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

Bear’s Blog | 拒绝遗忘,更拒绝被审查的记忆

三年前的悲伤与眼泪,至今不能忘怀。看着自己熟悉的城镇在汶川大地震成为一片废墟,再坚硬的心,都会为之动容。在学校强忍着眼泪看完了《 躺在时间的河流上怀念他们 》一文。 我没有那样的文学造诣,但幸运的是,我有自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环境,不像南方都市报处于的那个环境,虽然真正想说的已经很明显了,但毕竟不敢直言。 对于我来说,三年前的今天,所带来的重要意义是它完全改变了社会对80后这一代的观感。他们不仅会玩,不遵传统,而且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感。那是决定这代人性格的标志性时刻。  不仅如此,伤痛之后带来的是整个公民社会的崛起,使得这已经事实上成为了国家记忆。 但这个记忆理应是完整的,未经审查的。那才是真实的。当他们今天让我们感恩,感谢党的时候;我铭记的是废墟下再也无法苏醒的学生。他们说会调查,会有一个结果,却把 要求调查的那个人 判了五年。他们说不会遗忘每一条生命,而 那个让冰冷的统计数字有了姓名的人 ,却被他们给 弄丢 了。就算今天是纪念日,如果你来自中国国内的话,无妨试试上面的链接还能打开多少个? 不知道那些影帝的影迷们,还要说什么 。 我常常说人类的哀悼是有进化意义的,在没有医药知识的过去,哀悼和埋葬是唯一可以阻止疫病侵袭,造成更多死亡的方式。这不是为了别人,也不是为了任何的政 治目的,而是为了自己和你所爱的人。 天灾无情,但人祸可以避免。你永远都不知道大自然下一分钟会给你带来什么。在大自然前谈论与己无关或者“运气”,无异于是在摸彩票 —— 基督城就是最好的例子,同一灾难完全可以短时间在同一地点发生两次。如果天灾突然发生,你是否有把握,你或者 你的孩子头上的屋顶 不会造成人祸?经济条件也许会让你我住在最好的房子里,上最好的学校,但天灾可不会正好挑你在家里,你在空地的时间中来找你。或者你的同胞呢? 追求真相更理应是铭记逝者的一部分。学生是一个一个的名字,每个人有自己的家庭,故事和人生。他们不是一个数字,也不是一个个体。所以当我们在宣称 “不忘”他们之时,我们的“不忘”不是八万多的那个数字,而是每一个学生就此被突然打断的平凡生活,更重要的是,他们逝去的真正原因,这究竟是不是对生命的无谓浪费。 三年来总会不断的在心里问这个问题,却一直没有答案。艾未未和谭作人,当然还有更多,例如震后统计名单的无名志愿者,所作的比我们更进了一步,当面 问出这个问题,甚至身体力行试图找出我们所渴望的答案。 为了告慰死者,告慰还生着, 痛苦挣扎 甚至已经 放弃的 家长,他们像宣传上要求的那样拒绝遗忘,不过他们同时也忘了去遗忘那些他们希望被遗忘的东西,因而失去了 自己的自由。他们赋予今天这个纪念日更新的意义 —— 对事实,对真相的追求,才会让八万人,特别是那 5212位学生 的名字永存于世,不会随着人们的老去而消失。 今天不是古代,要从历史中抹去一件事是一件不可能办到的事。更别论每个朝代都会有始有终,在其苟延之时还能将历史的一部分从历史书上删除,但被删除的那部分却会一直在你我的心里。那段记忆和历史,完整的,未经审查的,会一直存在于人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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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克坚 | 民主化的基础力量

                                      2011 年 3 月 10 日 凌晨 3 时许,浙江温州乐清寨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举揭晓,前民选村主任钱云会的堂弟钱云孟以 1788 票高票当选为新一届村委会主任。据在场的《法制日报》记者记录,现场响起了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关注中国社会演变的人,都应该想象和感受一下这个热烈掌声背后所蕴含的意味和其所代表的社会力量。   在一个转型社会中,公共热点事件变化频繁。但是作为 2010 年最重要的舆论风暴之一,钱云会惨死一案无疑已经成为绝大多数网民的共同记忆。遗憾而不意外的是,这个惨案中,官方并没有通过严谨无暇的法律程序向公众提供一个让人信服的结论,而网民通过网络围观和现场调查寻求真相的努力也因为官方刻意的阻挠而停滞。但是通过这个事件,公共机构的权威和统治合法性不断销蚀,民间力量不断结构化,这两种不同方向不同逻辑的力量都是未来社会演变的重要因素。   在这个事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背景需要我们去还原和追叙。那就是在数年以前,当钱云会被选为寨桥村村委会主任的时候,他肯定同样得到了村民的热烈鼓掌庆贺,他的当选寄托着那些普通村民的期待,希望能通过对他的信任投票,去领导他们维权,对抗日益骄横的地方政府和国企对村民权利的强取豪夺。   为了对得起村民的期待,为了不辱没村主任这个不起眼的职位的尊严,钱云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他多次遭受牢狱之灾,最后直接或者间接地导致了他惨死于车轮之下。寨桥村村民们是这些悲剧的见证人和直接利益攸关者,他们明白一个小小的村长职位对他们的意义,他们明白他们手中的选票的价值。虽然在一个庞大的压制性体制面前,他们的权利是脆弱的,但是他们没有放弃,钱云孟的当选,就是表达对钱云会的认同和哀悼,表达他们坚强不屈的抗争意愿。   让我们引述《法制日报》记者的更多描述来说明当时弥漫在现场的那种力量:   选举场合设置了两个投票点,投票点上挂着:“公平竞争,依法选举”的标语,每个投票点边上设有 3 个验票发票处。台上,设了 10 个秘密写票点和 5 个投票箱。“确实有人打过招呼,叫我选谁选谁。”老王笑呵呵地说,“他说他的,我选我的。一个村的,都知根知底,选谁不选谁我自己脑袋会想的。” …… “还是太阳底下的选举好。 …… ”唱票人每喊一声,计票人在黑板上候选人姓名后划上一笔。虽然已是深夜,围观的村民们却毫无睡意,在兴奋地议论,大声发表着自己的见解。 这个最基层的微观政治舞台所折射出的人性力量,可以让那些“民主素质论”者闭嘴了。没错,由于长期体制性的压迫,构成中国人口 50% 以上的农民,他们大多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其经济社会条件依旧处在社会底层。“素质论”者不去反省这些现象背后的体制因素,反而最喜欢传说那种古怪的论调:比如说中国农民缺乏民主意识,不在乎民主权利,农民用不好他们的政治权利 …… ,因此民主化并不是当务之急,发展才是硬道理等等。 不夸张地说,压死钱云会的正是这种畸形的、无视农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发展观。没有政治权利的保障,经济发展日益成为特殊利益群体对普通民众利益的掠夺,而正是因为不接受这种掠夺,承载着村民期待的钱云会才义无反顾地站出来。基层选举与民主的目标之间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但是农民们有权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愿选举村长的权利,虽然十分卑微,却依旧是他们对抗庞大国家机器的一个重要机制,凌晨三点时爆发的掌声就是他们意愿的最好表达。 那些“民主素质论”者其实完全忽视了中国农村社会生态的巨大变化。从 1988 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以来,农村基层选举实践拉开,虽然刚一开始的时候,普通民众反应淡漠,各种不规范的选举行为大行其道;但是随着多轮选举实践下来,民众的权利意识被唤醒,政治参与热情被激发,表面上看来民主素质最低,文化和社会地位都比较低下的中国广大农村人口,却有着更多的选举实践,逐渐明白了选票的价值,认同了政治竞争的必要性,在具体的选举实践中,丰富了民主的知识。因此,继续信口胡说农民不需要民主,或者不配享有民主权利,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的污蔑。   毫无疑问,民主化过程是社会各个阶层共同的政治参与所形成的共识。这种共识的达成是通过制度安排逐渐固化的一个过程。因此,民主化不仅需要广大农民的政治参与,也需要城市中产阶级和体制内精英的不断汇合。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千万不要被素质论所误导,比如认为中国的农民因为文化教育和经济因素,而无法参与民主化运动。事实上也许正好相反,多年实践下来,使得农村的基层选举日益成熟,农民的政治参与热情构成了威权型体制强大的压力,广大的农民已经成为中国民主化的基础性力量。人们需要做的是,社会各个阶层加强互动,拓展政治参与的通道,逐步累积民主实践,培育公民社会,拓展公共空间,让专制体制不得不节节溃退,最终促使民主化在中国生根、开花,结出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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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能量的累积与炫耀(随笔)

