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下的民主仪式——中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调查
选举观察工作室授权维权网发布 当前,中国大陆各地正在进行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为了深入了解这种选举,我们对中国某市的人大代表选举进行了一次调查。与北京、深圳等地因为独立参选人而形成的争议和热闹气氛相比,这里的选举要平静得多,基本上没有所谓独立参选人。但这里的状况,却正反映了当下中国最普遍的政治现实。毕竟,即使全国有数千名独立参选人,相对于几百万的基层人大代表来说,也是微不足道的。而这个普通的样本,却反映出了中国社会基层最具普遍性的政治生态。 我们的调查是从选举的组织者、人大代表、选民这三个方面来展开的。 选举工作者眼中的选举:组织上交给的政治任务 选举的组织者和主持者,基本上是政府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我们所接触的选举工作负责人,全是中共基层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如某局的党委委员、学校里党的副书记等等,是中共党员和中共基层组织的官员。所以,虽然在选举法里对此没有专门说明,但在现实运作上,我们可以说,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实际上是由党组织来主持和操作的。而由党组织来主持和操作,实质上也就是由官员来主持和操作。 人大设选举委员会,但具体的选举事务是由各选区来实施的。选区按选举法来说有两种,但实际上有三种。一是居民选区,是按照居民集中居住的社区来设立的;二是单位选区,是在人员较多的工作单位设立的,而所谓“单位”,都是公办的,如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即使再大,也不可能成为单独的选举单位;第三种就是社区和单位混合的选区,即在一个选区中,既有居民小区,又有公办单位。 在社区居民的选区,选举工作是由街道办事处来实施,主持者就是街道办的某个负责人。在选举中,街道办再把一些具体工作,如选民登记等等,分派到各个居民委员会。在法律上,街道办事处是城市里最基层的一级政府组织,而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但在实际上,居委会所承担的工作大多是基层政府下派的。 在单位选区,选举工作是由该单位的某个负责人,多是党务工作者,如党委委员、副书记,来临时主持。有的是曾经主持过上届选举,那么这届就还由其负责。 在居民社区和单位混合的选区,总体上的选举工作是由街道办来负责,但具体上街道办一般只管居民社区的选举工作,而把单位里的选举工作由单位自己来组织。 在选民登记上,我们看到一种不成文的规则,就是尽量使选民在单位登记。虽然选民在法律上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登记选区,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个选民既在某个公办单位工作,又在某个居民社区居住,那么社区一般都会让他在单位登记。而剩下来在居民社区登记的选民,很多是退休人员,也就是说,多是老人。 在今天的城市,人户分离是很普遍的,就是一个人的居住地不是其户口所在地,即使二者是在同一个城市里。而选民要在居民社区登记,则取决于他的户口。这就是说,如果一个选民的户口不在他的居住地,那么他就无权在居住地成为选民。他要想在居住地被登记为选民,要么把户口迁到这里,要么回户口所在地办理选民资格证明,还要具备在居住地登记的一些条件,如居住达到一定时间等等。很多选民为了省去这些麻烦,就选择不登记,从而放弃选举权,大量的选民就是这样流失的。而这样的选民大多是中青年人,正是应该具有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的群体。 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到各选区,那么,如何确定谁是代表候选人呢?首先,候选人的标准有时是上面“计划”好了的,例如,要求是中共党员,或者参政的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因为要体现多党合作,体现“民主性”,需要一些“非党员”的代表;要求是群众代表,因为不能让“人代会”看起来像是“官代会”;要求是女性,因为要体现妇女是有政治权利的;要求是少数民族,因为要体现民族平等;等等。通过这种“计划”,人大代表的成分比例就会体现一种“政治正确”,而选民要做的,就是通过投票的“民主仪式”,来确认这种“计划”的意志。由此所显现出来的“民主性”,当然也是在“计划”之下的。 具有一定标准的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区,怎样来确定候选人呢?在法律上这个过程叫做“提名推荐”,在实践操作中就是由“组织”决定,而组织决定在实质上就是领导说了算。在很大程度上,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与单位里的“评先进”等等活动,没有本质区别。人大代表是领导和组织给予的政治荣誉和头衔,如同“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等。而这些荣誉和头衔,也往往是在领导们之间分配。