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仁

汪丁丁 | 荣格红书

这是2009年英文第一版插图全本的2012年读者版,荣格1957年写了红书的题头语,下面是照片: 红书,拉丁文标题是“生命之书”, 荣格1957年嘱咐家人不得外传。他去世的第二年,关于这本红书的消息就在业内传开,且常有节选版流传。1990年荣格文集的编辑意识到红书实在太重要(参阅下面这张照片),直到2000年,荣格后裔五家族才开会决定公开出版红书。荣格的这本笔记,历时几十年(1913-1930,然后他研究炼金术,直到生命晚期才再度修订红书),拉丁文、德文、希腊文、以及他亲笔绘制的许多插图,成为艺术收藏品,洛阳纸贵,不论定价多高,仍是一抢而空。英文版2009年发行,板式为40厘米长和30厘米宽的大书,携带不便,我无法从美国购买。读者简版2012年发行,普通开本,可携带。东财跨学科中心资料室为我购买了红书全版和读者版,都是原版。红书的1957年题头语非常重要,荣格1961年去世,这是他为红书“盖棺论定”。可见,他毕生的思考,其实主要是对着这本红书说话。那时,他创造了一种方法,人类的无意识,可借助这种技术被翻译为图像(images)。他命名这种方法为“active imagination”。这是他最重要的精神体验,它不仅仅贯穿此生此世。从那时到生命终结,对荣格而言,一切都不再重要,因为一切都是外在的。世界的本质是图像,精神的基础也是图像,精神不通过图像就不可能理解世界。我们需要重新理解荣格红书,因为,荣格感到其中许多内容很难理解,应留给心理研究更深入的未来时代。 荣格早年有强烈和持久的神秘主义体验,人格1(少年心态的人格化)和人格2(历史与宗教心态的人格化),他的人格内涵始终有这两种人格,并试图保持平衡(不分裂)。在大学时期,他与神秘主义者们过从甚密,他的博士论文主题,是神秘主义体验的心理学分析。后现代反思的领袖人物,海勒女士,最近演讲指出,现代人始终在两种想象(意象)之间保持脆弱平衡。其一是技术想象,其二是历史想象,缺一不可,但这两种想象之间的冲突日益深化,它们之间的平衡越来越不可能。 再写一段。荣格逐渐意识到,人类早期的思维方式远不如轴心时代以后那样富于理性(逻各斯),所以,研究人类的神话很可能揭示出集体无意识。他的研究使他相信,集体无意识在人类各远古社会都是通过神话获得表达的。集体无意识的神话表达,典型地表现为符号(图像、意象、想象)。然后,当人类理性昌明之后,神话不再可信(理性不信),但梦境可信(在梦里可信)。通过梦境,集体无意识仍可获得符号表达。 上面的思想进展,荣格是在大约1908-1912期间取得的。1913年,他开始在“红书”里记录这些进展并不断补充和修正。也因此,红书的插图非常重要,是荣格所信的人类集体无意识的符号表达(通过西方和西方以外各古代文明的神话)。荣格在读大学时和在巴黎访学期间深研西洋绘画,整日沉潜于卢浮宫。所以,他的这些插图,今天是艺术品。我开始写这篇博客之后,收到友人来信,并赠送红书电子版(难以置信),特此致谢。 上一篇: 转贴 周其仁江南论坛发言 户籍制度改革时间表 下一篇: 儿童教育政治学之三 —网络局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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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沈乎)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6月8日提出,目前中国社会的情势是“接着石头过河”,改革无法拖延。   周其仁当天在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与财新传媒主办的江南论坛上纵论改革。他指出,全国都寄希望于今秋的三中全会能像十一届三中全会一样,部署新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如果没有改革来统领整个社会的治理,向善的方向推进,很多问题就会产生消极影响。现在的形势不是顶层设计或者摸着石头过河,而很可能是“接着石头过河”,让人无从招架。   不管改革难的理由是什么,站在2013年的时点上,不改行不行?周其仁发问。   “从目前观察到的社会经济情况来看,恐怕是不行。”他表示,不改也得改,否则“更大的麻烦在后头”,这可以从三个层次证明。   首先,中国经济高位下行,社会经济平衡的问题首当其冲。“上山容易下山难”,积累的矛盾在高速增长时可以被掩盖和缓解,而经济增速下滑、企业利润减少时,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没有回退的余地。   “改革跑不赢社会的腐败和腐烂,后者就占主导地位,就没有中国的美好前景。”周其仁说,中国的渐进改革,由于某些原因放慢拖延,变成半拉子工程,这会触发社会问题;当下形势非常现实,要走上好的前途,必须走上改革这条路。   其次,社会主体成员的期望值发生了变化。周其仁说,人们对体制、政策的评价是受心理预期支配的。从中国年龄结构来看,目前承担较高职位的人,是经历过过去极其不像样的时代、以此来比较的人;但社会的主体年龄层,亦即产业和消费中最积极活跃的人口,其参照系不同,他们对公正和现代文明程度的标尺更高。   