政治能量的累积与炫耀(随笔) ——以杰出少年黄艺博、李天一为例 作者:李伯勇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1-9-19 本站发布时间:2011-9-19 15:09:33 阅读量:122次    一   由李双江15岁(实际年龄要大)儿子李天一驾宝马打人,又牵出汽车假牌照,最终判定李天一收容教养一年,此前我们也知道李双江在在警卫员护卫下看望伤者,又与伤者达成和解,这一系列动作,演示了事情发生到了结的一个过程,我却闻到了浓厚的博奕意味。   在微博——互联网发达的今天,一个牵涉公共人物的公共事件,当事者双方如何互动,司法部门及其背后显性隐性的政治权力如何介入和运作,在相当程度上,都是跟网上民意——社会民意的一种博奕。与几年前相比,至少在表面上,凡社会公共事件中政治权力独大而傲慢的表演有所收敛,那种暗箱操作到底、罔顾民情民意、实行舆论封杀的做法越来越难以维持。既然民意成了直接和间接的参照,权力者或权力部门(包括权力背后的权力)仍力争握有博奕的主动权,其政治能量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牵涉有军方背景的公众人物李双江,以及李双江息事宁人调和式介入,其实都演释着在凡人百姓难以企及的政治能量,“中国特色”又一次毫发毕露。   “李天一收容教养一年”,“与伤者达成和解”,就是博奕的结果。但不是博奕的结束——博奕会在舆论的视线之外继续下去,比如李天一被收容教养跟别的被收容教养者在待遇上会不一样。我的意思并不是要穷追下去,李天一毕竟是犯了大错的青少年,而是说明,中国语境中政治博奕无所不在这样一种社会现实。   权力者或权力部门与网意民意的博奕,其实就是双方政治能量的博奕。显然,在政府大社会小的当下,这种博奕的主动权在政府——政府中的政府(主导政府的权力者)。这种主动权以政治能量的样式体现,权力往往通过一定的政治能量来体现,而政治能量的有无大小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你看着办”会纠缠当事者、介入者乃至民众的神经。在中国的许多事上,正方反方第三方在乎的其实不是权力的指令(因为权力常常居以暗处),而是政治能量——各方对政治能量的领悟。权力及其运作每每化作一种能覆盖社会的政治能量。   对政治能量的领悟所导致的追逐或退却的行为已经成了国人的精神常态。   这些年金钱及对金钱的追逐成了我们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构成,金钱成了政治能量的一个支撑力量,或者说成了政治能量的有机构成。但执政党保留了它藐视和批判金钱(资本原罪)的基本意识形态,也就是保留了政治权力对金钱的鄙视与傲慢姿态(政治权力操控下国有企业的运作就显现这种特征),不但要有钱,更要有权力,用经营管理、劳动(包括创造和研究)、市场原则寻钱太笨拙,而用权力寻钱可以立竿见影而且能继续保持威权,政治权力能叫有钱者顷刻间获罪而两手空空。主流意识形态可以痛批金钱,但权力集团中的人可以无限地拥有金钱,他们进退有据左右逢源。这样的事实又告诉我们,政治能量超过金钱。   可是,以此展开讨论不是本文的兴趣所在,很多正直的社会学人比我分析得更为深刻到位;我却想到另外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由年纪轻轻的李天一,我不由自主地想到黄艺博——前些时候成为舆情热点的武汉五杠少年黄艺博。两少年正是政治能量追逐的产物,也是某种政治能量的体现者,从社会发展角度,他们又是政治能量的受害者。他们身上体现的政治能量的累积与炫耀同样构成了当今中国的一个现实。自然,以更大的政治能量解决他们追逐政治能量的失态和失误,也应该是当今中国的一个现实命题。   所谓政治能量,包括权力但不止于权力,包括一定的经济能力但不止于经济能力,还包括名誉、公关能力、以主流价值观衡量为优秀、在某个圈子成为杰出(公众)人物——这些外在的红光亮的东西。拿通俗语言说就是“这人很来势”,“这人水很深”,“这人惹不起”,于是相关和不相关的强者弱者自愿不自愿为其让路,甚至为其开路,这人也就大错变小错,小错变无错,心理黑暗却被捧为伟大正确的大救星,当年的“红太阳”就是这样升起来的,光棍、流氓、阴谋家屡登皇座也就成了中国一再上演的历史。   在年龄上两个少年相近,在家庭背景上却相差不小,黄艺博的父亲可以说是基层干部,而李天一的父亲却是将军级艺人。因处在同一个官僚行政的社会系统,在政治能量的孕育上却有着一致性,在效果上却差别极大。在中国,政治化情境——政治能量往往通过家庭——当家的父亲母亲传导给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人。两个少年的父亲都知道政治能量对一个人一个家庭的巨大作用,自然也熟悉借助主流意识形态孕育政治能量的途径。   二   先说五道红杠少年黄艺博。   据介绍,他年方12岁的武汉市少先队总队长。2岁,当大多数同龄的孩子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黄艺博就开始看“新闻联播”了;7岁,当大多数同龄的孩子还躺在父母怀里撒娇的时候,黄艺博就开始看人民日报和参考消息了;10岁,当大多数同龄的孩子还把字写得丑陋难看的时候,黄艺博就开始为媒体题词了;11岁,当大多数同龄的孩子还沉溺于喜羊羊和灰太狼的时候,黄艺博就开始坐在办公室里看文件了;12岁,当大多数同龄的孩子作文写的如同流水帐的时候,黄艺博就开始抒发“自己为了‘中华民族之复兴,续写汉唐之盛世’的修身齐家、济世安邦之信念、气度、襟怀、理想和抱负”了。可谓少年老成,少年得志,少年志在一搏,少年志在君临天下。   由于他的父亲只是一介普通的基层(大概是科层)干部,但比一般百姓及家庭,更能明悟孕育和具备政治能量对孩子日后出人头地的重要性。中国的官场小说反腐小说权谋小说的热衷读者就出在这一科层,他们耳濡目染,有时间有机会有经济能力揣摩权势人物的发迹史,当然也知道权势人物的表里不一。当然,小黄的父亲不会有这么明确的政治认知,除教育孩子在学校听话,当好学生干部,更是利用日常“政治金字塔通道”——CCTV帮助儿子孕育政治能量这既是一个可靠路径。这也是一个带指标性的平台。CCTV无时不在地传导这样的政治能量。父亲通过CCTV对孩子进行言传身教,去感受促人奋进(进入权势圈子)的政治氛围——红色官本位的政治氛围。接着父亲又引导孩子看人民日报和参考消息,通过纸质媒介的阅读,让政治能量细化具体化并进入心灵。果然,小小的黄艺博身上由少积多地具备政治能量了,开始在外表行动(发言、照相等行动举止)显露政治能量了。当然在黄艺博,他压根不知道这就是政治能量,而只会认为具备“革命接班人”的行为准则。对小黄来说还只是政治能量的预演,到真正握有政治能量还得有一个实践过程。   其实这样的实践遥远却很单,摆出政治正确的“你不信我信”姿态就行了,再细化一点摆出“警惕敌对势力破坏”就是了。   问题在于,不但是他,他的家庭,用“革命的标准相”去装扮他,而且他周围的人(包括学校和社区街道)以各种方式去夸他,当面不当面给他昭示他会成为优秀领导干部的美好愿景,甚至能进入中央政治局,当常委,做总书记呢。也就是社会的弱势者无形中宣染他可能的政治能量。以中国的惯例,某人做了威镇一方的权势人物,自然福泽桑梓,鸡犬升天,政治资源经济资源纷纷向这地方倾斜,这地方人至少会因出了个人物而底气横溢牛气冲天。   当然,黄艺博的父亲或周围人,已经忘记或不会提起,当年被捧为革命接班人,而且接了“小班”即做了小官的刑燕子、董加耕、郭凤莲、黄帅、张铁生等这些具备了某种政治能量的人,他们的近况如何?他们真实的心情——心路如何?自然他们中有表示“青春不悔”的,这些人不管怎样说都获得了某种政治能量,握有不会贬值的政治股票,可当时更多的向这些人学习做了农民工人的普通人,他们生活好吗?他们的晚景绚丽吗?   应该说,少年黄艺博的政治能量属于积累性政治能量,在某种程度上当然也是炫耀,炫耀也就是积累。在全国行政官僚系统中,这样的家庭处在较低层,因而黄家的“望子成龙”即“盼子成官”更多地受社会上的官本位思想的浸染,也带有某种底层奋斗的气息。不过,在长期“政治第一”主流思想的催迫下,其父辈的思想也发生了异化,于是不顾全民经商、金一钱至上的鼓噪,苦心孤脂创造条件地为儿子孕育政治能量,外在的政治荥誉就是政治能量的明显体现。慢慢地,这样的荣誉会内化成儿子的精神追求,会利用已有的政治能量(通过继续孕育和炫耀)创造更大的政治能量。从公民社会所需要的健全的人和健全的心智来看,如此政治能量的孕育与炫耀只能看上不看下,朝着无良方向发展,官僚体制会生产出、也需要这样的“套中人”(契诃夫笔下一个反对一切新生事物、扼杀自由与进步的官僚形象)。   小黄这类少年人物的出现,印证了我们教育的畸型和失败。   三   再说驾宝马打人的少年李天一。   据介绍,他出生于北京音乐世家、父亲李双江、母亲梦鸽均是知名歌唱家。自幼热爱音乐、喜欢唱歌,热爱体育运动(说明很有天赋)。4岁选入中国幼儿申奥形象大使。曾就读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人民大学附中、美国shattuck St.mary’s冰球学校。学钢琴学书法都有名家悉心指点。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希望杯青少年儿童钢琴比赛二等奖、中国作品演奏奖。连续三届荣获爱我中华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铜、银、金奖。2009年入选为最年少的海淀区书法协会会员。   他生活和成长的环境远远高出于黄艺博。他的政治能量突显,能叫一般的少年退避三舍,跟他有个军方背景的父亲有关。谁都明白,在中国只要傍上军方背景(李双江是将军),政治能量成几何级增长。李双江夫妇当然会利用这种政治优势,会在更高的层次为儿子孕育并炫耀政治能量。不过,李双江来得更为高雅,知道从文艺入手,让儿子成为有专长有实力的文艺家,他自己不正是从一个艺人而进入军界,政治能量非一般艺人可比吗!只有小民才会不辞辛劳去模仿CCTV的政治秀。   与黄艺博的家重孕育相比,李天一的家则重炫耀(选择名师名校就是一种炫耀),在炫耀中孕育政治能量,效果更为显著。所以,在黄艺博尚有一定程度的内敛,在李天一就张扬甚至横行了。李天一周围的人都自觉不自觉为提升李天一的政治能量搭桥铺路(他们各有所图或乐意做帮闲)。所以,到了一定层面,中国政治新星的出现并不是很难的事。那些育人提干的规矩和步骤滴水不漏,十分严肃,可就是不断有人坐直升飞机入显赫的权门,小李也会坐直升飞机的,有这样的履历——政治能量,又能说他坐直升飞机吗?人家是一步一个脚印上来的呀。   像李天一这样平步青云的天才少年,在中国并不在少数,因为依持政治能量生存是一些人进入皇权贵族生活领域的终南捷径,而在中国它是可以代代相沿的。我们也相信他们中有一些少年知法犯法,只不过以前更没引起全社会关注罢了。李天一犯法是个突出的个案,一旦暴露就民意沸腾。当然借助了互联网;无宁说,那是一种对凭政治能量横行霸道感到愤怒的民意的宣泄。