所以在正式候选人名单中,我们看到的大多是官员的面孔。 从基层选举的组织者方面来说,组织和主持选举是一项政治任务。由于在这次基层人大选举中各地涌现出很多独立参选人,政府内部对这次选举是相当重视的。该市范围内虽然几乎没听说有独立参选人,与北京、广东相比要平静得多,但从这些选举组织者方面可以看出,官方仍然不敢掉以轻心。选举的组织者要确保选民的参选率和一次投票选举成功,并且要确保整个选举过程的稳定,防止意外。一位投票站的主持者说,他们把选举的程序演练了好几遍,甚至在投票的前一天晚上,还加班重新预演了一遍选举的整个过程,把可能发生的问题,都提前做好了准备。 人大代表——领导和组织上给予的政治荣誉和头衔 我们在前文提到,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与单位里的“评先进”等等活动,没有本质区别。人大代表是领导和组织给予的政治荣誉和头衔,如同评选“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等。从下面这个某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表中对候选人的介绍和推荐理由的内容,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这一点。 “某某同志政治上成熟可靠。该同志自觉坚持党性锻炼,注重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注重改造世界观、人生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政治立场坚定,始终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工作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用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指导工作,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宏观上把握工作方向,微观处安排细致周到。 “组织领导能力强,能独当一面开展工作。该同志长期在一线工作,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后担任一线领导岗位工作多年,思路清晰,判断敏锐,长于沟通,善于组织协调、驾驭全局的能力强。理论水平高;刻苦钻研信息化新业务、新技能,具有适应当前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发展的能力;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富于改革创新精神,有效推动了工作发展。 “为人谦虚真诚,处事正派、严谨、踏实。该同志心胸宽容大度,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在不同的工作岗位,都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办事群众,热情周到、积极服务。对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能主动的帮助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对展现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 “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该同志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始终按照《党政干部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注意自身良好形象,坚持率先垂范的做人准则,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不搞特殊化,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事,自己坚决不做,自觉的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和大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该同志作风过硬。从学习、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抓起,全面加强了作风建设,提高了自身素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坚持讲党性、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同群众一道加班加点,带着同志干,干给下属看,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 ……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的标准,如同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干部”的标准。 