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皓

南大女生小杜踢馆唐骏演讲

南大女生小杜 “打工皇帝”唐骏  “踢馆”女生等待机会。 女生和唐骏“对话”。 图片均为视频截图   被追问“学历造假”等事件,“闹场”行为引发热议   李海勇 谷岳飞   4月27日,“学历门”事件后较少在公众场合露面的唐骏现身南京林业大学,做了一场主题为“我的成功可以复制”的讲座。讲座临到尾声时意外出现,一位南京大学的大四女生当面质问唐骏的美国绿卡的由来,对“紫金矿业排污事件”的看法等,该女生还现场请唐骏在她复印好的一沓“西太平洋大学”学位证书上签字,未果后又与其朋友现场分发“西太平洋大学”的学位证书复印件。   此举让唐骏和南林大组织者均感突然和尴尬。其后,有关南大女生“踢馆”事件也在南京大学和南京林业大学两校内引起轩然大波,时至今日,两校学生有关此事是非对错的讨论还在继续。    本是场普通的讲座    唐骏谈感悟:我的成功可以复制   如果不是有南大女生在讲座尾声的“砸场”,唐骏先生在南林大的演讲堪称完美。学生挤满了不大的报告厅讲座现场,不仅座无虚席,过道两边甚至是讲台上都挤上了不少听众。而因为唐骏的传奇身份和过人的演讲功力,现场掌声不断。   唐骏演讲的主题是“我的成功可以复制”。唐骏说:“我很普通,普通到连我自己都很感动。但是,普通人也可以做出不普通的事。”   据南林大校内媒体报道:唐骏认为,成功不是由财富和地位来衡量的,成功是要超越自己,是在追求其中的过程,是在看自己有没有每天都在进步。唐骏表示,正是因为有了不懈的努力和追求,他才在北邮的研究生中考第一名;而当在北邮无法取得出国名额时,又转向北京广播学院(今中国传媒大学)求得出国名额;也正因为有追求,才有了他后来25年的幸福婚姻。   “唐骏的讲座生动且幽默,让同学们切实感受到成功人士的人生风采,也为同学们的未来方向指引了一条明路,告诉大家他的成功可以复制,开阔了同学们的视野,让人受益匪浅。”南林大这篇校内报道称。    没想到平地起惊雷    南大女生发“西太平洋大学学位”证书   演讲完后,唐骏先生接受了现场提问。随着唐骏的讲座临近尾声,现场“意外”出现,一位一直站在讲台上听讲座的女生冲到唐骏的跟前,利用唐骏面前的话筒,这位女生说:“我是南京大学的学生,幸亏你没有来南京大学,因为南京大学的学生不会像南京林业大学的学生那样配合!”意指南林大学生对唐骏“太客气”。   “踢馆女生”随后表示:由于唐骏演讲的主题是“我的成功可以复制”,所以她也为各位同学带来了一份礼物——一沓西太平洋大学的学位证书复印件,唐骏正是因为获得这所大学的博士学位而陷入到“学历门”的风波之中,“我觉得唐骏先生的成功不仅可以复制,还可以复印!”南大女生不无讽刺地表示,为了“让大家共同分享唐骏的成功”,她请求唐骏在这些复印件上签名。   这位同学随后还提了两个问题,包括质问唐骏的美国绿卡究竟是如何取得的;第三个问题是唐骏作为新华都CEO,对旗下企业紫金矿业排污事件的看法。   对于女生要求唐骏在西太平洋大学学位证书上签名的要求,唐骏微笑回应:“要签字,我一定会给你签的,最好签在你的身上!”   对于美国绿卡,唐骏提醒女生再上网查资料核实;而对于紫金矿业的污染问题,唐骏表示:这个问题大家都意识到了,为此企业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不仅导致股价大跌,让市值损失200亿元,也给企业发展敲响了警钟,“回去会把你的意见转达给企业!”   “踢馆事件”中,唐骏虽感意外,但表现还算沉稳。倒是讲座的组织者颇感愤怒,南大女生提问过程中,南林大一位学生上台意欲阻止,一直微笑的唐骏表示:“让她靠近,没问题!”也因为“南大女生”的意外加入,组织者待唐骏回答完三个提问后,便随即宣布讲座结束。随后唐骏被护送离开,而“南大女生”和随行的几位朋友开始在现场分发西太平洋大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不少学生上前索取。但不多久,一位南林大学生抢走这些复印件,并质问提问者的素质和品位,双方由此爆发言语上的冲突。    