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兵

贺卫方 | 刑诉法修订将更凸显人权

刑诉法修订将更凸显人权 2011年09月18日07:01 齐鲁晚报 左起:何兵、陈卫东、张卫平   贺卫方按:这是《齐鲁晚报》对日前在济南举行的胶东法律人联谊会法学前沿论坛的一则报道。相对于论坛讨论的广泛主题,报道太集中在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了。事实上,参加论坛的郭明瑞、杨立新和赵旭东教授对于物权法、侵权法和公司法的法律适用问题做了细致讨论;陈卫东、张卫平、何兵和我对于诉讼法的新进展的讨论唇枪舌剑,不同观点交锋激烈,参加论坛的法律界人士对于本论坛的反响也十分热情。可惜报道对于直率的批评不置一词。 ——————————————————————————————————————   本报济南9月17日讯(记者 廖雯颖) 17日,多位知名法律学者在济南参加法学前沿论坛,就近日引发广泛关注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畅谈己见。众学者认为,在多方博弈下,刑事诉讼法修订必将渗入更多的人权意识。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卫东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订的参与学者之一。他表示,这是一次较为全面的修改,修改条文99条,新增60条,修改后条文达到285条。    陈卫东认为,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应该通过增加条文细化程序来提高刑事诉讼法的权威和效力,“越细越好”。    “我们国家的刑法有500条,而刑事诉讼法只有225条,我认为,刑事诉讼法应该增加到500条。”陈卫东说。这一观点得到清华大学教授张卫平和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的赞同。    陈卫东还指出,中国的法制必须是渐进式的进步,修法必须考虑当下社会发展的水平和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以及社会接受程度,尤其是牵涉众多的刑事诉讼法,还要经历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达到理想状态。    学者们一致认为,中国法制的重点如今已转移到执法问题。和公众一样,学者们也寄希望于本次刑诉法的修正能制衡公权力,保障个 人人 权。如在拘捕阶段增加“监视居住”一项,针对既不适合关在看守所又不适合住在家中的犯罪嫌疑人,以此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我国高达95%的羁押率,填补法律空白。又如“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拒绝出庭作证,以及刑辩律师有望破除“三难”,均在执法各环节凸显了个人人权。    几位学者均推崇“公民参与司法”的观点。陈卫东指出,近几年的司法常不得民意,就是因为没有借助社会力量。他认为,应当允许公民在公安机关调查和法院审理阶段合理介入。    本次论坛由胶东法律人联谊会主办。这是胶东法律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由胶东著名法律学人郭明瑞、贺卫方、陈卫东、赵旭东、杨立新等倡议发起,于2007年9月23日宣布成立。   民商法学人。左起:於向平 郭明瑞 杨立新 赵旭东 听众济济一堂    (摄影:贺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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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 陈有西:李庄要休整,律师需沉思

陈有西:李庄要休整,律师需沉思     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 对于李庄来说,这个世界已经有点陌生和新奇。 他现在知道,原来外面有这么多人在关心他,并为他付出。原来他并不孤单。失去自由的日子里,他受到了礼遇。他有书看有电视碟片看,但没有新闻、没有信。写了不少古体诗,他背了几首,觉得平仄、对仗、意境都不错。他说感谢重庆,让他有了静心思考、认真养性的机会。 今天中午,辩护顾问团约晤李庄,在清华大学边“大益膳坊”为其接风洗尘。李庄已经从河北老家看望父母回京。江平先生、卫方教授、何兵教授、杨学林律师、许兰亭律师、杨金柱律师、李庄、亚童和我,简单地聚了一下。张思之先生、高子程、斯伟江、张青松、李霄霖、吴革、魏汝久、李轩等因事未能光临。聊了一些昨天、今天、明天的事。李庄脑子和身子都很好,依然健谈并自信。 他向所有这一年半来关心他、理解他、支持他的朋友们表示真诚地感谢。他需要先休息调整一段时间,正在看儿子李亚童为他准备打印好的一人高的关于他案件的报道。他要“恶补”这一年半的信息。里面的时候,有人告诉他,他早已经被这个社会抛弃和遗忘,没有人关心他。这两天他才知道愿来自己已经是中国和世界的闻人。他有点受宠若惊。真是造化弄人。 这两天,全国的律师同行们纷纷来电祝福李庄。大量的媒体朋友都想采访李庄。李庄都没有接电话,请家人谢绝了。他先需要安静,需要一点时间休息和调整。但是他知道有太多的人需要感谢。大家问了几个一直纳闷的问题,李庄讲了一些很有趣的故事。 今后,关于他的事,关于他的行动,都可以由他自己说了。我们代言的使命终于完成了。 在此,我要感谢浙江省司法厅赵光君厅长、吴强军副厅长、杭州市司法局洪慧萍局长、魏民副局长这一年半来对我的充分信任和理解、支持。我为执业在浙江而感到庆幸和自豪。浙江律师有一个很好的后方。 在此,我要感谢一年半来所有在我的学术网上共同关注留言的“关注两会”、“CYQ”、“欧阳志强”、“123”、“法制特工”、“伍雷”、“张”、“秋风”、“鼠标”、“一壶”、“湘水无名”、“奥巴马”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朋友。我要感谢季天琴、王和岩、杨海鹏、张晓晖、余春红等一大批有担当的国内国际媒体新闻人。更要感谢体制内一直支持着我的诸位领导和朋友们。 当然,最要感谢的是这些时间来一直真诚无间共同奋斗的律师团队和法学界朋友。 与此同时,围绕李庄案的暂时收获,律师队伍中开始显出一些先天的锢疾。