他说,放眼未来十年、十五年,2000年左右出生的一代也会成为社会积极活跃的主体。不能动不动就讲1978年怎样,一个社会有希望就是面向未来,我们要和社会主流人口的期望值赛跑,否则失望的情绪也会弥漫,不能同心同力。   第三,改革无法拖延。改革不到位激发了“法外”现象。人们等不到改革的到来,但有实际需要,于是就脱离正规合法性的空间,在法外世界创造活动。中国无一领域没有这种法外现象。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能力把法外活动容纳到系统内,就会与时代脱节。   “说得很像样的事情就会只占社会的一部分,甚至是一小部分。我们提出,要好好梳理法外活动,很多改革就是赋予法外活动的合法性——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问题是,现在很多体制和政策不是按这个原则梳理,搞得这么麻烦,(很多)审批,真有必要吗?”   “如果在圈里头越搞越精细、越搞越繁琐,很多中国人的活动就会脱离这个体系,到法外去寻找,那么中国社会的法治建设就会越来越困难。这个问题要提起严重注意。”   最后,周其仁说,改革不论有多难,现在都要跟腐败和社会的溃败赛跑,要和社会主体人群的期望值赛跑,要把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法外活动吸纳到体制中来,变成合法制度化的运作过程。   “只有克服困难,加快过程。只有认识到不坚定的推进改革是有后果的,才能推进今秋应该推进的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他说。   周其仁的讲话赢得了满堂掌声。█ 财新《中国改革》   特约作者 陈金永   随着中国进入城镇时代(已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镇),“城镇化”梦是中国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健康的城镇化,可以促进内需,发展经济,有利于改变目前对出口和投资过度依赖的发展模式。同时,这十多年来,流动人口迅速扩大,已形成一个有2亿多庞大人口的“二等公民”群体,不利于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发改委正在起草的城镇化规划,农民工市民化是排在五个重点的第一位。“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务工经商的外地农民工在打工地定居并被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转变为当地居民。这项改革需要设计一个路线图,长期推行渐进、有深度的户籍改革。   如何推行有深度的户改?这里提出一个初步构想的路线图与时间表,重点是勾画出主要的原则与步骤,也包括一些可操作的措施。希望抛砖引玉,引起大家对这一题目的进一步关注及讨论、修改;当然,这里还有许多技术性的细节要具体化。但我认为,逐步、渐进、稳步地到完全废除户籍所带来的公民等级差别,不仅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行的。   这个户改方案提出的步骤与目标是:从2015年开始,大概用15年的时间, 解决流动人口的问题;15年后,所有的国民在国内可以自由迁移,国内没有分等级的户籍制度。具体的做法是:所有大中小城镇,首先向外地大学毕业生开放当地户籍登记;然后,向有熟练技术、又有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开放,再逐步有序地向其他民工开放,最终使所有的流动人口“市民化”,可以举家永久性迁移。 关于落户名额及先后次序   2012年,在城镇中的流动人口(包括大学毕业生)约有2.3亿。粗略推算,到2030年,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会达到3亿多(见图)。用15年的时间来改变这3亿多人的户籍,即平均每年要解决大约2000万人的户籍问题。   每年这2000万个名额,应怎么来分配?我认为,可以吸收国外(例如美国、加拿大)吸纳国际移民的做法,参考深圳积分入户的构思和具体做法,建立一个入户的优先程序。大概可以这样:年轻的大学(含大专)毕业生是第一优先,然后是熟练技工及稳定的自我就业劳动者;最后,是低技术民工(包含“普工”等)。这是个先易后难的方案,比较符合中国的情况与财政经济可以接受的能力,社会的期望。虽然有人会认为这做法可能会歧视低技术民工,但是我认为这样做,比较能够照顾到中国目前已存在的情况,有利于推行户改。   我认为,招纳年轻的大学毕业生落户应是“双赢”的,因为大学毕业生大都是社会福利的主要纳税者,将户籍这扇门向外地大学毕业生打开,能得到的社会经济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应该尽快推行这种学历型人才入户的措施。在美国,不少州(和城市)政府与企业都认识到,要发展高产值的地方经济,需要有大量的大学毕业生。留住本地的毕业生,吸引外州大学毕业生来就业,接受部分合适的外来但在美国上大学的毕业生,都是重要的政策。