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去打了疫苗。是“自愿”打的。
说是自愿,其实是没办法,不然,你没有办法坐车、没有办法去医院,甚至没有办法去超市、菜市场和药店。
打疫苗回来后,肌肉有些酸,头有些昏沉,写不动长篇文章了。(朋友们才华横溢,洋洋洒洒,动辄三四千字,我一般只写1500字到2000字的文,本来不能算长。)
在车站、医院、学校完全是国有,而超市、菜市场、药店必须听从命令,不打疫苗者不让进去的时候,“自愿”剩下的一丁点意义就是:不能派人揪着你去疫苗注射现场。
在现代社会,一个成熟的、有行为能力的个人,应该在最大程度上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做得好,就享受自己行动的成果,得到金钱、尊重、安全、爱情等等。你做得不好,你就亏钱、失败、被批评……
如果一个人做得好了,反而要被强制拿去成果;而做得不好的人,反而可以得到物质奖励,那么这个社会一定是不太正常的。这是逆向淘汰。
政府的强制一定要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那就是当一个人侵犯了其他人的自由、权利的时候。如果不是这种情况,那么强制就是毫无道理的。
强制人民接种疫苗,又无法保证100%安全和有效,这是非常有问题的。
我写过三篇跟这个话题相关的文,再次给大家推一下:
我就当做为祖国打疫苗了吧。
今天就说这么多吧。
张文宏医生博士论文的事情,调查结果出来了。
对此,我不作评论,不过,我摘了一篇讨论学术界状况的文字,发在第二条,欢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