当事双方唇枪舌剑    “踢馆女生”:没有道德感的人,不应站在高校讲台   昨日下午,记者辗转找到南大“踢馆女生”小杜,一开始她表示不想就此事接受媒体的采访,“这件事最多就是大学校园里的一个小闹剧而已,不要赋予它太多的意义”,但经过记者劝说,小杜还是谈起她此次去南林大“踢馆”的由来。   小杜介绍,最开始她是和几个朋友聊到这个事情,“听说唐骏要去南林大开讲座,大家都觉得挺恶心的,于是想到应该做点什么”。她认为此事和知名网友、原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一次讲座时被人扔五毛那件事的性质类似,“我们都只是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   之所以对唐骏如此反感,小杜解释到,“我们不是揪住他的假学历不放,之所以讨厌他,是因为他做了那么多错事之后,一直都不道歉,而且还来高校宣传他‘很浮躁’的成功学”,“这个社会已经浮躁了,我们觉得不应该这样”。小杜认为,唐骏是一个“没有道德感的人”,他不应该站在高校的讲台之上。   “本来说好是一个男生来提问”,小杜介绍,他们几个朋友一起来到南林大唐骏的讲座现场。“可能是考虑到怕有人问一些敏感问题,话筒一直控制在组织者手里,提的问题也是事先准备好的提问,那个男生一直在下面跟组织者斡旋,看能不能得到提问的机会”,但那名男生一直没有得到机会,看唐骏的讲座快要结束了,小杜于是就冲到唐骏跟前,借讲台上的话筒,抛出了让台上台下都颇为尴尬的3个问题。   对于唐骏的回答,小杜表示自己很难满意。她说,尤其是关于紫金矿业污染环境的问题,唐骏回答是这个企业曾经给国家做出过多少贡献,而且事故之后,企业也因此亏损多少,他没有想到他们还欠社会一个道歉,“这种态度很恶劣”,小杜表示。对于自己要求对方在西太平洋大学毕业证上签名,唐骏所谓,“最好签在你的身上”的回答,小杜认为,考虑到唐骏的身份,这样的回应显得过于轻佻。    讲座组织者:这是第一次见识,提问者侮辱嘉宾   记者多次和南林大唐骏演讲的组织者联系,但要么不接受采访,要么联系不上。在人人网上,记者看到了出自南林大学生的一篇文章,根据文章分析,文章的作者应是此次讲座的组织者或是知情人士,特摘录如下。针对南大女生“踢馆”,这篇回应帖的题目是“那些提问名人的年轻人——写于唐骏先生南林大讲座之后”,题目自含深意,发帖者为“曾冉-小P”。   “我佩服唐骏先生,在这种场合还能包容和蔼地点头说‘没问题,之后可以帮你签’,然后对于她提的问题中不属实的信息进行更正并给予回答。同时我也非常不满,一个说自己是‘南大的’学生,就可以如此毫无礼节地进行‘提问’吗?   “我参加过不少国际会议以及国家地区会议、论坛,见过来自各行各业著名的演讲嘉宾。和大家一样我也很喜欢争取提问的机会,但说实话今天是我第一次,见识到以羞辱演讲嘉宾为目的、以嘉宾的包容忍让作为自己嚣张资本的提问。难道逼迫唐骏先生在西太平洋大学毕业证书上签字就是一种成功吗?”   在这篇文章的末尾,作者提及他所经历的多次讲座,“在(高校讲座的)每次提问中,总有一群年轻人,他们把自己当做外交家、政客、记者、评论员或者是某个群体的神圣代表,却惟独没把自己当做一个普通的学生。在每次问答中,要么充斥着自大,要么流露出自卑,或者是弱者‘勇敢’的挑战甚至是挑衅”。“(提问)惟独缺少了睿智而平等的交流。这就是‘中国的下一代领导者们’(克林顿语)所展现出来的风采吗?”文章的作者诘问。   ■ 两校学生热议    南大美眉是作秀还是激情打假?   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整个事件被“南大女生”的同行者全程拍摄视频,随后这段视频还被上传到了多个视频网站。然而出乎记者意料的是,这段视频昨日下午已被人删除。因“踢馆事件”而起,南京大学和南京林业大学两校学生在各自学校的论坛上展开热议。   在南京大学小百合论坛上,“爷会飞”表示:“试想唐骏这种人不受到惩罚,而到处出售自己的‘成功学’,将对社会造成多大的影响?而杜MM这件事,恰恰就是对唐骏作假的惩罚,让妄图造假的人,有所畏惧。