有的高级五毛并没有停止战斗,他们搬弄是非,不再谩骂,以唱赞歌的方式,开始摆布一些比功的话题,试图挑起律师界内部的争功邀宠,让社会看到一个乌合的松散的群体。 我无权提醒和责怪同行。我只想代表自己说:远不到梁山好汉排坐次的时候。谁要这功劳,谁就拿去吧。我不认为我有什么特别的贡献,只是认真办案而已。一个案件的暂时好转,也不必作过度的解读。此时此刻,我心情仍然沉重,没有特别高兴。虽然李庄出来了,至今我心依旧。《南都周刊》发了长篇背景报道《大牌律师转型》,季天琴记者写得很好,沈亚川编审把握、策划得很好,但是这是新闻界对律师业的一种善意鼓励。时间匆忙,有很多值得一书的人没有写进去。新闻界可以这样鼓励我们,但我们当事者自己不要真这样以为。今日中国律师依然偎葸,并没有那张电影海报般的照片那么雄壮。盛名往往是悲剧的开始,朋友离去的开始。古语说“木秀于林,风必催之”。我是“木曲于林,人必伐之。”敢不诚惶诚恐。 律师界当前需要沉思。要让国人觉得我们长大了,是一个可以托付的群体。 (2011。6。13) 来源:陈有西学术网 http://www.winlawfirm.com.cn/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147b3043-95bc-4824-9f02-9bf0010d25e7&itemID=5870219c-57c8-4f0e-9a81-9f01018b6ad8&user=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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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谈谈我所理解的两位总理

谈谈我所理解的两位总理 作者:王霄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1-9-16 本站发布时间:2011-9-17 0:54:30 阅读量:366次   作为中国中央政府最近的前后掌门人,朱镕基先生和温家宝先生是两位非比寻常的总理,当然,也是毁誉不一的两位党和国家领导人。   对于这两位,老王过去已经写过若干分别而论的文章,但是现在我感到有必要将他们相提并论一下。不过,我并不想进一步具体地谈论他们的功过得失,而是想谈一下他们对于今天中国政治的意义。   最近,朱先生出版了他的第二部著作,将他在任时的内部言论辑为四卷;而温先生,则在近日于大连召开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再次公开而明确地宣扬政治改革。   这是两件大事,意义不可低估。   有的人把朱先生之举评论为一种自恋和自我辩护。联系到今年4月他在清华的讲话,这样的理解未尝没有道理。   也有人认为这是朱先生表达对现实政治和在任领导人工作的不满。不满当然是有的,但我以为,将这种不满看成是个人的政见与是非之争,未免低估了朱先生的境界。   还有人认为这是在特殊的情势下,朱先生见机而动,充当第三代的新代表,试图干预中国的政治,以维护老人集团的利益。这种解读老王尚不能否定,但只从朱先生子女的职业作这种猜测,证据似乎不足。   朱先生让好多人不习惯的是,这八、九年来他完全低调沉默,对实政不发一言,似一个只是享受退休清福、拉拉京胡唱唱西皮二黄的老人,却突然一出对外演讲集展现昔日英姿,二在清华园发声痛陈时弊,三出内部言论集翻出历史老帐——如此三板斧,让人错愕万分。   老王以为,无论朱先生是怎么想的,但我们却必须跳出其个人利害,将其动作视为中国政治的一个引人注目并影响深远的事件。它表明的是中共党内的某一健康力量在中国巨大而尖锐的社会矛盾前,一种自然而然地试图补偏救弊、拨乱反正的行为。它也必然对今后中国政治的走向,予以实际而重大的复杂影响。   再来看温家宝先生。   温先生已经近十次公开明确地呼吁政治改革了。这是一个奇迹。用何兵先生的话来说,这大概有点错位:由一位政府领导人而不是党的领袖来呼吁政治改革。   温先生与朱先生相同的地方很多,但我以为最主要的一点,是他们无论在思想,还是在实务,都表现有强烈的忧国忧民之心,并在这一点上可以称得上是中共的忠臣、纯臣(他们代表了中共尚存的健康一面)。当然他们的不同之处也很多,无论是个人风格,还是不同形势下的政治举措,他们都有自己的特点。但我以为,从政治的角度看,他们最大的不同,是温先生对政治改革的清醒认识和努力奋斗。   朱先生无疑也是一位真正的改革家,在他任内,中国推进了诸如财税、精兵简政、国企、住房、医疗、教育、社保、农村税费、粮食购销、金融、证券等诸多改革,并加入世贸。至今无人能够否定在朱政府期间,中国改革开放取得了最大、最关键的进展。但是客观地说,朱先生的这些改革,效果不一,总的说后遗症很大,很严重。人们之所以对朱先生毁誉尖锐对立,正是在于对这些改革的评价上。总体上,朱先生在个人品性上,我认为他还是一个中国传统的贤人政治家。他的改革,从未涉及到中国政治体制的关键处。因此这些改革的变味和失败,就不奇怪。也因此朱先生的失败,也就不奇怪。   我过去曾说,“当时做出这种改革决策的国家领导人如朱先生,都是极其优秀的政治家和治国专家。他们在决策方面的失误,其实不是他们个人的失误,而是体制的缺陷。这也正是政治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民主政治,决不把希望寄托在个别优秀的领导人身上,而是通过一个好的体制,来保证决策的正确和方向的对头。而不好的政治体制,则不但会形成错误的决策,而且会使好人办坏事,甚至好人变成坏人――这是邓小平先生早就说过的话。”   温先生是看到了这一点的。刚开始他还沿着朱先生补偏救弊的路数,作表面层次的改革与发展。但很快他重蹈朱先生的覆辙,中国的种种矛盾在“发展”中激化。在所谓“新政”推行不下去甚至变味的情况下,他提出了政治改革,即民主宪政。这是他比朱先生进步的地方。他已经认识到政治改革是中国进步的牛鼻子,并且公开、正式、多次地指出这一点。   从这一点说,温先生奠定了自己的历史地位。   温先生的进步是一种时代发展的结果。如果说朱先生在任时还不能提出或者强调这一点的话,人们尽可以分析各种原因,但是形势与时机不到也是一个因素。就此而言,截止目前,我们尚不能说朱先生的思想认识落后。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历史发展的自身逻辑,后人总是应当也可以超过前人的。   但是,在朱先生而言,既然他已经有意识地重返中国政治的局中,那么人们就有理由希望,他不仅仅是满足于自己当年的忠诚、勇敢和准确预见,更不要为子女作稻粱谋,而是要从自己诸种美好设想的流产,工作的困顿,改革的失误,以及初始正确的改革从龙种变成跳蚤,和其退休后中国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那些恶变中,引出必要的经验教训,实现认识的升华,从而在政治改革这一点上,成为温先生的战友。