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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中国法治的现状、挑战与未来发展

李林:中国法治的现状、挑战与未来发展 进入专题 : 法治    ● 李林        摘要:近些年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党的十八大报告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和全局着眼,高屋建瓴、言简意赅地对过去五年民主法治建设成就做出了评价,并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民主法治建设目标。未来中国法治发展的总体思路,应当努力实现四个基本转变,即从法治到社会主义宪政的转变、从法律体系构建到法治体系建设的转变、从注重立法到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转变、从法治的表面“维稳”向深层次解决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力腐败问题的转变。全社会应当尽快把对中国法治状况的认识和评价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上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事业做出新贡献。   关键词 :中国法治 ;十八大精神 ;法律建设      中国法治现状的评价      (一)法学界法律界对于中国法治状况的评价   近年来,中国法学界、法律界以及社会其他各界人士,在谈到法治问题时,往往有不同的评价。综合起来看,目前国内主流媒体和法学界、法律界对于中国法治状况的评价,大致有如下四种观点:一是认为近年来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法治状况好得很。二是认为近年来法治建设是“进一步、退两步”,与改革开放前20年法治建设“进两步、退一步”的状况相比,形成明显反差。三是认为近年来法治建设明显倒退,主要表现是司法改革倒退和某些领域人治现象回潮,法治状况令人堪忧。四是认为目前中国法治建设处在一个十字路口,何去何从,思路不清,目标不明,需要尽快研究定夺。   (二)民间对于中国法治状况的评价   在民间,对中国法治现状出现了以下调侃式的描述 :三大基本法——领导的看法、领导的想法、领导的说法 ;三个诉讼规则——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法律;三个法律效力原则——宪法服从国外看法、法律服从内部规定、内部规定服从领导决定 ;法治基本状况——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执法依据原则——百分之十人大通过、百分之九十高院释法。尽管民间“段子”对于中国法治状况的上述评价,颇为夸张、片面、消极,甚至捕风捉影、以偏概全,但为什么会出现此种评价,是否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意对于中国法治状况的某些感受和期待,需要我们正面理解和认真对待。   (三)地方法治指数的评价   在地方法治建设层面,近年来一些地方借鉴国际和香港法治建设经验,试行用“法治指数”来进行法治的量化评价。这些地方主要有杭州余杭区、昆明市、江苏南京和无锡、四川成都等。它们采用量化分析方法,评价以百分制为计量单位,近几年各地的得分基本上都在70~ 80分之间,而且总体上是小步上升的。地方法治指数评价出台后,对地方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也受到两方面的批评:一是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在全国法治建设“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地方法治建设的空间是十分有限的,不可能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即使有些地方法治建设在“法治指数”评价中得了高分,也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它在方法和坐标体系上没有可以比较的参照系,在实践上与人们的真实感觉出入较大。   如何评价当下中国的法治状况,需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科学精神、科学方法。从法治建设的宏观内容来看,根据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三个政治报告对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战略目标做出的规定或描述,可以将其中的“依法治国、政治体制改革、执政党依法执政、形成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司法改革、保障民主权利、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等11项重大任务作为主要评价对象(参见表1)。可以看出,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和“法制宣传教育”已经完成任务,其他方面虽然也都取得一定成绩,但尚未完成既定目标。   党的十八大报告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和全局着眼,高屋建瓴、言简意赅地对过去五年民主法治建设成就做出了评价:“民主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成绩显著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法学界、法律界和全社会应当尽快把对中国法治状况的认识和评价统一到党的十八大报告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上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事业做出新贡献。   