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知识分子

漫画讽刺中国当局打压公共知识分子

公共知识分子,简称“公知”,是指进言社会并参与公共事务讨论的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分子,通常被寄予具有批判精神和秉持社会公义。2004年,《南方人物周刊》曾评选“影响中国|公共知识分子50人,其中经济学家吴敬琏,历史学家秦晖和媒体人胡舒立等人上榜。随着中国互联网的普及,公知这一群体也越来越有影响力,并逐渐家喻户晓。

然而,2012年南方周末献词事件之后,中国当局开始全面打压公知,迫害言论自由,并且动用宣传机器将“公知”一词污名化。公知这一群体也逐渐退出大众视野。2021年,凯迪网被当局整肃,“猫眼看人”等栏目被封杀,标志着中国彻底告别“公知”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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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色 | 唯色:中国当局对自焚藏人的污名化

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在2012年5月7日凌晨播出有关藏人自焚第一部外宣专题片《达赖集团与自焚暴力事件》,此为截图。中国当局对自焚藏人的污名化文/唯色中国当局总是说它“解放”了西藏,给六百万西藏人民带来了“幸福”,那么,何以在“解放”半个多世纪之后,“农奴”要起来反抗“解放”他们的人?2009年以来,135位藏人连续自焚,从16岁到64岁,有男僧有女尼也有仁波切,有农民有牧人还有中学生,难道不都是被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解放”了的“翻身农奴”的后代吗?怎么会甘愿放弃党赐予的“幸福”蹈火而亡?当然,中国当局一如既往地,把这一切解释为“达赖集团有组织、有预谋、精心策划的”, 中国媒体也一如既往地,合谋将这个谎言变成堂而皇之的国家舆论。然而这么多的火焰,烧穿了戴着盛世面具的北京向世界不停宣说的谎言。这是多么地让它尴尬!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暴政,只相信枪,只相信钱,却不相信信仰,更不相信这世上会有人为了信仰燃烧自己。有这样一个暴政,以为谁都会服从他们,有枪有钱就可以摆平一切。为了洗白染上鲜血的手,他们也在编故事——这被他们描述为“争夺话语权”——结果被压迫者窒息的声音没有人听得见,世人听见的都是高音喇叭传出的被篡改的故事。为了抹杀藏人的自焚是对殖民暴政的反抗,为了掩盖境内藏地遭到空前高压的事实,中国政府及其喉舌新华社、新华网、CCTV 采取污名化手段,对自焚藏人进行道德上的毁损。比如,指他们或患有“癫痫病”、“精神方面有问题”,或曾“偷盗、抢劫”,“沾染酗酒、打架、赌博的恶习”,或“嫖妓”,“患有性病”,或“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或“夫妻不和”,“情感生活遭遇挫折”,或“学习成绩下降”等等。甚至连身体“残疾”、“性格内向”,也被说成是厌世自焚的理由。除此,还称有些藏人自焚是为了“赌口气”、“争面子”,“头脑简单,轻信别人”,以至于受到“达赖集团策划、煽动、支持”,甚至很恶毒地诽谤藏人自焚是“达赖集团给钱买尸”,阴险地指控藏人自焚是“杀生”、“犯戒”的“恐怖分子”行为,暗示藏传佛教是“邪教”。而这种种构陷,种种污名化,全都是这个国家的宣传机器和出卖良心的御用者干的龌龊事。为了自圆其说地解释藏人为何自焚,CCTV煞费苦心制作的官方宣传片多达5部,在其国际频道播出,总计两个多小时。就第一位境内自焚藏人扎白,CCTV的说法是因为扎白没有参加2008年3月16日的抗议,被其他僧人取笑,为了争口气,就自焚了。但纽约时报2012年6月2日的报道否认了这一点,并引述同寺僧人的回忆说扎白在自焚前两天,“走在街上,用脚去踢解放军的军车,他是想故意挑衅那些士兵……在他的眼睛里,我可以看到他对军队有多仇恨。”在CCTV制作的宣传片中,对自焚者的构陷及污名化淋漓尽致地表现在对达尼和次真为何自焚的解释上。18岁的达尼和22岁的次真本是阿坝格尔登寺的僧人,遭当局的驻寺工作组驱逐出寺,于2012年1月6日下午一同自焚,达尼当场身亡,燃烧着的次真跑到街上,被军警灭火后强行带走,一天后身亡。CCTV展示了一份据说是警方对次真所做的“讯问笔录”,还提供了据说是次真的画外音,听上去声音清楚,回答清晰。作为被严重烧伤的人,从烧伤到去世只剩下一天多,显然是在死亡线上挣扎。一位在中国的烧伤医院工作的汉人医生在Twitter上告诉我:“受伤后短期内可以说话,但坚持不了多久。会昏迷,窒息等等。紧接着会发生全身性的人体内环境紊乱,休克、缺氧等等。如果没有得到非常专业的救治,很快就会出现全身多器官功能的衰竭。”当我问到:“这样的重伤者,能够神智清醒、有条有理地回答一堆问题吗?那份讯问笔录至少两三页,大段、大段地交代了偷盗、抢劫、嫖妓的经历,像不像是伪造的?”这位医生含蓄地答道:“这些,你懂的。”而在那份“讯问笔录”中,两位出生于当地牧人家庭的青年被展示的形象,不但是小偷、抢劫亲戚钱款的强盗,还居然在自焚前成了“嫖客”。为此,CCTV让一个说四川话的妇女现身讲了几句,而这个被注明是“卖淫女”的妇女,面部被技术处理,完全模糊不清。贡觉旺姆于2013年3月13日自焚牺牲,她的丈夫卓玛甲被判处死刑。更令人发指的说法是新华网称2013年3月13日自焚牺牲的藏人妇女贡觉旺姆,因为与丈夫在“戒酒戒赌、夫妻感情等问题发生激烈争吵”,被丈夫掐死后焚尸。可事实的真相是贡觉旺姆自焚后,遗体被警察抢走并焚烧,她的丈夫则在当局要求宣称妻子是因家庭矛盾而自焚,被拒绝后遭到拘捕,数月后竟被判处死刑。