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华新:中国人配得起搞民主(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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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更多发布者勇敢的心 | 2 月 4, 2012
一些县市级电视台逐利 虚假广告泛滥 本报记者 洪克非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2月03日 07 版) 罗秋林等人的举报已经得到了公安部门的积极回应。本报记者 洪克非摄 今年春节期间,湖南律师罗秋林等人将一封举报信寄往国家公安部。 他们在信中称,他们举报的300多家电视台涉嫌虚假广告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罗秋林是成都职业打假人黄勇的辩护人。 今年46岁、家住成都市成华区的黄勇(化名刘江)在四川省内比较有名。因曾与著名职业打假人王海、叶光等人数度联手,有了“成都民间打假第一人”之称。 2011年8月19日,黄勇因涉嫌敲诈勒索被重庆万州警方刑事拘留。 当年年底,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黄勇发现全国各地许多电视台播放的医疗类广告存在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遂产生利用这些电视台害怕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而获取利益的想法。随后,黄勇分别安排被告人胡海天、莫天和、颜超文3人到其指定的省市获取当地电视台播出的医药类广告的证据,黄勇制作针对该电视台违法广告的举报材料并邮寄到主管部门。在与各电视台的联系中,黄勇就以举报该电视台相威胁,向其索要钱财。被告人黄勇、胡海天、莫天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强索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黄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胡海天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莫天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罗秋林等人认为,在一审判决书中,案件涉及到的10个省的309家电视台涉嫌播放虚假广告,应当严肃追责。 这场颇受争议的案件至此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职业打假人向300多家电视台“索赔”200多万 据黄勇供述,从1996年他开始打假,索赔收入已达到2000多万元。他是个人行为,没有办公司,只是私下请了11名员工。他们主要是分头帮他到远点的地方购买药品或者到当地电视台去录制违法广告制成光盘,然后他在网上写举报信,员工再在网上下载后分别寄给有关电视台,统一以他的名义索赔。黄勇给他们的付月薪,4000元至1万元不等,谁跑得多就得的多。 2009年三四月,他到万州区找一个宾馆住下,在房间打开电视机专门看万州区电视台的广告,然后将摄像机连接在电视机的机顶盒上,让摄像头将这些广告自动录下来。然后他通过自带的手提电脑将广告内容制成光盘。 第二天,他到当地药房花了几十元买了万州区电视台广告中播出的药品,他心里清楚这些广告有虚假内容。之后他制作了10封举报信分别寄给万州区区委、政府、人大、宣传部、工商局、药监局、广电局等,并在给3个主管部门的举报信中附了广告光盘。同时他在自己开设的“刘江说法网”上也将万州区电视台的违规违法行为公开。 他回成都大约一周后,万州区电视台广告业务承包人王勇打电话给他说,万州区电视台已受到有关部门查处,已停播广告,王勇代表该电视台愿意找黄勇协商解决,问黄勇多少钱合适。黄勇就说赔偿1万元。经一番讨价还价,王勇给他的银行卡打了8000元。他核对后就在“刘江说法网”上将举报内容删除了。 2010年,他又到万州区通过同样方式举报了万州区电视台同样的违法行为。