人们看得清楚,政治能量张扬者的表里如何不一,政治能量在一些权贵那里是极为有用的敲门砖,包着自己吓唬别人的老虎皮,政治能量是放大了的权力形态,它的泛滥,它的被私化,是社会阶层固化的推进器,是建设平等公民社会的一个严重的阻碍。   李天一以其膨胀的政治能量突显其无视常识、无视别人、无视和践踏生命的阴暗,说明如此政治能量跟其心理基础相割裂,也说明我们所尊崇向往的,在中国大地横冲直闯的政治能量与人心相背离,扭曲人心的本质。就说“以人为本”应该是当今政治能量的有机构成,但在李天一身上折射的是什么样的政治能量,表面宏伟漂亮,骨里残酷自私,我们不是很清楚吗!   黄艺博的可能结果很快被李天一所坐实了。   当然,在直接打人伤人上,成长中的黄艺博未必有李天一那么猖獗,也许更会有如同CCTV所刻意展示那种格式化的亲民秀,但对上尊从逢迎、对下冷漠排斥的“底子”是一样的。现实中出现过太多的例子:出身于底层(吃谷即农民出身),一旦跻身权门,就按权门的角色规范自己,会上做报告,平时说话,“为人民服务”重复的频率会更多,一旦在与民争利的具体事情上,就毫不含糊地按权力意志行事了,他嘴上仍吊着“为人民服务”的口头禅,其实他心目中的“人民”是圈子化了的,是听从他的少部分的人,或虚化了的。但在李天一这样的硬背景之下,连“为人民服务”可以省弃不用,直接发出“谁敢打110”的威胁。从这里,我们还可看到,军队背景仍是现实生活中政治能量的一个带绝对性的来源或支撑。   有些人叹息“子不教,父之过”,这里,“父”并不是不教,是大教,不是小教。小教是指教孩子要有良心、要诚实、要平等待人、遵纪守法、不能害人、从小事做起等这些为人基本面的东西;大教是指,经过父辈铺就的光辉台阶,拥有足够的成为权势者的资本和光环,能量复制能量,你就能打倒许多竞争者而成为人上人,到了这个份上,一切政治的、经济的、集体的、个人的好处就能不费什么劲尽收囊中,口袋可以没钱,可他不差钱,政治能量能够变现,能使鬼推磨。在中国,做一个政治家比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崇高得多,也实惠得多。   四   前面讲过,政治能量是放大的权力形态。一个社会要正常有序——国民要安家乐业离不开管理,管理就意味着权力的存在,有社会就会有权力及权力形态。权力形态化作一种政治能量显现于整个社会。从“政治就是多数人的事”角度,权力——政治能量不总是坏的。可以说社会的变革和进步,是靠政治能量推动的,这“推动”就包括政治能量的较量。可见,政治能量有正常和非正常之分,拿通俗的话说就是有好坏之分。我们的社会吊诡之处在于,由于政治圈子化私利化排它化暗箱化,不正常成了正常,就像当下食品普遍不安全成为一个社会常态一样。所以,五杠少年黄艺博扭曲正常的心志而去积累做领导人、大人物的政治能量,成为政治神童,成了令人叹羡的正常之景,李天一驾着挂着假牌照的高级轿车出手打人出口伤人——以此炫耀政治能量,也见怪不怪了。其实他们同样为所追逐和炫耀的政治能量所害,只是他们无所觉察罢了。   然而,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公民觉醒、公民社会不可阻遏的时代,它自然会形成政治能量,互联网成了其有力的推手。如开头所说,汹涌的民意所传导的同样是一种政治能量。“互联网”本身也是社会不可阻挡地走向民主开放——民主政治的一个象征。从这个角度,我们确认上述两少年的行径又是不正常的。当社会大多数人都做出这样的肯定,而且能够自由而充分地表达,一个与人心相连、与良心良知相连、与健康平和的生活相连的政治能量就形成了,它无须刻意炫耀,像植物的生长一样自然,它的视野和格局当比CCTV和“权二代”“富二代”小圈子大多了,它所产生的大人物(领导者)才有真正健全的心智,才能成为真正的民族脊梁。   201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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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木1984: 批评的最大尺度是民主的最低要求

[ 读写人(duxieren.com) 文摘] [文章来源: 西木1984 ]     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犹太人大法官布兰代斯在一起案件的判词中宣称,国家的终极目的,是协助人们自由、全面地发展;在政府内部,民主协商的力量,应超过独裁专断的势力。······自由思考,畅所欲言,是探索和传播政治真理不可或缺的途径。如果没有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所谓理性商讨就是一句空话。 布兰代斯大法官的判词明确告诉我们,言论自由是促进政治民主,防止独裁专断,发展公民社会的不二法门,除此无他。 无独有偶,罗伯茨大法官在一起案例的判词中也提到,尽管存在滥用自由(言论自由)现象,但从长远来看,这些自由在一个民主国家,对于促成开明的公民意见和正当的公民行为,可谓至关重要。 由此可见,“言论自由”神圣不可侵犯,在美国最高法院,甚至美国社会已经达成了共识。但美国的言论自由也并非开始就是如此,它也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确立的过程。 根据历史学家的考证,美国建国之初,制宪者之所以在第一修正案中规定“不得立法侵犯······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更多只是针对英国殖民者的“事前限制”措施,也即出版许可制度。这一观点,受到早期大法官的普遍认同。 直到 1907 年,大名鼎鼎的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大法官还坚持认为,宪法“并不禁止对那些危害社会安全的言论进行事后惩戒”。为此,也出现了许多因言获罪的案子。甚至到了 20 世纪中叶,还有许多文学作品仅仅因为有“淫秽”嫌疑,就被随意禁止出版,比如大家熟悉的《洛丽塔》、《查泰来夫人的情人》和《尤利西斯》这样的世界名著。 当然,美国的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是不断在拓展的,到了 1919 年,霍姆斯大法官就将事后追惩的言论范围进一步缩小为“明显而即刻的危险”,随后又在其前面加上了“迫在眉睫”。经过一番努力,对不同类型言论的保障标准逐步确立。但真正确立美国言论自由“神圣不可侵犯”,并影响美国社会近半个世纪的标准则出自于“《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 “沙利文案”的案情并不复杂。 1960 年 3 月 29 日,《纽约时报》刊登了一则名为“关注他们的呐喊”的广告,广告描述了美国南部地区肆虐的种族歧视现象,不点名地批评了当地警方打压民权人士与示威学生的行为。但是,由于审查者把关不严,广告部分细节失实。事后,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的警察局长沙利文以诽谤为由,在当地法院起诉了《纽约时报》,法官判令时报作出巨额赔偿。两审失利后,《纽约时报》不得不上诉到最高法院。 1964 年,大法官们以 9 票对 0 票,撤销了下级法院的裁判。判决指出,在美国,参与公共讨论是一项政治义务,“公民履行批评官员的职责,如同官员格尽管理社会之责”,因此,除非媒体蓄意造假或罔顾真相,官员不得提起诽谤诉讼。 这一判决,不仅推动了美国新闻界真正担负起监督政府、评判官员的职能,跃升为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权”,甚至仍然影响着当代美国社会。比如今年 3 月份,影响巨大的“斯奈德诉菲尔普斯案”以及去年让奥巴马总统暴怒的“公民联盟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大法官们受该案例的影响,最终都坚定地捍卫了“言论自由”。 事实上,“《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不仅仅是美国司法史上的经典,也一直是中国大学新闻系和法律系课堂上无法跳过的经典案例。而时常为中国的“跨省追捕”行为、官员“诽谤之诉”而困惑的中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何帆,在重温这场经典诉讼的过程中也获得了重要的启示。于是,他花了一年的时间将这本书翻译成中文并引入国内,并且拟定了一个更加符合国情的书名《批评官员的尺度》。 而这本《批评官员的尺度》讲述的,正是与“《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有关的故事。但原作者安东尼·刘易斯显然不只是就事论事,这里除了他对“沙利文案”的深度剖析外,还有他对美国百年言论史的梳理,以及对此的反思和建议,比如他就对一些媒体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帜对个人尤其是明星的私生活进行“八卦”报道的行为提出了质疑。 如果能更进一步,对照当下的社会现实,我们会发现,“《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所引发的争议和问题,在当今中国也具有强烈的时代意义。例如,这几年,常有演艺、体育界人士以隐私、名誉受侵为由,将媒体诉至公堂,但诉讼请求却大多被法院驳回。各地法官阐述判决理由时,非常偏爱使用“公众人物”这一说法,但“公众人物”的定义却不明确。而如果不提出标准,就没有标准,这可能就会造成法律的偏颇。 平心而论,这本书只能算是一本通俗读物,尤其是对法律专业的人来说,它更像是一本“花边小册子”。然而,在我看来,它的作用不在于它让我们了解了美国的言论自由史,以及满足了我们对美国最高法官和大法官们的“八卦”心理。而在于它让我们知道,,任何民族、国家和制度都不是完美的,都会犯错,也会犯错,但只要它有认识错误的勇气和改错的胸襟,就不失伟大,不失光芒,依旧能够赢得世人的赞美。 由此,我便记起了书中布兰代斯的一段名言:······ 建国先贤们承认,有制度存在,自由有违法风险。但他们也清楚,社会秩序不能单靠惩处违法来维持;禁锢思想、希望和想象会招致更多危险;恐惧会滋生更多压迫;压迫会引发更多仇恨;仇恨必将危及政府的稳定。保障安全的万全之策,在于保证人们能够自由讨论各种困境及解决方案。