中国官媒还煞有介事地声称自焚藏人已“被治安民警及时施救”、 “被救生还”、“伤势稳定”、“已无大碍”,但126位境内自焚者中,29人被军警强行带走后身亡,16人被军警强行带走后除一人返回家中疗伤,其他人都不知下落。CCTV的宣传片一共展示了7位自焚者在医院治疗的镜头,均被CCTV记者逼问以后还会不会自焚。一位外媒记者对此深感愤怒,认为很残酷,不人道。而外媒记者有所不知的是,这些被逼问的自焚藏人,有人甚至四肢被截肢。更有所不知的是,这些所谓“被救生还”的自焚藏人,并没有返回家乡与寺院,而他们今在何处,谁都不知道。中国当局甚至采取抵赖的方式,矢口否认藏人的自焚。西藏自治区官员在北京召开“两会”时,对媒体公开撒谎说西藏境内没有僧人和群众自焚”。可事实呢?在西藏自治区内发生的、籍贯属于西藏自治区的自焚者有6人;在西藏自治区内发生的、籍贯不属于西藏自治区的自焚者有2人;以及,一位籍贯属于西藏自治区,但在加德满都自焚的僧人。对于两位在拉萨大昭寺前自焚但籍贯不属于西藏自治区的藏人,西藏自治区的官员对此辩解:“西藏发生过的一起自焚是典型的输入型,有计划、有组织、有境外支持的……”他无非是想说自焚藏人的籍贯不属于西藏自治区,责任不在于他们,这种理由多么荒唐。正如人类学家Kevin Carrico指出:“中国官方媒体对当前西藏形势的回应,其彻底扭曲之处就在于:人们可以在官方网站上找到希望达赖喇嘛自焚的公开言论,却需要翻越坚固的防火墙,才能获得近期西藏事件中哪怕最基本的信息,而公开讨论要么已被屏蔽,要么已被随意删除。”但对于藏人而言,中共对自焚者不遗余力的污名化完全无效。在全藏地的许多城市、村庄和寺院,都把自焚者视为民族的英雄儿女,颂赞他们是“保沃”(藏语,英雄),为他们祈祷。许多佛殿与僧舍,许多藏人家里,都供奉着自焚者的一张张照片。民间的歌手或普通人,还传唱着一首首催人泪下的怀念之歌。我在博客上贴出他们的照片,写下他们的生平和故事,一位年轻藏人留言:“我把每一位自焚同胞的名字、背景和事迹都记在我的日记本里,也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我要铭记我们民族的英雄儿女,要为他们供灯、念经,表达由衷的敬仰和尊崇。”2014年7月(本文为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相关内容由自由亚洲电台藏语专题节目广播,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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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张耀杰:一个宪政国家的毁灭之路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宣誓就任南北统一之后的“大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在亚洲率先告别帝制的中国正朝着真正意义上的五族共和、南北统一、民主立宪的方向迈进。    然而,作为当时推动中国宪政主要力量的国民党人,却为了权力之争勾心斗角、严重内耗。又以本来可以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的“宋教仁案”为借口,贸然发动内战,给了袁世凯驱逐和消灭国民党以口实。中国民主力量的幼稚表现,以及袁世凯本人深入骨髓的专制梦想,最终联手剿杀了一个本来大有希望的宪政国家。    对人立法的《临时约法》    辛亥革命爆发后,在最为平稳保守的英国式君主立宪、虚君共和的光荣革命不被接受的情况下,中国社会只剩下两种走向民主法治、宪政共和的政制路径:其一是已经基本上成熟完善的美国式总统、议会与司法三权分立的共和制,又称总统制,其二是一直处于动荡变化之中的法国式政党议会与责任内阁共和制,又称内阁制。    同盟会成立时制定的章程,仿照的是孙中山比较熟悉的美国式总统制。制定《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所仿照的同样是美国式总统制。但是,自从1907年2月28日黄兴与孙中山之间发生激烈冲突之后,宋教仁对于“作事近于专制跋扈”的本会总理孙中山,一直保持着高度警惕和严重敌意。他于1911年7月31日联合谭人凤、于右任、陈其美等人在上海另行组织了不再承认孙中山最高领导权的同盟会中部总会,在《总会章程》和《总务会暂行章程》中借鉴法国及英国式政党议会责任内阁制的部分原理,明确规定“暂时虚位以待”的会长,当选之后必须经过“总务干事全体之署名”,才可以行使职权。宋教仁在辛亥革命爆发后主持起草的《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草案》和《江苏军政府临时约法》中,继续坚持主要用于架空虚置最高权力的集体协商、署名限权的法国及英国式的责任内阁制。    1911年12月30日,已经于前一天当选为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亲自主持定稿《中国同盟会意见书》。这里虽然还没有采用“训政”二字,其中所张扬的恰恰是孙中山此后一直坚持的以中西合璧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作为远期目标;以太上皇式的一人训党、一党训政、党在国上的党国体制,作为从事革命活动的实质内容和近期目标的专权训政方略。在孙中山眼里,直接妨害他出任临时大总统的绊脚石,并不是大清王朝“虏巢尚在”的异族“鞑虏”及其“元凶”,而是革命阵营尤其是同盟会内部“冒托虚声,混迹枢要”的“败类”“汉奸满奴”,所谓的 “败类”“汉奸满奴”,就是针对同盟会内部“冒托虚声,混迹枢要”的宋教仁,以及光复会副会长陶成章和光复会军事首领李燮和等人极其严厉的警告。