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日云

云之 | 丛日云:这十年,从“群众”到公民

这十年,从“群众”到公民 丛日云   数十年中,在官方话语里,国人有一个标准的称呼,即“群众”。这个称呼意味着在确定上下尊卑关系的权力座标系上特定的政治地位。诚然,群众或人民群众在本体论的宏大话语中总是被捧到天上的,但在具体现实政治的语境中,他们却既温情又冷酷地被定位于无权者和追随者,被领导者和被代表者。他们需要被教育、被引导、被组织,也需要被听取、被关怀和被赐予。总之,他们是在下者和被动者。   在那个年代,每个人都被一张精心编织的无所不在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之铁网固着在“群众”这个结点上,强势的政治宣传话语也使广大民众即“群众”们心悦诚服的认同这种定位,或浑然不知地接受这种定位。数十年中,群众们忠实地追随着党和领袖,也感激地承受着党和领袖的关照。群众虽然时有抱怨或迷惑,但总是能够与领导者共舞: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允喜即喜,令悲则悲。他们的忠诚顺从忍耐常使领导者感叹:我们的群众多好啊!   然而,改革开放的进程,逐渐瓦解了使国民成为“群众”的社会结构,也开始了公民意识的复苏。群众的时代谢幕了,公民开始登场。   公民意识和公民行为方式在中国的出现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历史,所以,很难将任何一个年代或事件确定为公民出场的起点。但是,如果关注近几十年来由“群众”时代向公民时代的转变,亦即中国公民文化孕育结胎的过程,我们不妨将2003年春的孙志刚事件作为标志。在这个事件中,学者、法律人、媒体人和网民们的行为模式以与往的群众运动包括脱逸官方控制的群众运动明显不同:他们诉诸于民主法治程序和公共舆论,以自组织的方式采取集体行动,理性地表达,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的,以改革法律制度为结果。更重要的是,他们自觉地以公民的身份表达诉求,以公民的独立人格展现出自信与自尊。他们作出了独立的判断,采取了独立的行动,使用了独立的话语。所以,它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民行动,是现代公民的登场亮相。   将孙志刚事件作为公民出场的标志,还在于,这个事件并非孤立的,不是偶然出现的,也没有随具体问题的解决而一切复原。它的出现有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充分准备,也构成此后公民陆续登场的政治转型过程的起点。   这十年来,公民的权利意识急剧增长。一向在政府权力和政府所声称的国家和集体利益面前自卑自贱甚至自虐的“群众”,如今越来越多地以公民的身份和姿态,起来勇敢地申张和捍卫自己的权利。“公民维权”成了标志这十年历史特征的重要关键词。由传统体制所纵容的大量滥用权力的行为,如非法征地和拆迁、污染环境、社会不公、城管和司法滥权和腐败、压制言论表达等,与公民捍卫自己权利的态度迎头相撞,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天文数字的群体性事件。   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公民文化的核心内容。虽然“群众”也积极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但群众的参与是动员式参与,其特征是以权威支配为动力、运动式的方式、自上而下的组织与思想控制、参与者的依附性人格。那是羊与狼共舞式的参与。但最近一些年来,公民自主式参与开始大量出现。这种自主式参与的特征在于,公民形成了独立的人格,以国家中平等一员的身份,依据自己对公共事务的了解独立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或以个人的方式,或按自组织原则以集体的方式,参与公共事务。互联网特别是微博,成为刺激公民参与的重要因素,也为公民参与提供了便捷的手段。   在中国,制度化参与大多属于群众时代留下的传统,即动员式参与,而某些形式的公民自主式参与虽然在宪法上有依据,但在现实中却成为制度外参与,如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出现的独立侯选人等。而一些合法的非制度性参与,如和平的游行(俗称“散步”)请愿等,在现实中却处于半合法的灰色地带。公民自主式参与的急剧增长,使原有体制措手不及,进退失据,作出了许多不当的反应。公民参与愿望和参与能力的提高,正在构成强大压力,要求现行制度作出重大调整,以容纳公民广泛深入的参与。   其实,从一些看似消极的行为中,也能发现公民意识在萌芽。比如,在部分民众中普遍存在着的政治冷漠和政治疏离感。周志兴先生曾在微博上转发过在黑龙江听到的段子,形象地表达了一些农民对官员的态度:“有吃有喝不求你,要钱要粮不给你,你来找我不理你,你要整我我告你。”按一般政治学理论,这种态度并非公民态度,但考虑到中国社会转型的现实背景,即由群众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型的后极权时代背景,可以说,一些下层民众、边缘群体的这种态度,表明他们开始告别群众心态,摆脱一贯被动盲从任人宰割的行为习惯。从对整体社会结构的完全“溶入”到从中开始“析出”;从无保留地投入整体到退守个体,这是走向独立人格的初步。   在关心公共事务的民众中,这些年表现出了对政治权威的普遍不信任、怀疑和拒绝的态度。钱云会案、红十字会丑闻、温州动车事故、周克华案、若干PX项目引发的抗议,等等,社会表现出对政府、官方媒体和官方学者的强烈的不信任。在红十字会丑闻发生后,出现了普遍的拒绝捐款现象。民对官的不信任达到如此的地步,对社会治理来说,潜伏着巨大的危机。但从另一侧面看,它恰恰是公民开始形成独立人格,努力作出独立判断,对以往的盲从有所醒悟的结果。当然,不排除这里也有盲从的成份,甚至有逆反心理的作用,但这是从精神受控和被愚弄的状态中解脱出来时不可避免的。从官对民的完全控制,到民开始觉醒摆脱这种控制,然后达到民对官的控制并建立官民之间良性的互动关系,这是公民社会的必经之路。   公民态度的变化和公民意识的增长,还明显体现在公众对公共权力设定了更高的标准,包括对公共权力的公共性和效能的预期两方面。与此同时,对公共权力的私有化和低效能的容忍度也在降低。臣民是容易满足的,但公民不容易满足;臣民习惯于颂扬,公民习惯于批评。臣民与公民对待国家权力的态度之所以有这样的差别,是因为臣民将国家权力视为外在的、私家的,而公民将其视为属于公民共同体的、公共的。臣民满足于权力赐予的任何一点雨露阳光,甚至对稍弱减轻一点的压迫和榨取都会心存感激。而现代社会的“群众”处于精神受控状态,如同大脑中被装进了芯片,他们会为任何专横任性的权力、荒唐的政治行为甚至残害他们的政治行为真诚地歌唱。长期以来,公权力的私有化、特权化、滥权和渎职的大量表现一直被“群众”所漠视、容忍甚至赞扬,但现在却受到广泛的批评和谴责。比如庞大的官僚机构、天文数字的行政费用、面子工程、特权车、公车私用等,还有像人大代表缺席会议、会上睡觉、会下表演、不当的言论、从不投反对票的行为等,都在社会上引发了激烈的批评。公民们心中有了新的标准,是推动政府改革的巨大动力。   从诸多迹象中,我们看到的是政治文化的变迁,其指向就是由群众心理转向公民态度。从群众到公民,是这十年中国社会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越来越多的人具有了公民意识,越来越多的公民人格在形成。只要没有大的社会灾变,这个变化趋势就是不可逆转的。无论是社会政治制度、主流的理论和意识形态,还是执政者的行为方式,都只能适应这个变化做出适当调整。   有人将这十年称为“维稳年代”,维稳成为压倒性主题。这不仅因为一般的社会矛盾凸显,其中也有对公民出场带来的恐慌和不适应。十年中,中国陷入改革瓶颈:制度层面的改革没有大的突破,意识形态领域采取收缩政策,执政的方式仍是传统风格且有所强化,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群众”有了公民意识。从这里,人们能解读出这十年许多社会冲突的根由。   公民意识的成长、公民文化的发育是无法压制也不应该压制的,我们只能根据它的变化作出相应的改革。数十年来,将民众定位于群众的政治体制、政策和治理方式都需要彻底改革,以适应政治文化的变迁。“不想解决民众提出的问题,老想解决提出问题的民众”的治理思路只能积累问题和激化矛盾,无法真正解决目前面临的诸多难题。   公民文化在成长,它呼唤公民政治。 http://criyun.blog.hexun.com/81052628_d.html#comments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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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丛日云:普世价值与中国道路

普世价值与中国道路—-在张千帆教授主持的“宪政讲坛”第十一期(2012年9月15日)上的发言   丛日云   谢谢新浪网,谢谢张千帆教授的邀请,使我有机会和在座各位朋友共同交流大家都关心的问题。这个话题看起来很宏大,没有人能够拿出一个答案来,但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去关心它、思考它。这么个庞大的国家,十几亿人口在经历着转型的特殊时期,在社会上面对着的种种问题困扰着我们,我们对自己的未来也深感焦虑,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观念相互冲突,也让我们感到不安。     我们在历史上曾误入歧途,今天回顾那一段历史,知识分子承担了重要责任。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我们去反思那个时候的知识分子,他们对国家现状、国家前途的认识误入迷途,误导了这个国家,走了几十年的弯路。最近任剑涛教授出了一本书:《建国之惑—留学精英与现代政治的误解》,反思留学精英怎样误读了西方,怎样误读了中国,怎样给中国开错了药方。这不是少数人,而是一个时代的知识分子的主流群体都误入迷途,进而误导了公众。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教训。     今天我们又处在关键的十字路口,能不能认准方向?认准目标?中国未来到底朝哪个方向走?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现代国家?中国的现代文明应该是什么样的?思考这些问题时背后的依据是什么东西?比如我们对西方文明的认识,对中西文明关系的认识等,这都是我们思考这些问题的主要依据或者背景,不把那些问题搞清楚,可能再次使我们误入迷途。     刚才杜老讲前两年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我没有参与过,也没有写过东西。我的一个想法是,那些否定普世价值的大批判文章,确实不值得和他讨论,和他们争论降低了我们的身份(现场笑)。普世价值的存在还需要讨论吗?我们可以讨论普世价值怎么表述?普世价值在中国怎样来实现?实现的方式和形式?普世价值是存在的,这还需要讨论吗?我觉得,那些批判普世价值的人使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不会成为一个严肃的学术讨论。     今天我们又回到这个问题。这是张千帆教授给我出的一道题,要我来做这个作业。我特意整理了一下我的思路:首先我认同有普世价值这回事,今天的论坛叫“宪政讲坛”,宪政制度背后的宪政文化,作为宪政制度依托的那一套价值体系,是普世价值。这种普世价值又来源于西方,我觉得这几个问题在我心中没有疑问。但问题是,来自于西方的东西如何会成为普世价值?这是很多人的困惑。很多人就说,我们是要搞宪政制度,但不是移植西方,中国自己就有,一定要在本土资源中找到根据。以前说黄宗羲那里就有,现在说孔子、儒家那里就有,夏商周三代都是,甚至有人说三皇五帝就有了,反正是我们自己就有,不需要从西方引进。另外一个问题是来源于西方的普世价值如何适用于中国,我们引进来自西方的普世价值能否成功,会否水土不服?在简短时间里我试图粗略的回答一下这二个问题。         第一个大问题,源于西方的价值如何会成为普世价值?     这是一个麻烦的问题。我看了若干支持普世价值的定义,我觉得表述比较好的是现在维基百科上的一个表述:“泛指那些不分领域,超越宗教、国家、民族,只要本于良知与理性皆为所有或几乎所有的人们认同之价值、理念。”这其中有一个修饰词“只要本于良知和理性”就应该为所有或几乎所有人认同。这个定义和那些否定普世价值者给普世价值概念强加的一些特征或者解释是有区别的:一是普世价值并不是所有人承认和遵守。那些人只要找到有人根本不遵守这个、违背这个,就否定了普世价值的存在。不是这样。普世价值是一个应然的东西,是一种规范,是只要你良知未泯,只要有健全的理性就应该承认的,是每个人应该遵守的,是大家过社会生活共同遵守的一个底线、最低限度的一个要求。即使承认的人,可能偶尔也会违背它,但他承认,肯定是这个事做得不对,因为它违背了公认的价值。所以,不能公开拿出来说我就是对的。这是两回事,是一个应然的东西。但这种应然的东西有实然的存在。我们观察人类历史上各个民族、各个文明,确实有某些共同的规范,这些共同的规范就是普世价值。