年轻大学毕业生也是未来中产阶层的主要来源,是美国人口长远发展策略的重要部分。   但是,在中国,直到最近,各地对外地大学生开放的户改措施(如上海的“居住证”计分制度、东莞的积分入户制度),每年吸纳的数目都非常有限(只有几百到几千个),相对于每个城市都有10万以上的外地大学毕业生,实属杯水车薪。只有深圳在去年下力气推行户改,并通过积分入户的途径,接纳了十几万人(主要是大学毕业生)落户,数目远远超过许多其他大城市类似的做法,在户籍制度向外地大学生开放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农民工市民化”关键的一环在第二阶段:降低入户门槛,使民工中相当一部分也可以落户, 这也是实质性户改关键的一步。上述用于大学毕业生落户的逻辑和理由,基本上也可以应用到让有技术的民工落户的政策上。中国的产业要升级,走向高端层次,也迫切需要大量受过更好教育的熟练工人、有能力操作高技术设备的技工。老板也需要技术熟练的劳动者,也要留住他们。技术工可以拿到较高的工资,也有能力缴纳城市社会福利的费用,基本上也是个双赢的做法。给有技术的民工“上户口”同时会促使大量的民工向技术工人的方向转移, 有力地调动未入户民工的积极性,包括投资在自身的人力资本上,争取入户。更长远一点看,这会大大提高中国工人的总体技术水平,增强中国的国力。   用大概七八年的时间来解决上述两群体的户籍。然后再集中精力解决其他民工的户籍问题。届时,随着总体教育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民工的自我努力,加上年轻人口的逐年递减,教育水平低的非熟练工人会大大减少,加上中国的国力十年之后会更加富强,可以为社会公平的实现投入更多财力,从而为解决普通民工的户籍问题提供有利条件,为低收入民工提供多一些福利(下面再谈社会福利成本的问题)。   总的来说,要让有稳定工作的民工享有本地户籍,让他们可以定居下来,做比较长远的打算。要让他们享有国家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让留守丈夫、留守妻子更多地可以到城里来,让他们的子女也可以像当地居民的子女一样就读当地公立学校,而不会遭受歧视。民工有了本地户籍,可以全面参与城镇公共事务管理,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自由择业,发挥各自所长,生活有保障,没有太多后顾之忧。这样的城镇化才能扩大中产阶层,扩大内需,才可实现“城镇化-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后,有了稳定的定居预期,就可以转让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放弃已经闲置的宅基地、耕地,这也会大大提高农村土地的生产和生活利用率,这对于土地稀缺的中国来说,尤其重要。 “农民工市民化”的公共成本估算及负担程度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究竟需要投入多少公共成本(也就是政府的财政负担),这个成本是否可以承受,经济“效益”如何,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一个普遍的看法认为农民工转户进城成本太大,社会(政府)难以负担。我认为,这是一个误解。最近几年,有几个比较详细全面、用公开现成的统计数据来做的估算,其结果是每人“市民化”的成本,大约是小城市2万元,大城市10万元。2010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四个大中城市做了一个更细致的调查分析,得出的结果是:一个典型农民工市民化(包括相应的抚养人口)所需的公共支出成本总共约8万元左右。上面两组的估算,大致吻合,即每人“市民化”的成本约在8万到10万元左右。   下面我们就用上限10万元来算一下,全部流动人口市民化的总成本及其对国家经济与财政所产生的影响。   如果要在一年内把所有2.3亿流动人口的户口都转换成城镇居民户口,总成本是23万亿元(10万元x2.3亿),是201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44%,这是一个天文数字,中国无法承受。但是,如果是用本文所建议的15年的时间来做的话,考虑到2030年流动人口达到3亿人左右,平均每年大约要转换2000万人,每年的总成本是2万亿元,占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8%,这也是一大笔负担。   但是,这个算法是假定流动人口在一年内把上面所说的10万元的社会福利、公共服务都花光。实际情形不是这样:10万元的福利是在流动人口落户之后,剩下的生命年数内所花的。目前,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7岁-30岁,假设他们的“余生”是40年。这10万元要用40年来分摊,即每年是2500元。如果平均每年要转换2000万人,总成本也就是500亿元, 约占生产总值的0.1%,大约是北京奥运会所花掉的五分之一,国力应该是完全可以负担得起的。   更加合理的做法,是算出市民化的成本占政府财政收入的比例。我算了一下,500亿元是2012年财政收入的0.4%。