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是在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南北双方议和谈判已经取得初步成果的情况下,采取单边行动宣告成立的。这种公然破坏双边谈判的单边行动,严重缺乏以人为本、主权在民、权为民所赋、权由法所定的正当合法性。作为具有世界性眼光的革命党领袖,孙中山对此是非常清醒的。1912年2月8日,孙中山在“清廷的退位诏书已经写好,只因南北双方的态度尚待协调,延迟未发”的情况下,向美国记者麦考密克明确承认:“我们有三亿六千万人民,我们在十五个省份行使权力——远达缅甸边境。我们有政府,但不合法。我们不能继续这样下去。”    1912年2月9日,共有30人出席临时参议院会议,缺席、请假7人,原定的六项议事日程中并没有审议临时约法草案一项。上午临近散会时,会议主席突然宣告议事已终应即散会,下午二时至五时续开临时约法草案审议会。下午续开审议会时,出席议员仅21人,由同盟会籍审议长李肇甫主席,宣布续议临时约法草案。经过一番讨论,“主席请赞成增设责任内阁者起立表决,多数可决”。李肇甫宣告下次继续审议,四时宣告散会。    之所以会出现如此转机,是因为由同盟会主导的临时参议院的当务之急,已经不再是针对同盟会及南京临时政府内部极力主张用责任内阁制限制架空孙中山的宋教仁等人,而是要针对即将接任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关于这样一种对人立法,孙中山此前在1月22日致伍廷芳及各报馆的通电中公开表示说:“就各来电视之,袁意不独欲去满政府,并须同时取消民国政府,自在北京另行组织临时政府,则此种临时政府将为君主立宪政府乎?抑民主政府乎?人谁知之?纵彼有谓为民主政府,又谁为保证?”    1912年3 月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以全体起立方式表决通过“临时约法”。3月10日下午3时,袁世凯在北京石大人胡同前清外务部公署宣誓就任南北统一之后的“大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他的就职誓词——“发扬共和之精神,涤荡专制之瑕秽,谨守宪法,依国民之愿望,蕲达国家于安全完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乐利”——所依据的宪法性资源,首先是《清帝逊位诏书》中具备完整全面的宪法性权威的共和契约;其次才是他还没有读到一个字的、迟至第二天即3月11日才由孙中山颁布生效的“临时约法”。    袁世凯的宣誓就职,标志着《清帝逊位诏书》预约期许的“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的“共和立宪国体”,已经在中国社会得到初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五族共和、南北统一、民主立宪的中华民国,是应该从1912年3月10日开始算起的。    作为南北统一之后的“大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袁世凯的统治权力与政治资源,分别来自于大清王朝与南京临时政府的委托代理。孙中山及南京临时参议院勒令获得双份委托代理全权的袁世凯,“谨守”他在宣誓就职时还没有读到一个字而且还没有正式生效的“临时约法”,既是对于《清帝逊位诏书》中完整全面的宪法性契约的严重违背,同时也是对于“临时约法”本身的宪法性权威的严重败坏。缺乏孙中山那样周游各国的生活阅历和世界眼光的袁世凯,对于自己还没有读到一个字并且还没有正式生效的“临时约法”的宣誓“谨守”,同样是对于宪政法理和宪法权威阳奉阴违、言不由衷的严重亵渎。    由此可知,无论是当年的孙中山还是袁世凯、宋教仁、景耀月、马君武、张继等人,对于现代工商契约及民主宪政社会的普世法理,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正确理解;他们像前文明社会拥有专制权力的皇帝和拥有独尊儒术的话语权的儒教官员一样,通过抢占极不道德的道德精神制高点,带给中国人的依然是一条奴役之路。    中华民国的五族共和、南北统一、民主立宪,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奠定在一部真正能够落实民主法治、宪政共和的宪法文本和国家契约之上。借用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第六章中的一段话来说:“只要当制定法律的时候,就已经预见到这些特定的影响,那么,法律就不再仅仅是一个供人民使用的工具,反而成为立法者为了他的目的而影响人民的工具。政府不再是一个旨在帮助个人充分发展其个性的实用的机构,而成为一个‘道德的’机构——这里的‘道德的’一词不是作为‘不道德的’反义词来使用的,而是指这样一种机构:它把它对一切道德问题的观点强加于其成员,而不管这种观点是道德的还是非常不道德的。在这种意义上,纳粹或其他任何集体主义的国家都是‘道德的’;而自由主义国家则不是。”    宋教仁案与“二次革命”    1912年8月10日,袁世凯以临时大总统名义公布临时参议院议定的《国会组织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和《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下令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国会议员选举。10月15日,为了配合全国范围内的国会议员竞选活动,国民党参议员会在北京成立。