还有,普世价值有其时代性,前面说的定义里没有涵盖进来,但它并不像有人解释的那样:好像是从来如此,永恒不变。普世价值不是这样,普世价值是文明人类的基本规范,但在不同时代有它的表现以及它的新内容,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     今天讲的普世价值,有一部分在古代社会就存在,一直延续到今天。这种古代社会的普世价值的来源是什么?根源是什么?一个是人对同类的同情心和爱心,这是普遍存在的,人类都有。我们是人类,超越了动物的状态,大家都是人。同时我们都是文明人,我们超越了野蛮状态。也就是说在古代的文明社会、文明人类普遍设立的基本规范就是普世价值。还有一个是共同的社会生活需要,人类是过共同社会生活的,但人类又有着共同的缺陷,不管什么样的人种,不管是哪个洲的,人类有共同的缺陷,为了过好共同的社会生活、协调好社会关系,就有了共同的道德规范来约束和教化人们。就是出于人的这种特性,出于社会的需要,古代社会已经出现了这种超越民族和文明的普世价值。     普世价值使古代人类也能够和平交往与相处,交往和相处时大家都找到共同的规范来遵守。如果没有普世价值,古代人类的交往和相处都是不可能的。我们熟悉古代的《罗马法》,罗马人征服了庞大的帝国,许许多多城邦、王国、部落都被它征服,各个政治单元原来的法律、风俗习惯不一样,罗马人就把罗马人和其他各个政治单元的人、各个民族和部落的共同规范提炼出来,形成了“万民法”。罗马人相信,罗马帝国就是世界帝国,有无数的人和平相处,但是,能够找到共同的规范让大家遵守,裁判相互间的纠纷。所以普世概念在罗马帝国范围内能够非常流行是有道理的,是有根据的,包括基督教这种普世宗教能在那里面形成也是有基础的。     现在有些人提倡全球伦理,他们的表述就是:“每个人都应该得到符合人性的对待”。什么是普世价值?提炼为一个简单的原则就是,每个人都应该得到符合人性的或者人道的对待。也就是说,把人当人来对待,以人的方式对待人,这就是普世价值。我反对有些人把普世价值开列一长串的概念,把你喜欢的、好的东西开列了一长串,殊不知那些东西不能算,那些东西只能说是普世价值基本原则在特定场合、特定时代的表述和表现。也有人提炼了各大宗教、各种意识形态的共同的“金规则”,这个“金规则”用中文翻译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积极的正面的表述是:你希望别人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这些都是普世价值的一种表达。一定要把普世价值提炼到最抽象的程度、最基本的东西,不要弄得很具体,一具体就漏洞百出。     但什么是符合人性的对待?人类有一个道德进化的漫长历程,人身上的人性不断发扬,也不断被自己所发现。人在变,人对自身的认识也在变。什么是人性?什么是符合人性的对待?随着社会人道化水平的提高,出现了新的理解和认识,即现代文明的普世价值出现了。它是传统社会价值的发展和更新。     现代文明社会的普世价值基本原则是什么?我仍然倾向于一种高度抽象的概括:就是尊重社会中的每个个体,它的内容具体包括承认和保障个人的平等、自由和尊严。就是这个东西,提炼为一句话,展开为三个概念。其它一些概念,比如民主、宪政、人权等,都已经涵盖其中了。要给人以合乎人性的对待,到现在有了不同的理解,仍然是普世价值,只是现在人们对人性和符合人性的对待有不同的理解,这种不同的理解,也就是现代对普世价值的理解,起源于西方,这个问题不需要回避,它就是起源于西方。     在古代社会,如何调整个体和社会整体的关系?所有的民族和文明都面临这个问题。所有的文明和民族在古代都倾向于向整体倾斜。我们必须要把个人的本能和欲望封堵起来,只有这样才使一种有秩序的、文明的生活成为可能。但西方文明在它的历史演进中独辟溪径,由于各种偶然因素的作用,西方人最后找到或者形成一种新的文化机制,就是在承认个人、尊重个人、解放个人、发展个人的基础之上仍然能够实现社会的秩序,社会的和谐与有序。把社会的秩序、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建立在个人的基础之上。对别的文明而言,如果解放了个人,就意味着放出了洪水猛兽,意味着人欲横流,一种有秩序的文明社会生活就成为不可能。人与人之间就像狼一样。但西方文明找到了这样一种文化机制:在承认和解放个人的前提下仍然能够建立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这样一种文明在西方文艺复兴后到十七、八世纪就出现了。     我们讲西方的民主只是一种制度形态,但背后是对个人的尊重,是对个人权力和权利欲求的尊重。每个人都有权力欲。民主制度承认每个人的权力欲的合法性。他建立了权力的自由市场,都给你机会,让大家去合法地竞争权力。民主也尊重每个人作为共同体平等一员的身份,因为每个人都是共同体的一员,都应该得到尊重,那么共同体的公共事务,不是个别人和少数人替大家做出决定,而是要大家参与共同做出决定。 说到底,民主就是对个人的尊重。不要民主,就是根本不需要尊重,或者你根本没有感受到这种尊重的需要。如果你有了这种需要就会要民主,就会不计后果的要民主。 要民主是否有利于秩序稳定?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国家强大?其实这些都是次要的,我是共同体的一员,需要尊重,需要参与,你要给我参与权。就像我是这个家庭的主人,这个家我管不好,但权力得我掌握。我不能把我家的存折银行卡交给保姆;我欣赏水平不高,没有能力判断哪个电视剧才是好的电视剧,但遥控器得握在我的手里,不能因为我的欣赏水平差,就把遥控器给保姆决定我看什么。我们是主人,要得到尊重。     宪政制度很简单,就是对人的尊重,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尊重。所以整个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就建基于这个之上,整个政治法律制度的基石就是保障个人自由和人权。     西方产生了尊重个人的价值,解放了个人,带来了社会活力,展现出巨大能量。这个社会每个人都得到尊重,得到充分发展,个体的权利得到保障,个人广泛参与公共事务,每个人个性非常丰满,社会充满活力。就像人的机体,如果每个细胞充满活力,整个人的机体就有充沛的生命力。这样,使西方社会展现出巨大能量,使它能够征服其它文明,同时也为其它文明所羡慕所仿效。这是第一。     第二,因为这种解放个人、尊重个人的文化和价值符合人的本性,产生了一种对其它文明的诱惑效应。实际上我们每个人的本性里都需要这个东西,只不过几千年文明为了社会生活的需要被压制下去了。现在西方文明到来了,以前不知道有这个东西,现在知道了。那么内心的“魔鬼”和外在的诱惑里应外合,就产生了“诱惑效应”。     当西方文明与其它文明相遇,一是在竞争当中其它文明必然失败,压抑个人的文明必然失败,解放个人的文明必然胜利。所以西方文明表现的是一种强势文化,摧枯拉朽的能量,其它文明根本没有招架之力。二是产生了“拆除堤坝”和“释放魔鬼”的效应。其它文明把人的那种本能和欲望关在瓶子里,封上,西方文明来了,把瓶盖打开,呼唤“你不要不好意思,你光明正大的现身吧,你那些要求很正常,都应该得到满足,我有一种办法使你能够得到满足,而且社会还不会乱。”西方这种呼唤、这种诱惑和每个人内在的那种魔鬼里应外合,拆除了封堵个人的堤坝,把洪水释放出来。这就出现了我们经常讲的“一顺一逆”的效应。堵是一种“逆”,拆是一种“顺”,由此展现出了它的能量。于是,西方文明就渗透、瓦解了所有其它文明,重新塑造了所有其它文明。     西方文明对其它文明的渗透主要表现在它瓦解传统社会的纽带,释放个人,从而使社会越来越个体化。我看到国内一些社会学的研究,经常有人做这个课题:社会的个体化。 社会个体化是我们社会真正发生的变化,百年来真正的变化,三十多年真正的变化。 不要看表面的东西,而是要看这个社会是不是越来越走向个体化。最初瓶盖是西方人打开的,堤坝是西方人拆除的,但我们一旦和西方文明接触,个人一旦被释放出来,自身就有一种惯性。西方人不再发生影响,社会自身仍会朝着这个方向走。因为人被解放出来,就有一种惯性,要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追求更高的境界。长期以来,我们动不动就批判西方的影响,抵制西方的污染等,其实有一部分是西方影响,但只是最初为西方影响,后来是自身惯性作用下的不断发展。     我小时候在农村家乡,四代、三代同堂的大家庭还非常普遍,但等我长大,我上大学前曾当过大队会计——也算是大队领导呢,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调解家庭纠纷。过去的时代,农村都有绅士,家庭邻里闹纠纷请有威望的绅士去调解,包括哥俩分家也请绅士去裁决。后来共产党把这些绅士们都扫除了,杀掉了或者管制起来了,或者被妖魔化名誉扫地了,于是,那些基层大队干部、小队干部就承担了绅士的职能。谁家打架、吵架请大队干部来调解、仲裁。夫妻、妯娌、兄弟、父子、婆媳吵架,特别是分家——那时候好多年轻人都要分家,长大了娶了媳妇就要分家,老人接受不了,老人觉得如果分家就丢人,十里八村就无脸见人了,但年轻人普遍娶了媳妇就要分家,不跟老人一起过,受不了。那时,我们晚上经常坐在人家的炕头上调解,劝和不劝分嘛,但不分他们就继续打架,有时一、两个月,有时数年,最后,调解不成了,那就分吧,我们就帮着他们分家,确定双方的财产等事务。     中国原来大量的四世同堂的大家庭,最后在两、三代人之间,很快分解为现在最自然的三口之家的小家庭,这个过程非常快,为什么?这本身是中国社会个体化的一个过程,个性在成长,不能容忍四世同堂的大家庭对个性的压抑。现在的小家庭,我们这代人满足于三口之家的小家庭,感到已经很不错了,但我们的下一代已经不满足了。三口之家内部动不动AA制,动不动就有契约,结婚前先约法三章,签个合同,离婚率也越来越高。我们那代人不可想象。也就是说,三口之家的小家庭的共同体也仍然在走向解体,解体到最后是什么?是一个个的个体,每个个体为社会的基本单元,由这样的基本单元在契约的基础之上构建其它的共同体一直到国家。这个趋势不可逆转。只要这个趋势不可逆转,什么民主宪政、什么人权自由,都是这种个人主义精神枝干上的衍生物,只要社会个体化的趋势不可逆转,个人要求尊重,个人要权利,个人要共同体参与,那么,民主宪政迟早都会到来,那是水到渠成的事。     西方文明改变了人,改变了人对自身的认识,也改变了人的欲求。个体要解放,要求得到尊重,从西方产生的现代价值在各大文明中得到了共鸣和呼应,西方文明的传播也改变了社会,于是也需要建立新的社会规范。这样就出现了现代文明的普世价值,符合人性的对待就是一种西方的理解。而这种尊重个人的价值虽然来源于西方,但为其它文明所普遍接受,它就成为现代世界的普遍价值。     当代的普世价值仍然是传统普世价值的继承,但有了新内容。新内容只就起源来说是西方,而在今天实际上被各大文明、各个民族所普遍接受。所以,今天讲的普世价值,应该说有一部分来源于古代人类,也包括中国古代的某些价值到今天仍然是有效的,但那也不是中国独有的,是在古代社会全人类的普世价值。还有一部分来源于西方,是西方的价值,起源于西方,但今天已经被我们普遍接受。这是第一个大问题。       第二个大问题,源于西方的普世价值如何适用于中国?     要知道一个人类文明史的一个基本事实:人类的文化是可以传播的,而文化的传播有自己的方式,不是人的智慧所能规划和设计的。有些人拒绝西方的东西,说既然是西方的,就不适合于我们,我们不要西方的东西,只要自己的东西,这就否定了文化的可传播性。     一个文明演化的走向、发展的前景也不是人为设定的,而是每个个体自由选择的结果,这种选择也是个体的权利。当你问西方的东西是否适合我们时,这是一个宏大的叙事,好像没有很深的学问回答不了。我想,每个人要反问自己,每个人反问自己内心、追问你的内心,把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的要素,内容,各自列出个单子,你选一个自己的个性化菜单。西方文化中你喜欢什么,中国文化中你喜欢什么。我想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在做这种菜单选择。这种选择还会变化,今天不喜欢西方这个东西,明天可能喜欢了;今天特别喜欢西方这个东西,明天可能又回归到传统了,喜欢中国本土的东西了。会有变化,而 千千万万的个体自由做出的选择就决定了中华文明的大走向,而这种走向是每个人的权利,没有人有权干预。     在不同的文明交汇时,传统文化的成分和对外来文明的吸纳依据什么原则?依据它是否满足了当代人的兴趣和需要。我们不能委屈自己,不能够一代代人做牺牲品仅仅是为了维护老祖宗的面子和荣誉。当代的每个人就是目的,在宇宙中每个人是唯一的,每个人就是小宇宙,我们没有必要做其它的某种目标的牺牲品。如果维护传统的目的只是让祖宗的东西传下来,因而就要委屈自己、牺牲自己,没有这个必要。     经过西方文明一百多年的渗透——其它文明可能是几百年的渗透,所有文明都不再纯粹,其中西方文明的因素也就是现代性的因素几乎都超过了传统的文化因素,中华文明也不例外。在中华文明的今天,西方文明的要素也远远超过了传统文明的文化要素。一个今天的中国人到美国去生活一年,会感受到多大的文化冲突?会感到有多么的不适应?我本人到美国去生活,一点儿文化冲突、振荡没有感受到,顶多有些地方感到一点儿新奇。如果把你放回到200年前的中国,你还能不能活得了?今天的中国人和当代的美国人差距大还是和200年前的祖先差距大?尤其是现在占人口一半的女同胞,把你放到200年前,我估计一多半都得自杀(现场笑),剩下的都得抑郁。能受得了吗?这是一个简单的常识。     现在社会已经变了,已经不是纯粹的传统文明,是已经变化了的东西。我们的传统文明与西方文明是两种类型的文明,差异非常之大,但是,现在,中华文明已经被西方文明所渗透,不再是传统的形态。