当然,这只是第一年的成本,这个成本是每年递增的,到了方案的最后一年(第十五年),成本会累积到等于2012年财政总收入的6%。尽管这样,我认为这个还是可以负担的。就算最高的6%,也只是过去两年的财政收入每年增长率(2011年为23%; 2012年为13%)的一小部分。   撇开数字的讨论,我们也可以看到,现在大部分的民工都很年轻,平均年龄不到30岁。他们可能需要的城市福利,主要是公房(特别是成家之后),中期是儿女公共教育的福利,支出较大的社保(养老、医疗)主要是在后期。初期主要还是处于付出、缴费的阶段,而不是享用的阶段。也就是说,在方案初期,“市民化”的费用支出并不多,农民工到城落户初期可能是净贡献——主要是缴费,而不是领取福利。在当前城镇户籍人口(尤其在大城市)严重老化,和“现付现支”的养老、医疗财政制度下,年轻民工的福利贡献,可以填补由于户籍人口老化所造成的城市福利财政缺口。   更加重要的是,农民进城后工作平均每人每年为城市创造的“社会产值”,肯定是上述2500元 “市民化”年平均成本的几倍、甚至是几十倍,远远超出市民化的成本及他们的工资。外地民工可以落户安居后,有长远的预期,他们也会对自身的人力资本追加投资(即学习技术),也会对居住城市社区做出“投资”,进行消费。这样,他们为城市创造的红利会更高。这也是为什么健康的“城镇化”会创造纯利,可以带动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原因。这是有异于那种以卖地炒楼,城市土地扩张的短期的、泡沫化的“城镇化”,也有异于一些拉美国家中,农民进城但没有就业的“城市化”“城市病”。 中央政府要扮演主导与推行的角色   在户籍改革中,中央必须起主导与推行的角色。目前,户改基本上放权给地方,因此,户改也局限在地方非常小的范围内。在许多开放户籍给农民、民工的地方,其政策的对象基本只限于本省(市)的农业户口人口,基本没有触及核心群体即外地民工;就算对本地民工放开,很多条件也很苛刻,例如,强制农民“土地换户籍”(今年中央已明文禁止)。以我这几年所观察到的,这些地方的户改,算不上有实质性的进展,有些还被扭曲成“农民上楼,政府卖地”的政府工程。   因此,户籍改革是一项关乎全局发展战略的重大措施,迫切需要中央坚强的领导、统筹与介入,不能单靠地方有限度的户改。中央政府一方面要有全局的顶层设计,另一方面,要大力带头推动与统筹,综合配套,包括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推动与监督,必要时制定法规。目前,民工在城市落户遇到的问题,一大部分是广义的生活保障问题(公房、教育、社保、土地等),这带有全局性的问题,需要中央的领导及统筹,财力的分配,不能单靠地方。实质性户改要求打破地域界限,使跨省民工都可以落户,将不可避免地涉及跨地方、各行政区域的事权与财权、人口管理的问题,需要在一个更高的层次统筹规定与执行,中央应该考虑成立一个有权有责的户改领导机构,长期专职推行户改事务。   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要改变以出口、投资为主的模式,一定要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内人力市场、产品消费市场、一个统一畅通的国内市场,这个任务中央政府责无旁贷。美国经济力量之所以强大,有赖于它百多年来,联邦政府努力建设统一国内市场的成果。因此,中国的户籍改革,主体必须是来自异地的劳动者与家庭,需要从全国一盘棋去考量,需要在中央层面做出积极的布局与安排,并且实施与监督。 大中小城市户改的政策   近年来,国务院提出实行“分类户口迁移”政策,鼓励农民工到中小城市落户,最大的40个城市户籍不开放。不少论者对此政策寄予厚望,认为是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可以避免“大城市病”。我认为,这是一个误区。这个政策基本上是沿用上个世纪80年代“控制大城市人口规模”的老路。现实情形是:国家的投入主要仍然向大城市倾斜,大城市相对发展快,大部分农民工并没有按照政策往小城镇走,而是按照就业岗位往大城市走;在目前地方财政以土地收入为主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也没有能力开发小城镇,因为小城镇的地卖不出价钱。   大城市发展较快,在中国目前这个发展阶段,有它本身的经济规律。大城市的规模经济效应大,人口与企业的集聚也节省了交易成本。我很赞同许小年博士的说法,实现聚集效应的主体应该是企业和城乡居民,而不是政府的政策,因为政府官员不可能掌握那么详尽的信息,他们不知道哪些企业具有规模效益,企业在什么城市投资好;他们也不可能知道农民该进大的城市,还是小的城市才能找到工作,才能安居乐业。这些都应该让企业与民工自己、让市场去决定, 而不是由政府一刀切,控制大城市的人口规模,鼓励农民工落户小城镇。   所以,我的建议是,实质性的户改要同时在所有的城镇推行,包括北京、上海、深圳等特大城市,因为这里有更多的就业机会。   本文的建议,希望是用一个渐进的做法,扭转城镇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两者的数量差别不断扩大的恶劣趋势,并用大约15年的时间使两者的缺口逐步消除,重回到同一点上(如左侧图),使中国的城乡人口在2030年回到正常的状态,没有户籍之分,就像其他国家一样,国民在本国内自由迁徙。