10月19日,宋教仁、王宠惠等国民党宪政派人士乘火车沿京汉路南下,各自返回原籍从事权为民所赋的国会议员选举活动。    1913年2月1日,宋教仁在从武汉写给北京国民党本部诸位同党的书信中,主要谈到这样几项内容:其一,国民党通过全国大选组织议会政党内阁,以便与袁世凯当局实现在平等共和、民主立宪的制度框架内分权合作的大政方略。其二,一心想通过全国大选出任第一届正式政府内阁总理的宋教仁,以候选总理的立场激烈反对袁世凯临时中央政府在大选之前向西方国家大举借债。其三,继此前在致自己的私人秘书刘羹臣的私信中谈到“与克强商议一切”之后,宋教仁再一次谈到“因克强赴沪,尚欲一往与商一切”,从而凸现出一条关键信息:代理理事长宋教仁在国民党内部“商议一切”的合作对象,并不是已经被他一厢情愿地架空虚置的国民党理事长孙中山,而是刚刚辞去汉粤川铁路督办职务由武汉前往上海的湖南同乡黄兴(字克强)。    2月13日,宋教仁自汉口沿江东下,于2月15日抵达上海与黄兴“商议一切”。国民党理事长孙中山,丝毫没有表现出与有望出任内阁总理的宋教仁“商议一切”的意愿,而是在此前的2月10日离开上海赴日本考察。    同年3月,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选举基本结束,在宋教仁等人主持经营之下,国民党取得重大胜利。众议院议员596人,国民党得269议席,参议院议员274人,国民党得123席,国民党在参、众两院870议席中占有392席,虽然没有超过半数,由于共和、民主、统一三党加起来只有223席,国民党依然可以凭借其相对优势影响操纵参、众两院。国民党的选举胜利,进一步抬高了宋教仁的政制预期,在接下来的十多天里,他实际上是在从事一生中的最后冲刺。    3月19日,袁世凯通电全国,宣布于4月8日举行国会开会礼。3月20日晚上,宋教仁应袁世凯邀请前往北京,在上海沪宁火车站准备乘车时被凶手武士英持枪暗杀。现场指挥武士英执行暗杀行动的,是前沪军都督陈其美及其谍报科长应夔丞手下的主任科员吴乃文,与陈其美、应夔丞、洪述祖同为青帮“大”字辈大佬的前光复军司令李征五的老部下陈玉生,以及从北京来到上海的广东人冯岳君。    凶案发生后,国民党在上海地区拥有最大份额军政实力和情报系统的前沪军都督陈其美,紧急展开针对应夔丞和武士英的缉凶活动,却放纵了与应夔丞和武士英同等重要的犯罪嫌疑人吴乃文、陈玉生、冯岳君。随着国民党方面调动所有报刊资源展开疑罪从有、嫁祸于人的宣传造势,这桩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被逐步放大升级为号称“二次革命”的国内战争,案件本身的证据链条及事实真相,反而被人为地遮蔽了起来。    由于得不到最低限度的民意支持加上军政实力过于悬殊,随着主将黄兴临阵脱逃,国民党方面的武装力量在“二次革命”中像落花流水一样一触即溃。流亡日本的孙中山在陈其美等人支持下,不顾黄兴、谭人凤、李烈钧一派人的坚决反对,另行创建秘密会党性质的中华革命党。宋教仁主持缔造的在宪政民主的制度框架内从事非暴力的议会选举、阳光参政的现代议会政党国民党,被彻底断送。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宋教仁案,也因此被强行中止并且被国民党方面充满党派偏见的各类写手以讹传讹地反复改写。一举消灭国民党军政实力的袁世凯,在没有政治反对派监督制衡的情况下,一步步走向他所梦想的皇帝宝座。    太上国会与“天坛宪草”    1913年4月8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在新落成的众议院举行开幕典礼,参、众两院到会议员共682人,国务总理和各部总长及中外来宾列席会议。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没有到场,而是委托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前来祝贺。当梁士诒代表总统致贺辞时,国民党激烈派议员以袁世凯没有亲自到会为由加以拒绝,一开始就把国会与政府置于尖锐对立的敌对状态。在国民党激烈派议员的感染鼓荡之下,一部分非国民党籍议员也逐渐养成太上皇式的议会至上、专权训政的极端思维。 第一届国会太上皇式的议会至上、专权训政的政治特色,在被通称为“天坛宪草”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讨论制定过程中,(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本文责编:frank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天益学术 > 历史学 > 中国近现代史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76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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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陈行之:救赎与沉沦