那么,现在文明当中已有的现代性因素就构成了我们继续吸收其它因素的前提,这就是我们接受普世价值的基础。     什么叫国情?今天的国情不是乾隆时代的国情、道光时代的国情,今天的国情就是我刚才说的:今天中华文明中,许多源于西方的现代性因素已经扎下根,成为我们文明的一部分,并且,源于西方的现代性因素已经占了优势地位。而这些东西又是我们引进其它西方因素的前提和基础,这些因素的继续发酵,就会使我们从整体上走向现代文明。所谓现代文明要“内在生长”,不意味着我们一定从老祖宗那里找到根据。文明的内在生长是指,今天中国人发自内心与本性的一种选择,同时,也是我们文明中已有的现代性因素的进一步成长。你身上已有的现代性东西就支撑了你去学习引进实践其它现代性的东西。现代文明传播的基础在于人的共同本性,在于现代生活的同质性。     我们有了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的发展,有了更高的城市化水平,有了教育发展,交通和传播媒介的发展,有信息有爆炸性增长和便捷的流动,特别是有了市场经济, 市场就是民主宪政的学校,就是民主宪政的启蒙老师 。所有这些现代性东西都构成我们进一步的引进和建设迟到的西方民主和宪政的基础与前提。这些因素是横向来的,并不一定要从孔子那里找到资源。孔子那里若有支撑现代的因素,那当然好,资源越多越好。但孔子那里没有,就不要挖空心思到那里找。随便到二千年的亚里士多德、西塞罗那里,他们的思想都具有现代性,亚里士多德、西塞罗的书,拿到今天都是公民教育的好材料。孔子的书怎么说都是教人做臣民,不利于建设公民文化。使劲解释,它还是教人作一个好臣民,如此而已。     常有人说,我们引进和移植西方文化没有土壤,没有根基,必然会失败。对这个问题,我有不同的理解。其实,我们学习西方文明是有传统根基的。这个传统的根基是传统文化发展达到的水平,而不是与现代文明有对应性、类似性的某种传统特色或某个学说。儒家传统当然不是什么根基础。有学者做牵强附会的解释,那是他个人的知识兴趣,是他的学问。但是,一个社会走向现代文明,每个人接受西方民主宪政,即普世价值,根本不需要这样借助传统资源,也就是说,不需要在自己的传统中一定有类似的东西,不需要借助孔子的儒家思想,或将其解释或改造成具有现代内涵的理论。我们接受现代观念,实践现代生活方式,不需要得到孔子的批准。好像孔子没批准,在我们内心就有一种无法突破的障碍。没有这样的障碍。 你就想想自己是怎么开始要男女平等的,要独立的?你要自由恋爱、婚姻自主,要和丈夫平起平坐,这种意识是怎么来的?问问你的内心,这些思想、态度和情感是怎么来的?是从孔子那里受到启发吗?孔子教导中国人两千多年,没有男女平等这回事。社会不是那么不发展的,社会公众的现代化心路历程也不是这样的,似乎现代性的东西没有相对应的传统支撑就不行,不是这样。     但是,换个角度看,我们建设现代文明,的确是有传统支撑的。这个传统的支撑不是说在历史中找到某种和民主宪政相似的一种学说或者把历史某种学说解释为民主宪政的一种前现代形态,不是的,而是我们古代文明发展的程度。我们有高度发达的古代文明,有深厚的文化积累,这些东西有时候看起来是一个包袱,但有时候看上去又是一个支撑。就是说,我们有发达的农业文明,西方所谓的现代普世价值依据的是工业文明,我们和工业文明只差一个台阶。高度发达的古代文明从整体上使我们具备学习现代文明的很好条件,使我们有很强的学习能力。所以,我们能够很好的建设和实践以普世价值为依托的民主和宪政。事实也证明,我们学西方的科学技术、发展经济,干得还不错。只是在民主宪政方面很差。和西方比,我们很自卑,觉得处处不如人,但和西方之外的其它文明相比,我们还是很出色的。我们是西方文明的好学生。为什么在其它方面我们学得不错,唯独民主宪政学不了?非不能也,而是不为也。     这是我的一些想法,说得不对,请大家批评,谢谢!       提问1.我想请教丛老师一个问题,您讲到对普世价值的提炼,那么,普世价值与马克思所倡导的理想有什么关系?       今天讲的普世价值跟马克思主义是怎样一种关系?前段时间在有关普世价值的争议中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那些马克思主义的信徒拒绝普世价值、批判普世价值。按我的理解,马克思是承认普世价值的,马克思还特别强调普世价值。毫无疑问,马克思认为他所揭示的真理是普世的,适合于全人类,因为他要实现全人类的解放。马克思主义内部一般讲的是普遍真理,不用“普世价值”这个概念,但他是把“价值”变成了“真理”。在马克思那里,“价值”不是我们的主观选择,不是每个人或者每个民族的偏好,在他那里,都把这些东西“科学”化了。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哪怕是你选择,但你不知道你所选择的背后有一种客观的不以你意志为转移的力量支配着你。所以他就把属于“价值”的东西纳入到“真理”的范畴。当他讲普遍真理时,实际上包括了“普世价值”的内容。     我认为马克思是认同普世价值的,他继承了启蒙时代的遗产。但马克思对普世价值的理解和在如何实现普世价值的问题上走入了误区。当然,有好多人用另一种论证,说马克思也主张自由,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就是自由人的联合体等,说他的那个理想和我们今天所讲的普世价值是一致的。我认为这种说法是错的。马克思讲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和今天讲的对个人的尊重、个人的平等自由和尊严没有关系。他走的是从卢梭开始到黑格尔的积极自由的道路。当马克思讲自由时,不要看他也用了“自由人”的概念,他那个自由是积极自由。在马克思的体系里绝对容纳不了消极自由,没有它的一席之地。因为不能容纳消极自由,所以也就挖掉了现代民主宪政的根基。没有一种消极的自由、消极的个人权利需要保障和保护,也没有个人的自由和人权与国家的权力之间的尖锐对立和冲突——也就是形成两者你进我退、此消彼涨的关系, 我的自由要想扩大,国家权力必须后退;国家权力如果扩张,我的权利和自由势必受侵犯,就会萎缩,两者在一个平面上是一个你进我退的关系。所以,我们要保障个人的权利,就必须限制和约束国家权力 ——这个概念在马克思那里没有一丝一毫。马克思主张民主,但他的民主绝不是为了保障人权的目的,马克思讲自由人的联合体,但没有消极自由的意义。马克思心目中是有一个普世价值,相信全人类要有一个共同的东西,全人类都要实现共产主义,这是普世价值,但最后走的道路,最后他给人类许下的前景和今天现代文明主流传统所讲的普世价值不是一回事。         提问2:我有一个问题想请问丛老师,有人说中国古代社会很独特,因为环顾同时期的各个国家只有中国古代社会在同样时期大致相同的生产力水平下,保持了两千多年的帝制社会大一统,我觉得依同样的视角,西方文明也是独特的,因为环顾同时期的其它国家都是集体主义、专制主义的,只有西方文明孕育出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以及宪政。所以我很想请问一下丛老师,是什么样独特的品质使西方文明孕育出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宪政主义这些普世价值。         谢谢你的问题,中华文明和西方文明都是独特的。我曾经有一个说法,在古代各大文明当中,西方文明和其它文明可以说是同父异母。所有其它文明可以归为一个类型,但西方文明是比较独特的一个。我认为现代文明的出现是很多偶然因素聚合形成的,并不是所有文明只要给它时间,没有西方人入侵,正常发展都能成长出现代文明。不是的,因为是不同的类型,大家走在不同的轨道上,不可能相交。不是说我们只比西方落后了一点,再给我们几百年也能搞出市场经济、民主宪政,这是不可能的,就好象你再给中医一千年也搞不出西医这套东西来是一个道理。我曾经用一个比方,好比草永远长不成树一样。现在看那个树苗才一寸高,但它是与草不同类型的植物,现在一寸高的树芽注定长成一丈高的大树,草不可能长成一丈高的大树。这是不同类型的文明。我这么说肯定会有很多人反驳我,这只能说是我对中西文明的一种洞见,完全是我个人化的一种洞见,要说根据,很难拿出什么东西来进行论证。你可以从你的角度有你的洞见。     中西文明在古代历史上很少交往,相互之间很少包含对方的因子。印度以西的欧亚大陆文明在古代频繁交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渗透。中华文明独居东亚的角落里,和欧亚大陆文明的主要舞台距离相当遥远,又有天然的障碍。中华文明和西方文明在历史上处于欧亚大陆的两端,从来没有直接相遇过,相互之间很少包含有对方的因子。所以,相互的陌生感也最为突出,相互独立发展了几千年。但即使这样,它们都是人类的文明,说到底就是几万年前从黑非洲走出来的那批智人分散到世界各地,由于不同的地理环境、独特的历史发展道路形成了一个个独特的文明,如今全球化时代使他们几个兄弟重新聚在一起,他们已经失散了几万年了。虽然有很多不同的东西,但说到底他们是兄弟,说到底他们都是非洲走出来的这一支智人发展出的文明。直白地说,他们都是地球人,他们共性的东西超过特殊性的东西。        至于你说到中华文明两千多年延续的大帝国和其它文明不一样,我觉得,这个特点在文明之间的差异上可以忽略不计。也就是说,当我们思考两大文明的关系,思考诸如我们能不能移植西方民主宪政之类的问题时,这个问题没有那么重要。     你所问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西方文明的独特性在哪里,为什么它会产生现代文明?     西方人从原始时代一走上文明的舞台和所有其它文明都不一样。可能,3000多年前有一印欧语族的人从高加索迁徙到印度,最初他们的文明形态和欧洲有一些相似的地方,但后来因为和印度本土人的相融合,逐渐东方化、亚洲化了。印度文明在古代确实有很多和西方文明相似的地方。     西方文明,希腊人、罗马人、日耳曼人从原始时代进入文明的门槛,有了文字记载开始,我们就发现它和其它文明明显不同。这个不同根源在哪里?一个根源于他们漫长的原始时代生活。原始时代淹没在漫长的历史年月里,我们对那个时代很少解。人类的文明才几千年,这几千年之前,比如高加索平原那个地方有了几万年的原始生活。在那个时代,形成了他们共同体的生活方式,那个时代有他们形成的宗教信仰和宗教生活方式等。现在人类文明才几千年,它在几万年中植下了深深的根。所以,当他们走上历史舞台,就和别的民族不一样。     你还可以说,他们的民族性格和别的民族不一样。看看希腊人、罗马人、日耳曼人的民族性格就知道了。在很多人那里,一讲民族性格好像就有种族主义之嫌,好像那个民族就天生优越。我们可以说,民族性格就是一种文化,要承认民族和民族之间有不同的性格。我最近主持翻译了一套《政治文化研究译丛》,里面就有英格尔斯的一本书叫《国民性》。以前,我们通过观察、印象,通过对文献整理,得出关于各个民族的国民性格的概念。《国民性》一书将“国民性”概念科学化了。英格尔斯等西方学者用实证的方法来研究国民性,提出一个“众数人格”的概念,然后用数据证明每个民族都有什么样的特点。     科学研究证明,民族性格是存在的,每个民族有其个性。我们可以看到,西方那几个民族的个体具有独立和顽强的性格,那几个民族也具有顽强的追求自由独立的精神,这是其它民族所没有的。进入文明时代后,所有的民族都建立了国家,走出部落时代,这样,就使国家权力,具体来说就是王权(或皇权)在成长。在王权成长的过程中,别的民族付出比较小的代价,遇到比较小的阻力,王权就彻底驯化了人民。王权取得了一劳永逸、永久性的对人民的征服。但唯独在西方,王权成长过程中遇到了极大的阻力,想驯化人民非常难,要付出极大的代价王权才能成长一点点。王权有所成长后,人民也成长起来,就想办法把王权驯化了。把王权关在笼子里,缰绳和鞭子掌在人民的手里。为什么西方人能实现这个?看历史就知道,看看一个个事件,看看王权成长的历程,它在中国很容易就征服了比较懦弱的民众,一劳永逸。在西方很不容易,最后达成一种平衡,王权和人民力量的一种平衡。因为王权想扩张一点点都遇到极强的阻力,希腊人、罗马人、日耳曼人无一例外,顽强的民族性和追求独立、自由,这个东西可能植根于几万年前原始时代的宗教生活。还有,包括日耳曼人、罗马人、希腊人,一进入文明时代,都有一种对法律的尊崇,别的民族有没有这样?以宗教的感情尊重法律,这也是他们在原始时代就形成的传统,带到了文明时代。对这些,我也只能是一种猜测和推论,现在的研究恐怕还难以证实。但在,我们能看到、观察到,他们确实和别的民族从一开始就不同。          提问3.老师您好,我的问题是美国人的普世价值是什么样的,我最近看了一本书,《看懂世界格局的第一本书》,其中提到美国发动石油战争是想让那些石油输出国认同他们的普世价值,进而实现它的全球战略,丛老师怎么看?         我一开始讲普世价值是一种应然的状态,是一种应然的规范。普世价值是一种规范,大家真正拿到桌面上来说,怎么做人,怎么对待别人,社会需要怎么来调解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真正拿到台面上,大家都得承认某种规范、某种准则。是有良知、有理性的人都能接受的规范,是一种应然的状态。这种应然的状态不能用任何实际发生的违背普世价值的行为去否定它,因为人都有缺陷,全球各个文明人的缺陷都差不多,所以才需要规范和教化。而这种应然状态同时又是一种实然的状态。我们看到各个国家各大文明都用这些东西来作为基本的价值准则。假如真的像你说的,美国做了一些事情,也只是说美国的某届政府和某届领导人、某项政策违背了普世价值,并不是说美国的普世价值和别的就不一样。     第二,根据我对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的一些了解,你刚才提的问题,背后有许许多多长期盛行的阴谋论的教育积累出来的东西的影响。美国官方会推行它的价值,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但你要到美国去观察就会看到,美国真正占主导地位、真正时髦的是文化多元主义。