在2030年之前,每年我们可以通过检视城镇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两者的差距,来判断户改的进度。如果差距小了,那就是代表前进;如果差距大了,那就是后退。   总的来说,这个方案是为中国创造一个双赢的局面:对国家、民工都有利。逐步、渐进、稳健的户改,不但会为中国经济添加新的巨大的动力,也是建立一个公平社会、现代化国家,圆中国梦的必经之路。■    作者为美国华盛顿大学地理系教授,曾担任世界银行、联合国城市化及人口迁移项目的专家顾问 上一篇: 转贴 QS公司亚洲大学排名 下一篇: 荣格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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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丁丁 | 转贴 qs公司亚洲大学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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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年 | 许小年:经济体制改革有5件大事要做

大家早上好,很抱歉我要看一下稿子,最近领导批评开会念稿子,我还是要念一下,因为领导批评的是别人写的稿子,我是自己写的稿子,应该不一样。十八大以后我们都看到了一些新风,当新一届的中央领导把目光从西柏坡转向深圳的时候,我们看到了重启改革的希望,当然这只是希望。当来自顶层的讲话,重提摸着石头过河的时候,有些人对这个感到失望,说我们已经摸了 30 年的石头了,怎么还在摸?我觉得这是一个进步,至少没有说什么石头是不可以摸的,而在过去我们知道有几块石头不可以摸,现在又可以摸了,我觉得这是一个挺好的信号。 当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被归功于改革红利的时候,我们感觉到扭转过去十年间国进民退趋势已经存在了可能性。十八大以后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就是是否应当改革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没有什么太大争议了,接下去要讨论是如何推进改革?改革刚才吴教授讲了,是需要路线图和时间表。我的理解是从政府公信力的角度看问题,的确需要这样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因为过去十年间,我们片面的追求经济增长,不仅透支银行和财政,透支了银行和环境,而且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甚至出现倒退。随着等待时间的延长,人们对于政府的改革诚意和能力都产生严重的怀疑,今天我们在讨论重启改革的时候,如果没有一个大致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就很难恢复改革政策的公信力。而没有公信力的政策无法得到贯彻,民众有可能又会以为是一场高调的空谈。改革我们知道如果没有民众的积极参与,将一事无成。 所以,为了建立改革的公信力,我觉得这个路线图和时间表是非常有必要。路线图和时间表的必要性还在于改革的难度,和 1978 年相比,今天的改革要困难的多,因为社会与经济中已经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权贵利益集团,改革势必影响既得利益,而既得利益的干扰和阻碍是当年小平同志决定启动改革的时候都没有碰到的问题。改革的第二个困难是共识缺乏, 1978 年中国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十年文革给社会和经济造成巨大的破坏,小平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拨乱反正,改革开放得到党内外的一致拥护。今天中国比那时富裕了,但是如何解决温饱之后的问题,特别是收入分配问题,社会上没有形成共识,这也是我们当前的改革比 1978 年困难很多,改变的难度越大,越需要一个路线图和时间表以坚定公众的信心,增强改革政策的公信力,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表明,要想实现确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是非常困难的,要做很周密、详细的设计非常困难的。中国的农村改革发端于基层,中央及时的予以肯定和推广,城镇民营经济的发展是企业家干出来的。正像小平同志过问傻子瓜子这个事件所表明的一样,改革过程中,政府如果不要打压,不要禁止这就已经很好了。除了设计国家整体制度时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例如 1990 年代中期财税和外汇的改革,中国的改革主要是靠基层的实验和实践,政府的作用是及时总结经验,将民间的制度创新变为政策和法律。