对待作假的人,本就应该人人喊打,否则道德标准何存?”但也有不少南大学生表示反感这样的做法,认为提问者有失礼仪且未顾及南林大学生感受。   而在南京林业大学“风雨南林”论坛上,唐骏事件成为热门主题,不少学生言辞激烈地批评来自南大的“唐突”提问者。   “tianliang504”留言:“这个女的想出名疯了吧”,他表示“最讨厌那种给人家下不了台面的人”,并认为“自负加自大的人一般都这样”;“hua.hua”表示:“请唐骏来演讲是有意义的事,每个人都会有瑕疵,这时我们就应该辨证地看问题,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那些优秀的、可以复制的点”,他认为“南大MM这事做的有点过了,起码你要学会如何尊重别人。”   记者注意到,众多的留言中,亦有南林大的一些学生表达不同声音,一位同学就发表了题为“关于唐骏我们是否该反思”的帖子。 来源: 扬子晚报 打喷嚏链接: http://www.dapenti.com/blog/more.asp?name=xilei&id=42973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韩寒最新小说) 用手机上 喷嚏网 :m.dapenti.com        每周精华尽在【 喷嚏周刊 】        《喷嚏图卦》图片托管于又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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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众传播中的信息操纵——兼评《网络推手运作揭秘》

吴玫、曹乘瑜:《网络推手运作:挑战互联网公共空间》,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 2009年冬,中国新媒体传播学年会的一个分会场上,不少与会者正因被大量信息连续轰炸而有点儿昏昏欲睡的时候,一场关于“网络推手”的论文陈述打破了沉闷的气氛。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论文中具体的“推手”案例与细节,甚至包括各种价格、流程、操作方法。论文作者之一、时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生的曹乘瑜花了两个月时间,应聘参与到“网络推手”公司产业链的几个不同环节,做了一次“卧底暗访”,换个学术点儿的词,也可以叫做“人类学民族志观察”;而另一位作者,澳门大学的吴玫教授则敏锐地发现这个话题非常值得重视,原因是它对互联网公共空间的侵蚀。这篇论文也给会场带来了热烈的讨论,例如有人认为公关和营销公司是商业公司,那么它们以赢利为第一要务则是无可指责的,不能用道德来指责其行为。这一说法的谬误之处姑且不论,起码反映出在当时人们对如何评判“网络推手”仍然是众说纷纭的。 一年多以后,由这篇论文生发而来的著作《网络推手运作揭秘:挑战互联网公共空间》终于面世了。此时已是2011年初,“网络推手”这个名词,经过各种媒体的广泛报道和网络热议,几乎人尽皆知。但此书仍旧是中国第一本专门研究“网络推手”的著作。其特色还包括:一、人类学民族志(Ethnography)的方法;二、将“网络推手”的商业现象与互联网公共空间的政治生活相联系的理论框架;三、较充足的个案;四、对在西方国家较为流行的两个概念“口碑营销”、“病毒营销”的论述,包括定义、发展脉络、相关理论、运作与监管等,并最终发现“网络推手”是一种病毒营销的中国变体;五、对欧盟、英国、美国、中国等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公约等的梳理对比。因此,本书非常值得社交媒体营销业界人士、关心互联网公共空间的学界人士、以及有关政府部门人士阅读。 《网络推手运作揭秘》是一本学术著作,但并不枯燥,关注的是现实热点问题,行文明白晓畅,不乏生动案例。同时它又具备学术著作应有的严谨,最明显的体现就是对概念的界定。