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就看到了Facebook上有人发对记者江雪白纸周年报道的“意见”,又看到了matters前几天有小组发了一个白纸运动之后类似敏感报导的伦理建议,今天又看到江雪的回应。
我觉得双方观念上的分歧可能真的难聊了,我说观念上的分歧指的是:媒体的职责和功能,记者到底对于稿件内容如何呈现有多大的权利,甚至包括给采访对象看稿是不是在伦理范围内的(事实上除了中国没几个地方会这样做吧),一些已公开的信息究竟需要谁来“批准”才可以“披露”(这两词还蛮宣传思维的)。还有最重要的,我围观下来感受到的最大的、却一直被忽略的分歧,其实是每个人的安全阈值真的有很大区别,这跟你是不是记者或者有没有新闻素养甚至都没太大关係。
有的人就是安全阈值高一点啊,愿意讲出更多的细节,也觉得要讲出来。有的人有心讲,但不敢讲,或者非要戴很多很多头套才可以讲一点。在这样的基础上怎麽可能聊出共识呢?正常情况下,愿意讲述、敢于讲述的人出来讲,那不想讲、暂时不能讲的人不讲话也没什麽问题,中国都成这个鬼样子了,谁还会真的责怪谁不勇敢啊。但如果非要以安全阈值最低的那部分的人的需求为基準,对整个媒体画一个线,这个不能讲,那个不能讲,这裡那裡都要马赛克,还要冠上“媒体报导伦理”这样的大词,这才是真的没道理吧。
我也是白纸运动的亲歷者,受访者,我只是不想被代表,所以我想发出不一样的声音。我也觉得没有人可以来代表这场运动。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我安全阈值很高,所以我在接受白纸有关的采访的最后,那个媒体的人主动问我,“你现在居住的城市要不要改成靠近某某大洋?”我觉得好好笑,以后的人如果研究这个时期的中国报导语言,一定大为震惊,新闻中最重要的几个因素,谁,在哪裡,干了什麽,全部全部被打马赛克了。但我还是说一切交给编辑来定夺好了,因为我也不确定会不会容易定位。稿件发出来之后,我也没想到裡面的叙事方式是什麽样的,包括怎麽描述我,怎麽把我和其他的行动者的生命故事组合在一起。看自己的故事真的是有奇怪的感觉的,但我没有提出任何删改要求,因为我知道你讲出来的话,由别人来写,一定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如果你追求完全的自我表达,你应该去写自述。媒体并不能完全遵循你的意志。
当然,我这样做,还有一个原因,我同时也是一个人权报导写作者。从写作者的角度,我理所当然希望给记者最大的自由度。事实上这本身是她们的权利。
再聊那个伦理建议文章,从写作者的角度,我完全不认同:
我在写下这个日记的当天,我刚刚去见了一个采访对象a,两个月前,我曾经去a居住和生活的城市采访一个群像稿,但那段时间我听说a正在被当地的执法部门找麻烦,由于我是给外媒写稿,我怕给对方增加新的麻烦,我思考了很久没有去拜访a,我当时是已经决定放弃a这个采访对象的,这也是我这一年写报导的新目标,很搞笑,不是什麽意义歷史底稿之类的,目标仅仅是不要给采访对象带来麻烦。(题外话,很羞耻,事实上只有记者自己知道,有多少次以安全考虑为借口在采访上犯懒。。。)
但两个月之后,我偶尔听说a正好路过我居住的城市,这一次我没有犹豫,通过人帮忙约了他见面,聊了我想要聊的话题,完成了采访。跟对方确认好了写这一段,他说没有关係,随便写。(事实上我经常遇到采访对象比我更坦诚,更不在乎所谓敏感啥啥啥的,我也反反复复在这些线上横跳。)
我也可以讲讲我现在做人权报导的工作流程,先约人采访,事实上很多人不再可能由自己约到,尤其是人权事件的当事人,大概需要人牵线认识。跟对方确认好发稿平台。简单聊一下要采访什麽,确认对方有没有特别要交代的地方,希望用什麽名字,可以不可以提到职业身份或者社会关係,通常对方会说可以聊完再确认具体细节。于是我会在写完稿子之后单独把每个人受访者的内容摘出来给对方确认,不是全文,只有具体受访者自己讲述的内容。如果有跟事实不符的地方,改。如果有对方比较顾虑的地方,比如这个身份可以不可以模煳,我通常会照顾受访者的心情。当然这不是准则,只是某个现实切片。
也因此在人权报导中出现了很多我从来没有经歷过的状况,比如某个事件当事人的亲友接受采访,这个亲友跟当事人同时有好友关係和工作关係,两个方面这位亲友都有提供信息,最后我们商量的结果的在文中把这位亲友提供的信息,包装成两个不同的受访者提供的,这样不轻易让人定位到是谁。也有一些时候,采访对象确认好的信息,编辑会再删减一些,理由是担心受访者和记者的安全。
我说这些的意思是,我做报导的过程中已经谨慎至此了。那篇伦理中的建议,我作为写作者,我能不能做到呢?我当然能,事实上我一直以来就是这样做的,我充分关係受访者的安全,甚至到稿子面目全非,甚至损害职业性,甚至违背真的伦理。这不是没有关係的事情,只是我理解中国的现实情况太複杂了,理解不同人的安全阈值和担心受怕。所以为了做事情,为了有这样一个报导出来,有一些事情我可以妥协。
但我没有想过这些东西有一天会被人以“职业伦理”的面貌拿出来。我觉得太荒诞了。
这怎麽能是伦理呢?它如果是伦理的话我就必须要遵守伦理规则的,没有人想做“没有伦理的记者”,这是很严重的指控。但这些内容究竟是不是符合真的职业伦理?对于报导来说究竟有没有实操性?恐怕答桉很残酷。
这样的伦理建议同样是矮化行动者和受访者的,它假设行动者和受访者是完全弱势和缺乏主观能动性的,对风险的感知必须要靠记者反覆反覆反覆提示。
事实上没有人能打包票说接受采访一定是安全的。尤其在今日中国,国内的媒体已经不可能再做人权报导,而接受海外媒体又一定是危险的。那怎么办呢?就不做报道了吗?