倘能如此,不但是有功于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而且是有利于自己的历史地位。如果只是满足于自我功绩的宣传和失误的辩护,朱先生的历史地位不会太高。   当年梁启超所作《李鸿章传》中“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之语,至今让人抚叹。朱先生切无为李鸿章第二,此在下之至望也。   中国的政治格局,如果仅从中共高层观察,我们可以看出健康的现实力量有三:一是以温家宝先生为代表的民主宪政派,一是以薄熙来先生为代表的开明威权派,一是以朱镕基先生为代表的贤人政治派。这三派中,第一派最好,最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但前两派都可能导致现实的政治走向,而贤人政治已经被2000年的中国历史证明是失败的。我认为或者是希望,朱先生已有的三板斧后,他能继续发挥自己的政治余热,并且是合乎逻辑地发展到民主宪政的路向,与温先生合流,成为中共内部高层的重要健康力量。这样,就会极大地增强中国社会整体的健康力量,也将会使中国以较低代价地实现政治制度的转型,从而造福于我们的人民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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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会商室–舆情频道

舆情会商室–舆情频道–人民网 舆情会商室–舆情频道–人民网     访谈时间: 2011 年 9 月 14 日       嘉宾:         张焕枝: 聂树斌的母亲                             何兵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行政法专业博士, 2001 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著有《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法律出版社。《利害的分配:我们身边的法律》上海三联出版社。       主持人:           庞胡瑞, 人民网舆情频道副主编、主任分析师。     舆情背景:       因“奸杀”而导致聂树斌于十年前伏法的聂树斌案,却因“真凶”王书金日后自动浮出水面的强烈戏剧性而引起世人强烈关注。2005年4月聂树斌案被曝“一案两凶”后,河北省政法委成立了工作组,负责对聂案重新调查。当时,面对全国媒体的紧密关注,河北方面宣称,将尽快公布调查结果。然而,六年过去,这个承诺至今没有兑现。       访谈实录: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这里是人民网人民电视、人民网舆情频道以及天涯社区联合推出的舆情会商室追问聂树斌一案。今天邀请到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何兵。何教授你好。欢迎您来到舆情会商室,请您和各位网友打个招呼。   何兵: 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我们首先介绍一下聂树斌案案发原因,因强奸杀人罪在 2005 年被枪毙的聂树斌案,在 2005 年因真凶王书金自动浮出水面的戏剧性而引起世人的强烈关注,在 2005 年 4 月聂树斌案被报一案两凶之后,河北省政法委组成工作组,对聂树斌案进行重新调查,当时在全国媒体的关注下,河北方面宣称,将尽快公布调查结果,然而六年过去了,这个承诺依旧没有兑现。我们回到访谈本身来看一下。在聂树斌案这个过程中,来自我们最新的媒体报道,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说法,就是通过种种迹象表明,聂树斌案永远也没有翻案的机会,也没有翻案的可能了,在刑诉法面临修订的今天,特别是刑诉法修订前期,我们认为,这个事情往往通过我们的推动、通过我们的努力可能会出现转机,您对这个观点是怎么看的?   何兵: 如果认为没有翻案的可能,我就不会坐在这儿,我也不会参加石家庄这个研讨会。我们认为,是有翻案的可能。而且我觉得,这个案子今天翻起来已经太迟了,这么长时间,这么一个很明显的案子,不是说复杂的案子,不给公众一个很明确的答复,我原来说明年两会期间,“两高”的报告会受到影响。因为在“两高”看得非常清楚有一点就是微博,去年微博没有现在这样的影响力的。假如这个案子众目睽睽之下,这个死刑案子如果得不到公证的实施,明年两会期间,微博要转起来,“两高”的报告是会受到影响的。 第二点,对于你刚才这个问题,对刑诉法修改来说,刑诉法修改又把目光重新聚焦聂树斌案,它会引起很多的问题反思。第一个就是聂树斌案按照现在模式来看,他确实没有杀这个人。那他为什么在高案里面自己承认杀人?你要说没有刑讯逼供,那我说估计是没有人相信这个事,说没有任何刑讯逼供,很友好的,我问你,你就回答说我杀人了,你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对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如何通过制度性建设来防止这种刑讯逼供,因为刑讯逼供已经不是在一个案子、两个案子中出现,很多案子出现这个问题。所以这是第一个引起对这样一个问题的思考。我个人想,一个最终的解决方法是,把看守所从公安部门拿到司法部门去,这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没有什么麻烦的。为什么?因为司法部门也是我们的政府部门,公安部门也是政府部门,它也不会拿到民间去,是拿到政府部门。这样做的好处是,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案件的任务,他一着急,他就下手,就出现这些问题,我想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第二个就是说,这个案子实际上据我所看到的这个判决,那个判决是非常简单。就没有什么样真实的物证。比如强奸杀人罪重要的是一个 DNA 鉴定,这是很简单的,不是很复杂的,也不是现在才有的,以前就有。这样一个东西都没有,就敢判决强奸杀人,敢判死刑。那就反思第二个问题,就是法官为什么这么麻木?