要知道,通过互联网乃至社会性媒体从事营销的企业和人员已经相当之多,他们辛苦的劳作是不是都应该叫做“网络推手”?是不是都带着某种“原罪”?如何避免不加区别地打击掉整个行业? 此书对“网络推手”的定义是:它是“一种新的网络营销、网络公关现象”;“基本程式包括:通过企业运作模式,组成受雇发帖人网络,并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策划的隐性网上操作,来制造话题、操纵流量、推动某种议题信息的扩散,从而影响互联网上的信息舆论动态”;“具有资本性、隐蔽性、有组织性和快速扩散性等特点”(第1页)。 而此书对“网络推手”的态度也是鲜明的:“这种……推手运作操控侵蚀了普通网民相互交流讨论的空间,违背了现代社会公共信息传播透明性、客观性、真实性、公共性的基本原则,有悖公共社会诚信的道德理念,玩弄了广大网民的参与热情。……这种人为制造虚假的‘舆情’、‘民意’,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企业间的正常与规范性的市场竞争秩序,并有可能导致某些利益集团利用网络制造‘民意’,干扰国家同各级政府对真实民情的了解与决策。”(第2页)。 我相当认同此书作者的定义和态度。事情的关键不在于你的目标高尚或卑下,是为了大国之稳定或兄弟之饭碗,而在于你的手段,是不是逾越了伦理的底线,有没有遵循起码的诚信和公开。营销无罪,赚钱有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广告或宣传,必须明确披露这是广告或宣传。 可以看看本书中给出的一些例子。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2009年10月5日出台新修订的《广告推荐与见证的使用指南》,其中规定,博客作者如果以收取现金或其他酬劳来交换撰写产品评论文章,就被视为产品宣传,必须披露他/她与所宣传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主之间的联系,否则可能被罚款11000美元;在twitter或facebook等社交媒体中同样应遵循此指南(第68-69页)。 美国最大的口碑营销行业协会“口碑营销协会”(WOMMA)在2005年发布了WOMMA道德守则,基本原则可被归纳为“诚信ROI”: 诚信的关系:你告诉人家你为谁服务; 诚信的观点:你告诉人家你相信什么; 诚信的身份:你永远不会撒谎你是谁。(第180页) 欧盟的《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明确禁止商业运作中的误导性遗漏、媒体中的新闻部分刊登经营者付费的推销内容却不标明其广告性质、专业经营者伪装成消费者行事。(第184页) 英国的《不公平贸易消费者保护法》(法律性质)和《非广播广告、销售推广与直接营销守则》(行业自律性质),禁止经营者和营销者假扮成消费者,“营销传播不得虚假声称或暗示营销者是一个消费者,或者其在进行自己行业之外的贸易和商业活动;营销传播必须明确显示自己的商业目的”。(第198页、207页、211页) 很显然,“网络推手”严重违背了上述这些法律规定或行业规范。我们当然不会天真地认为,在欧美国家就没有类似中国的“网络推手”行为。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有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众舆论划出底线何在,界定什么是错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这种状况比我国的有关现状已经要健康得多,理想得多。它们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便在于守护社会公共信息环境的公开透明、真实客观。 我国的现状是什么?