我认为美国和西方真正的问题不是文化霸权,而是文化上的不自信。现在的美国,比如一个历史系,如果没有人讲妇女的历史,政治上就不正确;没人讲黑人印第安人的历史,政治上就不正确;没人讲拉丁人、亚洲人的历史,政治上也有问题。但没人讲欧洲的历史、白人的历史没关系(现场笑)。美国的知识界,左派占主导地位,大多数人都在批判所谓的“欧洲中心主义”,推崇其它文化的价值。很多人看到的是美国文化霸权,以它的实力到处推销它的价值,但我看到美国的另一面,就是文化上的不自信。亨廷顿讲完文明的冲突,就担心“我们是谁”?这恐怕是西方文明的真正问题所在。         提问4.丛老师您好,您刚才讲了普世价值的优越性,但事情要看两面,如果普世价值在中国真的实现,将会出现负面影响吗?         普世价值不是一个实现的问题。在我们现代化过程中,这个社会中的人在成长、发展,每个个体都在成长、发展,社会也在发展和变化,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逐渐接受普世价值,把普世价值作为我们这个社会真正的基本价值准则。是这样一个过程,不是实现,而是一个接受的过程。它永远都是一个规范、一个原则,一个应然的东西。     如果我们普遍接受了普世价值,就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成为现代人,我们这个社会是一个现代的文明社会。这样的进步会解决现在的许多问题,但现代的文明社会又会有它的问题,普世价值不是一剂良药,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包括最发达的西方社会都有其问题。西方社会这几十年由现代文明开始向后现代过渡,后现代价值观开始出现,有人把它概括为“后物质主义价值观”。英格尔斯追踪了几十年欧洲人价值的变化,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后来又扩大到对全世界几十个国家价值观的调查。他证实,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开始进入后现代文明,开始出现了后现代的价值观。就像当年西方创造了现代文明的普世价值一样,现代的普世价值也有它的问题,也要被更替。    对中国来说,那是以后的事,我们现在面对的是杜老说的,我们连走向现代文明的基本目标,还有很多人要拒绝,甚至还要倒退回去。我们先想明天的事,后天的事明天再想吧 。   http://criyun.blog.hexun.com/79850909_d.html   云之:以我狭窄的阅读,秦晖最终给我讲明白了中国传统文化,而林达、丛日云、崔卫平和徐贲(按阅读顺序),是在我中文阅读了解西方政治文明时,令我最为受益的几位老师,其中林达可能最业余,但他们经历了两种文明(如果四九后三十年也算文明的话)下的生活,下过功夫,不仅有切身体会,而且文笔好、逻辑思维不错,写来通俗易懂;崔老师比较感性、文笔好,她是文学系出身,政治学其实不是其本行;徐老师有点晦涩,有时不好读;秦晖和丛日云两位老师的特点是,他们将自己所研究的东西“嚼碎了”,能用自己的语言清楚明白地表述出来,堪称专业。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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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丛日云:学习做一个公民

    学习做一个公民—在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2级新生开学典礼上的致词   丛日云       各位2012级的新同学们,欢迎你们来到中国政法大学,加入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这个大家庭!也祝贺你们开始进入人生的一个新的境界!       坐在这里,许多同学可能还沉浸在考上名牌大学的喜悦之中,亲友们的祝贺与赞美还萦绕在耳边。但是,大学对不同的人意味着不同的东西。在今天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时代,上大学成为多数人不假思索的惯性选择,只要有条件,有可能,人们都要上大学。但是,我们为什么要上大学?我们如何渡过大学生活?在大学里我们将收获什么?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个人的选择。如果没有对上述问题的认真诘问的,如果没有对大学宗旨的深刻思考和自觉意识,你可能会荒废四年的时光,至少是留下许多遗憾。     人们会告诉你们,大学有很多功能。大学是人们学习知识、学会思考、提高技能的地方,也是丰富自己的内在世界、提升自己精神境界的地方,还是你们自由地享受美好的青春年华的地方。     但是,我这里想强调一个不为人关注的方面,即大学首先是公民学校。这是当代中国大学的特殊使命。在大学,我们不光要接受人才教育,还要接受人的教育。而人的教育,在今天,其主要内容是公民教育。     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的多数国民尚不知公民为何物。所以,就出现了有共和国而无公民,大国寡民,大国小民的怪现象。有一个故事说,一个中国人偷渡到美国,美国移民官问他: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吗?他一脸真诚地回答: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     这毫不奇怪,公民一词在我们这里还是敏感词。前些天,一家媒体约我做一个公民教育的访谈,结果被枪毙了。还有一家报纸约我写一篇关于十年来公民文化成长的文章,也被枪毙了。庆幸的是,他们枪毙的只是我的文章,而不是我本人。就在这几天,有北京人制作了一种公民文化衫,被警察约去喝了茶。你们的警察叔叔读书时也没受过公民教育,他们见到公民两字就恐慌,就像他们见到哈士奇就将其当作狼打死一样。     正是这样一种情景,使我们感到公民教育的迫切性。     在西方的大学里,学生基本上在小学、中学阶段就完成了公民教育,上大学的时候,他们已经是合格的公民,能够正常地行使公民权利了。但可惜的是,在我们的中小学,尚不知公民教育为何物。在那里,仍然教育和训练学生做“群众”,群众就是臣民或草民的现代版。群众不仅意味着没有权利和平等地位,也意味着没有独立和尊严。为了让学生当好群众,必须压抑他们的个性,摧毁他们的自尊,教育他们甘于充当在下者、追随者和呼应者,习惯于敬畏权威,满脑子装着谎言和偏见,没有独立思考和批判意识。几十年教育培养的“群众”,是不健康的、有缺陷的甚至是变态的政治人格。     来到大学,解除了高考的紧箍咒,你们可以深呼一口气,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目标了。虽然大学里也在一定程度上延续着中学的教育模式,但毕竟你们有了较大的自由空间,大家也已成年,你可以自由地重新选择,选择成为你自己!     大学是同学们受教育的地方,也是你们自由成长的地方,是你能够选择成为你自己的地方。     据我的观察,由于我们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我们的年青人虽然在生理上普遍早熟,但在心理上却普遍晚熟,而在政治上,有人永远也没有断乳。     今天你们坐在这里,面宠还显得青涩,内心还有些稚嫩,目光还有些茫然。但四年之后,你们会变得成熟和自信。在中学,你们举行了生理意义上的成人礼;但正是在大学里,你们要为自己完成心理上的成人礼。     这个成人礼的第一道门槛,就是需要你跨过臣民、子民、草民或群众的蛮荒地带,成为一个现代公民。     在我们中国政法大学的校名上,有两个标示着我们学校内涵与特色字,一个是“政”,一个是“法”。我们政管院的师生们,共同支撑着这个沉重的“政”字。     我们院的几个专业,都与“政”相关,说到底,它们都属公。这几个专业都是研究公共权力、公共领域和公共生活的,同学们将来从事这些专业的工作,或者掌握和运用公共权力,处理公共事务,或者进行公共管理或从事公共服务。同学们,从你们进入这个学院起,就选择了一条特殊的人生道路,你们从此属于公共人,身披一个大大的公字。通过四年的修炼,你们需要将公字印入你们的内心,融入你们的血液。合格的政管人要站在公共的立场,信守公共价值,培育起公共意识,养成公共道德,训练公共思维,践行公共行为。总之,合格的政管人首先应该是公民。     从百年来的长时段来考察,中国属于从臣民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具体到近几十年,我把它称之为由“群众社会”转向公民社会,我们正处于完成向公民社会转变的最后阶段。在这个转型的时代,人与人的差距和分野,在很大程度是人们身上的现代公民意识成份的差距,是处于现代公民人格形成的不同阶段。      我们政管人,应该是公民社会的先行者,是最早形成的最成熟的公民人格。成为一个公民,是从事政管事业的基本素质。而这个专业所传授的知识体系、其中所渗透的价值观念,都有利于我们成长为一个公民。     政管院,是公民的摇篮和沃土。而政法大学,我希望,它成够成为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黄埔军校。     正如学习艺术的需要有高尚的审美情趣,学美术的不会欣赏垃圾,学音乐的不会陶醉于电钻的噪音,政管人需要树立起现代公民的价值立场,这应该是我们选择各种思想学说、判断公共问题的基本准则。     比如,大家知道,一个著名的人大代表曾自豪地声称50多年从没投过反对票,一个著名的政协委员在自夸从不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同时,还教导人们像子女对待父母那样理解政府的难处,不要给政府添乱。     更有甚者,前不久,一位名牌大学的教授大骂纳税人:“你纳税人怎么了?你纳税人就有权指挥政府吗?我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说我是纳税人如何如何……你给我滚你什么的蛋!”—-括号,这里省略一个字。     对这些言论和行为,社会上可以有不同的声音,其它专业的人可以七嘴八舌,但政管人应该一齐发出嘘声,一齐表达我们的拒绝和鄙视。     再比如,前一段时间,西部那个红都折腾得乌烟瘴气,但有一些不知是脑子糊涂还是没有人格的一批法律人和政治学人对之趋之若鹜,争先恐后地去拍马屁。待云消雾散水落石出之后,这些人都丢尽了脸。真正的法律人决不会为运动式打黑背书,而真正的政管人一定会对所谓“重庆模式”说不。     请大家记住:公民立场!如果有别的专业的人甘愿当“群众”尚有情可原,政管人不站在公民立场上,那是不可原谅的!     有的同学会问,什么才是公民?这正是我在开学第一天提给你们的问题,需要你们四年的学习、思考和实践来回答。四年后,如果你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在我看来,它比你获得的所有其它成绩都重要。你没有辜负四年大学时光,你是一个现代人,一个文明人,你属于未来。只要站在公民立场上,你就会用你的学识推动中国社会走向光明的未来。     我由衷地希望着!     祝同学们有一个充实而美好的大学生活!   http://hexun.com/criyun/default.html   云之:每年的年审报告中我都要将协理员帮我填的群众改为公民,今年我都懒得改了,看来自称公民也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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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丛日云:以人的教育为导向的教育公平