这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刑事诉讼法要研究的问题。 第三个问题就是说,我们律师为什么没起作用?这是一个考虑。律师为什么就没起作用?这个要考虑。律师们都着了急了,因为这种执法,律师不起作用。前一段时间有一个不好的现象,有些人对律师制度没有一个正确的看法。认为律师是来捣乱的,而这种案件律师不要参加,那种案件律师不要参加了,或者你参加了怎样辩护呢,你辩护时告诉我一声。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律师制度本身在哪。律师本身就是放在那对抗检察院的。正是这边有一个检察院,这边有一个律师,这样对抗以后,我们司法的天平就平了。任何一端太强,一端太弱,这个天平出问题。所以,这就是要反思的律师制度。 再一个反思,就是为什么翻案这么难。大家一直在关注这个事。众目睽睽之下,事实这么清楚,朗朗乾坤,这个正义在哪里呢?为什么这么难?我们如何来确定这个制度,再审这个案,把这个搞活。我觉得这个案子,包括内蒙的案子,都是这样的。   主持人: 可以看出来何教授对这件案子很关心。同样今天早晨我们也连线了聂母,我们看看聂树斌母亲在六年中做了哪些工作,做了哪些努力,看一个丧失儿子的母亲在这六年中怎么奔走呼号的。   张焕枝: 一个月最少跑一次或者跑两次,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   记者: 现在还在跑。   张焕枝: 还在跑。   记者: 他们是怎么接待您,或者怎么给您答复的?   张焕枝: 就是推你。我们给你调查,你不要着急,你等一等。一直让我等,等了多少年。   主持人: 我们听到聂母的录音之后,我们最感受的就是等,等了多少年一直都没有回声。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说聂树斌案是一个个案,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这几年过程中聂树斌案和内蒙呼格吉勒图案,都是处于在 2005 年真凶落网之后,但是很遗憾的是,这两个案子在五年真凶落网之后都没有进入再审程序,您认为这种冤案难以申诉的原因在哪?究竟结点在什么地方?   何兵: 从法律技术上来说,本案没有任何难点。因为那个真凶已经自认是我杀的,而且确实有很多证据就是他杀的。从我们法律技术上来说,聂树斌案一定是存在着误判的可能性,这是没有任何异议的。法律技术上、法律条文上都没有问题,那就需要解决的是,为什么我们法律就得不到实施?而且是众目睽睽之下得不到实施。而且是在这么多老百姓非常不满的情况下得不到实施,而且是在严重损害我们司法形象,甚至损害我们执政党政治的权威的情况下得不到实施。这就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你要让我说答案,一个总的答案就是,你们这个人民网起的名字好,就是人民的力量还没有办法控制官府,这就是最终的问题。你说你的,我干我的,你骂你的,我还要干我的,你着急你的,我还是不着急,你还去等,等了这么多年。我知道河南有个当事人,他问过我,何老师,为什么我的官司从黑头发打到白头发,还打不赢?我说你甭着急,估计你的头发掉完了掉没了,还打不赢,这是一个很心酸的玩笑。 从这里可以看出什么问题来?我们这些年搞法制建设忘了重要一条,就是民主是法制的前提,法制是民主的保障,这个有秩序的民主如果不发育起来,法律会成为条文。为什么中央在提要有秩序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实际上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这句话的重要性在哪里,有秩序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才能切实保障社会主义法制。比如说为什么现在不提呢,我跟你说,他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骂的再恨,他的乌纱帽还是他的乌纱帽,这样院长就不着急了,是这个道理吧。要是在西方法治国家,这个案子出现后,敢这么拖,不可能。   主持人: 何教授解释的非常透彻。同样的,我们今天也针对这个问题,也针对当事人本身,特别是聂母也做了一个专访,希望通过聂母的声音看一看她作为一个母亲,聂树斌和王书金之间的关系。我们听一听从聂树斌母亲口里说出来的他们俩人之间的关系。   张焕枝: 从我儿子被抓推迟,以及到这个案子的结束,我都持一种怀疑的态度,为什么我怀疑?最后的时候,到我家里来,并没有说清什么情况,怎么着怎么着的,了了草草把这个案子结了。结了案子之后, 1995 年 10 月 27 号把我儿子枪毙了,我们都不知道。不知道什么事情呢,就枪毙了。说给你儿子送衣服来,才知道把我儿子枪毙了。但是我可以肯定的这样说,我儿子肯定没有作案,也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他们不是一伙的,不是同伙做的案。   主持人: 从这个录音我们可以看到,聂母从到今天为止一直情绪非常激动,而且追求真相的脚步也不曾停止。我们看一下,同样是在追求真相,我们再听一下张焕枝针对她申诉六年以来法院是怎么答复她的。   张焕枝: 没有到过我家里来答复,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至今也没有我答复。我到哪个部门要求见他们,见不到。   主持人: 这是聂树斌母亲对我们说的。就是连法院的门都进不了。我们接着问聂树斌母亲,这几年您老最大的感触是什么的时候,聂树斌母亲是这么跟我说的。   张焕枝: 我最大的感触就是老百姓打官司难。这个案子,没听你发牢骚,法官就推你,说要有一个解释,多一些沟通,其实解释和沟通其实都是一个目的、一个内容,就是推你。每次都是这样。我的法官,在河北高院判决的案子,自从 2007 年到现在我跟他见面,每次都是推过来推过去,让我耐心地等一等,一直等了这么多少年,也没有个结果。   主持人: 何教授,特别是您对聂树斌母亲这样的遭遇,她所受的苦难,和聂母所说的,老百姓最难和政府打交道。通过这几年的感触,您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   何兵: 看到当社会主义民主没有法律的时候,官僚的麻木性会麻木到什么程度。老百姓的口里说的,“难,真难”,我还告诉你,还不知道有些法官牛,真牛,你怎么那么牛?上个月我在广东出了一个庭,那个法官真牛,但是他没想到碰到一个也很牛的教授,就顶他,顶了几回以后,他就规矩了。但是地方律师跟我说,何老师只有你北京来的敢顶,我们地方的哪敢顶啊,得考虑吃饭啊。所以,你会发现,实际上这里面有制度的问题。