后来王勇打了6000元到他的建行卡上。黄勇说:“我虽已将万州区电视台的违法行为举报给有关部门,但承包人王勇如果不付钱给我,我又会举报该台接受处理后再次出现的违法行为。” 据他供述:他的索赔模式是他自己或者员工到全国各地电视台刻录电视台的广告内容,再书面指出广告中的违法行为。此后分两种情况:一是没有与他打过交道的电视台,他在“刘江说法网”上制作出电视台的违法行为举报信,然后寄给当地工商、药监等主管部门,要求这些部门查处电视台的违法行为,过后电视台一般都与他联系,他才谈他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索赔,对方一般都是与他在电话中协商解决索赔的事,说好后他就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发过去,对方就把钱打到他账上,随后,他就应电视台的要求在网上删掉举报信。二是以前跟他打过交道的电视台,他就制作一份严正声明函,然后将光盘和声明函寄给电视台,同时在“刘江说法网”上制作电视台违法行为的警告书。他在声明函中指出电视台的违法行为,希望电视台自查自纠,并叫电视台在3日内承担他作为消费者的赔偿义务,否则他按程序举报给相关部门。一般情况下电视台都给他回了信,也协商好了索赔的事。没有回复的他就网上举报,同时将举报资料寄给几个主管部门。 通过这种方式,黄勇等人共向全国309家电视台及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敲诈勒索。从2008年6月至2010年8月,黄勇等人以举报相威胁的方式,共向河南、山东、四川、江西、安徽、湖北、贵州、云南、江苏、福建等省的309家电视台索取资金共计242万余元,涉案多达300余起。 记者发现,黄勇等人每次索取的资金几千元到3万元不等,有的电视台出具的证明中说是奖励或劳务费。 黄勇说:“电视台要生存就必须靠打广告赚取巨额收入,要想收入多,有违法行为才能赚取更多的钱。电视台一旦受到处罚,必须停播,还要遭受巨额罚款。相反,电视台如果愿意给我一些钱把我举报方搁平了,电视台回头可以找相关主管部门搁平违法行为不受处罚。我将电视台的违法行为录制成光盘,还要到药店购买广告中的药品,通过这种行为,我才会与药品的生产方、广告方产生法律纠纷,我才有索赔的法律理由。事实上药品买来后我并没有服用,有的丢了,有的放家里。” 记者了解到,从黄勇等人处扣押的现金,已有近30万元发还给相关电视台。 一些地方电视台虚假广告泛滥 黄勇涉嫌敲诈案判决的前一天,重庆发布广告监测警示公告,称医疗服务广告违规最严重。 该文指出,重庆市工商局近期对市级新闻媒体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有22个涉及医疗、美容 、教育培训等多个类别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涉嫌违规广告中,医疗、美容类广告占了约一半以上比例。广告夸大治疗效果,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有的广告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的名义作证明。其中不乏市内大型医院。重庆市工商局已责令相关媒体停止或暂停发布,并进行立案查处。 而一些职业打假人录制的素材更为惊心。 因工作关系常在各地出差的职业打假人刘殿林团队电脑硬盘中有数百个小时的电视台违法广告资料。“里面有几十个市县电视台的。”刘称,尽管早已不再从事流通领域的购物打假,但是职业习惯让他们总是无法停手。“那种广告到处都是,虽然不是我们想要的,但是作为资料也无不可。” 他指出,黄勇案是一个绝佳的证明:数百家电视台存在严重的违法甚至犯罪的刊播虚假广告行为,那些提供证据证明黄勇等人有罪的电视台,也非常有力地证明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案子结束后,我向法官提出了质疑:为何打假人被押到法庭上?而发布(虚假广告)者却逍遥法外? 这样的判决会让虚假广告更加泛滥。” 一法官立刻告知,已经有一个电视台广告部的负责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罗秋林证实,在去年7月该案第一次开庭时,重庆警方派员旁听时很快意识到了这一问题。 “这是一个好的开端,但却反映了更多问题。”