纠正坏主意的最好办法,就是提出一个好主意。 正如本书的译者,中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何帆所说, 批评官员是一种健康的倾向。这不是鼓动大家去批评,但如果没有批评的声音,仅仅是赞美,反而是可怕的。我想,一个社会对批评之声有多大的容忍限度,往往标志着这个社会有多高的民主程度,对官员的批评也是讨论公共事务的一种方式。也许 , 批评的最大尺度就是民主的最低要求。 上海《书城》用稿 原文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fcca6c0100x6j5.html 文摘提供: 读写人:书评杂志、书评博客、书评网站、读书资源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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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张夏准:“国家发展战略”视角的公共投资和国企改革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37 次 更新时间: 2011-09-18 22:58:20 张夏准:“国家发展战略”视角的公共投资和国企改革 标签: 国家发展战略 公共投资 国企改革 ● 张夏准        公共投资和经济发展          公共投资必须在任何意在缓减贫困的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发挥关键作用,包括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的实现。市场是促进经济发展强有力的机制,但也常常不能产生实现可持续经济发展所需的经济推动力与社会正义。市场采用的是“一元一票(one-dollar-one-vote)”的以钱投票的机制,因而很可能难以充分满足穷人的基本需求。例如,全球用于减肥药研发的钱比花在治疗疟疾的药物研发上的钱多20倍,而每年全球有100多万人死于疟疾。如果我们想要实现基础广泛及政治上可持续的发展,我们需要去寻找那些满足每个人基本需求的机制。     此外,若个人完全受市场激励支配,整个社会就很可能出现“公共品”供应不足。法律和秩序、基本的基础设施、初级保健、基础教育以及科学研究部属于此类公共品。提供此类公共品的典型机制是通过税收和公共提供(public provision)来实现的。     没有合适的监管,市场鼓励短期利润追逐,其代价往往是牺牲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长期投资。其结果是,在过去20年里,伴随着自由化和金融市场的开放,发展中国家的投资率已经急剧下降。这并非什么机缘巧合。对此,必须采取的措施包括审慎的监管、适当的反周期宏观经济政策、遏制投机炒作的金融市场规则、税收以及鼓励长期投资的其他政策。     为了纠正市场的缺陷,公共投资能发挥、也应该发挥关键作用,在事关长期发展的方面尤其如此。长期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资。通过投资资本设备和物质基础设施(如交通、通讯等),公共投资项目能增加物质能力(physical capabilities);通过对健康、教育、培训和科研能力的投资,公共投资项目能够增加人的能力(human capabilities);适当的专项公共投资项目(比如着眼于贫困儿童的教育支出或者为帮助贫困地区出口产品而修建的基础设施),可以有助于扶贫并因此促进长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尽管过去20年里,人们倾向于认为公共投资会“挤出”(crowd out)私人投资,但通过“挤入”效应(the “crowding in” effect),公共投资也可以成为促进私营经济部门发展的关键措施。只有在经济接近充分就业的情况下,“挤出”效应(the “crowding out” effect)才很有可能出现。而在大多数资源未充分利用或者通过接受援助增加资源的国家,我们期望公共投资能“挤入”私人投资。公共投资能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尤其在那些能对私营部门投资形成补充的领域(诸如在主要农产品出口区修建道路设施、为新扩张产业而投资培训工程师、投资于那些对私营部门而言风险太大的基础产业)。     尽管存在很多潜在收益,但公共投资在很多发展中国家还是有所下降。发展中国家公共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80年代早期10%的峰值,下降到了2000年的略高于5%。这一趋势在拉丁美洲更为明显,从1970年代末期的89%降到2000年的不足3%。这种大幅度下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的条款所致。由于过分强调宏观稳定而压倒其他目标(增长、就业和发展),导致国家有激励去削减各种投资。与此同时,预算平衡的条款约束,没有对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加以区分,由此造成了政府削减公共投资而不是经常性支出——削减日常支出在政治上通常是比较困难的。     当然,我们对公共投资减少的担心,并不意味着公共投资完美无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公共投资的管理存在严重问题,需要改进公共投资管理的方式。本政策建议将着重解决这个问题。     这份政策建议包括公共投资管理的两个主要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国有企业的管理,第二个方面是自然资源的管理。本文希望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但在此之前将首先简单介绍有关这个领域内主要政策争论的理论。对一个急于采取行动的政策制定者而言,理论分析似乎是没有必要。但我们坚信,理解隐藏在政策辩论之后的理论才是改进政策能力的最好方式。如果一个决策者理解了基本的理论,他就可以在不同的情况下加以运用。           如何管理国有企业          在开始分析之前,有必要介绍一些与国有企业相关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的主要结果。     首先,没有明确支持或反对国有企业的理论。流行的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理论,使“科层”安排(例如企业)而不是“契约”安排(例如市场)成为必要。此外,萨平顿—斯蒂格利茨基本私有化理论(Sappington-Stiglitz Fundamental Privatization Theorem)指出,只有在严格且经常不现实的条件下,私营经济部门的业绩才好于国有企业。     其次,需要强调的是,大型国有企业和大型私有企业面临的问题常常非常相似。由于庞大复杂的组织有为数众多、相互交叉的层级,他们都遭受着复杂的“代理问题”或者“委托代理问题”。当讨论国有企业问题的时候,许多人经常暗含地假设私有企业主们完好地掌控着他们的企业,也就是假设私有企业不存在代理问题。如果我们将理想化的私营企业与现实中的国有企业作比较,毫不惊奇,前者将优于后者。     第三,即使在逻辑层面,全面私有化——这一被当今经济学正统观点支持者们推崇的方案,也只是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可能方案之一。政府可以卖掉国有企业的大量股份,但仍保留国有企业中占多数的份额,或者至少处于相对控股地位。此外,不靠出让股份,国有企业的业绩仍然可以通过组织体系的改革、引入竞争及政治/行政管理的改革得到改善。这一点之后将细述。     第四,由于理论研究结果存在分歧,关注现实世界的具体情况就尤为重要。毫无疑问,很多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缺乏活力和存在腐败,但没有明确而系统的证据表明国企是经济发展的包袱。此外,因为表现不佳的国有企业更容易招致关注,因此关于国有企业的实证资料存在某种程度的“选择性偏差”。有问题的国有企业受到更多关注是很自然的事,但这也给人以国企普遍业绩糟糕的印象。          支持国有企业的案例          尽管受商业媒体和传统观念的影响,这种“错误印象”非常流行,但还是存在高效且运行良好的国有企业。     新加坡航空,经常被评为世界上最好的航空公司,就是一家国有企业,其57%的股份被新加坡政府全资拥有的控股公司淡马锡所持有。备受好评的印度孟买交通运输管理局(Bombay Transport Authority of India)也是一家国有企业。世界级的企业诸如支线飞机制造商巴西航空工业公司、法国汽车制造商雷诺和韩国钢铁生产企业浦项制铁,最初都是以国有企业取得成功的,至今政府仍对巴西航空工业公司和雷诺汽车公司施加着重要影响。     事实上,许多国家凭借庞大的国有经济部门取得其经济的成功。除新加坡航空公司外,该国国有企业不仅遍布在电讯、能源(电力和燃气)、交通运输(铁路、汽车甚至出租车)和港口等“常规”领域,而且涉足半导体、造船、工程、海运和银行业。新加坡是世界上拥有一个最大型国有经济部门的国家之一。中国台湾也在一个庞大的国有经济部门而非私有化的基础上创造了经济奇迹。整个20世纪下半叶,奥地利、法国、挪威和联邦德国也拥有庞大的国有经济部门,且运行良好。特别是在法国,国有企业常常是工业现代化的领头羊。     相反,许多发展不成功的经济体其国有经济部门规模较小。根据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即使在i990年代大规模私有化之前,阿根廷的国有经济部门比重不到40个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一半。