比如说,为什么不让法官巡回?没有哪个国家最高法院放在四五百个法官,你放眼全球就没有哪个国家在首都搞这么多法官放在那,最高法院的法官为什么就不能够到下面巡回审案去,直接把最高法院法官放到省里面审案就行了,巡回转起来,我一直在谈一个重要的观点,把中级以上法院,高级法院的法官全都转起来,三年换一个地方,这也不是何兵的创造,日本不就是一直这么转着吗?所以转起来以后,那就好办了。 现在这个法官一做就是终身制,一辈子奉献在这儿,他称之为奉献在那,老百姓说你一屁股坐在那不走。所以要从根本上考虑这个问题,要把法官转起来。说实在话,我要是现在法官在河北办案子,我没有压力,这个案子和我没有关系。所以,你会发现有这些制度的问题,很麻烦。 还要说一个实在话,聂母这种人,对我们政府,目前还是不断地在呼唤,证明她还是对这个政府有希望的。这样的老百姓真是很善良的老百姓,他们都失去希望以后,我们的政府真是比较危险。通过这个案子看到什么呢?就是把问题拖大,问题拖炸,最终一定会把政府拖垮。这个案子不仅要看到个案问题,有政治敏感性,就是一个政治问题,背后有制度问题,应该全面来考虑这个问题。   主持人: 让法官转起来就是说让法官和政府、老百姓打交道,让老百姓和法院能够进得去、看得见、摸得着,让他们走到老百姓的中间。针对聂树斌这个案,民间提供了三种解决思路。我们也进行了一个整理。其中第一种是这样的,他们是这么说的:让比河北更高的机构来进行调查和审理,即最高检、最高法来进行直接干预,他们不可能受到地方利益的牵制和约束。这种方式来解决。第二种方式是由最高法指定另外一个省的司法机构进行全方位的审理,也可以保持中立。第三种就是根据宪法第 71 条,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视情况成立特别委员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并作出决议。您认为这三种观点哪种最可行,或者您自己有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   何兵: 由河北高院自己审,已经不是很好的选择了。说实在话,这些年,这么长时间,它已经使社会,包括当事者本人,对它的公立性已经丧失了,就这个案子来说。就像贺卫方教授曾经说过的,这就好比是这样的,秦香莲到包公那去告陈世美,包公批转说本案由陈世美处理。那秦香莲怎么能够告得赢了。你自己把案子做成这样的,这么多年不答理人,你依然还要办,人家就怀疑你。所以,由河北高院再审,包括指定另一个法院再审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由全国人大来成立委员会,特别事件调查委员会,是有这样的,但是我倒希望它不就这一个案子成立特别委员会调查,它应该调查聂树斌这个案子,还有内蒙的那个案子,它应该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调查行政诉讼法在实践中到底出现什么问题,应该成立这样特别委员会来进行修法,我倒不赞成全国人大成立特别委员会来管这个案子。因为它的制度的背后的危险在于,如果这个例子一开,将来地方人大就有可能往下干预案子,当然我们可能说,有的时候干预是好的,有的时候有关系了,找找人了,人大说这个案子不行,我们还得调查一下,这又会乱了。所以,不能说因为这个就让人大建立专门特别委员会来对法院进行判决,这个不合适,但是可以借这个案子和其他案子来解决这个制度问题。 调查一个法律在实践中出了什么问题,这是一个大事。尤其是现在要修的刑事诉讼法。所以我觉得最理想的方式是,最高法院直接提审,或者最高检直接抗诉。看谁家政治上比较聪明。我觉得,如果最高检先打出这张牌可能会好一点。看吧,如果我是最高检的检察长,我先出牌。如果我是最高法院院长,我先出牌。现在如果让最高检逼着最高法改,我觉得你就被动了。我们的制度说难就难,说不难也不难,领导说干就干嘛。   主持人: 谢谢何教授提出新的思路和自己的看法。我们也希望不论是哪种思路,我们也希望这件事情能够推动它的进展,推动正义化、阳光化的方向发展。在人民网上我们看到大量的评论,其中评论一个很有趣的一点,他们提出这么一句话,叫做幸运的赵作海与冤死的聂树斌,可以看到网友对河南赵作海案的处理满意程度和聂树斌案处理现在的程度表示深表遗憾,从这两个案子当中网民也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从这一点上看,同样都是被冤枉,相对于赵作海而言,聂树斌案翻案目前看最大的阻力会是什么方面呢?   何兵: 首先说赵作海案,赵作海碰到一个好时代,比如网络,现在网络已经很发达了,网上舆情很厉害。第二个,他碰到一个比较有激情的高院院长张进勇,不管其他人怎么评价,但是我知道他对于这方面抓的挺严的。这反映了司法的一个问题,就是司法的个人化色彩特征。你碰到一个好院长,积极能干的院长,你这个案子就行了,你碰到一个麻木不仁的院长,成天坐在那坐高官的院长,那你毁了。所以,制度化问题。好多制度甭管谁在上面做院长,只要是冤案都能及时解决了。你要说赵作海,我觉得他赶上了好时候,但是他也赶上了坏时候,因为先给判了一下。 聂树斌案,相应的,他的案子当年网络没有这么发达,今天之所以忽然又发酵了,也可以看出在微博上开始发酵了,我觉得还会发酵。说实在话,我总是想,如果一个知识分子,一个学者,不能代表社会的良知来说话,那他真正有负于这个民族,有负于这个国家。你是靠什么吃饭的?我们搞法学的,整天就是和学生讲正义、讲公理,怎么为人民主张正义,你自己碰到这个事不说话,那怎么行呢?就是这样的道理。 该案翻案的最大阻力是什么?我不知道它的阻力在哪儿,但是我至少可以感觉得到有一点,这个高院院长得反思,我觉得这个问题最好踢给他,由他来回答这个问题。这个是比较好的。有什么啊,只要他讲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那几句话,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他只要脑海里面不把这些话当成耳旁风,只要放在心里面,他就知道应该怎么做。他也有权利这么做。不要说把中央的话当成念一遍就放一边去了,时代不同了。   主持人: 何教授对这件案子有很大的希望,就是希望通过我们地方部门积极解决,通过地方部门主动沟通。同样,我们人民网舆情监测室通过这几年的整理看到一个现象,就是说 2009 年 2 月,“躲猫猫”事件促进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关切重新审查羁押场所,舆论认为在客观上加速了中国赔偿法的修改。同样, 2009 年 10 月,“钓鱼式”执法的受害者孙中界,以自断手指的惨痛方式让人关注了钓鱼执法的弊端,促使了国家对不文明执法乱象的严厉制止。