权衡考虑改革的公信力的需要和方案设计的困难,我个人认为路线图宜粗不宜细,实际上也不可能过细,因为制度演进,在市场中它有一个自我发展,自我调整的过程,这个国家是事先很难预料到的。 所以,我们这个路线图,要想搞得非常细也不大可能,对于顶层来说最重要的是表明态度和给出方向以及目标。就时间表而言,恐怕只能是有头无尾,也就是宣布具体某项改革开始的大致时间,而不限定完成的日期。因为从改革过去的历史来看,在这个过程中,要出现什么样的曲折,出现什么样的反复,事先都很难预料。想要有周全的整体方案,细致的执行步骤,统筹协调,按部就班,循序渐进的推进改革,我觉得这个不太切合实际。不仅不符合中国的改革实际,而且世界上的改革和制度变革也从来没有按照这种方式获得成功的先例。 为了强化,我的观点还是刚才讲过的,就是路线图和时间表的重要性在于强化改革的公信力,就是告诉民众我们要做什么事情?我们的方向是什么?我们大概在什么时候要展开这些方面的工作来使得民众能力积极的参与改革。除此之外,强化改革的公信力还可以有其他方面的措施,最近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了建议,要成立独立的国家改革委员会,将现在的发改委并入到新的改革委,这个改革委直接向全国人大汇报,而不是政府的一个部门。过去十年的教训之一就是我们改革是依靠部门设计方案,而这些方案几乎没有例外的都强调政府部门的重要性,扩大部门管制的方案,增加部门资源,以便最终将部门利益转化为个人利益。历史证明,这是一条以改革为名,而实为部门争权的邪路,今后不能再这样走下去了。 我们这个设想也许是空想,我们设想的国家改革委员会下辖区法律、经济、政治三个委员会。 法律体制改革的方向按照中央的要求全面落实宪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各级人大作为唯一的立法机构,收回政府部门的立法权,法律体制改革的另一项任务是逐步提高司法的独立性和专业化程度。因为我本人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不在这里展开,法律和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讨论风险也比较高,所以经济学家是希望留给法学家和政治学家来讨论。 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加强民众对官员的监督,制约和平衡政府的权利,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能。 我只是讲一下,对于经济体制改革一些粗略的设想,尽管经济体制的改革实际上都离不开司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支持。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你要说路线图,我想有几件大事儿是一定要做的。 第一、政府退出经济。在过去政府广泛的参与经济活动,对市场的过度管制和干预这些都构成了腐败的源头,政府退出经济,因此具有提高经济效率和实现社会公正的双重意义。不光是说政府干预经济,刚才周其仁教授讲了,政府去定点,政府去指挥,你可以看到表面的效果,但是经济效率是十分低下的。所以,政府退出经济,不仅有助于提高经济的效率,而且还有助于从根子上反腐,从而实现社会的公正。为此,需要改变官员的选拔和任命机制,你让他退出经济,他为什么选择在经济里,他有强烈的精力要参与经济活动,因为它的考评是 GDP 和财政收入。所以,要改变官员的选拔和任命机制,当然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任务,取消 GDP 和财政收入作为官员的考核指标,取消以后改为群众满意度,这是第一。 第二、财税改革近期需要全面减税,而不是说以结构性减税为名,有增有减,实际上是只增不减,提高财政的透明度,在地方财政的预算和执行方面强化各级人大的作用,严格执行预算法。我们的财政现在是一个黑箱,中央财政都是一个黑箱,外界无从知道,民众纳税人更是无从知道,每年收多少钱,这些钱怎么花?要大幅的削减政府的支出,特别是在投资方面的支出和冗员工资支出,在人大适当到会的情况下,适当增加财政的自主性。 第三、监管改革,监管这个词我一直说用的不太好,按照它的本意应该叫做规治改革,就是规范治理,而不是监督管理。我们一说监督管理,又变成政府管市场,政府管企业,因为我们的那个监管,前面监督还勉勉强强说得过去,后面的管理是监管的原词根本就没有的含义,监管的原词叫只要你企业,只要你交易主体它的行为符合规范就可以了,不需要一个机构在那儿管理。所以我们翻译过来给大家形成一个错误的印象,规治就变成监管了,监管改革的原则,其实更好的词叫规范治理。监管改革要遵照凡是市场能做的都交给市场的这样一个原则,实行最小监管法,把监管的范围缩到最小,提高监管的透明度,监管部门要依法监管,不得以监管为名,干预企业的经营,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和行业组织,凡是有可能的地方,均用行业自律代替行业监管。 第四、取消国有和民营资本的区别。