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 | 一只被公权力蹂躏的羔羊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不久前被“双规”的扬州市委组织部长蔡爱华或与牧羊集团股权之争关联密切。至此,发生三年之久的“牧羊事件”再次浮出水面。 在2002年国企改制中,国企牧羊集团变身为五人均衡持股民企:徐有辉(董事长兼总裁)持股24.05%、李敏悦(副总裁)15.74%、徐斌(副总裁)15.7%、范天铭(牧羊子公司总经理、享受副总待遇)15.61%、许荣华(副总裁)15.51%(其余股东为:自然人持股9.48%,邗江国有资产管理局持股3.87%)。改制从搭建股权结构,设计制衡模式,皆在党和政府权力系统完全掌控之中,也获得了主要官员首肯。 改制前,牧羊集团净资产在3000万元左右(系上述五人共同出资,每人除认缴部分现金外,其他资金向企业主管单位粮食局借款凑足,借款由每人每年的股份分红来偿还),此后六年,集团发展迅猛,到2008年该集团销售额已突破20亿元,粮食饲养机械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 2008年4月开始,现任董事长李敏悦和总裁范天铭借助公权力,剥夺董事徐有辉、徐斌和许荣华股权。 祸根或许在2003年4月埋下,五人签订了就董事个人新设立公司涉及与牧羊集团现有产品、工程业务关系,以及如何使用“牧羊”品牌等问题达成协议。分管营销的徐斌和分管研发的许荣华辞去公司行政职务,用从牧羊集团借来的500万元各自创业。二次创业相当成功,在业界赢得巨大声望。而董事长和总裁因经营管理能力欠缺,面临下台危机。于是,董事长和总裁决定将三个创业伙伴赶出牧羊。 当徐有辉、徐斌、许荣华三人要求现任董事长按照公司法享受法定权利,质疑政府越权干预时,邗江区区委书记程裕松一语道破天机:“此次年底换届时,现任董事长、总裁有可能落选,所以区委不能不管;区委认为范天铭是董事中最适合担任总裁职务的,而董事会有可能随时将其解聘或在换届时将其更换,所以区委不能不管。” 值得一提的是,时任邗江区副区长范梅青乃总裁范天铭之妹。 管的办法很特别,区纪委分别找徐有辉、徐斌和董秘戚海兵谈话,因为他们都是党员, 要徐有辉交待十年前当厂长时“都用了哪些不该用的”。他们反复向徐有辉暗示要其转让股权。一向谨慎的徐自觉没有什么问题,坚持要按市场价转移股权,转让不成,他被撵出决策层,停发工资,无权享受分红等股东应有的权利。至于许荣华和徐斌,早就给他们预备了另一个罪名:涉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非党员的许荣华被以商标侵权罪诱捕,最后在奉命行事的检察长胁迫下,在看守所内签下了股权转让协议,将价值数亿元的股份以1660万元转让给牧羊集团工会主席陈家荣,而陈不过是李敏悦和范天铭的代理,资金都是李范提供的,股权立即又转到两李范二人的手中,他们终于掌握两大部分股权。徐斌被李敏悦以涉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告上法院,扬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徐斌败诉。自此,三人完全被扫地出门,疲于奔命。 三年来,他们为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谓殚心竭虑:借助可靠关系将遭遇反映到江苏省政协和省委政法委主要官员,批示转下来,无济于事;邀法学界江平等知名人士,出具专家论证意见:“涉案股权转让合同作为公权力机关违法之恶果,根本就不应该得到法律保护。”也无人理睬;舆论呼吁铺天盖地,也难有效果。为他们鸣冤的媒体处处受到来自权力系统的“关照”,扣发,删帖。可以说,一道强大的铁幕遮蔽了他们,他们自感无力冲破这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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