  以人的教育为导向的教育公平 在石河子大学“兵团中小学校长论坛”上的讲话( 2012.5.13.)       首先向在座的中小学老师和领导们表达我的谢意。我也曾经是一个中小学学生,还曾经是一个中小学学生的家长。我们今天这个社会有两种人最辛苦:一种人是中小学学生,另一种人就是让中小学学生如此辛苦的老师们,当然还有让中小学老师和学生们如此辛苦的中小学校长们。大家都非常辛苦,劳苦功高。     我曾经在石河子大学支教一年,与政法学院结下一份特殊的情缘。现在虽然正式的支教工作结束了,但只要刘院长一招手,本人召之即来,还要听从他的分配。但是,这次他让我在这个论坛上发言,的确是难为我了,属于赶鸭子上架的行为。对中小学教育,各位是专家,我是外行,没有这方面的理论造诣,也不熟悉中小学的现状。一个外行来讲话,确实有点儿不适合。但是,已经形成了这种习惯,只要刘院长一说话,从来没反驳过(笑),这次也只能硬着头皮接下来了。     不过,我想,也许各位以前都是在听专家讲话,都是同行的人进行交流,现在听一个外行人讲讲,也许有特别之处。外行有外行的好处,不受专业视域的局限,没有专业思维的定势,不讲套路,这也许会有点儿意思。我就这样安慰自己,也为自己壮胆,就抱着这么一点点希望尝试着与各位专家交流一下。     按我的想法, 中国的基础教育问题从来都不是教育本身的问题 ,只有很少一部分教育的问题,是要在教育本身范围内去思考和解决的。真正的最根本的问题都不是教育本身的问题,都需要在整个国家大的制度、政策、思想和意识形态的框架下去思考,在教育范围内思考是没有出路的、是无解的。我是搞政治学的,后面还有贺卫方教授要讲,他是搞法学的,政法学院的领导可能有这样的一个想法,思考和解决中小学教育问题需要政治学、法学的思考。那么,我于教育学是外行,但是,可以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思考基础教育问题,也许会有一点儿新意,请教于各位专家。     我的题目是“以人的教育为导向的教育公平”,扣着这次论坛的主题讲教育均衡问题。     我这里讲的“人的教育”是相对于人才教育而言的。     1952年,中国大陆经历过一次院系调整。院系调整是形式上的变化,背后的理念变化就是人才教育。把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都转向人才教育。改革开放以后,人才教育更加强化,一直发展到今天。 极端变态的应试教育就是人才教育的结果,是人才教育的登峰造极。 这种人才教育的导向根本是错误的,我们这个论坛关注的教育资源的不均衡配置、教育不公平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这种以人才教育为导向的政策造成的。当然,教育不均衡还有其它各种原因,我们整个社会存在着如此广泛深刻的不公平,教育怎能置之度外?教育不公平是社会大环境决定的。但就教育本身来说, 我们这种人才教育注定要导向教育资源的不公平配置 。因而解决教育不公平的一个思路,就是由人才教育转向人的教育。     我们知道,1952年大学院系调整彻底改变了教育观念,那是一种从苏联引进的教育观念,把学校变成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地方。有人会问,这有什么不对呢?这还需要质疑吗?这说明,这个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已经透入到教育者的骨髓当中,人们对它都失去了反思批判的能力。我们的教育不就是为国家培养人才吗?我们不是整天喊着这个口号吗?但这是错误的。我认为,人才教育这个目标,其出发点是错误的。人才教育的哲学基础就是人的彻底工具化。每个人没有了独立自在的价值,不能够追求自己的目标,不能够去追求自我的完善,来满足自己的兴趣爱好。也就是说,不能成为自己。因为个人没有独立的价值,都是国家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他必须在为国家尽义务为国家奉献当中来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每个人都是工具,都是国家的工具。当时的口号就是:要做一颗螺丝钉,拧在哪里就在哪里闪闪发光,你不发光,生锈也要拧在那里,锈死在那里。人就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搬到哪里,你就砌在那里,毫无怨言。总之,人是工具,学校是为国家培养工具的地方。就是这样一种出发点,人被彻底工具化了,成为国家的工具。     在那个时代,在意识形态占有绝对统治地位的时代,人是国家的工具意味着他是政党的工具,掌权者的工具,也是一种意识形态所设定的远大目标的工具,那时叫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我读小学初中时老师说,共产主义我们是看不到了,你们可以看得到。我现在50多岁了,我是看不到了,也不知我儿子孙子能不能看得到。那时的教育就是培养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准备解放全人类,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需要我们去拯救。     把教育目标在政治上定位于国家、社会、共产主义事业这些好听的大词,很容易迷惑人,但这些宏大叙事具体落实的时候,就是做毛主席的好孩子,就是成为红卫兵。他们危害国家不说,自己也成了牺牲品。     既然人都被定位于工具,国家控制了所有的教育资源,它投资让你受教育,就是让你学啥将来就做啥,将来做啥现在就学啥,把人培养成对国家有用的人。院系调整时,把综合性的大学一个个地肢解了,变成一个个的学院。清华被肢解了,变成了工学院,是工程师的摇篮。清华的体育教育本来不错,可连它的目标也是“为国家工作50年”。不是说锻炼身体为了使自己成为一个体魄健全的人,而是说能够“为国家工作50年”。这样, 大学教育就变成了高等职业教育 。     大学是个龙头,大学调整转向之后,基础教育也随着转向。中小学教育也就成为一种人才教育,定位于向大学输送人才,为大学选拔人才。那时所说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仍然是人才导向的标准,也就是说,德智体的内涵,都是从国家及政党的需要来定义的。这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是对国家有用的人才。不是说人的全面发展对自己有用,个人需要全面发展,需要实现自我的完善,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而是这样做才会对国家有用。这仍然是工具化的思维,工具性的教育思维。     这种人才教育必然是一种短视的急功近利的功利性教育。我读小学时,课堂前面挂着的口号是“为革命而学习”。那时的教育是培养符合某种意识形态要求的政治接班人,在意识形态上,国家主义的话语统治一切。后来,慢慢地,这种意识形态的话语被解构了,成为空洞的口号,也很少有人相信了,一种民族主义的话语取而代之,就是“为了四个现代化而学习”、“为了祖国的崛起而读书”之类。其实,这些口号也是虚饰,很多家长学生的内心里是为“挣大钱娶美女”而学习。新疆的家长会对孩子说,你要不好好学习将来就一辈子在新疆。     一种功利主义教育观念根深蒂固,不论是宏大的口号还是实际的个人利益,都是非常功利的。功利主义教育虽然专注于人才培养,但因为它的短视,培养人才的目标也不能真正实现。它绝对培养不出真正的人才。在人才培养上,它也必然失败。     媒体经常谈到一个所谓的“钱学森之问”:几十年的教育为什么培养不出一流的大师、诺贝尔获奖者。很多教育工作者都在问这个问题,试图解答这个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本身就提错了。我们不应该问,为什么几十年教育没有培养出一个诺贝尔获奖者,没有培养出几个大师来,我们应该问:为什么几十年的教育培养出这样低素质的国民?看看今天的中国,为什么这么多的人这么地低级、猥琐、无耻?这些人几乎都是经历过基础教育的。我们要考虑,我们的教育怎么培养出如此低素质的国民?这才是问题所在。 我们培养出合格的国民、合格的公民,远比培养出什么大师和诺贝尔获奖者重要得多。 既使你真的培养出几个大师或诺贝尔奖获得者,也掩盖不了整个国民素质低下这一事实。所以,人才导向的教育目标是扭曲的,所谓“钱学森之问”也是人才教育的思路,它本身就是错误的。     人的教育是什么呢?人的教育就是完成人的社会化,由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亦即使人 具有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成为有教养的国民,合格的公民 。人与动物的区别就是,人能够通过教育成为完整意义上的人。通过基础教育,使人长大成年走向社会时,是一个合格的高素质的国民或者公民。这就是人的教育。     根据我的粗浅理解,人的教育观念包含这么几个内容,或者说原则: 1、人 教育是人的自我完善,精神境界的提升。     古代荀子有句话:“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小人之学也,以为禽犊。”这话说得很好,区分了两种教育目标。我们的学习是完善自身,提升自已,不是为了任何别的目的。当然,也会有别的效果,但那是次要的、附带的。我们受教育是为完善自身,国家花钱搞教育首先不是为国家培养人才,而是让每一个受教育者完善自身。每个受教育者个体就有他的价值,他的自我完善就使他是对这个社会具有最大的价值。 2 、在人的教育的目标中,重要的一项是使学生具有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     据调查统计,我国有一亿人心理不健康,有人格缺陷。前几年有一则轰动全国的新闻:中国政法大学一名学生把老师砍死了。即使老师有错,怎能用这样简单而残忍的方法来处理?你知道,一个心理正常的人需要越过无数障碍,才能挥刀杀死讲台上的老师,但对这个学生来说,这些障碍一步就轻易地跨过了。在审理他的过程中,律师要救他的命,让他诚恳认错忏悔,但这学生一直认罪不认错。法院判他死缓,他抗议,要求死刑。被法官不耐烦地赶了下去。显然,这个学生在人格上是有严重缺陷的。     也就在那前后,我们学校有一个班,30来个学生中就有2个人在一个星期内自杀,有一个成了终生残疾。你想不到,那自杀的原因不值一提。学校很紧张,要求各学院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做个调查统计,结果有一个院就报告有六十多名学生有心理疾患。各位家长老师们满怀着成功的希望送孩子来到大学,以为能够考上中国政法大学就很满意了,将来一定是个人才,但是,如果孩子形成有缺陷的人格,心理不健康,考上大学又怎样呢? 3 、人的教育要求知识丰富、视野开阔,学会理性地思考与表达。     知识丰富、视野开阔,人们容易理解它的价值。但理性地思考和表达,在我们这里是被严重忽视的。     我们培养的学生能不能合乎逻辑地思考,合乎逻辑地表达自己的思想,理性地与同伴进行思想交流? 我们缺少这方面的教育,也对这方面的缺陷没有清醒的认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有那么多的人,不能合乎逻辑地、理性地表达思想观点。有了互联网,这些人在公共生活中就有了充分的表现机会。你们可以看到,在互联网,那么多的吵架。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缺乏对事物基本的健全的判断能力?有那么多的人无法沟通?互联网成了大家站队的地方、抬杠的地方、发泄情绪的地方、骂街的地方。村妇骂街是文盲在村子的大街上骂,现在是受过教育的人在网上骂。     最近的一个例子,比如韩寒是否带笔问题,严重地分裂了中国的知识界和思想界,分裂了社会。这件事只有一方是对的, 不管哪方是对的,都有那么多人错了 。这么简单的一件事,为什么有如此多的人做出错误的判断?是因为,有那么多的人,心智不健全,缺乏基本的逻辑思考能力。 从微博上看到一个网友诉苦说:夫妻俩人,丈夫是方粉,妻子是韩粉。几个月来,丈夫要与妻子行好事,都被妻子严词拒绝:无耻的方粉,还想占韩粉的便宜,没门!看来两人得离婚了。方粉与韩粉相互认为对方太弱智,甚至很无耻。不管哪方是对的,都说明,的确有很多人缺乏健全的判断推理能力,逻辑思考的能力。     当大家都有机会表达有机会讨论交流时,我们就发现很多国民缺乏这方面的基本素质。这与我们的传统文化有关,也与基础教育缺少这方面的训练有关。在西方的历史上,大学的预备阶段,一个重要的教育内容就是逻辑、修辞。从古希腊罗马到中世纪都是如此。 4 、人的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使学生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坚强的意志。     健康的体魄,不只是体质健康。体魄包含着精神性的内容。     曾看过一个电视节目,一群大学生去越野了,冒险去了。过一条本来没水的河的时候,由于上游下雨,水流下来了,几个学生大呼小叫。胆小的吓得要瘫了,胆大的说,啊呀,太刺激了、太惊险了!     我在美国时,曾计划参加一次童子军的长途徒步旅行。这个活动就是童子军成员利用假期,做长途旅行。从美国中部或南部走到北部,半个月或一个月,背着帐蓬炊具等生活用品,一天要走大约50华里。不进城市不进酒店不进村庄,露宿荒郊野外,就地取水做饭。一般由两个成年人带队,成年人要背约一百磅的物品。我知道自己背不了。美国人说,丛老师,你要跟我们走,可以少背点儿。但我怎么好意思啊?就放弃了。我在美国还见到过西点军校军人的魔鬼训练,看到他们背着数十磅的装备在森林和荒野里跋涉。想想我们那些“祖国的花朵”,他们真的是花朵啊。不过是没脚脖子的水,就把他们“刺激”成那样了。 5 、人的教育落实在政治上,就是培育现代公民人格。     所谓健全的人格,从政治上说,就是民主人格、公民人格。我把公民的人格特征归纳为: 独立、自治、自尊、平等、参与、理性 。我们的国家正在由臣民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变,我们的目标是建立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意味着大多数人已经形成了现代公民的人格,没有这一点,民主制度、法治都是建立在沙滩上的。只有大多数国民形成了现代公民人格,这个公民社会才是扎实稳固的、可靠的、不可逆转的。如果公民的民主人格没有形成,一个民主制度建立起来完全可能倒退,完全可能被架空,现在所谓的民主、法治为什么不能落实?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大多数国民还处于臣民和公民之间的状态。有了一点儿公民意识,但基本上还是臣民观念。我们现在培养公民,使他们形成现代公民意识和公民习惯,也就是养成现代公民的政治人格,这是解决我们政治问题的根本出路。     我们现在学校的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阶段,还是在强化臣民意识,进行臣民教育。可能有些老师不服气,为什么这么讲?又没有让学生喊万岁、给皇帝磕头。实际上,那个国家主义教育、工具主义教育就是臣民教育的一个变种。