  最近有很多网友来信,问为什么近期很少看到我写的随笔,以为出了什么事情,对此我甚为感激。我很好,在专心致志完成长篇小说《寂静与喧嚣》的定稿工作。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真正严肃的文学很难与读者见面,为了感谢朋友们的关注,自今日起分三次选发这部小说的部分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寂静与喧嚣》在辽阔深远的社会历史背景上,表现主人公秦焕发从出生到成长,从恋爱到婚姻,从事业发展到官居高位,由于巨大的情感和心理渴求秘密策划一场触目惊心的情杀案件,从而导致丢官失势、结束生命的令人感伤的人生历程。这是一部关于情爱的书,以独到的视角表现爱情无比伦比的魅力,心灵的细微振颤、肉体的痴醉迷狂,都被置放在社会历史的舞台上予以精当展现;这是一部关于道德与良知的书,书中人物依据各自的人性进行或者崇高或者卑劣的表演,他们无法逃脱道德与良知的责问;这更是一部关于社会与历史、现实与人生的书,它试图回答“人为什么会成为这个样子,是什么东西使人成为这个样子”的问题,细致生动地刻画描写了秦焕发从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过程中现实生活潜移默化的影响。强烈的心理冲突、巨大的情感撞击和细腻纤细的灵魂震颤,在这里都得到了逼真的展示,从而对历史、社会与现实提出了严正的拷问。    《寂静与喧嚣》60万字,上下卷,这里选发的是第十五章《救赎与沉沦》,大约占全部篇幅的二十分之一。    ——陈行之    43.天在说,人在做    世界是一个整体,当这一边发生着很多事情的时候,那一边也一定正在发生很多事情,这些事情是有连带关系的,是相通的,然而除非具备某些特定条件,当事者很少可以意会到这种连带和相通,事情与事情之间,至少在表面上彼此隔着很遥远的距离,分属于彼此孤立的疆域,在不健全的婚姻关系中尤其如此。    这段时间,姜薇冷静地完成一个思索人生和抉择人生的过程,进入到灵魂安歇的恬适状态。这件事之于她的意义,不亚于养父对她人生的侵入,不亚于试图将整个人生托付给秦焕发——她终于彻底将自己从养父身上脱落,脱落为具有独立意识的个体了。这件事固然有阎百望与阙玲的关系——在婚姻道路上再次遭受挫折的阙玲,最终走向了阎百望,目前她已经半公开地成为了阎百望的情妇——的背景,但是,促使她做出抉择的仍然是她自己的心智和感情。耐人寻味的是,这件事的意义,实际上是在与秦焕发的关系中才体现出来的——在付出极大的情感努力之后,姜薇终于确认,秦焕发狭小而自私,他一直在对她进行情感要挟,她疲倦了,开始后悔为挽救关系所付出的巨大心力了。    姜薇就像顿悟一样,意识到在这个肮脏的世界上没有人可以相信,唯一有意义的存在是你自己的存在,只有你自己。有了这样的心理条件,原来看上去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也就都顺理成章地发生了,比如她与慕京生的关系。    慕京生毕业之际,为了给他谋取一个好位置,父亲慕三定拖着有病的躯体亲自拜访了省教委主任,在忍受半个多小时冷言冷语以后,权力很大的教委主任总算开了金口:“我给你问一下吧!”三天以后,慕京生收到了要他到龙翔市委办公厅报到上班的通知。    其实人生只需要一次关键性的推动,慕京生到了政府权力部门,简直如鱼得水,他天性聪明活络,再加之很有从政的才干,在仕途上平步青云,很快就当上了处长,现在他出现在某个场合,也足以引起人们伸长脖子眺望了。    慕三定去世以后,慕京生与省电视台漂亮的女主播李慧爱恋爱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庭。或许出于丈夫的原因,或者出于妻子的原因,或者出于丈夫和妻子的双重原因,这两个著名人物的夫妻情分有名无实,双方都没有被“家”这个东西所束缚,依旧各自保持着独立自由的生活空间。在关于他们的传闻中,最让姜薇惊愕的,莫过于夫妻可以带着自己的情人在一套房子里过夜!    姜薇问阙玲:“为什么?既然这样,他们为什么不离婚?”    黑黝黝的阙玲笑了一下,解释道:“姜薇,婚姻到一定境界,就与责任和道德没有什么关系了,与什么有关呢?与利益有关,他们分别都从对方那里获得利益。”阙玲分析了这里边的机理:慕京生的处境取决于李慧爱那些权力位置显赫的情人,而妻子留在他身边,又因为只有这个对生活持极为开放态度的人,才可以给她提供自由的条件,这是一种各得其所的平衡。    姜薇不以为然,讥诮说:“这个社会的确在进步。”    然而就像人们对生活中的奇异事物总是下意识给以特别关注一样,慕京生引起了姜薇很大兴趣,一个月以前,龙翔日报决定刊发省委领导班子推进作风建设的系列报道,姜薇奉命去龙翔市委采访民主生活会,在那个古典园林式的建筑群落中遇到了慕京生。    “你现在成了大人物,”姜薇以过来人的坦率态度面对这个曾经的追求者,“你大概不记得我这个老同学了吧?”    会议还在进行中,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窗外是一处有九曲回廊和小桥流水的景观。    “薇薇,你说哪儿去了?”慕京生露出招牌式的微笑,“我每天都在想你,薇薇,难道你不知道?”    “嘁!”姜薇撇着嘴,“证明?我要证明!”    慕京生拉过她的一只手,眼睛里闪动着快乐的光亮,说:“你知道洛北民歌里有一句唱吗?”    “我不知道,”姜薇没有抽回自己的手,“什么唱?你给我说说。”    “你是哥哥的命蛋蛋,想你想得打颤颤……”    姜薇抽回手,嗔笑道:“你说什么呢?!”    慕京生也笑起来:“这是真话,薇薇,我时常为你打颤颤。算了,薇薇,都是过来人,没什么遮遮掩掩的,怎么样?你来吗?”    姜薇怔了一下。一时无言以对。就在这一刹那间,姜薇突然决定跟生活开一个玩笑,把那个无形的一向对她施以重压的东西亵渎一下,就像做小姑娘时因为什么事情抓狂把一块面包揉碎了一样。她佯装生气地对慕京生说:“你一点儿都没变,彻底堕落了,简直不可救药……”    经验老道的慕京生从姜薇眼睛看到跳荡着的轻佻,用商量习以为常的事情的口气问道:“我是认真的,姜薇,我有一个很舒适的地方,你来不来?”    姜薇彻底放弃矜持,笑着说:“来就来,你以为我不敢来吗?我不相信你会把我吃了……”    结果姜薇真的来了,在慕京生一处无人知晓的房子里,两个人度过了一个说不上诗情画意却也极为享受的夜晚。