在人权报道中,记者确实应该更充分告知,多确认和衡量内容的风险性。但也希望有更积极的讨论产生,而不是“一旦怎么样就停止报道”。
以及作为行动者我认为讲述是一种疗愈方式。我不认为反复高频率地提示风险就一定会对行动者的心理健康更有利。这个可能要作者和受访者在具体的情况里来共同判断。
我从去年白纸发生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不敢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确实很恐惧,哪怕在很亲密的朋友面前都不能讲出口,有一次甚至被问“你到底因为什么而害怕”,那个时候我脑子里出现一个当晚的细节,但我发不出声音,好像有一个被设定好的规则是你一一旦讲了出来,这件事就会自动同步给警察。这个反应我想是正常的应激和恐惧的反应。但当事情发生了半年多一年多之后,我无比想要讲出这一切。我相信愿意接受采访的当事人们至少是有一个原因驱动ta们去接受采访的,无论是想要讲出这一切、认为这件事应该被记录、想要抱团取暖、或者单纯认可报道的价值……我也相信当事人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关于是否要接受采访,和采访可能带来的风险。
在今年白纸一周年的报道中,我帮助过好几个媒体寻找采访对象,在对方明确提出“因为人还在墙内,担心风险”之后,我没有再劝说。与此同时,有一位小伙伴也告诉我,ta是非常期待有更多的的可以讲述的机会的。我觉得或许应该讨论的是如何创造更多的安全机会让当事人发声。而不是把所有的风险压力都转嫁到记者身上,记者在能避开的坑上没有理由去坑受访者。更何况造成这一切的并不是记者,而是我们共同要面对的警察和傻逼公权力。
想多说一点的是,那篇伦理建议的最后一条是这麽写的:“我们更建议此类报道以匿名写作,因为匿名写作将使记者与受访者处于更平等的关系,记者不会因为过往报道取得额外的道德光环、媒体资源与天然信任,而需要透过坦诚、充分、透明、及时的交流取得受访者信任;匿名也会使记者专注报道本身,避免个人名利优先于当事人处境与客观事实的情形,促成诚实与有伦理的书写。”
作为写人权报道的记者,这也是全文最让我觉得诛心的一点,“个人名利”和“道德光环”,我什麽时候看到过个人名利和道德光环,利上,写人权报道获得的稿费是我写正常主流报道稿费的一半,是我写软文能获得酬劳的的¼。名上,为了受访者和平台的安全,我只能匿名写报道,我自己倒是不特别在意,只是因会发生实名报道之后被传唤,要求交代很多事情的情况,包括受访者信息、同事和编辑信息吧啦吧啦的,我不能连累别人。
偶尔一两篇匿名写作也许问题不大,但当我开始专职(用了大部分时间)来写人权报道之后,我感觉自己被拖进了一个抽屉里,我彻底从自己的行业里消失了,我的名字消失了,过去的同事和朋友不知道我在干嘛,这些经验也不可能出现在任何的简历或者人生履历上,我知道我自己几乎没有办法再回到主流的工作环境里(虽然也不是多想回)。
从给个别受访者匿名,到通篇人物匿名,再到记者也匿名,这种屈辱的退步和空间的急剧缩小使人难过。今年不止一次听到,有同行彻底离开这个行业,就是因为不能接受连记者也开始匿名这件事。
说这些不是要卖惨。既然还在写报道,一定是有自己的需要,不管是公义的东西,还是私人生活的需要。就像情况已经这么艰难了,还是有人愿意接受采访,讲出自己的故事,一定是有TA还相信的东西在。
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记者,有那样的记者,有这样的受访者,有那样的受访者,大家观念不一,不一定要非要搞出点共识的。可以各做各事。但也有观念不一能在一起做事的人,全靠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