中国法治面临的主要挑战   中国法治建设尽管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虽然得到实施,但发展还不平衡;法律体系尽管已然形成,但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立法尽管成就斐然,但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还不尽如人意;法制宣传教育尽管成绩巨大,但法治环境并未根本改善。 正如 2012年 12 月 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行 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来讲,中国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事业还面临以下主要问题和挑战。   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领导干部中的人治现象、公民中的非法治现象、社会上轻视和无视法治的现象,在有些地方、部门、领域和群体中有所抬头和蔓延。   二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实际上被统一于党委的“一把手”,法治被“人治”所弱化,依法治国从党领导人民实行的“治国基本方略”,演变为某些地方和部门“维稳”以及发展经济的工具。   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待不断完善,立法质量需要不断提高。立法中存在的部门利益、特殊群体利益问题,部门立法争权夺利问题依然存在。国家立法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的现象仍未消除,一些明显带有部门或集团利益痕迹的立法,把畸形的利益格局或权力关系合法化,行政部门借立法扩权卸责、立法不公等从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影响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法律的实施。   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是宪法和法律实施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普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许多法律形同虚设(参见表2)。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的问题时有发生;法治缺乏权威,司法缺乏公信力;公民“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等问题。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仍是一项艰巨任务。   五是政府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少数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执法寻租、贪赃枉法甚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出现了一些不正确的执法倾向,如钓鱼执法、寻租性执法、非文明执法、限制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疲软式执法、滞后性执法等等;粗暴执法激发冲突,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恶性事件,突出表现在征地拆迁领域。   六是司法改革轰轰烈烈,解决了办公条件、经费、人员编制以及一些长期制约法院、检察院建设和发展的体制机制等老大难问题,基本上实现了各个阶段司法改革方案预设的目标,但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司法效率、司法公信力和干预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等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   七是“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公职人员贪赃枉法、权钱交易、执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对法治造成损害;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比较突出。如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和解决腐败问题,是对党领导的中国法治建设事业的极大挑战。      中国法治的未来发展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民主法治建设任务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民主法治建设目标,未来中国法治发展的总体思路,应当努力实现四个基本转变: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依法治国实践进程中和社会主义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从法治到社会主义宪政的转变,从制度上程序上实现“三者有机统一”。二是在我国法律体系如期形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国家,实现从法律体系构建到法治体系建设的转变,尽快从法律大国走向法治强国。