罗称,打开电视,现在到处充斥的都是令人恶心的、充满欺诈的、吹嘘得天花乱坠的医疗广告。以前国家是5部委联合治理,后来是10多个部委上阵,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很多地方电视台对非法医疗药品广告的播出,仍然有恃无恐。这其实反证了广电局、工商局、药监局的行政不作为,以致于让媒体刊登的违法医疗广告泛滥成灾。 他说,他们已经寄送了几百封举报信,向黄勇案中涉及的309家电视台所在地的工商、广电、公安、药监部门控告电视台的虚假广告行为,同时寄信要求检察机关追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对虚假广告的监管渎职责任。 地方电视台的生存困境 1月30日深夜,曾在多家电视台任职10多年的文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在上世纪末,很多地市电视台甚至县级台开始了改革的步伐,很多地市台由最初的一两个台拆分为四五个频道,原来相对封闭的电视媒体开始从社会上大量招人,并分成局聘、台(频道)聘、部门聘、栏目聘等方式管理。 频道数和职工人数倍增,相应的房租水电、设备维护、管理费等开支都大量增加。而经费来源只有广告一条路。 更重要的是,随着央视众多频道节目的落地和各省级卫视的上星,品牌广告的蛋糕中,地方电视台的空间日渐狭小。 而人们关注得更多的是一家媒体的收入有多少?作为一个频道(台)的负责人,一旦收入很多,地方的宣传部、广电局领导,甚至县市长书记都要高看一筹。这种氛围之下,作为媒体的一方,生存和求政绩的本能容易突破职业道德的束缚。 “我如果还在原来的台里,可能也是广告员了 。”他笑道。 现在央视工作的刘女士对文的说法表示认同。 她回忆,上世纪90年代在地方电视台工作时,最让她头疼的就是广告。“一个专题部10多个人,工资奖金都是我负责,压力巨大。”她说,台里对报道还是看得比较重的,骨干人员没有广告任务。但坚持了四五年后,手下的记者有的去了省电视台,有了改行做了报纸。到最后,自己也投奔央视。 “我们地市级台尚且如此,县里就不用说了。有些省里,几十甚至上百个县级台的新闻加起来都不会比湖南卫视一个新闻节目的收视率高 ”她说,个人认为,从新闻资源、传播效率和广告市场而言,县里一级没有必要设电视台,遑论开办更多频道。 对于有关执法部门为何监管非法广告不力,她认为,这是部门利益妥协的结果:媒体的广告播出依法受到监督,但很多执法部门同时也受到媒体监督。 一个例子是,本世纪初,刘所在的电视台车辆被交警部门查扣处置。深感不满的台长下令派出若干小组每天报道交通混乱状况和交警不作为等新闻。不到一周,交警支队就扛不住认输,并主动与该台合作,投资数万元开办交警宣传栏目。 刘殿林则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有一个任职广电局长的朋友,原来在任教育局长时对电视中性病、美容等非法广告深恶痛绝,经常开会提意见。任广电局长后,则态度大变。“我要他管管这些(广告)。他却说,没有了,他晚上睡不着觉。” 本报长沙2月2日电 原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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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中国》全国摄影大展超半数记录类获奖作品被取消资格 本报记者 叶铁桥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2月03日 07 版) 山西省晋城市摄影师白锁亮对《雄志越太行》组照进行了技术分析,发现这些照片涉嫌增减内容,比如不存在的山峰却出现在了照片中。本报记者 叶铁桥摄 2月1日,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将获奖的25件“社会记录类”作品在网上公示。该类别获奖作品本有52件,其中的27件作品刚刚被取消获奖资格。 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秘书长姜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27件被取消获奖资格的作品中,有一部分存在“像素移动”,即“PS”行为。