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高空抛下、摔死孩子的母亲,可以同情但绝不能共情,这是一条人伦和文明的底线。
撰文丨里约热泪奴
看过母亲高楼抛下孩子的视频,直到现在我心里还堵得慌。
昨天是愚人节,却猝不及防看到一则真实的悲剧新闻。重庆巴南区,37岁女子何某在22楼家中突发躁狂,持菜刀将婆婆砍伤后,将3岁幼子从窗户抛下致其坠地身亡。
孩子死亡本身就是悲剧,被自己的妈妈亲手杀死,则为这样的悲剧抹上了更凝重的令人窒息的色彩,让人真切地感受到了人伦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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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称,何某已被警方控制,亲属邻居反映其近期精神行为异常。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一句“精神行为异常”,引发了网友关于该女子会否被免除刑事处罚的关注与讨论。
图/网络
有法律界人士就指出,法律并不是对所有精神病人犯罪一刀切不处罚,而是在具体案件中严格鉴定其刑事责任能力。该女子是否负刑事责任,还要看其在犯案时是否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且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并非只要其系精神病人就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也正因如此,有一个细节被网友推到了聚光灯下:据澎湃新闻报道,知情人士透露,在楼下已有安全气囊后,何某将幼子从其他窗户抛下。扔完3岁小孩后,欲再扔第二个孩子时被警方、消防控制。
很多网友问,故意避开安全气囊那一刻,这个妈妈的思维难道不是清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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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亲手杀死孩子的妈妈何某,网上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一种声音是对女子表示同情,认为她可能是长期与婆婆吵架,被“逼疯了”“这个家庭给了她多大的压迫啊”;有人说,这个摔死孩子的母亲,一定比所有网友更爱自己的孩子。
当然,分贝更高的声音,是对该女子的行为表达了谴责与愤怒。一个相对温和的网友热评是:无论有多大的苦衷,也不该让孩子来承担。
如果后续的证据证明,这位妈妈患有某种严重的心理疾病,无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她当然也是这场悲剧的受害者之一,而既然是受害者,就值得同情。
但是,同情是一回事,共情又是另一回事。
那些在社交媒体上的”共情者”,未必有多关心这个可能为病痛所折磨、终究要面对丧子之痛的妈妈。他们“抛开事实不谈”,更关心的是莫须有的家庭矛盾,出于个人境遇或某种思想观念给这位妈妈强加一个“婚姻受害者”的虚拟形象,进而共情这样一个可能并不真实存在的妈妈。
无论如何,我们对高空抛下、摔死孩子的母亲,可以同情但绝不能共情,这是一条人伦和文明的底线。
社会学家孙立平曾提出“底层沦陷”的概念,他认为,匮乏的资源、逼仄的生存空间会从根本上扭曲正常的生活逻辑。
这个妈妈情绪失控,将自己十月怀胎养大的孩子抛下高楼,也可以说是某种形式上的“底层沦陷”。
但无论如何,有一种底线和常识不应该“沦陷”,即孩子是这个世界上独立于任何人的独一无二的生命,不是谁的附庸。包括父母在内,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正如网友所说:“同情媳妇的、同情婆婆的,你们同情过孩子吗?他有错吗?如果有轮回,那么他就错在投生在这个家里。”
多少有点令人悲哀的是,类似的人伦悲剧时有发生。
2017年,北京左安门内左安浦园,一个妈妈带着女儿跳楼,女儿哭喊道:“妈妈,我不想死!”可是,妈妈面对女儿的呼喊无动于衷。女儿最后甚至喊出“妈你别拽我,我自己跳”,让不少网友听得泪奔。
想一想,小女孩是在怎样的绝望与无助中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才会选择“自己跳”?
“妈妈,我不想死!”这应该是所有被妈妈“带”走的孩子最后的呼喊,哪怕是一个胎儿。
03
我要说,杀死自己的孩子的人,带着孩子自杀的人(重庆这起悲剧中,如果没有外力干预,不排除该女子在将大儿子扔下楼后接着跳楼),无论多么绝望都不值得原谅。
一个人无权让他人去死,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更不应成为家庭不幸的牺牲品,这应该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共识。当事人再多的不幸,人们施以再深的同情,都不能淹没这样的共识。
当然,他们不能被原谅,但需要被拯救。生活中,有很多在绝望悬崖边徘徊的人,往前一步万劫不复,往后一步即使难说海阔天空,也有无数重生的可能。
具体到重庆高空抛子惨剧而言,需要拯救,需要让自己强大起来的,还包括屏幕前的我们。
随着社交媒体的发达,这类悲剧事件的呈现与以往有很大不同,人们不再只是通过文字描述来“重回”现场,而是直接通过视频、通过局部画面特写来“同步”进入现场。
一个现场目击者说,看着3岁孩子紧紧抓着妈妈的手,自己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看着小孩一直在用力往上爬,心疼得不行。
其实,目击者不只是小区邻居,还包括每一个刷到这条视频的人。比如我,看到这个悬空的孩子几次试图翻进窗户求生都被妈妈阻止,孩子妈妈放手那一刻让我感觉整个世界都是灰色的。
3岁的孩子已经懂事了,那一刻的伤心、恐惧,不能被人类任何语言与词语所描述。
从22楼摔下很痛,但在坠地之前,他一定感受到了另外一种痛。
那样的场景,那种不由自主的代入感,会对人的内心造成巨大撞击。我们需要提防,这样的撞击会带来“次生伤害”,带来某种放大效应,加剧一些人对世界的悲观感、无力感——移动互联网时代,很多时候不是这类事件变多了,而是它能更快速地进入你的视野。
也许,我们需要强化这方面的调适能力,学会正视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敬畏生命,学会在内心与苦难和解,远离绝望的悬崖。
避免类似悲剧,离不开公共救济力量的托举,使更多人免于被绝望吞噬。比如,有人提出要加强社工建设,但是,在制度覆盖不到的地方,更需要我们自我激发抵抗沦陷的能力。
有统计显示,如果能管控好自己的情绪,八成由冲动酿成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是可以阻止它们咆哮出笼的。
“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一定要让自己内心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