我们接触了一些往届的人大代表和现在的代表候选人,他们在面对媒体的时候,都能够把“不负选民重托”之类的话挂在嘴上,但在私下里,在思想意识里,他们是把人大代表看作一种政治荣誉和头衔的,而这是领导和组织给予的。对于一些供职于公办单位的人大代表来说,尤其如此。 而某些作为私营企业主的人大代表,相比起来就不那么含蓄,例如,一个私营老板在私下里就直言不讳,他说之所以让他当人大代表,就是因为他有后台,他的老丈人是政法委书记,因为他有钱,每年给政府交几百万的税,“那些当官的不都是我养着的吗?” 从这些人大代表那里,我们可以看出,代表职位是能够给他们在某些方面带来便利和他们能够炫耀的资本,但对于代表工作的内容,他们显然是没有热情的。一些人大代表对代表工作的印象,似乎就是开会,而开会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负担,就是坐在那里听报告,是浪费时间和精力,所以对开会他们能不去就不去。 虽然无法进行专门统计,但在访谈接触中可以发现,有些代表是从来没有写过代表提案的,有些代表的提案是由秘书代劳的。 作为人大代表,为选民做了些什么事情?对某些人大代表来说,这个问题似乎只应该在正式场合提出,如果在私下里提出,就显得相当“古怪”。我们真切地感到,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存在着两套语言,在会场上、在电视上,人们说的是一套语言,那是冠冕堂皇的;而在酒桌上、在私人空间里,人们说的则是另一套语言,这些语言粗糙、不加修饰,但却真实地反映了这个社会的现实和人们的思想状态。在某些人大代表的意识里,的确没有“选民”这个观念。而我们在所谓的“选民”那里,也感到在其意识里,实际上也没有“人大代表”的观念。代表者和被代表者,彼此都不把对方放在心上,二者之间的联系,似乎只存在于“投票”仪式上的那一瞬间,除此之外,二者之间就再没有任何关系了。 选民眼中的选举和人大代表 一些社区选民说,是社区居委会人员或居民楼的楼长挨户到家里给他们进行了选民登记,发放选民证。但仅此而已。很多选民反映,他们没有参加过选民小组会议,没有与代表候选人的见面会,对代表候选人一无所知。很多选民只是在投票现场才看到了对正式候选人的简介,而对候选人的简介基本上也只是罗列了他们的工作履历。那么,选民怎样在这些自己不了解的候选人中进行选择和投票呢?一些选民说,他们就是按照候选人名单排列的顺序进行投票,例如,如果是在五名候选人中选三名,他们就“选”第一、二、三名候选人。选民说,无论选谁其实都是一样的,都和自己没关系。 选民怎么看选举呢?我们调查了一些选民,他们认为,选举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在选举投票日,天正下雪,一些已经领取了选民证的选民也没有去投票,在选民看来,投不投票都无所谓。的确,一个小小的天气因素就使得选民放弃了所谓的“选举权”,由此也可见选举在选民眼中的分量。 选民怎样看人大代表呢?对于人大代表能否为群众代言、给群众办事,选民说根本不会指望他们。当权利遭到侵害时,选民会去找人大代表吗?选民说,找了也没用,所以不会去找。一些选民提到某个人大代表,其人是私营企业主,他兼并了一家国有企业,但把一些职工应该享有的政策福利给取消了,职工去向他要,他就问,你们根据什么来要?职工说根据党的政策,他回答,那你们就去向党要吧。选民认为,人大代表只代表他们自己,代表官员。某些人大代表所提的议案,反映的是其私人的利益,例如某个人大代表,其本人是一家大型奶品企业的私营老板,而他曾经提出了一个议案,要求提高该市奶品企业的准入门槛,让人们喝到高质量的奶品,但人们认为,其实际目的是企图通过行政手段进行行业垄断,排挤中小奶品企业。 总结 在选举投票日,官方媒体热烈地报道选民踊跃投票,选举组织者兢兢业业,工作一丝不苟,描画出一幅热闹的民主景象。但我们在现实中看到的,却是另一幅景象。选举成为一种计划下的政治仪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形同陌路,而选民报之以冷漠。 在当今中国大陆,基层人大代表是唯一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政治职位。这本来可以成为沟通政府和人民之间的桥梁,但是,当这种选举成为一种计划下的政治仪式,成为纯粹官方意志的体现,就意味着割断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联系,整个上层建筑也就漂浮起来,形成巨大的社会鸿沟。虽然这会暂时缓解人民对政府的压力,但是压力本身并没消除,只是被蓄积起来。 真正由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当然会对政府和官员构成压力,但这种压力是在法律框架之内的,它会促进政府工作的改进,加强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联系,从而在根本上保证社会的安定。在民主国家,虽然各方在选举中彼此攻讦,在议会中争吵指责,但整个社会却保持安定。把政治斗争纳入法律框架之内,这就是政治文明。 选举组织者自身的中立,这是选举公正性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其它的选举技术和细节都谈不上。没有选举组织机构的中立,这种所谓“选举”只能变成空洞的政治仪式,对政府治理的改善不会起到丝毫的作用。而政府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进行这种政治仪式,难道就是为了装潢一个民主的门面?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