来,看见窗帘外的黑夜渐渐不那么黑,又转头昏睡过去。再后来,许志永出来了。

他来家里吃饭。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见面没多久我就知道,我们有不同气场,他不像郭玉闪,不会和我们成为亲密朋友。但坐在一起嗑瓜子的时候,我还是感觉魔幻:眼前这个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连任海淀区人大代表,大学教师,上过《时尚先生》和《南方人物周刊》封面,在上访村住了整整两个月(这段经历大概有利于他在监狱中熬下来)。有一次我去最高法院采访,遇上他带着访民站在门口,那是隆冬时分的北京,我用羊绒围巾遮住整张脸,急匆匆走向温暖的室内。等我参加完一个体面庄重的发布会出来,他还站在那里,裹一件灰色棉袄,乍眼看过去,也就是访民的样子。这样的人简直应该入选“感动中国”,却因为办了公盟,一个做法律援助的NGO,莫名其妙进了监狱,再莫名其妙又获自由。

我做了几个简单的菜。我颇能做一些好菜,但我内心默默为朋友划出等级,郭玉闪和夏霖来家里,我花上五个小时做剁椒蒸肉,提前一天腌好鸡翅,一大早去八里桥市场挑新鲜鱼虾。许志永来家里,我用一个小时胡乱做出四五个菜,保证他能吃饱。他吃得挺投入,兴高采烈给我们讲他的“新公民运动”,2013年,他因为这件事再次进入监狱,这一次他被判了四年。但在当时,我对这个“运动”没有一点好奇心,我只是忍不住在许志永走后和萧瀚八卦:他现在女朋友是谁啊?他是不是要为反革命事业献身,不打算结婚啦?

几年之后,我们参加了许志永的婚礼,在北边一个美丽的院子里。烈日炎炎,我和阿潘在满池荷花边拍照,几个小朋友挤挤挨挨抱住我俩的腿,奋力地希望镜头拍到他们的小脸蛋。我们沉浸于夏天、莲叶和自助餐,浑然不知有一桌人不请自来,穿黑色衣服缩在墙角,冷冷观察这个被阳光照得滚烫的大厅。新人以巴哈伊教教义宣誓的时候,我们在底下窃窃私语:许志永运气挺好,老婆看起来很靠谱,能跟着他吃苦。谁知道后来她吃的苦一路吃到给他送牢饭,许志永被抓,崔筝刚怀孕,孩子生出来之后,她有一张抱着孩子等候会见的照片在朋友群里流传。我在一个深夜里看到那张照片,孩子养得很好,像他爸爸一样圆圆脑袋,崔筝则瘦了不少,她茫然望着地板。那个穿短裙的夏日在眼前跳动,荷叶上滚动露珠,新娘涂鲜红唇膏,我在黑暗中落下泪来。

再回到2009年,十一(我谨慎地没有使用“国庆”这个词)那天我被报社分配去天安门广场报道晚会。出发前我和小区里的黑车师傅拿着北京市地图看了很久,终于在种种限行的重围中杀出了一条极其复杂的进城路线,在一度甚至上了京沈高速之后,我成功地来到了北京市区——我是说,长安街以外的北京市区,因为整条长安街几乎都被限行。这个时候的北京完全是一个陌生之地:天蓝得可怕,城市安静地可怕,道路顺畅得可怕。我们从南四环开到南二环,路上遇到的车不超过十辆,大部分的店铺都关着门,路口没有戴着红袖章的老大妈,这个城市在举行庆典的时候,连鸽子和风筝都不允许起飞。

我在下午三点到达金水桥接替同事,他在前一个晚上凌晨三点安检结束后,坐着小板凳痴痴地等了七个小时。在后面的五个小时里,我和几米之外拿着红绸子黄绸子的大中小学生们面面相觑,我烦躁不安,撑一把遮阳伞,看见前方有人等得太累,躺在长安街上睡起觉来,我羡慕那些睡着的人,他们好像把这个世界隔离在外。晚会结束后,我从天安门走到故宫,因为打不到车又重新穿过天安门走回前门去坐班车,自从去西藏爬了海拔4700米的雪山,我就没有走过这么长的路,但让我挫败的不是疲惫,而是荒谬和羞辱。那个晚上让我想到马内阿在《论小丑》中描述齐奥赛斯库的生日:“每年,为了庆祝他的生日这个国家都会组织盛大的活动。那种盛况既庄严又庸俗。就连那些组成千米长‘人链’维持秩序,以防快乐人群拥挤失控的警察也忍不住在窃笑。”

我回想那些舞动的彩色绸缎,广场上巨大的花环,不敢相信自己身处其中,害怕某一张照片会拍下我,拍下我坐在一个曾经流血的广场上,参加了他们的节日。犹太人不会参加在奥斯维辛举办春节联欢晚会,我也不能如此。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刻开始,我决心不再加入他们。我不要加入一个囚禁我的朋友、又转头若无其事燃放焰火的庆典。有张老照片里,当所有人伸出右手向希特勒致敬时,有个男人冷冷注视这一切,收起了自己的右手。我决心收起自己的右手,我有点害怕,但也不那么害怕,因为那个男人是孤身一人,我却有爱人和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