一批以“网络公关公司”、“网络营销公司”自命的企业,在全国雇佣了数以万计的廉价劳工,占据几乎所有人气较旺的论坛,主要行为便是替“客户”攻击竞争对手、张贴广告软文、策动流行事件,同时也通过收买论坛的管理员与版主来删贴封贴。其中一家规模较大的公司在2008年艾瑞营销年会上登堂入室,公开称自己“先后服务于100多家知名公司、相关行业的领军企业,拥有监控10万个论坛及维护言论的能力,拥有1000人的营销队伍,拥有独到的网络言论监控系统,可以第一时间提供网络言论的监控报告,同时对相关言论作出反应”。“网络推手”的另一种变体是“网络打手”。某些公司按照其客户需求进行策划,雇佣并组织大量发帖人冒充普通网民在网上密集发帖,攻击、诋毁、诽谤客户的竞争对手,试图影响其正常运营。 [ 1] “网络推手”或“网络打手”之盛行,甚至令得公关业内人士感叹:“哪里还有网络民意?网络民意已经捏在少数人的手里了。” [ 2] “网络推手”作为市场力量对网众传播的一种畸形介入,隐蔽传播者的真实身份、真实意图,制造或捏造新闻事件,其泛滥损害了网众之间的相互信任,增加了公众获取真正需要的信息和新闻的成本。然而目前却缺乏相应法律法规,也缺乏相应的行业自律或社会公认准则来约束“网络推手”的种种行为。 一个社会里难免有杀人放火,可怕的是“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成王败寇”而百无禁忌的思想深入民心。 从更宏观的视野来看,“网络推手”又仅仅是我们社会中信息操纵的恶劣行为之一种。在缺乏相应制度和道德约束的前提下,各种利益诉求将以某些扭曲的形式来实现,我称之为“信息操纵”(information manipulation)。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百度“竞价排名”业务。当搜索引擎成为网众最重要的信息过滤机制,当百度成为超过七成中国网民搜索的首选,它已经成为公众所依赖的重要媒体。对搜索结果的排序,如果可以用金钱来购买,而且又缺乏任何监督机制来限制究竟什么关键词是不可出售的,那么将导向一个金钱决定民众知情权的社会,出价高者获得关注,出价低的变成“不重要的”,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信息操纵。正如各国新闻法规或新闻伦理都限制将广告伪装成新闻兜售给受众,与“相关度”和“重要性”相关的搜索结果,又怎可待价而沽。 “竞价排名”外的“公关保护”,是搜索引擎、网络媒体或各大社会性媒体所有者的另一种信息操纵方式。当“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被曝光后,网众间流传一则据称是某公关公司向三鹿公司提供的“危机公关方案”,其中的重要谋略便是“与‘百度’搜索引擎媒体合作,拿到新闻话语权”,具体而言,给予百度以一个自然年度500万元的广告投放,即可在百度上享受新闻公关保护政策——通过百度将难以搜到广告企业的负面新闻。这份文档难辨真伪,但随后百度公司在舆论压力下的公开声明,承认了类似公关计划的存在,只不过百度“严词拒绝”了它。其后,百度汽车频道营销的演示文稿又在网上流传,其中“PR保护:删除负面新闻,提高品牌信誉度正面舆论引导”,以及危机公关中“在网页搜索中屏蔽链接(活链)”都被百度作为重要“增值服务”向客户推荐。搜索引擎在当今社会堪称最为重要的公众信息服务和新闻把关人之一,然而在伦理上却并不被以新闻媒体的标准要求。因此,才屡屡有人以“市场行为”而非“公益服务”来为这些信息操纵行为作抗辩。 如果说,上述行为是对信息的排序或呈现加以操纵,从“把关人”的环节施加操纵,那么所谓“网络推手”、“网络打手”则是直接发动和参与网众传播。 [ 3] 一个重点在“推”,造势抬轿吹嘘;一个重点在“打”,诋毁砸场咬人。他们是冒名顶替的网众,特点在于其被雇佣关系、虚假的身份、明确的目标、被指派的观点。 而“网络推手”的泛滥,与各大网络媒体的默许甚至合作有莫大关系。“推手公司”和网络媒体的编辑、版主们之间存在丝丝缕缕的“人情关系”或“利益关系”。不论是给“推手”们的发帖“置顶”、“加精”、“推荐”,又或是删除指定的负面消息,在业内都成为可以交易的事情,这样的“潜规则”甚至包括了公认的价格表,例如,全国十大门户论坛,一个帖子置顶精华一天价格是260元,一周是1500元。 