1978-1991年,阿根廷的国有经济部门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7%,而同期40个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则达到10.7%,韩国也达到9.9%。菲律宾,另一个被公认为“发展失败”的案例,其国有经济部门甚至更小,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9%。然而,阿根廷和菲律宾却经常被当作因大规模国有部门而发展失败的典型。     除了以上现实的例子不支持“私有好、公共坏”的传统观念,同时还存在许多值得信赖的理论支持国有企业的存在。最常被引用的依据就是自然垄断。当行业的技术要求决定了只能存在唯一的生产者时,自然垄断就出现了。自然垄断可以使生产者通过收取高价而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如果出现买方垄断市场(单一买家),那么自然垄断者可以通过砍低价格剥削为其供货的供应商。当垄断企业的生产(或购买,对买方垄断而言)无法达到社会期望的产出,不仅导致经济剩余的不平等分配,而且导致经济的无效率,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设立国有企业并对其进行严格监管,以阻止滥用自然垄断。     另一个支持国有企业的论据是资本市场失灵(capital market failure),即私营部门不会投资于那些或许长期会带来高收益但短期却存在高风险的项目。例如,由于私营部门认为钢铁项目的风险太高,韩国政府建立了国有钢铁企业浦项制铁。为什么这些最后被证明成功的项目却没有私人投资者参与呢?这是因为资本市场存在对短期收益而非那些高风险、长周期的大型项目的固有偏好。解决资本市场失灵的一个简洁办法是政府建立开发银行,为这些高风险、长周期的项目进行投资,而不是自己建立和运营生产型企业自身。但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私营部门缺乏创业人才,即使存在开发银行,必要的项目也无法启动。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资本市场失灵问题,政府直接建立国有企业就会比建立开发银行更有效。     浦项制铁的例子阐述了支持国有企业的另一个论据,就是外部性问题(externalities)。浦项制铁,在政府的引导下,没有滥用它的垄断地位去获取超额利润,反而让利于其产品的买家,从而使整个经济都受益。因此,韩国政府投资浦项制铁的“社会回报”——或者说是对整个经济的回报——要高于公司本身的回报。这种“私人回报”和“社会回报”的差异,在经济学术语中被称之为外部性,这是支持国有企业的另一个理由。     第四,国有企业可能从广义上帮助解决公平问题。例如,如果听任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那么生活在偏远地区的人们也许不能享有邮政、供水和交通等基本服务。在这种情况下,由国有企业来确保全体公民普遍享有基本服务更容易实现。另一个例子是,私营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体系拒绝接受“高风险”的客户,这些客户通常都是穷人。国有企业运营这样的体系将可以确保弱势群体得到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理论上,以上这些支持国有企业存在的理由,抛开道德因素,都可以通过私有企业解决。但前提是必须设立适当的监管体制或税收/补贴机制,使得私人与全社会的收益/成本等同。例如,政府可以补贴从事高外部性项目(诸如研发)的私有企业。再如,政府可以通过从业许可证来强制要求那些希望从事“基本服务”(例如,邮政、用水、铁路等)的私营企业确保所有人都可以享受这些基本服务。如果能这样,国有企业就不再是必需的了。但我们不能忽略一个要点:监管或税收/补贴机制都涉及合同协议——不管是直接监管还是间接地税收/补贴机制,其管理成本总是非常高。     抛开经济学教科书中的理想世界,在现实中明确合同内容的所有条款是不可能的。例如,设定的管制价格上限或者补贴的金额可能需要修改,而修改合同通常涉及很多次的协商,甚至会出现法律纠纷,所有这些会导致高额成本——在经济学上被称为“交易成本”。这就涉及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的经典解释:为什么市场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而必须有企业存在?     当然,若选择国有企业而不是在政府监管和税收/补贴机制下的私有企业,这种选择所节约的交易成本,必须能够抵消国有企业运行的“组织成本”。更重要的是,这种降低透明度的制度安排与契约化程度更高的制度安排相比,前者更易受政治影响(“俘获”),出现赤裸裸的腐败。     但是,即使考虑“组织成本”,交易成本的存在意味着建立国有企业并通过政府内部指令来处理无法预期的事情,比通过建立基于契约的机制(监管或者税收/补贴)来解决这些问题的成本要小得多。这种情况尤其发生在那些国有企业通常从事的行业,比如市场价格信号不存在(如自然垄断)或者不可靠(如外部性),这对于那些更为缺乏的是法治能力而非行政管理能力的发展中国家尤其适用。          反对国有企业的例子及其局限          尽管有前面那些理论支持国有企业的存在,同时也有许多经营良好的国有企业,那为什么还有众多国有企业运行不良呢?最流行的解释包括两个方面:委托—代理问题和搭便车现象,这两个问题都基于个人会自我追逐利益的假设。     从定义上讲,国有企业由没有企业所有权的经理人来经营。反对国有企业的观点认为,人类具有自私的天性,没有经理人会像经营自家企业那样有效率的经营国有企业。由于很难界定(尽管经理人自己知晓)国有企业经营不善到底是由于受托经营的代理人(经理)自身不负责任,还是经理人无法控制的外部环境因素所致,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控总是不完备的,最终导致了企业管理缺乏效率。这就是所谓的委托—代理问题。此外,作为国企所有者一分子的公民个人没有激励和手段去监控国有企业经理人——其个人监控国企经理人的成本由自己负担,改进管理后的收益却被所有人分享。这就意味着到最后没有人有动力去监控国有企业经理人。这就是所谓的搭便车问题。     委托代理问题和搭便车问题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对解释国有企业经营不善也非常重要。但这些问题也同样存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大型私有企业。如果私有企业由被雇佣的经理人经营且有数量众多的小股东,经理人将有一个激励将其努力置于一个次优的水平(从股东的角度看),同时个人股东也没有足够的激励去监控企业聘用的经理人。换言之,对经理人的监控是一个“公共物品”,对这个“公共物品”的提供,既是国有企业也是私有企业面临的问题。     事实上,在某种情况下,对国有企业的监控应该比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私有企业更容易。一方面,如果国有企业经营不善,公众(包括纳税人)的财富将会被浪费,他们至少与私有企业股东有同等的动力去约束经理人。另一方面,在集权管治架构下运作的国有企业,是比较容易监控的。在国有企业部门常有一个或几个明确的机构负责监控,例如相关的部委、公共控股公司、政府审计署以及专门的国有企业监管机构。相形之下,除非有实力足够强大的股东独自提供监控的“公共物品”,股份分散型的私有企业小股东不大可能一起行动监控其经理人。事实上,如果说设立政府就是为了解决“公共物品”问题,那么监管国有企业经理人也应该是其职责之一。     更重要的是,很多公司,不管是国有的还是私有的,不管其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否分离,都管理得很好。这表明企业经营好坏与否并非取决于个人的物质激励。个人的自我利益不是人类的唯一追求。激励和约束企业的员工不仅是靠那些“利己”的东西(诸如薪水和权力),还包括对企业的忠诚、对同事的责任感、敬业精神、诚实、自尊、工作操守和其他众多的道理观念。国有企业则还存在其他的激励手段,诸如爱国主义、对公共服务的奉献精神、对社会正义的关心、为一个“顶尖”企业工作的自豪感等等。这些激励措施很重要,我们却常熟视无睹。     如果国有企业和那些所有权分散的私有企业的内部运作几乎没有差别,那么还有哪些因素能区分它们呢?一个明显的因素是,作为公共企业,国有企业通常面临所谓的软预算约束问题。通常认为,国有企业作为政府的一部分,如果出现亏损,可以得到额外的经费;如果面临破产,可以用公众的钱来拯救。从这个角度看,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是可变动的,或者说是“软的”。     软预算约束这一术语由匈牙利著名经济学家科尔奈创造,用以解释中央计划体制下的企业行为,但也可被应用于资本主义经济体制中的国有企业。例如,从不破产的印度“病企”,就经常被当作国有企业软预算约束的典型案例。     诚然,因政治产生或靠政治维持的软预算约束助长了松散管理,因此应该加以“硬化”。然而也应该注意到,软预算约束并不仅仅是由所有权国有所导致的。如果在政治上足够重要,诸如雇佣大量员工或者社会高敏感度行业(包括军工、医院等),私有企业也同样存在软预算约束问题。当然,国有企业比私营企业在政治上更容易得到扶持,不过有趣的是,很多私有企业所获得的政府救助确实来自于那些公认为自由市场国家的政府。     软预算约束确实存在,但有必要强调的是,软预算约束并不必然造成国有企业经理人的不努力。一个职业经理人,不管他管理的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他都知道经营不善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比如减薪或撤换。因此,即使我们承认软预算约束对国有企业影响的巨大可能性,但只要经理人对其管理负责,软预算约束对国企效率的负面影响就会被削弱。     这部分的讨论显示,公有制不是国有企业管理不善的必然原因。