我们的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很多内容是在强化臣民意识,而不是让学生养成公民意识。 6 、人的教育是提高人的教养水平,丰富人的内心世界,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和生活情趣、对美好事物的感受鉴赏能力,总之,使受教育者为其未来健康、幸福、高质量的生活做准备。     我们的教育总是要求学生为将来的事业成功做准备,为国家的事业做准备。什么时候讲要为本身、为自己将来的幸福和高质量的生活做准备?使学生成为 有教养的人、内心世界丰富的人、有较高精神境界的人、有广泛的兴趣爱好、有对美好事物的感受和鉴赏能力 ,这对一个人未来的高品质生活太重要了。     我在支教期间,走遍了新疆,也刺激了身边很多朋友走起来。现在很多国人旅游,无非是随大流,看热闹。如果在旅行中,多懂得一些历史、地理、宗教、艺术等领域的知识,有丰富的地质、动植物学的知识、有较高的审美情趣,旅行的感受就不一样了,生活的品质就不一样。有一次,我与一个丹麦人同行,那是一个普通的西方人,地质知识却非常丰富,植物学方面,他能认识一千多种植物,随时叫上所遇到的花草树木的名字,并解释它的特性、生长地等。与这样的人在一起,真的自惭形秽。在我的同伴中,我还算知道多的。曾有学生与我一起旅行,除了杨树柳树,就不认识什么了。 7 、人的教育将 学习作为生活的一部分,不能为成年的目标而任意牺牲少年儿童生活的乐趣 。     现在很多孩子,在生活中除了学习,就是为学习做准备,学习就是一切。孩子是要学习,但学习不是他们生活的全部。他们还要生活,要享受童年的生活。     我去美国考察时,曾在一个华人家里聊天。这对华人夫妇一晚上都在讲他们的孩子,其中用得最频繁的一个词是happy,我印象很深。他们不断地说,他们的孩子在美国与在中国最大的不同,就是在美国很happy。天天happy,学习好happy,学习不好也happy。他们最满意的,是孩子在学校happy,回家讲起学校来,也是一脸地happy。     基础教育培养的是正常的普通人 。在学校里到处挂着什么牛顿爱因斯坦的像,挂他们的像也可以,只是表示对他们的敬重,因为他们为人类的知识进步所做的贡献。但不要让孩子以他们为楷模,向他们学习,那是学不了的。还没有一个人成了牛顿或爱因斯坦,以他们为楷模,对孩子正常发育是有害的。学校教孩子长大都当科学家、工程师,那是一种严重的误导。孩子就不要想将来如何,搞得负担那么重,快乐地享受童年就是。     人的教育有一个重要的观念,即 学习就是生活 ,不能因为要为将来的事业做准备、为国家的事业做准备而牺牲了少年儿童时期的生活。孩子们要happy地生活。学习只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他还要享受生活,还要享受童趣。 生活得happy,比学习成绩好更重要 。不然,将来哪怕他当了国家领导人,成了李嘉诚,成了爱因斯坦,牺牲掉的少年儿童生活也是无法补偿的。为了将来的目标把现在完全牺牲掉了,值得吗?孩子将来开车、卖货,又怎么了?只要活得happy就行。少年儿童时代活得happy,以后人格健全、心理健康,一样会幸福。所以,不能为了孩子的未来事业,更不能为了所谓国家的前途目标,去牺牲孩子的生活,牺牲孩子的乐趣。牺牲了这个就不能让孩子健康地发展,他就不可能形成一个健全的人格,最后可能培养出一大批心理不健康、人格变态的人。事业不行,对国家对社会也是祸害。     这就是我理解的人的教育。总的说, 人的教育就是以人为目的,就是对人的全面提升,每个受教育的个体自身的完善就是教育的价值所在。     人的教育和人才教育的出发点不同。表面上看,一些目标好像是相同的,实际上出发点和归属都不同。教育者应该转变观念,转变“国家至上、整体至上、国家就是一切,个人是工具”的观念,要承认个体的价值,个体是社会的基础,国家是为个体服务的,要让每个人过上高品质的生活。教育也正是为这服务的。尤其是基础教育,就应该定位于人的教育,是人的社会化过程,不要带太多功利的色彩。     更进一步地说,人才教育的哲学基础是极权主义的。整体至上、国家至上,个体被对象化、工具化。所以,人才教育必然不尊重人、压抑人、摧残人,结果也不会培养出一流的人才,只会摧残人才。人们反思人才教育的失败,没有反思到点子上,只要一味追求人才培养,就必然失败。 一流人才是人的个性充分发育的结果, 一个国家的国民心智能够健康发展,人才自然涌现。一流的人才从来不是掌权者有意培养出来的,而人的自由发展的结果。所以,人才教育在人才培养上也注定是失败的。     中国为什么能够把极端变态的应试教育搞到这种程度?也是缺乏对人的起码的尊重,缺乏对孩子的基本尊重。如果有这种基本的尊重,绝对不忍心把孩子搞到这种程度。     前不久有个报道,一个班的孩子都打着吊瓶学习,一边输着氨基酸给身体补充能量,一边拼命地做作业。看到那个图片,我就想起了那个活熊取胆。活熊取胆激发了全国网民的同情心,感到心疼啊!怎能这样虐待生命?可我们为什么不心疼这些孩子们呢?对熊是取胆汁,对孩子们是取分。现在的学校已经形成了非常成熟有效的方法,把孩子们的最后一滴油水榨出来挣分,给老师挣分,给学校挣分,给政府挣分,许多家长也做帮凶。不论他们怎样溺爱孩子,但都能狠下心来,咬着牙逼孩子去挣分。我们怎么忍心这么对待孩子?     提倡以人的教育为导向的教育目标,必然要求教育公平,必然要求国家的公共教育资源均衡分配。我们的教育不是为了培养诺贝尔获奖者和所谓的大师,诺贝尔获奖者和大师是人的教育自然形成的,不是拔苗助长有意栽培出来的。人的教育要求我们13亿人都要享受最基本的教育条件,达到最基本的水平,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合格的国民。这就必然要求一种均衡的教育。不仅要求平均分配教育资源,还要求“弱势补偿”原则。人的教育、国民教育必然是弱势补偿。国家在分配资源时,必须要倾斜于处在不利地位的地区、民族、学校和个体,让他们都达到基本的水准。     而人才教育必然产生马太效应。人才教育面对的是所谓公平与效益的矛盾。在今天,从上到下都在讲国家发展、强国战略,铺天盖地的强势话语就是这个。它必然会牺牲公民个体,必然会重视教育投入产出的效益。决策者想得很简单:我们有13亿人,美国只有3亿人,好了,不管这10亿人口了,如果我们只把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大城市搞了了,将教育资源都投到3亿人身上,使之达到美国的水平,我们就能够培养出美国这么多的人才,就能够与美国竞争了。     如果仅仅是人才教育的思路,这样想是很自然的。邓小平也曾经说过类似的话。后来的工程师们治国,动不动就搞工程,也是这个思路。拿出一部分钱来支持什么985、211高校。如果真正能把985学校都变成世界一流的,那中国在人才培养上也就可以了。这种思路根本不需要公平,不需要均衡。这有点像搞竞技体育的思路,把钱花在培养冠军上,争金牌上,而不是国民体育、全民健身。我们的教育仍然是这个思路。培养出一流的人才,服务于强国战略等等。于是, 我们忽略了大多数。 中小学不仅是培养人才的,还要选拔人才。按照这个选拔人才的机制,被淘汰的,也就被忽略了,被抛弃了。     这样一种思路是非常危险的。我们毕竟是这么大一个国家, 人民的整体素质太重要了,绝对比培养出一些所谓的人才更重要。 所以,人才教育必然是锦上添花,必然是马太效应,要讲所谓投入产出。使劲在北京上海砸钱,建立所谓模范学校,和田的学校怎样?乡下的学校怎样?留守儿童们的教育怎样,有谁去关心?因为政府的出发点是国家利益,而不是对个体的尊重,不是受教育权的保障和实现。在他们那里,人是工具,不是目的。     比如新疆地理条件不利,还有历史发展的不利影响,比如南疆的维吾尔族学生,母语是维吾尔语,现在要跟汉族学生竞争,就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既有地理的不利又有民族的不利,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国家公共资源的分配要倾斜于他们,这才叫公平。如果有些社会资源和私人资源投入教育,那是个人的自由。有人要打造一些贵族学校,创造超一流的条件,高薪聘请最好的老师,这是他们的自由。西方国家也有私立学校。在富人的社区,家长们缴税多,还有大量慷慨的捐献,都用在社区小学,使得富人社区的学校条件好,而穷人的社区就不可能这么好。但这是私人行为,这是没有问题的。 国家公共资源的分配就不能这样 。国家公共资源的分配应该对自由市场分配带来的不平等予以一定程度的补偿,即我说的,弱势补偿,以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弱势补偿原则基于对人的尊重,对人的权利的尊重。如果我们转向人的教育,必然要求我们公平地分配资源,甚至要求弱势补偿,     当然,人的教育并不是说不要人才教育,不要职业教育,而是说人才教育是次要的,是辅助的。基础教育不用考虑人才的培养,基础教育结束之后再考虑职业教育、人才教育。在大学教育中,有一部分是人的教育,一部分是人才的教育,人才教育的比重有所上升。在美国,社会上最热门的三大学科:医学、法学和工商管理,都没有本科,都是研究生的概念,MD、JD、MBA等,都是在完成了本科的素质教育、博雅教育之后才进行的高级职业教育,而大学本本科仍然以人的教育为主。像我们, 从小学就急功近利地培养人才,把中小学定位于向大学输送人才,为大学筛选人才,那是太极端,太过份,也太变态了。     以上是我的一些思路,很不成熟。外行来到内行的圈里,把自己的胡思乱想坦诚地讲出来,如果讲得不对,大家起码知道,有这么一个家长,有过这样的一些想法。     好了,谢谢大家!   http://criyun.blog.hexun.com/76421190_d.html#commentsList   云之:丛老师说的太好了。如今这教育弄得天怒人怨,奇怪的是,大多数家长乐此不疲地跟着国家的指挥棒转,也有许多有能力或勉力而为的干脆把孩子送出国而用脚投票。但问题在于,没有能力和条件送出去的,难道只要这一个选择吗?我们跟着它的指挥棒转,吃亏的只有自己和孩子。想明白这一点,以孩子的快乐和健康为重心,一定是比让身心俱疲的他们日后跟官家子弟一起去拼公务员考试有更好的出路。事实上,虽然如今工作难找,但许多岗位也找不到合适的人,原因就是应征者虽然有文凭,却没有岗位需要的知识技能和心理素质。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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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李华:“群众”与“公民”:中西国家构建的比较分析

李华:“群众”与“公民”:中西国家构建的比较分析 进入专题 : 群众 公民 国家构建    ● 李华       “群众”在中国近代以来政治变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对于中国共产党力量的成长、目标价值的实现的根本影响受到了普遍的认同和不同层面的研究,然而从国家构建的视角,将“群众”与西方现代国家构建中的“公民”进行对比,提出中国现代国家构建的特有逻辑,即“从群众构建国家”的理论设想却是既有对“群众”和“国家构建”的研究所缺乏的。邹谠先生最早提出并论述了这一问题,通过对既有研究的吸收和反思,他提出,如果说西方的现代国家是由公民构建起来的,那么中国的现代国家便是由群众构建起来的。          一、从公民构建国家          从历史社会学的角度对“公民身份”①与“国家构建”关系的探讨直接源自西方“公民身份”概念的形成,最早提出“citizenship”概念并将其运用于社会历史分析的是英国社会学家T. H. Marshall,他将“公民身份”(citizenship)分为三个部分或称三个要素,即公民的要素、政治的要素以及社会的要素。     公民的要素(civil element)由个人自由所必需的权利组成:包括人身自由、言论、思想和信仰自由,拥有财产和订立有效契约的权利以及司法权利(right to justice)。……与这一要素关系最直接的机构是法院。政治的要素(political element),指的是公民作为政治权力实体的成员或这个实体的选举者,参与行使政治权力的权利。与其相对应的机构是国会或地方议会。社会的要素(social element)指的是从某种程度的经济福利与安全到充分享有社会遗产并依据社会通行标准享受文明生活的权利等一系列权利。与这一要素紧密相连的机构是教育体制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②     通过对英国公民身份形成的历史考察,Mar-shall认为,公民身份这三个要素早先是混合在一起的,而“公民身份的演化涉及融合与分化的双重过程,其中融合是地域上的,而分化则是功能上的”③。公民身份这些分离的要素在近代以来是逐步形成的,“公民身份的三个要素一旦相互分离,马上就变得形同陌路。它们之间分离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不用损害多少历史精确性就可以将每一个要素的形成归之于不同的历史阶段:公民权利归于18世纪,政治权利归于19世纪,社会权利归于20世纪。当然,这些阶段的划分肯定存在着合理的伸缩性,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重叠,尤其是后两个阶段之间。”④     Marshall“公民身份”概念的提出及其对于英国社会历史的分析受到了持续的关注及相应的质疑。