国有和民营的分类本身就是歧视,资本就是资本,为什么要论血统,为什么要论出身?政府和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开放石油、天然气、电讯、航空、金融、医疗、卫生、教育等国有垄断,或者国有控制的行业。 第五、土地制度改革,这方面周其仁教授是专家,确定农民的土地权益入手,允许多种政权的流通,打破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对于保护农民利益,降低低价和放价,释放民间需求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领导最近讲空谈误国,确实如此,确实要改变真得实干,但是我想提是实干兴民,未经领导同意,把兴邦改成兴民了,因为国和邦都由人和民组成,终极目标是富民和兴民,也就是提高人的生活水平,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谢谢大家!     (许小年教授12月19日在“2012年度观察家年会”上的演讲,未经演讲者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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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仁:拖延改革,永无宁日

周其仁:拖延改革,永无宁日 进入专题 : 改革    ● 周其仁 ( 进入专栏 )        原本从本期评论开始,转向宅基地的经济分析,题目也写好了。不料读到《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贺莉丹发自云南玉溪的报道,“云南鲭鱼湾征地风波奇怪的补偿标准引村庄风暴”(见21世纪网,2013-06-10),决定插入一篇短评,对我国农地制度延迟改革造成的困局,再说上几句。   故事发生在云南省江川县路居镇的下营村。从地图上看,下营村地处抚仙湖的鲭鱼湾湖畔。作为我国最大的深水型淡水湖泊,抚仙湖海拔1700多米,面积216平方公里,平均深度95.2米,最深处158.9米,湖水容量206.2亿立方米,总蓄水量相当于12个滇池,或4.5个太湖。抚仙湖形如一个倒置的葫芦,北部宽而深,南部窄而浅,中呈喉扼形。《徐霞客游记》写过的:“滇山惟多土,故多壅流成海,而流多浑浊,惟抚仙湖最清。”   更有网友引嘉靖年间杨升庵赞抚仙湖之佳句:“只少楼台相掩映,天然图画胜西湖。”看来这位清朝才子真有点预见力,经济搞起来之后,果然少不了沿湖修建楼台之举。据记者报道,几年前江川县政府就引进了一个计划投资400多亿的高端旅游项目。下营村在抚仙湖那个葫芦腰的腰眼附近,“位置资产”优越无比,理所当然成为项目第一期的所在地。   本来土地资产增值,是一桩好事。可是没有好的游戏规则,好事也难得好报。这不,如此美轮美奂的建设项目,居然闹到“在2011年和今年2月两次引发群体事件和暴力冲突”,“因种种冲突,近两年来,鲭鱼湾的仙湖锦绣工地一直处于停工状态”,连当地官员都感叹“现在每天回镇政府上班我都有点害怕”的地步。   鲭鱼湾征地风波的起因,不是常见的村民对征地及补偿标准有意见,而是当事人因征地补偿怎样在村民之间分配,闹起了纠纷。问题也不是常见的少数村庄权力人物,利用“代理人”的特殊地位侵犯多数村民的利益。那类问题,解决之道是公开信息,增加村民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和监督,制约村长的权力。   问题是,即使把“村庄民主”搞得有点模样,也还会遇到力有未逮的情况。下营村的新闻就提供了这方面的一个实例。请看报道,把这个本来美轮美奂、将来有望更美轮美奂的地方,搞得好几年谁也不得安生的,直接起因居然就是一个公之于众、村民有权讨论、有权表示意见的征地款的分配方案。   下营村闹将起来,起于2010年11月3日公布于玉溪市江川县路居镇政府官网的《“云南江川仙湖锦绣”项目征(租)地费分配指导意见》。据记者调查,引起村民意见分歧最大的,是该指导意见中的如下条款:“涉及本组被征(租)土地的承包群众,根据实际情况按1987年土地承包台账(工分)进行分配。”   这一句,非细读不能懂。第一,云南直至1987年才分田到户。此前,人民公社按工分来算社员的工作量和劳动报酬,那时,10岁以下村民记6分,10岁以上的记10分。第二,所谓按工分制分配征地补偿的方案,就是把全部征地补偿款划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头费,即按当地政策能享有土地分配的人头数来分配,占总补偿款的30%;第二部分为土地费,以该村民小组的总工分数来分配,每户再按所持有工分数分配补偿款,占总补偿的70%。   准则有点抽象,加上例证也许容易明白。不过我要把记者写下的例证略为改一点,以下凡是引号内的都是报道里的原话,顺序有调整,而未加引号的则是我添加的“过门”:   若“被征地的一个村民小组”“共获1200万元的土地补偿款”,再假定该村民小组“有100亩水田、700位具备领取土地补偿款资质的村民,其中350人拥有1987年土地承包时分到的共5000个工分”,那么就把这1200万元分为两部分,“其一人头费,为700位村民共享,不管有地无地,只要符合政策,均有人头费,这样每位村民领取的人头费占土地补偿总款项的30%,共计360万元”,即人均分配5143元;“其二为土地款,仅为有工分有土地的村民所有,这部分占土地补偿总款项的70%,共计840万元,除以村民小组工分总数,约合每个工分1680元,各户按持有工分数享有此部分所得”。   