有参加鉴定会的专家告诉记者,这部分比例高达70%~80%。 《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至今已举办九届。自第八届以来,主办单位由《中国摄影家》杂志社一家扩展到《人民摄影报》、山西省晋城市信息中心三家。 2011年4月29日,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发布《征稿启事》,向全国征稿。 2011年12月16日至22日,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对评委会评选拟获奖作品进行了公示,并于12月23日在网络上对获奖作品进行了公告。 获奖作品分为四类进行评奖,每一类别一等奖只有一名,“社会记录类(单幅)”一等奖作品为董彦斌的《圆梦》,“社会记录类(组照)”一等奖作品为刘效勉的《雄志越太行》。 然而,山西省晋城市摄影师白锁亮2011年12月29日和2012年1月2日在自己的博客中两次发文,认为这两件一等奖作品均涉嫌造假。 记者看到,在白锁亮的博客中,他对两张照片进行了技术分析。《圆梦》拍摄的是一对老人和一对年轻人在天安门城楼前的合影,白锁亮认为从光线、人物比例及其他细节来看,上面的两对人“怎么看都能看得出是PS上(去)的”。 《雄志越太行》组照说明载明,此组照片是山西晋阳、晋焦、晋长、晋济四条高速公路修筑的“工地纪实片”,据介绍,这是从1997年以来汇集的数千张照片中选取的8张照片。 然而,白锁亮却通过技术手段展示出,这些照片中涉嫌增减内容,比如原有的电线被涂抹掉了、不存在的山峰却出现在了照片中。 白锁亮在博客中说:“社会纪实必须真实!违背记录摄影真实性原则、修改原始影像必须取消获奖资格!希望主办方和评委能大大方方给个说法。” 记者注意到,在白的博文后面,一些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们甚至对上述照片提出了新的疑点,跟帖的大部分网友都支持的观点。 2012年1月3日,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作出回应,声称在网上发现白锁亮在博客中提出的质疑。“为了维护‘社会纪录类’作品的真实性,组委会将聘请数码技术专家对全部该类入选作品进行再鉴定,待鉴定后由组委会共同发布最终结果,欢迎广大影友关注并监督。” 1月31日,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作品鉴定会在《中国摄影家》杂志社召开。此前,组委会与相关人员联系,调取原始图片数据。 鉴定专家为数码影像技术专家刘宽新。 据“晋城新闻网”报道,经过将参展作品与原始作品对比,运用技术手段和摄影特性分析方法,检查像素是否移动、遮盖,结果发现,《雄志越太行》组照存在明显的后期处理痕迹,不符合大展征稿启事要求。 对于另外一幅受到质疑的作品《圆梦》,刘宽新称,经过查验原始图片,发现除对画面进行小幅裁剪和镜头校正外,并未对原始像素进行移动、遮盖。 值得关注的是,在鉴定会上,刘宽新还将在鉴定过程中发现的部分不符合大展征稿启事要求的参展作品,一并提交大展组委会讨论。 最终,组委会认定,《雄志越太行》组照存在利用电脑移动像素的痕迹,决定取消其所获奖项。组委会认定《圆梦》作品真实,但由于该作品曾获第二十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铜奖,也不符合本次摄影大展参展规则,因此也取消其所获奖项。 结果,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获奖作品中,社会记录类有27件作品被取消获奖资格,这其中,有25件是因为不符合参展规则。另有两幅作品为胶片拍摄,组委会宣布,“截至鉴定期限,仍未收到作者提供的底片,视同放弃入选资格”。 本报北京2月2日电 原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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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拾荒成了一些打工者转型的职业:收入不菲,时间自由,还可以把孩子带在身边教育 本报记者 邱晨辉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1月29日 03 版) 2011年12月31日晚,上海,一位拾荒者头戴大熊猫卡通帽子满载而归,开心迎接2012新年的到来。 