慕京生超常的性能力的确差一点儿把姜薇吃掉,最激越的时刻,她也完全放纵开了自己,表现得就像是一头贪得无厌的淫兽,无有淫秽语言不能出,无有超乎常规的动作不能做,就连慕京生都暗暗吃惊,尽管他从未曾在这方面低估过她。    慕京生抚摸着姜薇慵懒的、某些部位还在痉挛的肉体,说:“你很厉害,跟我想象的完全不同……”    姜薇还没有从无遮无拦的纵欲状态中解脱出来,含混地嘟囔着:“慕京生,你简直就是一个畜生……”    安静下来的时候,姜薇清晰地意识到,她是被自己故意的放纵带到这里来的,她没有负罪感,她似乎无须再对什么人承担责任,她已经不存在对什么人负罪的问题了,按部就班,生命本能,自然需求,仅此而已……令她惊讶的是,在这种超越道德桎梏的交媾中,竟然隐藏着如此神奇的、简直可以说达到极致的快感……她默默地看着微闭着眼睛的慕京生,这个拥有健全的家庭生活却又成天周旋在女人中间的人,也许很早就意识到了她现在才意识到的东西……也许……不能不承认,她就像被迷醉了,她难以抗拒超越一切禁忌所带来的快感,这预示着有第一次就一定会有第二次,无论是不是慕京生,都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禁锢人的其实并不是道德禁忌,更不是社会习俗,而是某种心结,现在她亲手把它打开了,她就像获得了涅槃,全身心都感觉到清澈与轻松……在这一系列精神活动的表层,她需要一个具象的标志物,就像航道上的标志物一样……然而她不知道,身边这个男人仅只是漂浮在航道两侧的标识物,仅只是标识物,在很深很深的地方,才是推动或者影响船速的水流……她无力潜沉到那么深的地方去观察精神世界的流转,她快乐地站在船头,陶醉在视界之内的风光,她觉得这样就已经很好了……在朦胧的夜色中,她抚摸慕京生的肉体,偎依在他怀里,说了一句就连她自己也不相信的话:“当初……我真该嫁给你……”    慕京生脸上显出淡淡的略带讥讽的笑意。    “你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    “你在笑,”姜薇突然觉得羞赧,“坏蛋,告诉我,你是不是在笑我?”    慕京生仍然什么都不说。    姜薇攀住他的肩头,问道:“上大学的时候,你是不是特别喜欢我?”    慕京生看着她说:“我喜欢所有漂亮的女人。”    姜薇无心开玩笑,继续问道:“如果我们建立交往,我们会走到哪一步?”    “睡觉,姜薇。”    姜薇很惊讶,追问道:“还有呢?”    “没有了,就是睡觉。”    “你很不道德,”姜薇半嗔半喜地说,“京生,我感觉你的生活很混乱。”    慕京生将姜薇稍微推开一些,探过身子从床头柜取出香烟。    “好吧,姜薇,今天咱俩就扯一点儿闲话吧!”慕京生把香烟点燃,“不止你一个人说我的生活混乱,这要看从哪个角度看问题。我是这样看的,在两性关系中,不应当掺杂进感情因素,男女间的事情,为什么绝大多数都很复杂?就是因为在单纯的性关系中,掺杂了本不该有的东西,那就是感情,是这个东西把事情弄复杂了。其实,性就是性,它很美好,你还要怎么样呢?两情相悦是性的唯一功能,上帝把人构造成男凸女凹,就是让他们享受这种差异的。”    姜薇坐起来,用讨论问题的语气说:“如果按你这种说法,我们现在的关系是什么关系呢?只有性?这么说,京生,莫不是你在玩弄我?”    “你太文雅了,姜薇。”慕京生纠正说,“其实用‘玩儿’这个词更准确些,难道你不是在玩儿我吗?互相玩玩儿,这很好啊!难道你非得认为我们在相爱?难道你非得认为我们是在享受爱情?姜薇,世界上没有爱情这个东西,没有。爱情这两个字的确切含义是:性,再加上人对于性的本质的遮掩,没有别的东西了。你我都是过来人,早就过了浪漫的年龄,我们现在应该有能力将两者分开了……”    姜薇贴向慕京生,她不能不承认他是对的,他说出了她意识到却无法用语言表述出来的东西,这是一个赤裸裸的、完全黯淡了道德光彩的真理。    “你这个人,”姜薇把脸埋在他赤裸的胸前,“有时候挺可怕的。”    “常识而已,”慕京生爱抚着她的肩背,“常识有时候会让人振聋发聩,这是因为人们受社会习俗的影响,已经丧失掉按照常识看待自己和他人的能力了。” 姜薇记不得是怎样结束谈话的了,但是她清楚地记得,作为进入新的生命区段的标志,她开始无所顾忌地按照慕京生所谓的常识安排自己的生活了,尽管一开始并非没有心理障碍。具体到她与慕京生的关系,实际上是在厌恶与渴望的中延续下来的,对立的两极似乎都在升级——厌恶的时候,姜薇认为自己就是不要脸的婊子,她渴望享受一个婊子可以享受的一切;她明明知道慕京生只是一个在她身上发泄性欲的家伙,可她又无法否认,她实际上是需要这个迷人的家伙的……她确认他们在过一种令人鄙夷的堕落生活,这种确认曾经引起她异常惶惑的感觉。一个人面对天花板,她常常感到委屈与愤懑,她被挤压的灵魂有时候会向外蔓延,想得到生理欲望之外的某种东西,(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本文责编:frank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天益笔会 > 小说 > 长篇小说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76308.html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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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丁礼庭:公车改革,公务员该拿多少补贴