简单理解,这里有两套补偿准则。一是国家依照被征土地的数量,定下付给集体的征地补偿总数;二是集体得到的补偿款,如何在村民之间分配。例证里那1200万元的总补偿额,是国家依照被征土地定下的(也就是上引玉溪市规定,水田每亩补偿12万元,旱地(含果园)每亩6万元)。但这1200万元到了集体内部,却不再按各家被征土地的数量、质量来分补偿,而是部分按人头,部分按1987年的工分数来分配。各家实际获得多少征地补偿款,由各家的人口数,以及各家1987年持有的工分数决定。   就这么一条规定,激起了报道所说的“两次村庄风暴”。先是方案公布后,“带着种种疑虑和不满,村民们多次以上访形式向路居镇、江川县政府表达对按工分制分配土地补偿款的反对意见,但无果”;“此后,矛盾趋于激化。在2011年,因上述按工分折算征地补偿受到抵制,在鲭鱼湾被征用土地附近的农田里,一批身着迷彩服的人曾与当地农民发生肢体冲突。”“到了今年2月,冲突再次爆发,”“最紧张时,在鲭鱼湾附近曾驻扎上千警力(一干部称“当时只出动了数百名警力,”并“亲眼目睹有几位村民在镇政府殴打两名民警,把警察打得住了医院。”)   回到冲突的源头,即征地补偿的两步法。第一步按地补偿,要有纠纷也不难厘清症结所在,无非涉及被征土地的量、质、价,面积丈量可以复核,水田旱地不难区分,补偿标准是高是低,也总可以一议再议。但到集体内部的分配,搬出一个1987年人民公社的工分法,听都不容易听懂,实行起来连猫腻何在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要绕这么大的一道弯?   我们还是不要急于拍案大骂当地的官员蠢,因为事出有因。还是细读为上:“为什么采用工分制分配方案,而不是直接套用玉溪市按土地面积补偿的政策?”对此,当地镇政府的一位官员回应:“这主要是考虑到张营村的特殊情况,因为在1987年8月20日之后出生的张营村村民与此时段后嫁入征地村落的女性,都没有工分也没有田地,而这部人在张营村所占的比例很大——在张营村被征地的约2200名村民中占到了51.7%。”   不妨再听听他的担心:“这种情况下,如果搞一刀切,直接套用市里按亩计算补偿的标准分配补偿款,就会造成严重的不公平,一方面过半数村民拿不到一分钱,另一方面有些违规乱开荒、乱开垦,占了不少地的人却能拿到几百万的补偿。所以我们觉得按工分来分配是经过反复权衡的,是顾全大局,最大化地保障公平。”   这正是改得半半拉拉的集体土地制度留下的一条长尾巴。讲过的,承包到户的土地仍为集体土地,而“集体”经济的性质就是地缘化的公有制,权利主体不但包括已经生下来的成员,而且包括永远没完没了、将来还可能增加的人口。正是此种经济属性,让“集体成员”有相应的权利诉求——你们前面的成员把土地承包了,我来了,也是成员呐,怎么可以没有地?   下营村的情况比较夸张,全村一半以上人口是1987年以后新添的,没有参加1987年的土地承包,如果按谁家承包的土地被征就补偿谁家,如何摆得平?读者当记得,我写过成都人借用一种当地麻将叫“血战到底”的,描述集体土地制下产权流转与补偿的困境吧?这里是云南下营村的“血战到底”,谁也不能从此类游戏中轻易抽身。   对任何游戏规则,都赞成好办,都反对也好办,就怕一部分赞成,另外一部分绝不接受。看来要下营村采用1987年工分法来分配征地补偿的方案,就收到这令人绝望之效。1987年以来的变化,各家各户情况不同,增人多的户有一个利益核算,增人少的户有另外一个核算,张家之得补偿不了李家之失。各位不妨设想一下:要是镇政府宣布废除1987年的工分法,转回来按各家被征土地分配补偿,将会怎么样?我的猜测是,一部分村民满意了,换另一部分村民去上访。   报道提到了一位三农问题专家对此案的评价:“鉴于中国现存的农村‘分田单干制’遗留了很多历史问题,路居镇的做法是选择回到‘起点公平’模式,可以理解。”不过这位专家接着又表达了如下意思:“近30年前实行的工分制原则,反映不出劳动力和人口的变化,也并不能真正解决当地的冲突和矛盾。但按玉溪按亩计算补偿的标准操作,又将使没有享受到1987年分田政策的人再次被补偿政策排除在外,也不公平。”   不知道记者的转述是不是准确。我只是质疑这个意见是不是把解决问题的方向整反了?要是把土地产权完全置换为人人享有的“人权”,那下营村征地补偿的办法似乎就应该是把总补偿款除以总人口,然后数清楚各家的人口,按人放发便是。那样一来,土地的所有权、长久不变的承包权、以及正在发育的转让权就统统失效,相应的行为逻辑也失效,因为一旦转向数人头分福利的方向,相应的行为逻辑就会登场。   还是没有“公平”,因为还有将来增加的人口。无论未来新生的,还是下嫁到下营村的人口,因为没参与此次财富分配的存量,一定会引起未来村民家庭之间财富的不均等。那就等着吧,为了未来的“起点公平”,人们只好在永无宁日的冲突中,等待着诞生永恒公平的土地制度。      来源: 《经济观察报》2013年6月15日 进入 周其仁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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