CFP供图(资料图片) 没有人能说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大四学生黄益彪哪里变了。熟悉他的室友和同学都觉得奇怪,至少他应该变得黑一些。 30天的时间,在贵阳市一个多数房屋都是建在半山腰的城乡接合部,黄益彪和几十个常年居住在这里的拾荒者同吃同睡:白天进城“收破烂”,晚上回家喝酒打麻将,半夜他趁着人都睡了,佯装写日记,偷偷记下这一切,最后形成一份近两万字的都市拾荒者生存状况调查。 这份去年暑假做的调查获得了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一等奖。黄益彪作为第一作者,在接到学校首次颁给本科生的“校长特别奖”时,用带着贵州口音的普通话,首先感谢了这群拾荒者。 在多数人眼中,拾荒等同于“脏乱差”。在黄益彪小的时候,父母就告诉他“不好好学习将来就去捡垃圾”,但这一群体究竟是什么样,他却没有概念,听了课堂上老师对搓澡工群体的讲述,他和队友郑泽豪产生了好奇心,他们想到黄益彪远在老家的拾荒者三哥和他的那群朋友。 假期来了,黄益彪没有去国企实习,而是回老家寻找这群人。 喝酒打麻将融入拾荒者群体 黄益彪来到与垃圾相邻的拾荒者聚集地。 敲开三哥的房门,一片狼藉,大量来不及处理的废品堆积在一角,每到大雨天锅碗瓢盆就要全摆上来接水。黄益彪知道,坐在桌旁进行深度访谈的计划泡汤了。听到三哥带着嬉笑的江湖气,使用脏话与邻里间交谈,他立刻意识到,如果自己再扮演一个读书人的角色一定是个异类,“别说深度访谈,就是交流怕都有隔膜”。 三哥带他和对面邻居打招呼,“这是表弟,来这附近实习的。”简单寒暄之后,邻居各自忙活着,彼此间再无更多接触。 直到夜幕降临,黄益彪才等到交流的机会。晚饭吃得差不多了,这群穿着与打工者无异的群体开始了一天中最为放松的时刻,麻将声、喝酒猜拳声,“一点也不亚于都市里的KTV夜夜歌声”。 “小黄,过来一起喝杯酒”,听说他是大学生,年龄稍大些的拾荒老大哥主动叫他聊天,“机会来了”,但这样的聊天总是伴随着无关他们自身状况的酒桌输赢和段子。原本在他心中早已滚瓜烂熟的访谈提纲,只能打破顺序,见缝插针。 白酒喝了四五杯,黄益彪的头有些晕乎,但类似经济状况、子女教育的问题还是难以张口,“没熟到那个份儿上。”黄益彪决定加入他们最为刺激的娱乐项目——打麻将,以此来拉近彼此的关系。 在这片聚集地,麻将确是家家爱。三哥家有一台自动麻将机,作为“茶室”,平时和几个走得近的拾荒者过来打牌,并从中抽点桌钱。这里的房租加水电每月300元,一家四口租的通常是两室一厅的房子,外间便是茶室兼吃饭的地方。 说是娱乐,但是赌资还不小,一晚上至少有300多元的输赢,有时七八百,甚至上千元。两年来,三哥和对门的邻居八强就在这上面输了几万元。 虽说平日里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但在赌桌上,却是“账目分明”,黄益彪经常看到这些人因为一些赌桌上的事而发生一些口角。因为钱不多,他采取的策略是,能输就输,让别人高兴,但也不能让自己输得太过厉害,至少要把本捞回来。 渐渐地,黄益彪跟大家都混熟了,打麻将时嘘寒问暖,两根烟就能聊到一块儿去。关系好的时候,三哥出去办事,黄益彪便直接在牌友家一起吃饭,也不用再说客套话。 拾荒者的一天 拾荒者的生活并不规律,打麻将打到夜里两点也是常事,有的拾荒者第二天10点才出门,有的太困了就干脆下午才出门。但是,一天中最主要的生意还是在上午,这时他们的“窝子”(老顾客,记者注)会把“值钱的”废品卖给他们。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拾荒者都是“捡破烂的”,按圈内的说法,“刨不如捡,捡不如运,运不如换,换不如收”,街头流动的拾荒者处于底层,捡的东西最杂,收入也最少;走街串巷收购废品者则次之;废品收购站老板地位和收入则最高。黄益彪调查的这一群体就是“运”的,不过,他们在收购生意不景气时,也偶尔会动手来捡。 三哥早上7点便起床了,由于身体不太好,吃完早饭已经9点。三嫂推起三轮车先出门,三哥挑了一个箩筐,里面放了几个茅台酒瓶和衣服包装盒作为收购样品;五六个蛇皮袋,用来装货;一杆秤,还有一块广告牌,上面写着回收的东西和三哥的联系电话。东西齐了,黄益彪跟着上路。 