所有那些反对国有企业的观点,委托代理问题、搭便车问题、软预算约束,也同样存在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大型私有企业。           私有化是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出路吗?          尽管没有妨碍国有企业业绩出色的特殊障碍,但整体来看,在许多国家,国有企业的业绩确实要逊色于私有企业。因此,私有化作为改善国企业绩的手段,一直备受吹捧。不幸的是,这种思路表现了一种悖论。根源上,它表明如果政府有能力很好地实施私有化,这样的政府也有能力运作好国有企业;反之,如果政府没有能力运作好国有企业,这样的政府也不可能有能力去很好地实施私有化。     从1980年代至今,私有化被普遍认为是改善国有企业业绩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方式。提供官方援助的国家、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利用其金融实力将这种观点加诸接受援助的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尽管近年来随着私有化的推行,认同这种观点的人逐渐减少,主要原因是已有的证据表明私有化经常没有实现目标,但私有化仍被认为是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必然出路。对于希望改善国有企业业绩的决策者,私有化当然是一种选择,然而还有另外很多方法能做到这一点,这将在下一章节讨论。人们常常错误假设,国有企业必须选择完全私有化或完全国有化,事实上还有很多介于中间的“第三条道路”可供选择。政府可以出售国有企业的一部分股份而保留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诸如法国的雷诺汽车和中国台湾的国有企业)。这种“部分”私有化可能是为了筹措资金,也可能通过与大型外国公司联合以获得关键技术或者市场。一些国家的政府虽然几乎出售所有的股份,但利用所谓的“黄金股(golden share)”来保留对于企业关键问题(诸如控制关键技术、企业并购)的控制权。     即使我们无视上文提到的“第三条道路”,私有化过程也涉及大量影响效率的实际问题,由此可见,私有化也仅仅在适当条件下才能实施。     第一,经验显示,私有化对赢利的国有企业业绩没有影响,所以政府应该集中精力将那些不能赢利的国有企业私有化。不幸的是,私有企业通常对购买不能赢利的国有企业不感兴趣,因此政府常常不得不先出重金对国有企业进行投资或者重组。这将进入一个进退两难的窘境——如果其业绩可以改善,为什么还要将其私有化呢?有证据显示在私有化之前的预先重组中,这些将被私有化的企业生产效率就提高了,这就表明重组比私有化更重要。因此,除非在政治上无法去重组一个企业,很多国有企业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重组而不是私有化加以解决。     第二,私有化特有的进程涉及财政支出,这将给资金短缺的发展中国家政府带来很大麻烦。国有企业评估和股票上市,其成本都比较昂贵,如果通过国际会计事务所和投资银行来做就更是如此。     第三,许多国家的私有化过程充斥着腐败。大量潜在的收益最终会流入一些内部人的口袋,而不是政府的金库。这种财富的转移有时候是非法的,比如通过贿赂,但经常是合法的,例如政府“内部人”在这个过程中充当顾问。这简直是讽刺,经常提出反对国有企业存在的人就是想通过国有企业私有化从中腐败谋利的人。然而,一个悲哀的事实是:一个没有能力在国有企业中控制或者消除腐败的政府,是不可能在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时候突然有能力阻止腐败的。腐败攫财者不惜一切代价的推动私有化,并潜入私有化的进程,这意味着他们将不必与他们的继任者一道分享腐败,可以将所有未来的腐败渠道“变现”。需要补充的是,私有化并不一定会减少腐败,私有企业也存在腐败。假账和内部人交易已成为严重问题,即使监管相对完善的美国在“喧嚣的九十年代”也是如此。     第四,私有化将给政府的监管造成巨大的负担,特别是大规模的私有化。令人担忧的是,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管,“自然垄断”的国有企业在私有化后情况会变得更糟,因为取代无效率但受约束的国家垄断的,是无效率且不受约束的私人垄断。地方政府的监管能力是个尤为严重的问题。在政治分权化和“让服务提供商更贴近人民”的名义下,最近世界银行和援助国政府推动将国有企业按区域分拆,将监管责任甩给了地方政府。表面上看似乎不错,但是考虑到地方政府监管能力严重不足的现实,从效果来看,这往往导致无人监管。     第五,私有化的时机和规模也很重要。例如,在相对短的时期内出售众多的企业——所谓的“大拍卖”办法,弱化了政府的讨价还价能力,其结果是降低私有化的收益。另一个例子是,在股票市场下跌时,试图私有化也会减少私有化的收益。在这个意义上,给私有化设置一个严格的最后期限——这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坚持采用,也是一些国家政府自愿采取的方法——是一个很坏的做法。这将迫使政府不顾市场情况而私有化。如果政府搞错了私有化的时机和规模,那么此时出售企业的价格将没有政府采用更务实方法和更耐心等待最好交易时机可能获得的价格高。     第六,私有化应该有“正当”的理由。私有化的目的应该是改善企业的业绩,而不是为了筹集资金(变卖家产)。例如,1990年代的许多拉丁美洲国家,大规模的私有化是为了在短期内筹措大量外汇。私有化的收益用于支付外债、大额消费(主要是进口商品)以及支撑不可持续的汇率。要避免此类私有化收益的“滥用”。     第七,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在拉丁美洲的国有企业,经常被卖给外国的国有企业。例如,国有的西班牙航空公司伊比利亚(Iberia)购买了大量的拉美航空公司,而国有的西班牙电话公司(Telefonica)则购买了大量拉美电话公司。如果公有制和国企管理是问题所在,那么把一家国企卖给另一家国企就相当奇怪了。对这种现象的一个解释是,政府就不会向这些已归外国所有的公司提供软预算约束了。然而,外国的国有企业,因为其庞大的规模以及其所有国的国际政治影响力,往往会比本国的国有企业有更大的政治能量。     第八,需要重视私有化的合同条款是否合理。有大量的问题出在这里。这类问题之一是买主违反合同。买主榨取了原国有企业的利润,然后一走了之;当出现亏损时,就把问题留给政府处理。某些情况下,这不是问题,诸如无线电频谱,其基本资产不会被终端服务所损坏。但是,如果相关的资产需要维修(诸如供水系统和道路),可能导致资产的恶化或破坏。因此,私有化合同应包括当发生合同违约时重新收回资产的快速程序。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对企业业绩的硬性规定,其中面临一个挑战,就是如何使用正确的业绩指标,例如在诸如供水之类基本服务的合同里,利润率可能并不是最好的业绩指标。另一个挑战是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破坏业绩要求。     可见,私有化成功的必要条件非常之多。许多条件在现实中无法满足,特别是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所以许多私有化尝试以失败而告终就不奇怪了。           私有化的替代方案          如果公有制自身不是国有企业表现不佳的唯一或者最重要原因,私有化也不可能是国有企业问题的有效解决之道。此外,正如前文所提到的,私有化涉及很多现实问题。公正地说,私有化应当被当作整治国有企业绩效较差的最后方法之一,而不是首选之道。下面,我们将讨论三类可以替代私有化的政策方案:组织改革、增加竞争、政治/行政管理改革。          组织改革          首先,应该严肃地审视国有企业的目标。国有企业经常被赋予太多目标——包括满足社会目标(如对女性和少数民族支持)、创造就业、产业化以及提供基本服务等。从本质上来讲,国有企业服务于多个目标没什么错,但如果这些目标及其相对重要性不够明确,就可能给国企的绩效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每家国有企业都应该有清晰的目标,并且每个目标都应被赋予明确的权重。这将有益于最小化国有企业目标数目,并为协调那些有潜在冲突的目标提供指导。     组织改革的第二个重要部分,是改进有关国有企业业绩信息的质量,提高国有企业的监督机构对这些信息加工和反应的能力。在一些国家,这些监督机构甚至缺乏最基本的信息(诸如资产负债表)。为了在无需政府从外部介入微观管理的条件下监督和提高国有企业绩效,必须提供这些信息,而且需要指定明确而容易操作的报告时间和规范并得以严格遵守。与此同时,必须提高监督当局获取信息、处理信息以及有效使用信息的能力。     第三,必须改进国有企业员工的激励制度。需要设计一套明确有效的激励系统来鼓励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和员工提高效率、产出和顾客满意度。这里的“激励”不能被简单理解为个人物质激励,还应包括各种非物质和非个人的奖励。     第四,建立单一且工作人员能各司其职的国有企业监控机构也可以提高监督效率。在一些国家,国有企业存在多头监督现象,这经常意味着没有哪个机构可以有效地监督,国企经理人还经常受到不合理的检查。将所有的监管责任整合到一个机构,既可以防止互相推诿,也可以使国企经理人免受过多的干扰。但是,在整合监督责任的过程中,必须确保这样一个拥有所有监督权力的强势机构存在足够的约束和制衡。     第五,如果政府监督和改革国有企业的能力有限,削减国有企业的数目也可以有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监控,破产、合并甚至私有化一些不必要的国有企业可以释放政府用于监督或改革的资源,这有助于改善其他更为重要的国有企业(比如供水和供气公司)的绩效。          增加竞争          增加竞争对改善国有企业绩效也很重要。