从不胜枚举的事实可以看出,如果聂树斌案能够得到雪耻,您认为他会不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中国的司法改革?能否很大力地推动中国司法制度化的进程?   何兵: 对于网络与司法的关系,一直有些争议。有人说,媒体干预司法,影响司法,我给他们回答一个最简单的事,就是你们能不能总结一下这些年来网络关心的那些案子,有哪几起网民是错了的。除“华南虎”到“躲猫猫”,你去看一看,到底有几起是网民错了。所以这些事实,只不过印证了我们以前说的“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应该非常清楚地看到,正是由于有这样的网络媒体,有这样的声音,才澄清了一种对抗我们某些地方制度上的问题,某些人的官僚的毛病。所以,我相信,它一定会推动中国司法正义化的过程。 一个执政党会对人民的呼声不去回应,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实际上也看到,对于刚才说的,从“躲猫猫”事件、钓鱼式执法以后,包括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包括推进条例,推进条例也是这样的,网上也出现了,都得修改。应该说,我们更正确地认识网络媒体这种作用,来充分地尊重它,利用它这种积极性,至于说网上谣言,这些问题、那些问题,你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样的东西只有利没有任何弊呢?比如喝口水,是有利的吧,可是那个人如果有肾病,喝水就不行。   主持人: 何老师对我们网络工作,特别是网民,提出了非常肯定的中肯的意见,也肯定了网民在互联网过程中推动司法的公正性,推动司法正义的前进性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回到这件事,我们从司法角度看,从 2005 年聂母一直在申诉,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她多次更换代理律师,但是我们有一个疑问,网络产生大量的疑问是什么呢?律师为什么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发挥作用,结合最近的事件,能不能谈一谈最近愈演愈烈的抓律师的风,这种现象是怎么产生的,它有什么样的坏的作用、坏的效果?   何兵: 你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准。刚才我已经简单说了,我们没有看到律师的作用,实际上最近我在反思,我认为我们学界对中国的司法改革研究有一个重要的失误,就是忽略了律师这股力量,没有研究怎么让律师们团结起来、组织起来,以一个组织的力量来体现作用。大家想,如果我们的律师制度比较好,我们几十万律师就可以成为制衡公安和检察院,包括法院的一个有利的力量。如果我们的律师制度不好,包括我们司法制度不好,就会使律师和我们法院的某些腐败分子,公安的某些腐败分子勾结起来,反而成为摧毁法制的力量。所以,对于律师,我想首先第一点,必须清楚地看到,公安是一个组织在战斗,检察院是一个组织在战斗,都是一个组织,律师就是一个人在战斗,往往就是这么一个人,说几句,你听了以后不听了,你要不听,他也没辙。 所以,如何把我们的律师协会这样的组织真正地完善起来,让律师们成为一个组织,你要是说不讲理,我找律协找你说话去,这完全可以吧。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是一个问题。让律师们找到自己的家。我相信,正常的律师都是理性的,当然你制度一坏以后,他就坏了。这是一个,让律师们有一个坚强的家、温暖的家。这是律师制度需要完善的第一点。 第二点,我提醒各级领导们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就是我们的律师制度,是党通过法律制定出来的,它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你可不能把它作为一种敌对的力量来对待。我在网上曾经都说过,请你们都想好了,哪一天你们自己进去的时候,你找不着律师,那时候你想哭都来不及啊。所以,一个律师非常弱的国家,人民的权利就容易被损害,这一点我想请所有的领导在台的时候都想清楚。不要说我现在在位子上,我在网上曾经发了一个帖子,我想了想,我周边进去的朋友,政法委副书记,市里面的,进去一个。市法院院长,中院副院长进去一个,还有一个镇长进去一个,亿万富翁进去两个,说明你要自己想好了。 你要是觉得律师不好,你把他废了不就完了吗?国家为什么要搞律师制度,不是搞来给你看的,这个天平的两边,这边没有了以后,天平就倒了,法官不经常说一碗水要端平,这样水怎么能平呢?所以我希望我们的政治家们,我们的司法领导看清楚。   主持人: 何老师的意思就是保护律师本身也就是保护公民权益的根本表现。   何兵: 保护社会主义法制。律师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怎么可能去摧毁它呢,这是不允许的。   主持人: 我们再看一下,随着聂树斌案在网友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加,我们现在也面临着刑诉法的修订,从您专家的角度来看,现在刑诉法存在哪些方面的漏洞?在程序上存在哪些不足?新的修订方面应该从哪些方面去努力?   何兵: 刚才我前面一开始已经讲了几点。你要是讲这个东西,可以讲一天。但是我今天给你讲重要的几点。我一直在提,我在网上也说了,我觉得有一条应该改,就是无期徒刑和死刑案件实行真实的人民陪审制,让三个法官、六个人民陪审员组成法庭来判决。你说你现在这么烦,说了半天不听你的,老百姓在外面嚷嚷半天他不听你的,还不如把人民群众直接送到法庭上,你们说了算,你们和法官在一起说了算,有人说中国不适合。全世界,我知道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日本,我们的台湾地区现在也是这样。你想到的那些国家,都在搞陪审。我们的步子不要跨的太大,但是涉及到无期徒刑,涉及到死刑案件,就要让人民去陪审。老百姓的心,你别看他不懂法,他根据生活经验,他知道。你这个案子到底有没有冤枉,老百姓一问,强奸杀人,你说他强奸了,那证据呢?这是全世界都在做的事。 我建议这次可以在这儿开一个口子。你别看我这个口子开的小,它是非常厉害的。它确实符合我们经常强调的司法的人民性。你怎么能体现司法的人民性,为什么就不让人民群众去判。你要记得我们建国初期,我们只有 26 万的人民陪审员,那时候我们才 4 个亿的人,我们都 26 万的人民陪审员,如果按照现在的人口,我们应该有 100 万的人民陪审员,很可能人民陪审员就起到一个,说下个星期你去审一个案子去。