一路上来往的车辆很多,稍不留神就被卡车蹭着,这一度让黄益彪觉得拾荒是个高危职业。路上的拾荒者一般会吆喝:“收废旧家电喽!有茅台酒瓶的收来买喽!”他发现,女的喊得勤快一些,男的则碍于情面,喊得少些。 10点左右,三嫂打来电话,说某酒店有货让收,让收货的就是三哥的“窝子”。 到了酒店后门,三哥和三嫂进去整理酒店杂物,黄益彪则在外面帮忙照看行头。这时有新客户上来询问,他便把三哥叫出来,一起和新客户谈生意,对方是40岁左右的中年男人,给的是一些纸壳和铁皮等杂物。 看完货后,三哥问对方要价多少,对方开价70元,三哥还价40元,说,“这些纸壳不挣钱,况且铁皮又少”。 对方让多给点儿,三哥只让了5元,还价45元,对方挠头不想降价,三哥故意转身要走,对方问还能不能加点儿,三哥说不能。无奈之下,对方要价50元,三哥听后就把货收了。回去的路上三哥告诉黄益彪,这批货转手卖给回收站至少能赚30多块。 交易后,拾荒者会将随身带的名片发给货主,如果是新货主,就多发几张,以防他们弄丢,以此来培养老顾客。 把货捆好后,黄益彪推来三哥自制的三轮车装货。这种车在拾荒者中很常见:前面是一个杆,作牵引用;后面是三角形,上面铺一个木板,每条边下面有一个轮子。满满一箩筐加上这一车货就是整个上午的战利品,下午则是卖货阶段。 他们一般是把货卖给回收站,但是像家电这样的“贵重”物品,有时刚买进,出门就转手卖给其他需要的人;有时则把货运回住处,该修的修,该拆的拆,囤积一段时间后再集中销售。 这一天,三哥挣了100多元,“这算少的”。他们这行谁挣得多谁挣得少,看的不是谁起得早跑得勤,而是跑什么货。三哥告诉黄益彪,几块钱一个的茅台酒瓶子,找到黑市可以卖到几十元钱一个;一个洗衣机收两三百元,倒手卖到五六百元也有可能。 出来打工的人有了孩子后最好的工作就是拾荒 黄益彪发现,这群拾荒者一天平均收入四五十元,生意好的一年能挣五六万元。这不符合他此前的设想:拾荒者收入少,甚至难以维持生计。 做这种拾荒的人通常在三四十岁,主要是六盘水、安顺周边县市的农民,他们多数有几年在外务工的经验,有一定的闲散资金,又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生意头脑,“就看重这行的高收入”。 没有门槛,“还可以做自己的老板”。25岁的小平刚来,“窝子”少,找不到生意做的时候,他也去附近的建筑工地干活,打些零工,多挣些钱寄回家。 一次聊天中,30岁的和平哥向黄益彪谈起他以前的经历:17岁开始出门打工,做过餐厅洗碗工、工地搬运工,但都没挣到钱,后来在建筑队打山洞时挣到一点钱,但又太危险。经朋友介绍,时年19岁的和平哥来到贵阳开始拾荒,一干就是11年。 虽然年龄不大,但和平哥已是这里最“元老”的人物,“窝子”最多,挣得也最多,在老家已修了一幢10多万元的楼房。 “都市拾荒成了一些打工者转型后的职业。”这些人告诉黄益彪,出来打工的人在自己有了孩子后最好的“打工”就是拾荒。 黄益彪调查了这一地区50个拾荒者,平均年龄在36岁左右,其中男性29名,女性21名,已婚45人,配偶在身边的有21人,而结婚当中有孩子的占八成,较多夫妻双方是带着孩子一起出来;孩子则基本上七八岁大小,上小学二三年级。 40岁出头的刘阳姐告诉黄益彪,“孩子大了,还是带在自己身边好,能罩着,也能管着。”白天刘阳姐出去做生意,孩子就在附近城乡接合部的学校上学,“虽然老师教得不好,但总归有个学上。” 黄益彪渐渐发现,这群人虽然大多只有小学文化,但在孩子教育问题上却不含糊,尤其是做拾荒生意时间长了,见识相对多了。和平哥对他说,“我读的书少,希望孩子多读点书,考个大学啥的,脸上有光,以后他们的日子也好过。” 不过,需要担心的地方在于这一群体偶尔会受到歧视,刘阳姐更是怕孩子因此会受到同学欺负。 有一次,一个城管看到刘阳姐正在捡废纸盒,便呵斥她扰乱城市秩序,她连头都不敢抬一下,一旁快7岁的小儿子站在旁边说,“妈妈,我要好好读书,以后一定不会再让人欺负你。” “有的酒店门口的迎宾小姐看我们穿得不怎么样,就看不起我们,我们告诉她们那点工资不算什么,我们有时一天就能上千元,她们还不相信!”刘阳姐不忿地说。 原文: 点击
阅读更多发布者布鸣真象 | 1 月 10, 2012
中国最需要的是一种勇气,一种能够正视既得利益格局,冲破既得利益格局,打破‘转型陷阱’的逻辑,走出目前僵局与困境的勇气。”报告最后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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