三是在有法可依的目标基本达成后,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实现从注重立法到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转变,从纸面的法律向生活中法律的转变,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四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维护党权、建设政权和保障民权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从法治的表面“维稳”向深层次解决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力腐败问题的转变,用法治更好地巩固和发展党和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权威,更加夯实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民意基础和法律基础,为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具体来讲,应当从以下主要方面着力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1.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领导是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进一步加强执政党对法治建设的重视、领导和支持。一是执政党进一步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事业,自觉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切实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治国方略来加以落实,切实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二是在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实践过程中,执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执政党要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三是党中央着力研究解决以下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召开一次依法治国(或者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对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做出专门决议,中央成立依法治国的专门领导机构,制定依法治国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四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发展。   2.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十八大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应当努力做到:一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要求,继续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在配置市场资源、调控市场秩序和保障市场主体权利中的作用。二是按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法治政治的要求,完善宪法和公法体系,依法调整政治关系,规范政治行为,制约公权力,保障民主自由和其他基本人权,充分发挥法治在政治文明建设和治理国家中的作用。三是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是民主法治社会的要求,加强和完善社会法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在创新社会管理和治理社会中的作用。四是按照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整体部署,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精神文明建设和以德治国中的作用。五是按照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要求,完善和加强环境生态保护、能源资源利用、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治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六是根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一国两制”原则的要求,更加重视国际法与国内法、港澳台法与内地法的协调发展,更加重视依法治港、依法治澳,充分发挥法治在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国家利益、实现国家统一和中国和平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3.继续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按照十八大报告对立法工作的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应当努力做到:一是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和立法机制,统筹立法资源,提高立法质量,防止“立法腐败”。二是积极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保障公众的立法参与,使立法更充分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党的主张,实现立法的“分配正义”。