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瑞萍

01

昨晚,法学界发生了一件大事,由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发起的“劣迹艺人的封杀和行业禁入法律研讨”的直播,先是在b站直播间被封,换了直播间又被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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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转入腾讯会议、好律师APP,因两处平台无法满足超大量用户观看又转入微博,微博直播被掐断十次后,干脆把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的微博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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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在线的网友们目瞪口呆这怎么还被封了呢,就想听一节法律课**。**

看看昨晚在线直播的,都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大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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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发起人洪范研究所是由吴敬琏教授和江平教授发起设立,中国政法大学王涌教授担任所长。

教授们昨晚都讨论了啥问题呢。

行政法的教授认为不能走行政诉讼,因为行政机关才是行政诉讼的被诉主体,可是某协会不是行政机关。结论:行业协会的抵制还不如被行政处罚,因为行政处罚有很多的权利救济途径,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但是某协会并没有完善的申诉机制。

反垄断法的教授认为某协会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从直观上看,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竟争的,保护市场竟争的自由,不应当人为第三方限制。某协会的做法,从结果上看,限制了被抵制艺人的行业竟争,虽然只是一个名单,但是实际上就是禁令,这些演员的竟争机会就被剥夺。结论:可以走垄断诉讼。

可以说发言的教授都很专业认真而且言之有物,从行政法,证据法,垄断法,娱乐法四个方面进行的专业探讨。

在线人数380万,可以说这是一场很好的普法机会。

可是没想到这样的一场普法盛宴却被人为地中断了。

02

今年行业协会公布了好几批的劣迹艺人封杀名单,要求全网抵制违法失德的艺人明星、主播红人。

11月23日某行业协会网络表演分会发布了第九批网络主播警示名单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讨论。

12月5日, 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首次发起艺人行业禁入法律研讨会,讨论行业协会有关程序是否正义的问题。,比如什么样的算劣迹艺人?是行业协会说是就是吗?其次,由行业协会来公布劣迹艺人名单,协会自身有这个惩处的权力和职能吗?

12月15日(也就是昨晚)洪范所又发起了第二次的研讨会,这次研讨会的主题是:关于劣迹艺人的封杀和行业禁入法律研讨会。

可是,法学教授们没想到的是,昨晚的研讨会开得很艰难,辗转各个平台直播多次被封。

这里我不想讨论那些艺人的处罚程序是否正义的问题,我只想讨论一下,一场纯法律的研讨会,为什么不让直播?这样的直播违法了吗?如果违法,违反了哪条法律?

真让人想不通,法学教授们在直播间不讨论法律知识难道讨论猪肉哪家更便宜么?

或者这样的问题虽然不违法,但就是不让人讨论,那么不让人讨论的依据在哪,是问题很敏感抑或动了谁的蛋糕?

昨晚巅峰时,380万人自发在线学习垄断法,这是多好的普法机会,可有人却硬生生地把大家好学的小火花粗暴地掐灭了。

更可笑的是,洪范所微博号还因违反社区公约被禁言。

太匪夷所思了,政法大学的教授们不过是探讨法律问题,为什么就被捂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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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网友感叹说:

今晚算是彻底开眼了,

给发垄断法的大佬看看什么是垄断,

给法律界的大佬看看什么是违法违规,

没有比这更生动的现场教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