作为消费者的网众在商业领域被冒充,作为公民的网众则在政治领域被冒充。所谓的“五毛党”、“五美分党”或“网特”成为频频见诸媒体报道、偶有相关文件流出的“隐形组织”,受雇于人,以匿名身份发表某种特定立场的观点,影响和控制舆论,为政治目的服务。显然,指望这些冒充者实名出现、广交朋友、成为网众也是不大可能的。 在最近五六年间,中国才开始出现“网络评论员”这一引发争议的新名词。从各级政府文件到各种媒体报道,我们可以得知,来自党政干部、高校学生、社会人员的许多专职或兼职的“网评员”正活跃在互联网上,对新闻时事和社会现象发表评论观点,以达到“正确引导舆论”、“占领舆论阵地”等目的。例如《环球时报》英文版的一篇报道,提到了甘肃、江苏、黑龙江、湖南等地政府培训和雇佣“网评员”的情况 [ 4] 。近年来一些国外媒体,如《纽约时报》 [5] 、《卫报》 [ 6] 、BBC [ 7] 等,均对此有所关注和报道。 在“网络评论员”中间,有一部分是以实名或较为固定的身份发表文章,例如在一些新闻网站、门户网站开设时评专栏;但更多的则是以身份模糊且经常更换的ID来发表观点。这两种方式的差别,有些类似于网络营销中光明正大地亮出企业身份的营销,和雇佣“网络推手”冒充网民炒作的营销的差别。 “网评员”作为一种互联网规制和舆论管理的方式,政府期望它能在消除网络谣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政府与民众彼此了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冒充普通群众的“网评员”行为,却可能带来不少弊端。 首先,“网络评论员”作为一种以国家长治久安为目的的大规模政府行为,应该是光明磊落的,要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网评员”个人既是代表政府说话,宣传执政党的方针政策,就应该亮出身份,实名发言。隐匿身份的发帖,在网众传播的场域中,明显无益于增加发言权威性和可信度,损害了传播效果;同时也不方便社会公众监督其工作绩效与报酬薪资是否相称,可能滋生腐败。《中国青年报》就曾发表评论文章,呼吁“网络实名制就请政府带头并从政府网评员做起吧”。 [ 8] 第二,在网众传播中夹杂大量冒充普通群众的“网评员”发布的信息,将影响政府对社会真实舆情的掌握。胡锦涛在2008年6月20日通过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说:“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做事情、做决策,都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近年来各级政府也花了不少力气,通过互联网搜集整理“网络民意”。但如果由于遍布全国的“网评员”的积极工作,导致搜集来的信息真伪难辨,不知到底是民众的真实观点声音,还是“奉命宣传”的“职务作品”,那么政府“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效果,也难免要大打折扣。 第三,一方面越来越多公众已经注意到“网评员”的广泛存在,一方面“网评员”们却仍然保持着神秘潜伏的姿态,不以真实身份示人。这直接导致在网络讨论中敌对情绪滋长,在众多热点话题上,观点相左的发言者互相猜疑,恶语相向,先划阵营、站队伍,彼此以“五毛”、“网特”相攻击,而缺少了心平气和与宽容理智的讨论气氛。这种令人遗憾的状态,当然不应全部归咎于“网评员”的存在,但这种完全剥离身份、缺乏人际关系支撑的舆论引导方式,确实在不断侵蚀网络化用户之间应有的诚实与信任,给网络表达树立了不良的榜样。所以人们不禁要问,即使目的正当,是否也要考虑“程序正义”?一些政府官员也在思考是否有新的手段。