对于那些涉足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来说,增加竞争既不可能,也缺乏社会效率。但是,仍然存在通过竞争压力来提高国有企业效率的情形。     实际上,在许多国家,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在非自然垄断领域存在激烈的竞争。例如在法国,1996年以前一直归政府所有的雷诺汽车就面临私有的标致汽车和其他外国车厂的直接竞争。甚至因为贸易保护和补贴而在国内市场处于实质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像巴西航空工业公司、浦项制铁,也会因为强制出口而面临国际竞争。     由于所有的产品和服务至少是可部分替代的,即使是自然垄断领域的国有企业也能受到竞争的刺激。例如,英国的国有铁路公司1980年代在某些局部市场就曾面临汽车运输公司相当强烈的竞争。     竞争并不总是来自私有部门。如果可行,也可以通过设立另一家国有企业的方式以增加竞争。1991年,韩国就建立一家新的国有企业(Dacom,数据通信公司)专门从事国际电话业务,目标直指已经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电话业务商(Korea Telecom,韩国电信)。这一举措带来了韩国整个电信行业1990年代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理论上讲,人为地将自然垄断行业根据区域进行拆分,并依据各自的业绩来奖惩,也可以起到增加竞争的作用。这种引入竞争的过程可能伴随着私有化(如英国铁路系统的改革),但在国有制之下引入竞争也是可行的。这种方法被称为“标尺竞争”。不过不幸的是,特别是在那些监管者没有充分的能力来对复杂的业绩进行衡量的发展中国家,这种方法应用的效果不佳。此外,就网状产业(例如铁路)而言,区域间增加竞争所带来潜在收益,必须要能够抵消由于区域分割导致的协调失灵而增加的成本。英国铁路私有化项目之所以惨败,就是因为铁路私有化虽然造就了许多区域运营商,但事实上相互之间几乎没有竞争。          政治和行政管理改革          在一些国家,设立国有企业被作为比其他方式更好处理某些问题的机制,因为“最优”方案在政治上很难推行。在这种情况下,尽管肯定不容易,但是必须通过政治和相应的制度改革使得“国有企业”这种政策模式能够趋向“最优”。     例如,由于政府没有提供失业保险计划,也不能通过公共工程项目创造更多“生产性”岗位,因此国有企业被要求保留不必要的工人。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更好的方案是提供失业保险计划和创造公共工程项目,使得政府不必创造这种“虚假”就业,但是这样做往往需要就额外征税或者扩大政府赤字达成政治共识。     为了确保政治改革的有效,必须同时进行行政管理改革。除非这些监控国有企业的官僚机构是称职的,否则为他们创造好好干事的政治空间也不会起到作用。     行政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提高公务员的相对薪酬(relative pay)可帮助政府招募更加优秀的人才和减少腐败。同时也需要改进公务员的培训,培训同样需要涉及方方面面的知识,而不仅仅是经济学知识的培训。给公务员反复灌输公共服务道德,同时设计一个适当的工资级差表将是非常有用的;即使没有支付私人部门那么高的工资,许多公务员还是愿意为这个国家的美好未来工作。不过这种差距必须控制在他们能忍受或负担的限度内。     所有这些都需要时间,但我们无需理睬那些流行的观点,比如缺乏行政管理能力的发展中国家政府不应该尝试任何“困难”的事情。一个穷国不需要,也确实不可能,先建立起一个组织完备的经济管理官僚体系而后再来发展经济。更重要的是,政府官僚体系的行政能力可以在一个相对短的时间之内得到提高。           自然资源的租金如何管理          由于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并不是由其土地所有者的努力所创造的,因此多数人认同应该将其与其他财富资源区别对待。此外,随着这些自然资源被一部分人开采,其他人包括子孙后代将无法再利用它们。这就是为什么多数国家将矿产资源纳归国家所有的原因。这也意味着矿产资源越多的国家越易于拥有比较大的国有企业部门。另外,在多数国家,特定的可再生资源的开发,诸如森林和渔业,出于可持续的原因也受到公共管制。在另一些国家,这些资源中至少部分是公有的。因此,自然资源的管理可以借鉴国有企业管理中的一些重要原则。          自然资源租金的使用          管理可再生资源的挑战甚至比管理不可再生资源更大。就前者而言,好的管理可以保持这些资源的持续性,免遭衰竭危险,就后者而言,再好的管理也无法保持不可再生资源永远持续。但是,即使是对于不可再生资源,对资源租金使用模式、价格变动以及所谓“荷兰病”的管理中采用的政策不同,结果也是非常不同的。     关于自然资源租金的使用,经常被推荐给发展中国家政府的方案是,出售资源开采权、靠资源出售产生的收益为生。主张这种观点的人强调,发展中国家缺乏有效开采资源和谨慎管理相应所得的能力。     这种方案在理论上可行,尤其是短期来看,但是在实践中要想获得潜在的收益,就需要两个严格的条件。其一,发展中国家政府应该以恰当的方式设计出售自然资源开采权的合同;其二,在资源开采权出售和租金收取的过程中应该没有腐败。在发展中国家,这两个条件经常无法满足。     更重要的是,长期来看这并不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案。与“资源诅咒(resource curse)”的流行说法相反,可再生和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能够创造许多上下游产业,因而可以成为经济增长的引擎。例如,森林资源能延伸到的下游产业如造纸和家具制造业,上游产业如伐木机械和土方机械。紧接着,家具制造业可以拉动其上游的金属制品业(诸如钉子、铰链)和化工行业(比如油漆)。     发达国家的例子显示,自然资源并不必然导致所谓的“诅咒”。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将它们的资源禀赋转化成自身的优势,比如美国(丰富的矿产、森林和渔业资源)、加拿大(丰富的矿产、森林和渔业资源)、澳大利亚(丰富的矿产资源)、瑞典(铁矿、森林)、芬兰(森林)和挪威(石油和天然气)。即使在发展中世界,也有一些国家如马来西亚(森林、锡、石油和天然气)和博茨瓦纳(钻石),其自然资源管理得相当好,并未演化成“诅咒”。     考虑到自然资源可以带动潜在的上下游产业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应该寻求构建可以长期有效开采自然资源的国家能力(national capabilities)的途径。例如,国外石油公司不想转移钻井和炼油的关键技术给巴西,巴西政府通过国有的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大力投资并成功研发了这些技术能力。     即使决定出售开采权,也应该用心选择恰当的合同形式,即到底是采用准入许可、合资还是产品分享安排。因为一个国家的发展轨迹很难准确预测,因此这些开采权合同应该设定为在相对较短的一段时期(10年或20年)之后重签,以便可以及时根据国家能力的发展进行重新评估,以采取不同措施。还有,如果给予或者出售开采权给外国公司,出售程序和相应的合同应该对外国公司的技术、管理和生产能力的转移给予明确规定。这可以通过让其与本国企业(通常是国有企业)签署合资协议,或通过对转移能力的明确要求(诸如技术转移、管理培训和工人培训)的方式来实现。资源拥有国就可以凭其自己能力的提升在将来更好的开采资源。          用租金投资          长期来看,比租金收入分配方式更重要的是租金收入的投资方式。对于这一点,下面这段引自斯蒂格利茨的文字非常有启发性:“我们可以将自然资源(石油)当作资本品。它们就是一种资本品,是一种藏在地下的资本品。当你出售石油时,你正在将国家的财富从地下转移到地上。这个国家因此变得更富还是更穷呢?这取决于你怎么使用这笔钱。如果你仅仅将之用于消费,那你可能变得更穷。虽然你过去曾拥有财富,但现在你将不再拥有它们——它们已经消失了。如果你将它们从地下转移到地上,并且将这些石油转化为道路或资本品,如果这些替代石油的资本品产出率很高,那你将变得更加富有。这类似于投资分配问题:你将一种形式的资本转化为另一种形式的资本,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后一种形式的资本拥有更高的产出率,你将变得更加富有。”          投资于金融资产          用自然资源租金投资的最简单方案就是设立一个专门的投资基金,从而不断从中获得收益,挪威的石油基金(现在称政府养老基金)是最著名的案例。考虑到自然资源价格易波动的特征,这些基金也被一些国家作为“稳定化基金”,用以抹平其收入和开支。     尤其是当资源租金突然增加的时候,短期内,投资于国外金融资产是一个颇有吸引力的方案。这出于两个原因的考虑:首先,经济的吸纳能力不可能快速增加,因此租金可能被投资于低回报的项目;再者,将资金保留在国外将有利于减少本国货币升值的压力,因此可以减轻“荷兰病”。     不过,安全的金融资产(比如美国债券)不可能带来高回报;而投资于高风险的金融资产,尤其是在国外金融市场,只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最后选项,特别是考虑到这些国家缺乏金融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把资源租金用于金融投资不可能提高本国经济的生产能力。这对挪威这样的发达经济体可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后发国家则仍然需要对其薄弱的生产能力建设进行投资。因此,就自然资源租金收入的管理而言,投向金融资产通常是最“安全”的选择,但长期来看,发展中国家则需要对生产能力建设进行投资,对金融资产进行投资的方案只能作为自然资源租金突然大规模增加时的一个短期措施。          