(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共 2 页: 1 2    进入专题: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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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谣言”的盛筵(下)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49866?full=y 2013年04月10日 17:28 PM 媒体札记:“谣言”的盛筵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徐达内  谣言就是遥遥领先的预言?  “无脑的声音在喧哗和嘈杂中淹没了理性的声音,让智慧的声音在沉默的螺旋中被边缘化”——这种对网络多数派的叹息,还有另一篇冰点周刊封面评论作为应和。《假新闻前集体沦陷的闹剧别重复上演》先是不点名地批评了“乞丐变富翁”假新闻的始作俑者江西信息日报,斥其恶劣程度与由“网民曝料”造成的虚假截然不同,而后更是鉴于人际传播时代的特点,宣告“这个链条上的每一个人都难辞其咎”:“首先要正视的,是网络传播中一种普遍流行的心态,即一事当前,不问真假,先问对错。在这则假新闻中……许多人想当然地将矛头指向了‘土地财政’、‘开发商暴利’甚至‘财富分配不均’这样的社会敏感话题。在这种夹杂着社会撕裂与刻板偏见的情绪里,传播前者的最大价值就在于印证后者,而对于前者的相信往往来自于刻板印象甚至本能。” 而在作者林衍看来,更加令人难堪的是传媒工作者的表现:“几乎所有参与传播的官微都提炼出了猎奇的细节作为导语,并附上原文的链接。不客气地说,这是一种‘既要吸引眼球,又要规避责任’的做法。与之相伴的迷思是,似乎人人都相信网络有自我纠错功能,真相迟早会浮出水面,正因如此,不少媒体官微在发布其他信源文章的时候进行了把关责任的自我豁免,而大部分转发者也养成了某种心安理得的思维懒惰。于是乎,链条上的每一个组成者似乎都无需也不想为‘假’付出责任。结果就是,弄虚作假的是狗熊,拨乱反正的是英雄,其他人该干嘛干嘛,端起碗喝酒,放下碗骂娘。” 每一个人都有罪?就算事实上也信过谣传过谣,相信还是有人会不服气,要站出来,告诉这些如今仗着“真相大白”而谆谆教诲的先生们,你那只不过是事后诸葛亮。 不谈这些远在千里外的传闻,长江日报今天就由评论员付小为以和出租车司机聊起本地市政规划为亲身体会,讲一讲《经验判断的来历》:“眼见为实,是一个普通市民获取信息的唯一途径……它是一种经验主义,却又不是全然基于事实的经验主义,因为事实、数据、真相,常常以神秘的面孔隐藏在深处。现在时常说不要信谣、传谣,我倒是觉得,谣言的基础比谣言的源头更值得关注。” 恰好,还有“微信被收费”的例子可以用来阐释,今天的 21 世纪经济报道分析的正是“谣言背后盘结的利益纠葛”。报道首先承认,当初这个消息就是“诡异地被一些大众类媒体及微博大号歪曲成了微信要向用户收钱”,而且“谣言最可怕之处在于它的不可控,任何人都可能出于各种目的来推波助澜”,但记者还是忍不住要提起人们的经验:“事实上,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打着用户旗号,打着消费者旗号’往往最终会沦为各大利益集团斗争的借口。之前的‘宽带反垄断’是如此,而‘微信收费’会不会也如此呢?” 没错,经验,这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智慧,每个人都靠它规避风险、谋求利益,没有经验,终将寸步难行。对中国现状持有整体低劣评价的人们,就算也觉得有些事情听上去匪夷所思,但“宁可信其有”总归没有损失,况且,“并非所有恶俗传言都只是想象”。 这个标题是新京报评论副主编于德清对“海天盛筵”——一扬在清明节期间火爆得要冲出电脑屏幕的富人聚会——的感想,发表于今晨成都商报:“这两天,海天盛筵被传得沸沸扬扬,舆论没有止息。郭美美小姐又出来‘捣乱’了。据报道,这两天郭美美在网上与对手隔空炫富并互掐,郭美美晒出 500 万赌场筹码,而一位北京超跑会员晒出银行卡内余额 37 亿,并称另一个账户还有余额 99 亿……回顾事件的缘起,海天盛筵激起的舆论风波,始于微信的朋友圈,然后被曝光于微博。有当事人的网络留言,有现场的照片,信息之丰富,难免会令人相信事件的真实性。尽管事后看来,这些信息并不全面,或许也不真实。但是这些料已足以让大众对富人的生活展开恶俗想象,而这些低俗生活,或许也并非全是想象……网友的恶俗想象,实际上正是因为这种所谓的高端生活方式展会,乃至炫富本身就是一种自我丑化。海天盛筵即便能澄清自己,却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他的客户们洗干净。” 说起来,这段来自“屌丝媒体人”的感慨,已经有点晚了。 4 月 3 日下午,微博用户 @ 曹思阳发布多张微信对话截图,显示前一天刚在三亚落幕的海天盛筵活动涉嫌淫乱。虽然那些白衣低胸美女群体自拍、泳装聚会并不能直接说明“淫乱”,但“三天陪睡赚 60 万”“现场有 2100 个避孕套”、“我朋友被轮了”等说法,点燃了人们假日里加班上网的热情。 再加上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儿子王思聪早在 3 月 29 日就就发微博嘲笑“又到了一年一度暴发户和黑木耳欢聚三亚的时候了……祝你们找到真爱”, 3 月 17 日台湾女星小 S 丈夫许雅钧也曾在微博上“请大家多多支持 MC Club 在三亚举行的海天盛筵”,不少围观者已经深信不疑富人圈里的确上演着一场色情片里才有的乱交盛筵,用来形容那些一次性服务索价上万人民币的美女的名词——“脏模”、“外围”——仿佛是在一夜之间就已经无需解释人人皆知。 虽然早就有人指出 @ 曹思阳的朋友 @ 辣笔小球、 @ 港怂萨沙在过往多起网络事件中涉嫌操纵舆论,并曾因为捏造虚假信息而被微博运营方处罚,但对海天盛筵现场细节已经如饥似渴的人们,又哪里听得进去?更有一些勇于响应人民群众需求的门户网站和都市报加入进来,最多是在标题里打上一个问号,向那些刚刚扫墓归来的人们普及最热门的色情传说。 甚至,直到今天,凤凰网还在用首页专题“图揭真实的海天盛筵”。信息来源于对南都娱乐周刊及一些网帖的汇总,虽然也根据主办方辟谣承认“海天盛筵是否存在淫乱,目前未有确切证据”,但更大的篇幅用来讲述那些被媒体和明星等多方证实“确实存在淫乱行为”的私人小派对:“知情人透露,三正亚最近半个月天天有小 party ,最乱的是 31 日的复活节趴”。 