      公车改革,公务员该拿多少补贴    《南方周末》2011年6月9日《车改提速遇到“坎”》的文章揭示了走在全国公车改革前例的广东省的车改遇到了困境。一个简单的问题是:“取消公车,给公务员改发交通补贴。”是比较常规的思路。说简单点,就算是发足使公务员普遍满意的补贴额度,所节约的公车财政也是惊人的、巨大的。这似乎是一个各方都会满意的方案。但是,《南方周末》的文章问得好:“‘如果原来公车要花100块钱,改革后只花60块,其中30块是发给公务员的交通补贴。你说公众同意不同意?’‘不同意。因为公务员拿了钱。’‘公车改革必然会增加公务员收入,这很正常。’‘广东一线产业工人一个月多少钱?一千多块!公务员的车补比他们的工资还要高,他们答应吗?’”【1】很显然,公众的改革期望,和车改的主体公务员的认识相差甚大。这种差异,就是来自于对“公车使用标准”的“正义的合法性”存在认识上的差异。    那么,就理论上来说,“车改”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到底在哪里?记得罗尔斯在论述政治正义时曾经以“无知之幕”的“自然正义”出发来评价政治事件的合法性的。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进一步拷问的问题应该就是——在当前中国人均GDP5000美圆(我2011写此文章时,这应该是2010年的数据。)的经济水平上,国家公务员外出办公事,应该享受怎样的交通待遇?——中国的公车改革应该首先来确定这样一个“正义的合法性”的“公车使用的标准”。如果有了这样一个“正义的合法性”的标准,那么无论是给补贴也好,还是仍然备公车也好,一切都具有了“正义的和法性”!    记得二个月前,我就曾经写过《就“利益补偿”问题和张维迎先生商榷》【2】的文章,曾经就改革过程中“利益补偿”问题,和张维迎先生的下列观点提出商榷:“改革不应该使得任何人比原体制下生活得更坏。按照这个原则,在现实中,如果具体的改革措施会带来社会总财富的增加,但同时会导致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利益受损,此时,受益者有责任从自己所得的增加中拿出一部分补偿(‘赎买’)受损者,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改革。……尊重原体制下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并对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损者予以某种形式的合理补偿,是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2“改革不应该使得任何人比原体制下生活得更坏。”【3】“我前面讲的应该尊重和补偿的‘既得利益’,是指绝对既得利益,而不是相对既得利益。”【4】张维迎先生的观点非常明确,改革只能是利益上“增量的”改革,不能使任何人在改革中受到利益的损失,如果改革的政策一旦产生这种损失,那么改革的获益方,就必须给予损失方合理的补贴,使任何人不至于通过改革受到利益损失。于是,公车改革中给予公务员适当的补贴就是顺理顺章的事情。       这话在理论上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我和张维迎先生的分歧就在于:“合法不合理的‘既得利益’应该不应该补偿”?客观事实就是,目前中国公务员的公车使用标准,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中国客观的经济水平,这本身就是一种“绝对地”不合理的“既得利益”!!如果所有这种“绝对地”不合理的“既得利益”都应该一一地、不折不扣地进行补偿,那么改革的“正义的合法性”又在何处呢?这种改革还会有什么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呢?    所以,问题非常简单,中国的公车改革首先就必须通过建立在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基础之上的“公众辩论”来确定:“在当前中国人均GDP4000多美圆(现值)的经济水平上,国家公务员外出办公事,应该享受怎样的交通待遇?”的改革的“正义的合法性”的标准,在得到共识后,再按此标准来进行改革。    在解决了“正义的合法性”的标准问题后,接下来,我们就应该考虑如何和既得利益者妥协的问题了。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有时候,某个“正义的合法性”问题是“不大可能一步到位”地实现的。如果在当今的中国,如果要求一步到位地实现上述公车改革问题上的“正义的合法性”标准,就很可能遭到既得利益群体的集体抵制而流产。甚至可以这么说,中国公车改革之所以拖延十几年没法解决,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既得利益群体抵制的结果。这也是为什么张维迎先生认为改革不能有人利益受到损失,改革应该使所有人获益,否则,改革必然受到阻力。所以应该完全地、全额补偿既得利益群体的既得利益。我对张维迎先生的指责就是补偿必须考虑“正义的合法性”的问题,也就是必须在两者之间找到“妥协”的最佳方案。本人在此提出二个供选择的方案,仅供有关方面参考:    方案一:根据公车使用的“正义的合法性”标准,一步到位重新确定公车定额,超过标准的所有公车向全社会公开、透明地拍卖掉,收入全部归各级政府财政所有。同时,在目前的公车费用和公车的“正义的合法性”标准费用之间确定一个民众和既得利益群体都同意的“妥协”标准来对相关人员发放补贴。但是,这个补贴不是永久性的,而是暂时的。它要么在相关人员以后的加薪中全额抵冲。也就是相关人员只能在今后的历次合法的加薪数额超过“公车补贴”的数额后,把这种补贴全部抵冲完后,才会有实际的收入增加。要么,规定一个补贴的享受年限,在规定年限里逐年减少补贴,直到到期完全取消。比如,规定补贴享受五年,那么每年就递减20%,五年后全部取消;如果是十年,就每年递减10%,十年后全部取消。    