所以这个既是把握死刑的一个很好方法,也是人民教育人民的很好方法。现在不是控制死刑吗?不是说你判死刑,老百姓也不满意,你不判死刑老百姓也不满意,都在说法官,那很好办,让老百姓来判。三个法官、六个老百姓,法院就三票,那时候法院就不被动了。   主持人: 谢谢何老师。我们看到人民网和天涯网还有大量的网友在进行跟贴和提问。这些问题很精彩,但是限于时间原因,我们不能一一做答了。我们感谢何老师在百忙之中参加人民网舆情会商室的访谈,我们从访谈中可以看出来,您对聂树斌案是非常有信心的。我想无论是法律界还是传媒界我们都是为了真相而努力,我们通过何老师的谈话,也看到了网民在这段时间中、这个事情的过程中起到了非常积极有效的作用。我们也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我们法制历程的不断推进,聂树斌案一定会有一个更好的结果,我们也静待它的好的结果的发生。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何老师。   何兵: 谢谢大家。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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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 | 法律界呼吁启动聂树彬案再审

2011年09月14日 11:57:29        9月11日,国内部分学者和律师共60余人,聚集河北石家庄,研讨聂树彬案与刑诉法修改问题。此次会议由李金星律师以个人名义发起,并得到近年来活跃于维权一线的广大律师积极响应。与会律师来自全国各地四十多家律师事务所。本人受李金星律师的委托,全程主持会议。下面是财新网记者刘长对此次会议的报道。        聂树斌案申诉六年无结果;自称“真凶”的王书金二审至今四年未作判决 法律界呼吁启动聂树彬案再审           【财新网】(记者刘长) 9月11日,国内部分学者和律师共60余人,聚集河北石家庄,研讨聂树彬案与刑诉法修改问题。会后,与会人士签署了一份《关于尽快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的呼吁书》,呼吁人民法院立即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对聂案及相关的王书金案进行全面、公正的审查。     该呼吁书被以邮寄方式递交最高人民法院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9月11日的会议上,与会人士还结合当下正在征求意见的刑诉法修改草案,探讨了“刑诉法修改能否解决聂树彬案”等问题。      “聂树斌案”回放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组成“8·5”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聂树斌抓获,警方随即宣布破案。     此后,经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和二审,聂树彬被判处死刑。1995年4月27日,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某砖瓦厂内抓获河北广平人王书金,王在向警方供述中称,自己曾在河北省强奸多名妇女并将其中四人杀害。河北广平县公安局将王书金押回河北,并带其到所交代的作案现场进行指认。     在石家庄西郊的孔寨村附近指认作案现场时,受害人康某的亲友提到:这起案件早被当地警方宣布告破,被认定的凶手聂树斌也早已于十年前被执行死刑。媒体遂以“一案两凶,真凶是谁”为题报道此案,引发舆论哗然。     2007年4月,王书金案一审宣判,王被判处死刑。此后,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为理由之一,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     上诉状中,王称:“我在2005年1月18日向河南省荥阳市索河路派出所供述自己在河北省犯罪过程中,包括石家庄西郊玉米地里强奸杀人的经过……对于这些河北广平县公安机关的警察进行了确认……警察还带领我对作案现场进行了指认,现场是凭着我对当时的记忆找到的。”王的上诉,使聂树彬案启动再审透出一线生机。      六年申诉无音讯     2005年初,在获悉儿子可能并非真凶后,聂树彬之母张焕枝走上了漫漫的申诉之路。在多次向河北高院申诉无果后,聂母赴北京向最高法院申诉。     2007年11月,最高法院函复张焕枝,称:“根据我院关于分级负责处理申诉案件的规定,已函转河北省高院人民法院处理,请你与该院联系。”张焕枝遂继续联系河北省高院,并获知该院法官王琪负责该案。     “从2007年到现在,我每个月至少去一次河北省高院,有时候去两次,”2011年9月11日的研讨会上,67岁的聂树彬之母张焕枝回顾了最近四年来的申诉之路,语调尽显无奈。她说,每次去,河北高院的相关人士都会告诉他,“你别着急,我们会公正处理的”、“回去吧,这么大年纪了,我们会给你解决的。”张焕枝说:“他们就哄着我这老太太,一哄就是这么多年。”     自最高法院函复张焕枝至今,四年间,聂树彬案的申诉代理人已经多次更换。目前,北京律师刘博今接受聂母的委托,为聂树彬案申诉代理人。据刘介绍,他正面临着与此前多位律师一样的问题:无法查阅聂树彬案的案卷。此前,他曾去石家庄中院和河北省高院阅卷,均未果,得到的答复是:聂树彬案的案卷在河北省高院一位法官手中,并不在档案室。     据聂树彬案的关联案——王书金案的辩护律师朱爱民介绍,自2007年7月河北省高院二审王书金案后,该案的二审判决迟迟未能下达,迄今已逾四年,何时下判仍杳无音信。     朱爱民向财新记者证实,他最近一次联系河北省高院是在今年年初,主审法官表示:若二审判决下达,将第一时间通知律师。赴石家庄开会之前,朱爱民还特意致电广平县公安局,得到的回复是:王书金还在,仍然被羁押于广平县看守所。      法律界呼吁再审     9月11日,在聂树彬被执行死刑16年后,一批关注聂案的法律界人士聚集在聂树彬的家乡石家庄,召开研讨会,会议议题为:“关注聂树斌案、关注刑诉法修改”。会上,聂树彬之母张焕枝、聂母的代理律师刘博今以及王书金的辩护人朱爱民相继发言,陈述了自2005年王书金案案发之后,聂树彬案申诉的进展以及王书金案判决的情况。     