所以,这就是无风不起浪的道理,就是本能般不相信任何辟谣的人们最常说的一句话:“谣言就是遥遥领先的预言”。 谣言和辟谣;被符合期待的信息所吸引,还是每次转发前都要自行审查?只要双方都不是无懈可击,这种争议就永远不会停止,拉锯的只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交换阵地。 正如今天,当门户首页展示着《多地查处编造散布 H7N9 疫情谣言案件,十余人被拘》的消息,人民日报在头版赞赏着政府部门《用信息公开消除“禽流恐慌”》,并替上海交大发布《“捣鸟巢防禽流感”不实》的声明,南方都市报却也已经发现了官方通报中的前后矛盾之处,感慨“真相依旧是从‘谣言’开始”。 得获新浪以“上海检出 H7N9 后曾辟谣,推迟 12 天送检”在首页推荐,这篇《上海博弈 H7N9 》再提一个月前上海第五人民医院和卫生局所发布的“网传不明原因死亡病例事件的真相”,声称当时的时间脉络是:“ 4 月 1 日,当内地媒体集体哀思张国荣十年祭时,港媒则大篇幅报道了上海的‘怪病’。刊载有吴亮亮死亡经过的报道迅速传播开来。上海市政府不再沉默,肯定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通报,公开应对 H7N9 ”。 下面这一连串反问,恐怕就是对“谣言倒逼真相”理论的最好注脚:“上海 3 月 4 日首次检出 H7N9 病毒,为何 3 月 8 日还辟谣‘排除了禽流感’? 3 月 10 日左右,上海已通过两家 P3 级实验室检出 H7N9 禽流感病毒,为什么 3 月 22 日才送国家疾控中心复核确认?如果 3 月 10 日向北京送检, 3 月 19 日便会全国通报,感染和死亡者会否少一些?”   (注:本文中之点评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本文编辑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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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植荣:扯皮会让地球人“温水煮青蛙”

扯皮会让地球人“温水煮青蛙” 作者:刘植荣 今天是第44个“地球日”。地球,我们赖以栖息的家园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全球变暖。 2012年11月26日-12月8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8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8次缔约方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商讨如何遏制全球变暖问题。 2012年12月8日下午6点多,大会已延时24个小时,与会代表对会议能否通过协议失去了信心,开始鼓掌宣泄不满情绪。这时,大会主席阿卜杜拉·阿提亚突然高声喊道:“我们现在开始讨论,没有看到反对意见,通过!”话音刚落,他就“敲锤”以示协议通过。就这样,在两分钟时间里,大会主席一次次重复这句话,将所有决议全部“敲锤”通过。 这种通过决议的方式,引起一些国家代表的强烈不满,俄罗斯代表猛摔桌牌,数度发言表示抗议。由于这些协议并没有达成共识而强行通过,日后各国履行这些协议的认真程度,必然大打折扣。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公约,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从1995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缔约方大会。目前共有192个缔约国。 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对2012年前主要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温室气体主要包括水蒸气(H2O)、二氧化碳(CO2)、甲烷(CH4)、一氧化二氮(N2O)和臭氧(O3)等。《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开始生效,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批准了该议定书。 从近几年的气候大会谈判看,各方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量”,一个是“钱”。 “量”就是温室气体排放量。根据《京都议定书》,2008年到2012年为第一期减排目标,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但从过去几年履行承诺的事实看,多数国家没有实现议定书分配的减排指标,有的国家不降反升。 2013年到2020年为第二期减排目标,在第一期减排目标没有实现的情况下,各国分配第二期减排目标的指标,大家也只是玩数字游戏,各国为了自身利益互相推诿扯皮,缺乏诚意。 例如,美国和加拿大提出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4%;日本则承诺到2020年在1990年的排放基础上减排25%;欧盟则坚持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20%。但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估计,发达国家到2020年的减排目标应达到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25%-40%,才能避免全球变暖至危险水平。可见,面对地球变暖的严峻形势,各国提出的减排指标只是杯水车薪。 就是一些国家承诺的减排指标,也是建立在发展核电的基础上的。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后,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弃核”呼声高涨,日本等国甚至提出了“零核电”的目标,这就意味着要增加传统化石燃料的发电量,这必然导致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所以,从目前看,虽然每次气候大会对缔约国的温室排放设定目标,但在其实现目标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多变故,难以实现。 “钱”就是“快速启动资金”,是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减排资金。根据2009年和2010年联合国气候大会决议,发达国家应于2010年至2012年期间共向发展中国家提供300亿美元的快速启动资金帮助其应对气候变化,并于2013年至2020年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如今,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已经到期,很多款项仍没有着落。 由于世界多数民主国家,政府批不出钱来,所有预算开支都要经过议会批准。所以,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政府承诺给“快速启动资金”注资,回国后议会批不批还是个未知数。从目前欧美财政危机看,要议会批准政府的外援资金,难度可想而知。正如欧盟首席谈判代表阿图尔·龙格·梅茨格所说:“欧盟已经准备好了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清洁能源和减少碳排放以应对不断发展的气候变化,但鉴于目前欧债危机的形势,欧盟难以保证在此次会议期间作出任何新的承诺。” 世界银行2012年11月19日发布的报告显示,如果世界不能采取有效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到本世纪末全球气温将上升4℃,并引发一系列灾难性的变化,包括极端热浪、粮食短缺等。德国和英国研究人员按现在的气候趋势推算,未来几千年气候变暖导致的冰雪消融会让海平面上升25米,这将淹没很多陆地。 但从每年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大会看,不少国家也只是口头重视全球变暖问题,缺乏采取实际行动的诚意,即便通过一些协议,很多国家也不认真履行协议义务,解决全球变暖问题任重道远。 气候变暖对人类来说就像“温水煮青蛙”,虽然在每一代人身上升高不到一摄氏度,感觉对自己没什么影响,但总有一天,当气温升高到地球生物忍耐的临界点时就会发生人类灾难,到那时,谁也逃脱不掉人类自己制造的厄运。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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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色 | 唯色:“西藏的今天,是香港的明天”

第一届香港西藏纪录片节截图。 在 3 月 10 日这个西藏历史上最重要的纪念日,在香港,举办了第一届香港西藏纪录片节。据苹果日报当天报道,“由内地关注西藏问题的‘目刻工作室’主办,香港多个关注团体协办;将由今日起至 4 月中,在港放映七套西藏纪录片。这七套片全部在内地禁播。”其目的是“呼吁港人关注西藏人权问题”,因为“‘西藏的今天,是香港的明天’”。 由此我想起很多相关的故事。比如去年我在拉萨住了三个多月,有一天,我穿过老城的某个小巷,偶然遇见一位大姐,她认出了我。当我们轻声交谈时,她突然哭了,原来她的丈夫因观看尊者达赖喇嘛讲授佛法的视频,被判刑 3 年。又比如,连手机里保存一些被当局禁止的“反动歌曲”,通常都是思念尊者达赖喇嘛的歌曲或倡导民族意识的歌曲,也会导致危险。 2008 年的年底,当局在拉萨就抓了 59 名“从网上非法下载反动歌曲”的年轻藏人。而这几年,从安多和康传出的歌中,隐喻已经越来越彰显,尊者的法名、图伯特的旗帜、狱中喇嘛的名字甚至流亡西藏领导人的名字,不加掩饰地出现在歌曲里,为此近几年被捕的歌手众多。 其实观看这七套西藏纪录片的任何一部,我指的是在拉萨或者在其他藏地观看,都是要冒很大风险的。说出来都可能没人会相信,在拉萨常常盛传因为看了一部被当局认为是“反动”的电影,轻者被传唤,重者被拘留甚至被判刑。这样的传说流行甚广,却还是扑不灭渴望看到真相的强烈愿望,于是相应就有了各种令人哭笑不得的对策,比如在放映电影时,不但要拔掉有线电视线,还要用绝缘的黑胶布将有线电视线的线头缠了又绕,据说这样才会保证在放映“反动电影”时,不会通过有线电视线传到邻居的电视上。由此可见恐惧是多么普遍,但不肯妥协也很普遍。 我看过这七套西藏纪录片的其中几部,基本都是在北京的家里观看的。有意思的是,虽然北京与拉萨的当权者都是同一个,但这两地的自由度却有显著不同。我的意思是,在北京呼吸到的自由空气远远多于拉萨,这当然是隐喻,因为谁都知道北京的空气污染已经到了伤害人体的程度,而蓝天白云的拉萨虽也有污染,但还是比北京更适宜人的居住。 所以几年前,曾有一段时间,常有年轻的藏人们,从就读的大学校园或暂住的旅舍来到我家。我们在一起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观看与西藏有关的电影。但我仍然不敢放太大声,总是不由自主地担心这些讲述西藏真实的电影,会被隔墙有耳的耳朵听见,给他们惹来麻烦。而在观看这些电影的时候,我总是会注意到,当画面上出现了尊者的音容笑貌时,年轻的藏人们会双手合十,表示敬意;当画面上出现了充满苦难的历史或现状时,年轻的藏人们会难以自禁地落泪…… 其实,我絮絮叨叨地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要表明,在香港这样的拥有较多自由的地方,可以看到这么多讲述真相、见证历史的西藏纪录片,是多么地幸运。甚至,与生活在高压下的藏人相比,这样的幸运是难以企及的幸福。换句话说,拥有自由就是幸福。虽然我们不知道,这样的幸福是否会长久。 我还想说的是,这七套西藏纪录片中的一部,即境内藏人当知项欠和僧人果洛久美拍摄的《不再恐惧》,不但是禁片,当知项欠因此被判刑六年,至今在狱中受苦,果洛久美多次被捕,去年 9 月底被失踪甚至被当局通缉,至今生死不知。 2013/3/30 (本文为 RFA藏语专题节目 ,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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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死于优秀?