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表示,“政府部门应该公开身份直接回应、直接解决问题,比暗中派一批人,用些虚拟网名在网络上发言要好得多。” [ 9] 因此,不论为了经济利益,还是政治目的,形形色色的“冒牌网众”在网众传播场域中从事的传播行为,赚取的是一时的利益,消耗并透支的却是社会成员彼此的信任与社会资本。渐渐地,不少网络化用户看到对企业的评价,不论褒贬,首先想到的是“软文”和广告;看到冲突与矛盾事件,首先想到的是炒作和策划;看到辩论中对主流官方立场的支持或否定,首先想到的是“五毛”或“网特”。这或许是网众们身处当下这个道德底线模糊、管制手段缺乏又处处讲求效率至上的“丛林时代”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但是,我们没有更好的选择了吗?我们不应该更加积极地维护身处的公共信息环境吗? 读读这本《网络推手运作揭秘:挑战互联网公共空间》,思考一下。 ———— 1.《半月谈》:《揭开网络打手江湖内幕》,见“新华网”转载文章. (2009-12-11)[2010-07-01]. 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9-12/11/content_12630732.htm . 2. 《财经时报》:《传说中的1024:网络打手身后隐现亿元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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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对洋企业出手“义和拳”值得称道吗?

作者: 祝振强  |  评论(0)  | 标签: 时事观点 有关家乐福超市涉嫌价格欺诈问题,近日持续发酵。继前几日媒体曝光家乐福的“丑行”一周,民众已经做实了家乐福这个祸国殃民、坑蒙拐骗的大骗子之后,昨天,发改委终于出手了:经查实,家乐福、沃尔玛在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的价格标示”四种价格欺诈手段,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据发改委披露,家乐福在长春、上海、哈尔滨、昆明、重庆、长沙等6个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此外,沃尔玛在沈阳、南宁和重庆等3个城市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家乐福四面楚歌、八面开花,累累罪状被条分缕析,归纳分类,具体而微,给人们的第一个印象是,家乐福十恶不赦、陷阱重重,就是一个披着羊皮的大灰狼,是个无耻的大骗子,下一轮的牛逼抵制开始啦——大家以后要抵制家货、抵制法国货,要进国资商场,要爱我们的这个国。据媒体报道,截至昨日下午5时,在凤凰网的《家乐福中国乱象》专题上签名抗议家乐福违规的人数,已达12243人。 稍有头脑的人,会产生第二个印象,家乐福等洋企业,在一些方面得罪了诸如发改委等机构。是被报复抓小辫子,以合法的名义进行打击。家乐福自己的屁股不干净,牙被打掉了当早餐咽进肚子里。或者,家乐福的竞争对象私下里请动了发改委,发改委出手摆平。这样的例子不是没有,也不是没有可能。 若仔细分析媒体的报道,我们发现,家乐福深陷多重危机中,比如与康师傅断货事件、与商家不可调和的矛盾以及被曝用工问题等等。由此看来,最大的可能是,家乐福还是被竞争对手打了黑枪。这个结果,是墙倒众人推、破鼓众人捶之必然。 先要郑重声明的是,笔者无意于否定家乐福的前述罪状;对家乐福事实上存在的坑蒙拐骗诸种,同样深恶痛绝、言打言杀;笔者作为一个消费者,本身就是一个受害者,同样有着很深的受迫害要报仇、血债要用血来偿的朴素心结。 但是,这种长久的受迫害心情鹞子翻身以及血债要用血来偿的心结解开的心情愈迫切,笔者找到靶子、找到罪魁、找到宣泄对象的愿望愈强烈——扪心自问,终日坑蒙拐骗我们最厉害的,是家乐福等相对比较遵纪守法的洋企业吗?洋企业与我们的土企业相比,哪个更遵纪守法、哪个更公平、哪个对我们的坑蒙拐骗较少?