投资于基本能力建设          自然资源租金可以用于经济领域“基本”能力的建设。例如,它们可以用来改善医疗保健、基础教育或一般的基础设施,以此提高经济的整体能力,而不仅是某些特定产业。     因为很少有人会反对对社会“基本”能力进行投资,这种投资是政治上较为安全的选择,对于那些较为贫困的后发国家来说,这也是经济上的必然选择。然而对于大多数已建立起许多基本能力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一旦它们跨越了需要对“基础教育”或者最基本的基础设施进行投资的阶段,就需要更多的针对特定能力进行投资。我们必须决定我们是要培养化工工程师还是电子工程师,也需要下定决心去决定是修建纺织城和港口之间还是森林与港口之间的高速公路。     因此,除了最穷的发展中国家外,仅有一小部分自然资源租金应该被用于基本能力的投资,其余部分应该用于发展那些对未来经济升级所必需的专门能力。          相关的多元化投资          另一个自然资源租金的投资方案是对相关行业进行多元化投资。例如,瑞典成功从森林资源转向发展造纸和家具制造,再到发展造纸、家具制造机械,最终转向发展高品质的家具设计和生活服务业(如宜家公司)。同时,瑞典也成功地从铁矿资源转向发展钢铁工业,然后发展钢制品产业,包括轮船、汽车和军备。另一个例子是,马来西亚在从生产棕榈油到对棕榈油进行提炼的转化过程中特别成功,从橡胶转向生产轮胎也比较成功。     当然,相关领域的多元化发展是一个往前看的“自然”选择。但就大多数自然资源而言,相关行业多元化的范围非常有限,比如能从咖啡或渔业扩散出来的行业就较少。铁矿、森林和石油等资源确实具备很大的潜力去带动相关多元化行业的发展,但如果相关行业发展至价值链的顶端,那就也需要发展一些不相关的行业。例如,铁矿和汽车制造业有“关联”,因为汽车制造业需要很多钢板,而汽车制造业的发展同时还需要很多与铁矿“不相关”的行业(如电子、玻璃、橡胶和油漆)。因此,除非这些不相关的行业也同时发展起来,否则即使那些有很高潜力带动其他产业发展的自然资源,也只能停滞于低附加值的活动之中。     因此,资产资源能直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潜力应该被全面开发,从更长的时期看,还需要转向发展其他不相关的多元化上来,尤其是那些活跃的技术领域。不相关行业的发展是发挥相关行业带动作用最大化的必要条件。          不相关多元化的投资          如同上文所说,即使是广泛使用的资源,例如木材和铁矿石,其带动的或者升级后的行业仍较为有限。因此,为了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发展,国家需要将自然资源租金用于发展那些技术最具活力的不相关行业。     诺基亚,一家著名的芬兰手机公司,提供了一个成功将自然资源租金用于不相关多元化的最佳案例。它从一个伐木公司起家,逐步转向生产橡胶、电缆和电话交换,然后从事电子和移动通讯行业。有趣的是诺基亚集团经营了17年的电子公司才开始赢利,这意味发展不相关行业经常需要一个长期的成长过程。     由于成长阶段较长,因此发展不相关的其他行业是一个最艰难的方案。这也需要一个长期产业规划。对于那些缺乏行政管理能力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这种产业规划确实较难管理。但如同我们在诺基亚案例中看到的,那些充满技术活力的不相关多元化行业投资往往可以带来最高的回报。总之,长期来看,应该致力于从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产业转向不相关的多元化产业,考虑到这一成长过程较长,中短期则需要其他的能快速得到回报的方案予以补充。          选择正确的政策组合          自然资源租金的多元化投资(相关或不相关)应该建立在一个持续一致的发展战略之上。该发展战略的实施可能是通过国有企业,也或者用资源租金对设立新产业的私有部门企业提供补贴(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关税和其他形式的贸易保护)。     在使用自然资源租金过程中采用的政策组合——包括金融投资、基本能力构建的投资、相关多元化的投资、不相关多元化的投资,将会因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或者这四种方案都有涉及,只不过不同方案的相对重要性有所差异,即使对同一国家,各方案的相对重要性也会随时间而变化。     例如,在发展的早期阶段,金融投资和基本能力建设投资更为重要,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其他两个方案将变得更加重要。相关多元化和不相关多元化投资的相对重要性也是交替的。国家首先需要不相关行业的多样化发展来跃升到一个新的阶段,而在进入一个新产业之后,则需要相关行业的发展来巩固。           自然资源租金管理的政治经济学          人们对自然资源管理的一个主要关切点就是自然资源越来越容易招致腐败。     一些人认为矿产资源通常天然集中在一起(所谓点资源,point resources),因而容易被“偷盗”或“掠夺”。他们认为资源的高掠夺性使得防止腐败和私人寻租(通过政治和暴力)更加困难。相反,他们指出农业资源(比如咖啡和可可)更加分散(所谓分散的资源,diffuse resources),需要持续不断工作才能获得收入,因此掠夺更加困难。     这种说法有些道理,但资源的自然属性并非既定不变的。尽管凭借国家的政治和行政能力也可以使农业资源高度集中,但一个由正直人群组成的且受到公民社会良好监督的政府,也可使得掠夺地理上非常集中的资源变得十分困难。     非洲的各种营销委员会可能是集中农业资源的最知名机制。事实上不太有名但同样重要案例还有中国台湾和韩国,它们几乎完全集中了大米产出。在这两个地方,大米被强制销售给国家控制的农业合作社,合作社对化肥供应和灌溉系统的控制使得农民事实上是无法退出的。相反,通过建立石油基金和拥有“廉洁”政治体制的福利国家,挪威已经可以公平合理地分配其石油收入。     因此,掠夺性更可能是政治和制度衍生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资源永恒不变的自然属性。所谓的“资源诅咒”不是不可避免的。如果特定资源的掠夺性和由它们而滋生腐败的可能性不是天生注定的,那么,寻求设计自然资源租金管理体系的方法,让腐败更少,实现资源租金分配的公平合理和可持续发展,就是完全可能的。     首先要做的事情是设计一个不容易滋生腐败的自然资源开采权分配制度。这种制度必须是透明而简单的,外部人易于监控。如果这个制度能够比较经常的接受评议就更好了,这样,错误的决策就能很快得以纠正。     同时,建立一个透明的资源租金专用基金,而不是将之分散于许多不同的用途,也是一个好主意。这将使得对资源租金基金使用的监督更容易,确保其可持续发展和公平利用,防止被滥用。     保持合理的透明度、正规的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专用基金将更容易受到监控。正如前文关于国有企业管理的讨论中所提及的,可以通过加强单一监督机构的监控责任来改进监督效率。阻止权力滥用、腐败和诈骗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斯蒂格利茨指出,甚至在美国这样的国家,针对资源租金的欺骗也是普遍存在且不容易被侦查的。但是,我们必须积极的努力以确保财富属于这个国家的每一个人,包括未来的子孙后代,而不是一小部分人。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经济学 > 发展经济学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4373.html         爱思想(www.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非经特别声明,本网不拥有文章版权。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相同作者阅读 张夏准:“国家发展战略”视角的公共投资和国企改革 相同主题阅读 张夏准:“国家发展战略”视角的公共投资和国企改革 蔡昉 林毅夫 李周: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 曹思源:国营企业自负盈亏与经济体制改革 郑酋午:国家发展战略是前进的航标 李云雷:工人生活、历史转折与新的可能性——简评《钢的琴》 张文魁:“十二五”期间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任务 张文魁:“十二五”国企改革重点是国有母公司 贺绍奇:“富二代”国企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秋风:打破国企改革的“效率幻象” 秋风:以宪政原则重新设计国有企业制度框架 张曙光:从利改税到收租交利――对国有企业改革及上交利润的评论 李树桥:国有企业改制才有竞争力 邓宏图 李长英: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宏观效应与退出成本研究 张淑敏 刘军:委托代理理论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模式构建 李荣融:国有企业改革的几个重点难点问题 汪海波: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进程(1979-2003年) 张炜 秦晖 杨继民:当前国企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陆一:员工参与:中国企业改革中被忽视的第三者 曹兼善:国企改革的根本问题和正确方向 霍宪森:我的国有企业改革观——论当代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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