上周二, 2013 年 4 月 16 日,又一位著名大学的顶尖学生被毒杀,他就是复旦大学医学院的黄洋。据说,他因家境贫寒母亲长年卧病而放弃北大经济系的志愿考取复旦大学医学院,母亲的手术费用靠其奖学金等支付,其大学期间的费用均靠自己解决。这起毒杀案令从未破案的 11 年前清华大学才貌出众的高才生朱令被高剂量铊毒致残再次引起关注,该案因公安在侦查工作中的重大错失令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家庭怀疑是受害人的同寝室好友孙维)至今逍遥法外,甚至有怀疑是同寝室数人联手作案。而在这两起案件之前,据报 1997 年被保送进北京大学的高才生王小龙因人际纠葛向曾经的好友江林和同寝室陆晨光下铊毒,但随即后悔而协助两位及时解毒,没有造成伤残。 前两起案件均被怀疑因竞争劣势之嫉妒引发,而北大王小龙则因对好友的行为不满失望以致仇恨而下毒。有人质疑中国的教育理念,我也认为不无关系,但显然这不是直接原因,因为无数受中国教育的学子但发生如此恶劣之罪行寥寥可数,应当从犯罪心理学上进行探究根源。遗憾的是,在近些年另外数起已侦破的学生或年轻人的恶性案件中,如马加爵、杨佳、药家鑫 …… 却似乎并未见到犯罪心理学等专著问世。偶有专业人士发表意见,因触犯网络舆情而遭到激烈攻击,再加上敏感案件、出版审查等客观因素,不知是否因此阻碍并限制专业人士的深入探究?如果人们只满足于情绪宣泄,只恐怕类似恶性案件还会重演,而那些受害者以及加害者的家庭以及相关人士将继续被痛苦、仇恨或懊悔、恐惧煎熬而难以自拔。 我不是专业人士,对于案情也不甚了了,但我还是想分享一下自己因本文开头所述三个案件引发的一点感想。 同是优秀学生,黄洋、朱令和王小龙也有各自不同的秉性,从各方面报道来看,黄洋和朱令很阳光,特别是黄洋,据称人际关系很好,没听说和任何人结怨,但朱令的早出晚归似乎令同宿舍同学颇有微言,而王小龙性格灰暗,不善人际交往,好容易结交了好友江林,但在发现江林行为品质的缺陷特别是当江林刻意与其疏远时,不仅失望,而且是“恨向胆边生”。在他先以铊在与其并无纠葛的同寝室同学陆晨光身上试验时,完全是随机选择,由此可以了解王小龙的情商很成问题,对人极其漠然。如果能够了解其家庭背景和成长环境,或许对于他的秉性形成能有更多的了解。 基于我所了解的上述情况,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员,我以为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妒嫉,二是人际关系障碍。这两者是很多人都可能会有的问题,但不会轻易导致犯罪。 我们的教育中,无论家庭教养还是学校教育,很少有人教我们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无论是父母还是老师,他们往往提出一些标准和要求,然后以道德高尚为诱导令我们自动接受。不得不说,这往往是把问题隐藏起来,也许大部分人糊里糊涂将就着这些似是而非的标准度过了一生,并继续传授给下一代;而在有些人心里会是永远的纠结,如果不适当处理,迟早会爆发。越是智商高的人越是较真的人,越是如此,所谓“钻牛角尖”,如果思维方式或价值理念有问题,就容易走向偏执乃至犯罪。 我曾经提到,有朋友在美短暂生活后回国,说到感受最深的是,在美国的群体生活中,每当其中一个人有任何好消息,其他人会很真诚地为那个人祝贺。然而,在西方中小学,似乎是不允许将考试成绩公开排名次的。我这样理解,嫉妒是人的本性之一,在心智不够成熟的时候,西人避免孩子处理这类不好克服的人性弱点所引起的问题,而在心智比较成熟的时候,再去处理这类问题,相对会容易些。 而在中国,孩子们在中小学乃至幼儿园就被鼓励竞争,使得孩子们在心智不成熟时就要面对嫉妒所产生的各种情绪。但是同时缺乏适当的引导,这就使许多孩子将童少年的问题一直带到成年,甚至形成人际关系的障碍。 我自己在中小学的所有考试中几乎囊括了八成以上的班级排名第一,但我一直不是自信爆棚的人,虽然考第一对我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因为我向来和书本比和人亲),这种排名第一还是成为我挺沉重的负担,因为我害怕被别人抢了第一。直到我成年后自学心理学,我理解,或许由于幼年时父母过于严厉和工作繁忙而对我有所忽视,我是缺乏自我认同的孩子,没有安全感,总觉得父母老师同学喜爱我捧着我是因为我成绩好,如果我不是第一,他们就不再爱我或尊敬我了,而我需要他们的爱和尊敬。事实上在我偶尔没考第一的时候感觉看过父母和老师不同的脸色(这或许只是一个孩子的过于敏感和脆弱)。