再者,家乐福、包括世界500强之首的沃尔玛,何以到了中国的土地上,就变成了这样一副丑恶的、坑蒙拐骗的嘴脸? 接下来问题就来了——我们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何在?对家乐福的大张旗鼓、声势浩大的执法,是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结果,还是选择性执法、柿子专捡软的捏且其义正词严背后,还有着一些别的名堂?众所周知,长期以来,我们中国的消费者,要忍受的不仅仅是价格欺诈,还有商家的黑心货、毒品货以及破烂不堪的服务,对此,基本上是投诉无门、告状无门,事实上是没人管、不想管、不愿意管。而今,发改委拎出一个洋企业家乐福,只对上述祸害中最轻的价格欺诈是问,我们是相信他们是以点带面、杀母鸡给猴子看、从此严格整顿市场环境、由此之后中国的消费者就有了一个放心的消费市场呢,还是认为他们不过是玩玩猫捉老鼠把戏,出出花拳绣腿的“义和团”手脚,表现一下义正词严的威严? 可以说,长期以来糟糕的、令人失望的市场环境,最该担责的,就是相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失职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这样混乱不堪的市场环境更适合潜规则存在、更适合寻租回扣、油水好处的存在。原因之二,是因为其本身不负责任,得过且过,吊儿郎当,衙门气、老爷气盛行。 由此说来,既往的痛打肯德基麦当劳,近日的痛打家乐福沃尔玛,其本身的公平正义正当性,是否属“义和团”勾当、效应,大值得商榷。 选择性执法、专挑洋企业操练“义和团”拳脚,益处显而易见。 其一,抹黑效应屡试不爽,百战不殆,可以以一当十、轻而易举地获得自己的权威、威严,可以以此掩盖一再涨价在涨价、为权贵阶层充当保护神等诸多丑行。一方面是在中国的洋企业的惧怕、恐惧、本土化后的多有漏洞,直白了说,就是形同棉花瓤子,一打一个趔趄,一打一个准,一打一个胜利,故此,出不出手撒尿之间即能拍板,另一方面,以往自己的脸上并没有多少光彩,以军事战斗、外域入侵的借口发动战争,是转嫁矛盾的最好手段,政治如此,行政机构对商家难道就不如此吗? 其二,打了白打,打了还要打,无丝毫投鼠忌器、关系网重重弄不好捕了前面的螳螂被背后的黄雀吃掉的命运。故需要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不安全之仗。你发改委若真牛叉,弄个权贵阶层、官一代、红色后代撑腰的商家给我看看!天上人间被查封了又怎么样?不是还得乖乖地允许其再营业?不是依旧陪侍、小姐服务?谁又能怎么的?谁有敢怎么的?并且,打洋企业、洋鬼子的“义和团”游戏还有个潜在的好处——不打不成交,不打不上供,不打没油水。 民众渴望法治社会的早日到来,渴望能有一个安全、不被欺诈的生活、购物环境,渴望社会公平正义、充满阳光,渴望欺诈、骗子被打被抓被绳之以法,这些都可以理解。需要警惕的,是鱼目混珠、别有用心、利用公众焦灼、善良心理的伎俩、行为,是经过这样那样伪装的“义和团”轻易煽动起莫名民族仇恨的蛊惑、行径。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祝振强的最新更新: “缝肛门”医院改名改得掉“缝肛”之耻吗? / 2011-01-25 23:52 / 评论数( 2 ) 广东副厅级官员买不起房该不该抱怨 / 2011-01-25 11:40 / 评论数( 1 ) 请教上海市长:腐败问题不解决上海有未来乎 / 2011-01-20 12:07 / 评论数( 2 ) 民众一致出手“打劫”总统别墅是否可能 / 2011-01-18 13:00 / 评论数( 3 ) 伍皓同学冒犯冲撞官场三大忌 / 2011-01-15 12:02 / 评论数(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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