通过对案件的介绍,与会人员认为,王书金对其实施强奸、杀人的情节供认不讳,其供述及指认与聂树斌案强奸杀人的证据材料高度吻合,足以表明聂树斌案在事实和证据上存在重大疑点,完全符合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条件。“河北省高院长时间不予启动再审程序,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在会议上发言称,西方有一句格言:“蝙蝠总是在黑夜里翩翩起舞”,意思是:当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时,一切只能在暗夜里进行的腐败行为都会相应终止。而聂树彬案在被媒体曝光多年后,仍不见相关部门有所举动,无异是“蝙蝠在阳光下翩翩起舞”。     为聂树彬案奔走呼吁多年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也参加了11日的研讨会。会上,贺卫方指出,聂树彬案暴露了现行刑诉法的种种问题,希望对聂案的研讨,能够为当下刑诉法修改提供启示。此前,贺卫方曾多次呼吁有关方面尽快将聂树彬案的事实真相公布于众,让国民重树对于司法正义的信心。     通过一天的研讨,与会人士起草了一份《关于尽快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的呼吁书》,呼吁人民法院立即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对本案及相关的王书金案进行全面、公正的审查检讨,依法作出正确判决,以践行‘依法治国’的理念,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      附:关于尽快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的呼吁书     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聂树斌案已经媒体披露多年,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7年答复聂树斌亲属的申诉请求,称此案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处理。河北省有关部门也表示将尽快处理此案。但是,四年的时间已过,河北省高院仍未对该案进行再审审查,聂树斌亲属还在进行着漫长、艰难地申诉。     2011年9月11日,长期关注该案的学者、律师及其他社会人士共60余人,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就该案以及该案反映出的刑事诉讼的问题召开研讨会。     1994年8月5日,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在鹿泉市孔寨村被强奸、杀害,1994年9月23日,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聂树斌因涉嫌此案被羁押,1995年4月25日,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决死刑并执行。2005年,网上逃犯王书金在河南被抓获,其供认曾于1994年8月在河北省鹿泉市孔寨村强奸、杀害一女性,并进行了现场指认,其交代情节及指认现场均与聂案事实相吻合。现王书金案仍在二审期间,其涉嫌强奸、杀害康某的犯罪事实未予公诉。     通过代理聂树斌申诉案的律师及王书金的辩护人对案件的介绍,通过研讨经披露的该案相关材料,全体与会人员认为,王书金对其实施强奸、杀人的情节供认不讳,其供述及指认与聂树斌案强奸杀人的证据材料高度的吻合,该证据足以表明聂树斌案在事实和证据上存在重大疑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一)、(二)项之规定,完全符合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条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时间不予启动再审程序,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     为此,我们郑重呼吁:人民法院立即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对本案及相关的王书金案进行全面、公正的审查检讨,依法作出正确判决,以践行“依法治国”的理念,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     本呼吁书将通过邮寄方式呈送最高人民法院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并于网络公开发布。     本呼吁书签名人:     杨金柱 (律师) 贺卫方 (学者)     李金星 (律师) 何 兵 (学者)     周 泽 (律师) 刘 红 (学者)     朱明勇 (律师) 张 凯 (律师)     王 兴 (律师) 刘博今 (律师)     曹乔华 (律师) 段万金 (律师)     吴小同 (学生) 童朝平 (律师)     邓 松 (律师) 贾慧平 (律师)     钟锦化 (律师) 王新光 (律师)     李修蛟 (律师) 杨彦兵 (律师)     张 伟 (律师) 蒋 涛 (律师)     马连顺 (律师) 韩东风 (律师)     张 颖 (律师) 宋立峰 (律师)     管 宇 (律师) 任德宾 (教师)     韩国权 (律师) 安 东 (律师)     邢嘉然 (律师) 林 波 (律师)     陶佳梅 (律师) 张 君 (媒体人)     胡四平 (法律人士) 郭世平 (媒体人)     高 成 (律师) 张 正 (律师)     甄 鹏 (学者) 吴国阜 (律师)     王素军 (律师) 丁锡奎 (律师)     王银玲 (律师) 刘新维 (律师)     郑 辉 (律师) 刘宝玉 (律师)     关建梅 (律师)     二0一一年九月十一日于石家庄               上一篇: 廊坊公安抓了周泽律师又如何?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35)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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