许多评论家对马歇尔的理论展开了批评,……他们的批评重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马歇尔的分析具有“英国中心主义(anglo—centrism)”(Mann,1987;Tuner,1990)和进化论色彩(Giddens,1982;Mann,1987);对于公民身份出现和维持的政治条件和国家仅仅是一些相对原始和不完善的描述(Turner,1986,1990;Roche,1987;Barbalet,1988)。⑤     无论质疑与否,不可否认的是,公民身份概念与理论为分析西方社会历史尤其是现代国家的成长提供了一个重要视角,“任何公民身份理论都必将形成一套国家理论,在这一方面,马歇尔著作最为人们所忽视。马歇尔的构想含蓄地表明,国家——作为一种政治手段,各种政治运动都试图通过它来获得某些合法的对于社会的要求以改善自身的处境——为社会权利的发展和维护提供了主要的因素。”⑥虽然饱受争论,但是西方学界有关公民身份根本观点是比较一致的,即公民以及公民身份概念源自于西方政治文化遗产,是西方自由主义和现代资本主义的重要产物,是与西方政治民主化与现代国家的成长相契合的,西方民主政治从本质上来说是公民政治,西方现代国家从本质上来说是公民国家。     因此,西方的国家转型趋向于构建一个现代的和完善的“公民—国家”,西方现代国家构建的历程便是西方公民身份确立和发展的过程,“17世纪和18世纪的革命冲突带来了政治参与和成员资格观念的扩张。政治公民概念的形成,是民族国家发展的重要附属物,民族国家已成为当代政治生活的主要政治单元。”⑦反之,当公民对于国家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国家对于公民的权力与义务得到民主制度的确认与保障,即现代国家不仅基于公民政治权利的授予而成立,而且保障公民政治参与的基本要求时;当对于平等公民身份的认可可以容忍和消弭不平等的“社会阶级体系”对西方现代国家带来的冲击、平等的公民身份与自由而不平等的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由现代西方民主制度在现代国家中通过对于公民社会福利的落实被加以平衡时,西方意义上的现代国家便逐渐走向成熟,“民主代表了平等的公民身份权利。福利服务的目标就是在大致相同的情形下给予同样的照顾。资本主义——或者说市场——的存在就在于承认不平等,给这种不平等以收益,并依赖于不平等所提供的动力得以运转。当放任资本主义发展而福利又能照顾到市场的受害者时,什么问题也不会出现。”⑧西方现代国家构建由此便宣告基本完成,甚至西方历史走向“终结”,“公民身份曾经与革命性变迁相关联,在那种背景下是类比于马克思意义上的‘阶级概念’。然而,如果我们看到1989年法国革命后两百年的那个庆典就知道,那个概念似乎结束了。……所以有人可以问到,公民身份概念的复兴是否是对已发现其终极形式的社会‘历史终结’的表达。”⑨     那么,其他地区的国家转型都经历以及必须经历这一“从公民构建国家”的道路么?都是以公民身份概念的确立为现代国家构建的主轴,以公民身份的实现为国家转型的目标么?当然不是。将由Marshall最初提出的“公民身份”概念以及由此阐发的“从公民构建国家”的理论逻辑运用于其他地区——尤其是经历社会主义社会革命的地区——便会发现,这一概念及理论逻辑是存在问题的,以苏联和东欧为例:     (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引注)这些社会主义社会里的公民身份与马歇尔所考查的英国的公民身份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从含义上看,与其他西欧社会的公民身份也完全不同。与马歇尔所构想的从公民权利到政治权利再到社会权利的演进顺序大相径庭,这些极权主义的国家社会主义社会确立了某些重要的社会权利,而实际上取消了主要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同时应该观察到有一种因素促进了这一过程,那就是许多国家都没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所赖以建立的稳固传统,在其“社会主义”转型之前都没有经历过民主制。⑩     当然,问题并不仅限于公民身份概念的适应性与否以及公民身份实现的历史时间和顺序问题,更在于其他地区和国家根本就不存在,或者说不存在西方意义上“公民”、“公民身份”概念,由此便不存在与西方类似的公民政治和公民国家的构建逻辑和现实形态,例如以中国和欧洲比较:     在中国革命中,并没有法国革命中那种导向“公民”概念的、对法律地位重新界定的动力。在法国,与公民这个新范畴相补充的,是国家(patrie or nation)这个集体范畴。公民与国家取代了一个由等级组成的社会——尤其是君主、教士及贵族,他们全都失去其先前地位。在20世纪前半叶,中国鲜有“公民”的概念;(11)     那么,近代以来由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社会革命中,由于公民和公民身份概念及其文化背景的缺失,在社会主义理想和革命现实的双重作用下,采用了何种替代性的概念,通过何种特有的方式来构建起新的国家的呢?如邹谠先生所看到的那样,在近代以来的中国,正是“群众”概念以及群众利益和群众解放,代替了西方意义上的“公民”概念和“公民身份”,实现了从“群众”而非从“公民”构建现代国家的历史任务。          二、从群众构建国家          “从群众构建国家”这一论断是邹谠先生在借鉴和反思Marshall公民身份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与Marshall对应,邹谠先生认为,如果说西方现代国家的成长是以“公民”概念为起点的话,“现代西方民主国家的建立是从‘公民’的概念出发。”(12)那么,中国近代以来的现代国家构建则是以“群众”概念及其运用为基点的,“新中国的建立,实际上是以‘群众’的观念而不是以‘公民’的观念为指导思想。”(13)     邹谠先生认为,西方意义上的公民含义根本特征在于“每个孤立的个人都有他的抽象的天赋权利。”因而,在西方现代国家成长的过程中,公民所具有的这种抽象权利是先于其社会、经济权利而存在的,并构成后者的根本基础。而源自于“阶级”观念中的中国“群众”概念则并不是孤立的、具有抽象天赋权利的个人,而是具有一定社会联系的群体,对于“群众”而言,抽象和天赋的人权既是不现实的,也不是他们的首要要求,“群众”的首要要求是经济、社会意义上的权利和利益,进而才发展到对于政治权利和政治民主的要求:“中国革命是从争取社会经济权利开始的,进而要求政治权利,要民主。在这个过程中,不少领导人、干部及一般群众认为这是革命的需要。”(14)而正因为如此,二十世纪中国革命才最终形成了其特有的国家和政治形态:“群众、群众动员和群众路线的观念,与公民的概念不同,它们是联系公众与个人、国家(或政权)与社会的两种不同渠道。在群众的概念之上,中共创立了与自由民主国家根本不同的政治制度。”(15)由此便构成了中西方现代国家构建过程与逻辑的本质区别,因而从中或许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独特路径,即从“群众”及由其引申出的诸如“群众路线”、“群众运动”等概念和理论而非“公民”概念以及公民身份成长的构建现代国家的理路。     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国家构建试图超越西方现代国家的既有逻辑,西方现代国家基于代议民主所确立的公民身份和权利因而就必然被加以批判性的反思和扬弃,这一反思和扬弃的结果就是对于阶级以及由阶级引申出的群众的诉诸,如邹谠先生所说,群众较之于公民是一个更贴近多数人的概念,而且群众所能获致的是更为现实和具体的社会利益而非抽象的政治权利,从更深的层面来看,这正契合了中国自近代以来所试图构建的全新的现代国家对于多数人解放的要求,以及对于多数人真正现实的而非抽象虚假意义上的权利的赋予。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说群众概念的出现与诉诸在中国现代国家构建的逻辑中不仅是中国共产党面临现实困境的一种应然选择,更有其深刻的理论背景和意义,群众对于公民的替代不是一种历史的误区和回流,更是——至少从政治意识形态和政治理想上来看——一种更高的诉求;简单地以公民概念实现对于群众概念的批判和替代不一定契合了中国当前及未来逻辑和政治发展的需要,群众概念的延续和深化亦或许更值得我们重视。          三、从公民构建国家与从群众构建国家:比较分析          “从公民构建国家”和“从群众构建国家”不仅仅是简单的概念的差异以及发展顺序的不同,更是两种不同的国家构建理念与逻辑。当然,应该指出的是,这两种理念与逻辑的差别不在于“现代”与“传统”、“先发”与“后发”以及“民主”与“非民主”的差异,从根本上说只是“西方”与“中国”的差异。那么,二者的差异体现在何处?     (一)天赋权利与现实利益     天赋权利是抽象的,与形而上的宗教有着本质的关联,这是西方文化的一贯传统,当然,这种天赋权利在西方作为一种宗教价值的同时还不断地被启蒙运动以来政治理念所塑造以及政治发展制度化。在西方的政治逻辑中,公民不是由上帝创造的,但是承载公民身份的人却是上帝平等的子民,现代国家赋予了人秩序与利益,但是没有作为上帝创造者的人与生俱来的只可授予,不可予夺的天赋权利,则现代国家和现代政治本身便是无法成立的。     天赋权利首先是抽象的、不证自明的,正是基于这种抽象性和不证自明性才能够、才必然使其得到不断的满足,使其现实化、具体化。没有抽象性和不证自明性,则保障权利实现的现代国家和现代民主政治的存在便是不可能的,抽象权利的具体化、现实化亦不可能,“个人的福利要求是神圣的、不可剥夺的,带有自然权利的特征。”(16)相反,如果没有权利的具体化、现实化,没有通过外在的国家、政治的工具将其实现,则这样的权利便只存在于个体的、抽象的状态中。因此,对于西方公民身份而言,一方面抽象而不证自明的权利是公民身份的来源和基础,“公民身份……起源于个人权利的抽象。”(17)另一方面,现实和具体的利益满足则是公民身份实现的标志。     与以天赋权利为基础的西方公民身份不同,二十世纪以来中国政治舞台上的群众所追求的是现实而具体的利益。利益的实现是党领导群众自己解放自己所寻求的基本目标,群众并没有基于宗教、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抽象而拥有不证自明的天赋权利的利益实现,无论是群众自身抑或群众的目标都是具体的、现实的,具体而现实的利益是群众进入政治舞台的动力和目的,也是群众实现自我解放的保障和标志,“群众是现实主义者,他们不相信讲话,而是相信自己亲身体验到的事实的。”(18)     就作为被领导者的群众的现实利益而言,利益从根本上说不是由群众自己认识和决定的,而是由与群众相对应的领导者(党、干部以及国家)认识和决定,群众的利益的界定、定位以及落实主要是以领导者自上而下的方式实现的,群众利益的诉求难以自下而上地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进行,利益的诉求与满足更多地诉诸领导者的姿态和眼光的转变,群众在利益实现过程中的制度化的参与和刚性抵制往往无法实现。群众对于现实利益的诉求:     首先,与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社会形态有着密切的关联,中国的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是俗世的,缺乏形而上的,宗教意义上的信仰,中国传统社会也是一个由“差序结构”构建起来的熟人社会,“从熟悉的环境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需要这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在乡土社会中生长的人似乎不太追求这笼罩万有的真理。”(19)     其次,与中国底层群众(主要是底层农民)的自身特质有关,中国底层社会的农民对世界的理解是现实而具体的,他们没有对世界和自身存在进行抽象化的思想意识和知识背景,平均主义式的现实利益(其核心是土地问题),而非由不为底层农民所理解的抽象概念所表述的革命、政治和国家的宏大叙述更能贴近群众。     再次,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理念主导下的二十世纪中国社会革命现实密切相关,从思想渊源来看,马克思主义政治理念对“抽象的权利”持否定的态度,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天赋权利”是一种“理论上的虚伪”,而“公民权利”则有可能是一种“现实阶级压迫的掩饰”。因此,马克思主义从理论和现实上都对西方现代国家进行了彻底的批判,这种批判的结果便是对于构成西方现代国家基础的“天赋权利”、“公民—国家”逻辑的否定和超越。因此,较之于“天赋”,马克思主义更注重“真实”,较之于“抽象权利”,马克思主义更注重“现实利益”。     最后,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革命的方式和历程有关,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逐渐由城市转入农村,由以工人阶级群众为主走上以基层农民为主的革命建国道路。中共在深入农村的过程中动员和争取群众的方式便是在改造基层社会的既有关系的基础上赋予作为社会大多数的底层农民以现实利益,并配合以政治理念的宣传和教育,进而实现对群众的动员、组织和领导。     可以认为,正是上述四种因素的结合使得群众与现实利益紧密关联,使得对于现实利益的诉求主导着群众在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变革中的角色、地位和作用。     (二)个人与集体     西方政治文化传统崇尚个人价值、自由主义政治理念,“自由主义哲学依赖两个先决条件,假设或公理——不论用什么适当的词语来表达。其一可以称之为‘个人主义’,与任何形式的集体主义形成对比……”。(20)公民身份作为西方政治发展的产物,是与其政治文化中的个人主义契合的,因而,价值、法律和社会经济意义上的独立自主的个人是西方现代国家和民主政治的基础与归属。     而无论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抑或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理念对于个人的定位都有着与西方个人主义深刻的区别,即都使集体(传统家族与现代集体)凌驾于个人之上,通过将个人融合和消弭于集体之中来实现其自我的价值以及公共的目标,“我们以个人主义的名义发挥自己的才干,可这正是赋予集体精神的中国所要避免的。……中国人是集体主义者,好像急于趋向另一方,重集体轻个人,循规蹈矩不越雷池,总是从集体和政府领导的赞扬中而非从实现个人目标或其他个人的享受中得到满足。这种淡化自我和在集体中实现自我满足的挂念,当然不是一时兴起的,而是几个世纪以来中国强调孔教家庭集体主义的结果。现在,中国强调‘为人民服务’。”(21)因而,在这种集体高于个人的政治理念中,个人必须与集体中的他者以及集体本身发生某种关联才能说明自身的价值,标明自身的存在,集体中的个人往往是缺乏自主与个性的、依附性的。     “群众”是一个多数意义上的和集体性的概念,并不存在单个的、个体意义上的群众,唯有将众多的个体同质化,才能产生“群众”,个体只有进入“群众”的存在方式,才可以凸现出来,成为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任何个人都不能做出什么成绩,但是只要把个人利益贡献给共产党代表的公共事业,他们就可以完成重大的事业。”(22)因此,西方的个人主义与群众是格格不入的,相反,马克思主义以及中国政治理念中的集体主义与群众则是相互契合的。这种集体主义需要个人的牺牲与付出,在集体面前,个人主义是受到排斥的,正如在群众中,个体是湮灭的。     在个人与集体,公民与群众的对比中可以看到,西方的现代国家和民主政治是基于个人主义的政治理念以及独立自主的个人而存在的,其具有个人主义式的现实色彩,作为国家与政治起源的公民的具体化与现实化导致国家和政治工具化。而中国的现代国家则以群众整体性的存在和支持作为合法性基础和发挥作用的方式,个体被消弭之后,国家的存在便是理想主义的,是一种集体的荣誉,是多数人共同而伟大的事业。“与西方政治理论中单子式个人的理性观念不同,共产主义运动和制度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作为其政治合法性的源泉。”(23)     因而,就国家构建和政治发展的根本目标而言,在西方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体的独立存在与自我实现,在中国则是通过凝聚群众的力量,促进集体的和谐,“在个人主义的西方,宪法被视为保护个人权利,调整人群之间利益冲突的准则。在中国,宪法被视为凝聚集体力量……”。(24)     (三)主权在民与群众解放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主权在民意味着独立自主的人民是国家主权和政治合法性唯一而根本性的来源,人民通过明确的政治契约关系来构建国家,并由这种契约确定其作为公民与现代国家之间的关系,这种契约的基本体现是民主和参与,政治制度则是这种契约关系的体现和强化。     主权在民的“人民主权论”是对传统政治逻辑中“君主主权论”的“倒转”,西方现代国家和民主政治是基于主权在民的逻辑构建起来的,国家和政治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主权及其自下而上的授予,人民独立地授予和分享这一主权,并由此确定其公民身份,公民以其个体存在的方式作为国家和政治的主体与不可或缺的部分。人民授予国家权力,并由此作为国家公民,国家代表人民行使主权,人民在需要时可以自己表达主权,可以收回主权并重新授予。     西方意义上主权在民的“人民”是启蒙运动所唤醒和塑造的具有抽象天赋权利的独立自主的个体。由此,人民的权力授予是个体自主而理智的行为,是实现个体对秩序、利益和发展之诉求的方式。与之对应,“群众”(“人民群众”)则以集体的方式存在,在各种集体生活中追求其现实利益,群众是需要被唤醒、塑造和动员,“人民必须经过创造而成为人民(Warner,1990)。同样,在中国和印度那样的新民族国家,知识分子与国家所面临的最重要的工程之一,过去是、现在依然是重新塑造‘人民’。人民的教育学不仅是民族国家教育系统的任务,也是知识分子的任务。……民族以人民的名义兴起,而授权民族的人们却必须经过重新塑造才能成为自己的主人。”(25)群众不具有单独而自主地认知世界、改造世界、授予并行使权力的能力,群众自下而上的能动性与革命政党自上而下的领导必须是一致而契合的,惟其如此,群众才能成为国家的主体和历史的创造者,也只有在这一意义上,人民群众才是国家主权的来源,“群众很可能局限于眼前利益(短期利益),只有先锋队能够认识到群众的真正利益(含长远利益)……相比之下,现代民主制采取了一种类似经济人的假定:每个人都是理性且自利的,他们最了解自身的利益,没有其他人比他们自己更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26)     因此,虽然中国的现代国家也是基于“人民主权”的基本逻辑构建起来的(宪法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条目),其与西方主权在民有着形式上的一致性,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一切权力源于并属于人民。但是,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差异,这种差异又源自二者对于“人民”以及人民的存在方式的不同理解。由此可以认为,在中国的政治逻辑中,现代国家的主权与合法性来源于人民,但是人民不经过解放,不经过党的领导则无法单独而有效地实现国家的构建,成为国家的主人,只有党通过外在的领导与灌输,才使得人民从历史的角落中凸现出来,成为国家和历史的塑造者与主体,“人民主权”的实现不是单向的、自主的和个体的行为,而是双向的、集体的、被动的行为(或者说“被领导下的主动行为”)。西方的人民主权的实现需要的是“人民的授予”,而中国的人民主权的实现需要的是“人民的解放”,“在中国,解放的现代化的叙述结构具有其威力,因为它把国家和现代知识分子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了,它在许多领域给中国人民带来的成果都是不可忽视的。”(27)人民群众成为国家主权的来源与历史的创造者,这与其实现解放的程度和过程是一致的,而群众的解放则是党的领导下群众自己对自己的解放。     (四)社会契约与社会革命     西方现代国家是构建在自然法和社会契约基础之上的,社会契约即自然状态中拥有抽象个人权利的人民授权于国家并由此确定的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权责关系,公民身份即是这种权责关系的承载和体现,“我们现在所称为‘公民权’(citizenship)的核心包括由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在他们关于国家行为手段特别是交战手段的斗争过程中推敲出的多重契约。”(28)由此,没有社会契约的精神与理念,便没有西方现代意义上的政治和国家,“在任何地方,不论多少人这样地结合成一个社会,从而人人放弃其自然法的执行权而把它交给公众,在那里、也只有在那里才有一个政治的或公民的社会。”(29)而社会契约及其所构建的现代民主政治与现代国家的目标是为了通过将人民在自然状态中所拥有的个人的抽象权利授予国家,转化为现实的国家权力,从而使这种抽象权利得到更好和更加充分的实现。     与西方现代国家构建逻辑对应,中国近代以来的国家转型并非通过社会契约,而是通过革命政党所领导的社会革命的方式来实现的,这种社会革命的前提与基础并非自然状态中具有抽象权力的个人,而是阶级社会中处于底层的社会阶级,其目标也非通过公民身份,而是通过阶级的专政来实现人的政治的乃至社会的平等与解放,“西方近代公民理论的逻辑结构是:自然状态——社会契约——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国家)。……而‘革命理论’的逻辑结构是:阶级社会——无产阶级专政(半国家)——无国家社会。”(30)     契约思想以及现代社会契约的理念源自并实现于西方,西方社会长久以来便具有契约的传统,其现代契约便是这一传统的演化与发展,而这种契约式的信用关系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是缺失的,“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31)对于社会主义政治理念及其指导下的社会革命而言,自然状态与社会契约本身就是对社会既有社会真实的压迫关系的抽象化和掩饰。因此,其不仅是虚假的,而且是虚伪的。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的社会革命便是将自然状态的抽象人变为阶级关系中的现实人,将抽象的社会契约所构建和掩饰的既有阶级关系打破,以新的,阶级专政的逻辑来代替既有的社会契约理念与制度。     西方现代社会契约强调的是公民个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明晰与制度化,而二十世纪的中国社会革命则将个人融入群体中,进而将作为群体的“群众”融入国家,实现个人与群众以及群众与国家的一致和一体化,无论是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众、个体与国家以及群众与国家之间都缺乏明晰而制度化的关系。     西方现代社会契约是对自然状态中的个人及其所拥有的天赋权利的保存与实现,其对人自身的弱点和本性是尊重和容忍的,由社会契约所构建的现代国家的目的在于既不使人的弱点与本性成为公共生活的桎梏,又能够使得人的弱点和本性之合理需要能够在国家运作中得以更加充分及更好地实现。而二十世纪的中国社会革命则强调对人的权利的塑造以及对人本性的改造,群众的权利需要在其被唤醒后加以塑造,其不是天赋与抽象的,人的本性的改造和完善是国家构建的前提与根本目标,国家的构建不是为了满足作为群众而存在的人的弱点与本性,而是为了使人在群众的存在中通过革命的进程与对真理的追求进而实现其价值和完满。     西方现代社会契约所要实现的只是权利的赋予和权力的转移,人民赋予国家多少权利,国家便相应具有多大的权力,公民在国家中便享有多少权利。人民未赋予国家的权利从根本上来说仍是属于人民自身的,并构成公民自主性和私人空间的基础和保障。而二十世纪的中国社会革命通过革命政党对于群众的动员、组织和领导,不仅推翻和夺取了旧有的国家权力,更创造了新的权力,革命政党和现代国家所拥有的权力来源于对群众的动员、组织和领导,是在群众、尤其是群众运动中被“制造”出来的,这一过程并非群众自身权利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所进行的赋予和转移。各种形式的群众运动赋予政党革命的力量,也赋予现代国家政治权力与合法性,“美国人爱把权力看成一个固定不变的总量,即一个人或团体对权力的获得必定伴随着另一个人或团体对权力的丧失。而共产党人则强调权力‘集合的’或‘可扩张的’一面。权力是一种必须被动员、发展和组织起来的东西,它必须被创造出来。……问题不在于夺取权力,而在于制造权力……”(32)          结语          正是上述的不同造就了中国二十世纪的国家转型所要构建的是一个全新的、与西方不同的国家,决定了二十世纪中国政治现代化走过了自己的道路,决定了中国现代国家构建对于西方既有的有关国家和政治发展的逻辑与历史是一种“补充”,而非简单的“复制”。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现代国家构建和政治发展有其独特的历史与逻辑,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的独立以及全球化的浪潮,毛泽东时代所构建的现代国家无论是在合法性逻辑、体制形态以及运作方式上都面临着诸多的冲击——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便是西方政治理念与发展模式的挑战——对于这一变革与挑战的应对方式不是简单的排斥或迎合,我们的努力决定了我们迎接这一变革和挑战的能力,我们必须深入思考中国现代国家的未来走向,而我们对于未来的思考不是向前看的,相反,却是向后看的——也就是说,我们必须首先理解中国现代国家构建所走过的独特的路,我们才能审视它的未来。          注释:     ①学界对于citizenship有不同的译法,本文取之以“公民身份”。     ②③④T. H.马歇尔:《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载英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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