直到工作若干年后,我妈对我说,曾经在我就读中学教书的舅舅曾对我妈说过,他并不欣赏我,他说他不明白为何我总要考第一,难道我比别人多长了个脑袋?我当时很生气,怪我妈为何当时他们不直接对我说,让我以为他们都希望我考第一? 事实上,这也部分影响我的人际关系,似乎在所有我就读过的班级都有同学对我颇有微词,说我傲慢,但和我很熟的同学就不这么认为。去年我问一个中学同学原因何在,她说,“因为你不主动和别人说话”,“他们也没主动和我说话呀”,“你成绩太好,有些人不敢主动和你说话”,我这才恍然大悟,觉悟到自己对人性的无知。很多孩子不愿转学,我从小不仅不怕而且盼着转学,我总想换个地方,把之前的问题都抛掉,重新开始。我妈曾经这样对我说,“你千万不要逃避任何人,因为这个世界上人是分布最均匀的东西,你在哪里都会遇到你不愿打交道的人”,但就从来没有哪个大人帮我分析我所遇到的具体问题。事实上,那些对我很好的大人似乎都有着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他们往往将我当成倾吐的对象,我似乎从来也不曾把自己的问题呈现给他们。 分享上述经历是想说,父母和老师往往只把精力和精神关注到孩子们的学习成绩,却忽视孩子们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让孩子们自己摸索着成长,乃至将许多错误的想法,将恐惧和焦虑一直带到成年,成为人生的障碍。事实上,内向的孩子在人际关系方面都会有些问题,他们过于关注自己的内心,而忽视其他人的感受。另一方面,许多父母和教师的自我成长也是停滞的,事实上,如果他们不扭曲自己的孩子和学生,说不定孩子们 / 学生们比父母 / 老师的心智更健康。 在我们的学校教育中,那些成绩拔尖总是遥遥领先的学生,往往比成绩普通的学生更加自我中心,因为他们总是受到各种奖励和追捧,久而久之视为理所当然,似乎他们只要成绩优秀,就高人一等,予取予求;而且成长过程的一帆风顺,也使得他们比起成绩普通的学生更加脆弱,缺乏处理危机的能力;其中有些心智不成熟又价值观混乱的,当他们的优越地位受到挑战时,难免会铤而走险。 有人认为,中国的教育培育了许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我以为这个名称本身就有问题。我认为,我们的教育恰恰是没有告诉学生们如何利己,他们一直在被要求利他,包括奖励追捧那些优秀学生,也是因为这些人理论上是对国家更有用的人,因此要受到优待,某种程度上,他们并没被当作一个人去爱,而是被当作一个工具,被鼓励舍弃自我而成为他人和社会期望的人。 一个缺乏自我认同的人,可能相当自律,却往往是不自爱的,不自爱的人又怎么可能懂得如何利己呢?据说,王小龙在接受审判时并无悔意,他认为他对自己的伤害比对他试图加害的同学的伤害更大。确实,任何一个作恶的人首先伤害的是他自己。 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换成“彻头彻尾的自我中心者”倒是相当恰当。一个总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是人格不健全的,也是成长停滞的,某种程度上,这种人的自我在人生的早期就停止了成长。由这样的“精英分子”所代表的国家也是缺乏国格或国格不健全的,从我们的外交部发言人的答各国记者问,就常常可以感受这种人格缺失和自我中心。 我曾经为文《我国为什么不能允许每个学生都优秀》,我以为,中国教育的优胜者往往成为财富分配者而不是财富创造者,这就使得我们必须淘汰大部分而成就少部分;而被成就的少部分却成为被淘汰的大多数的沉重负担,因为他们只分配财富却不创造财富而且要多分。这倒是与“学而优则仕”一脉相承。这样一种理念所导致的竞争必然是恶性的,而且容易优汰劣胜。本文开篇所说的三个案例,据说,两位受害者黄洋和朱令都是相当优秀的学生,品学兼优,如果我们让人格有缺陷的“精英”毁掉精英中的菁英(能够创造财富而不仅仅是善于分配财富),这个民族还有什么希望呢? 看过许多关于朱令案件的帖子,我感觉,由于警方的重大错失,已经很难通过法律程序将疑凶定罪了,希望黄洋案件中,警方能依法办案,缉拿真凶;希望我们的社会学人、心理学人等专业人士,能关注青年犯罪的社会心理和犯罪心理,早日写出专著;希望开办父母学校,让为人父母者提前了解孩子的成长特点,做有养育知识的父母,而不是沿袭错误的教养方式;希望在教师中普及心理学,帮助他们关注学生的精神成长和心理成长,最起码不要伤害孩子的精神健康和心理健康。希望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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