方案二:根据公车使用的“正义的合法性”标准来确定一个合法合理的公车数量“定额”,然后根据现有公车的使用寿命,规定一个合理的年份,在这些年份内,一律冻结购买新车,而且禁止超期使用应该报废的公车,等到公车逐年报废减少到上述根据 “正义的合法性”标准来确定的公车“数量定额”以下,再解冻恢复公车更新。    这种涉及到政府财政和民众根本利益的改革方案,理应得到全国人大的立法确认。    综上说述:对相关人员的既得利益的补偿,既不能无原则地不考虑“正义的合法性”问题,完全足额补偿;也不能一步到位地达到这个“正义的合法性”的标准,而必须在二者之间找到合法合理地妥协的方案!    2011年6月17日星期五    【1】:《南方周末》2011年6月9日《车改提速遇到“坎”》    【2】:丁礼庭:《就“利益补偿”问题和张维迎先生商榷》    http://www.aisixiang.com/data/40214.html    【3】、【4】:张维迎《理性思考中国改革》    http://www.aisixiang.com/data/36884.html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最新来稿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76273.html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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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想家 | 官员领取车补,法律依据何在?

官员领取车补,法律依据何在? (本文为东网on.cc约稿,其他商业网站请勿转载) 官员配备公车,在以前是让人羡慕的,在网络时代是让人愤怒抨击的。所以,网络时代,取消公车是必然趋势。矛盾将转向另外一个话题:如何取消。 目前提出的方案是:取消公车、发放车补。处级每月800元,局级每月1300元。 据说每年可为纳税人节约1500亿,看上去是个对纳税人很友好的政策。 但是有一个前提问题被有意遗漏了:给官员发放车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中国实行的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个制度下,公民是主人,官员是受主人雇佣、为主人服务的仆人。那么,为什么主人要自己掏钱买车、养车或者是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而仆人却要从主人腰包里拿钱去买车、养车呢?主人同意了吗?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不能逃避的问题。 所以,给仆人发放车补,一定要全体主人投票表决。在中国制度下,就是由全国人大召开专门会议,表决“是否同意给官员发放车补”。如果表决结果是“不同意”,那么,政策就应该是“取消公车,一分钱也不补贴”;如果表决结果是“同意”,那么,紧接着就进行下一项表决:“同意给官员发放多少补贴”。 议会讨论有用吗?有人说了,全国人大代表中,绝大多数是官员,他们的表决结果肯定是“同意”。我认为,这种悲观的判断,是低估了人大代表的思想水平。我们的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他们不是一群利己主义者。另外,在表决程序中,可以规定:由于此项表决有可能涉及权力自肥,所以,每一位代表所做的“同意”或“不同意”的投票态度,都将在互联网上公诸于众。在设计了这些措施之后,如果公民们仍然不满意,则可联名要求实施全民公决。只需取来宪法查阅一下,看多少公民联名提议,就可启动全民公决。 温州书记每月车补3100元。这一数字已经超过了一些百姓的月工资。这就是没有程序、随意给自己发补贴的恶果。 有人说,“取消公车后发放车补,每年已经能节省1500亿元了,总比以前进步一点了”。这种说法太糊涂。我们可以来看一道简单的政治常识题:某村以前有几个无赖,每年都要抢走村民3000元,后来他们说以后不抢了,改由村民每年主动交付1500元,请问村民应该接受吗?当然不应该接受,因为,接受就意味着强奸变成了通奸,村民成了施恶行为的配合者。 以前,所有人都知道公车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而一旦改为车补,则就是将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变成合理合法了,就是将显性的违法行为给隐性化了。这是中国式的狡诈,最终害了自己。我们被愚蠢的中国式狡诈坑害了几千年,再不能继续被坑害了。我们要求,要么取消,要么,就让那种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在阳光下继续展示吧。我们拒绝为其主动提供夜色的掩护。 2009年,辽宁8万元天价车补丑闻被揭露之后,我写了文章《天价车补是向纳税人公开宣战》,以及《宁忍公车腐败,不忍车补抢劫》。到现在,5年过去了,未听说辽宁的天价车补受到其上级的斥责,更未听说司法部门对8万元高额车补进行涉嫌贪污的调查与审判。而有关取消公车的话题,依然停留在讨论车补的发放额度上,全然没有考虑“发放车补是否应该交由纳税人审阅”。这是令人遗憾的。 我希望,在进行车补之前,最好先能找出法律依据,这是进行其他讨论的基础。 链接: 《“公车改革”游戏玩了20年》 《驳谣言:整个国民党没有一部公车》 《中外公款买车惊人对比》 《宁忍公车腐败,不忍车补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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