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周刊:律师三湘游学记
他感觉到一只“无形的大手”在困扰他,于是,他又在12月15日公开宣称:就是砍了脑壳,杨金柱也要让首届公益性“律师刑事辩护实务高级研修班”准时开班。
阅读更多发布者布鸣真象 | 12 月 29, 2011
他感觉到一只“无形的大手”在困扰他,于是,他又在12月15日公开宣称:就是砍了脑壳,杨金柱也要让首届公益性“律师刑事辩护实务高级研修班”准时开班。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v | 12 月 9, 2011
新闻记者权益组织“保护记者委员会”一份新的年度报告表示,2011年全世界被监禁的记者人数为179名,为15年来之最;其中,中国被监禁的记者为27名,人数之多居世界第三。 “保护记者委员会”8号的一份新闻稿说,2011年全世界被监禁的记者中,将近半数为网络记者,大约45%是自由职业记者。伊朗被监禁的记者为42名,人数之多连续两年排第一;厄立特里亚被监禁的记者为28名,排名第二。排在第三名中国之后的两个国家为缅甸和越南,其被监禁的记者人数分别为12名和9名。 “保护记者委员会”亚洲项目协调员迪兹在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的时候,介绍了中国政府2011年监禁记者的情况, “总的来说,我们所看到中国的情形是,被监禁的记者中网络记者的人数增加了,过半数为网络记者。中国的另一个问题是,许多时候,博客主人或网站负责人中哪些人被捕了,哪些人获释了,我们往往要在事后很久才获悉,因为相关过程很隐秘。那些被捕的记者,是那些当局认为将自己的声明政治化并且走得太远的人:那些推进民主、推动民主党派的成立的人,或者也许是那些批评军方的人。很多情况下,是那些当局认为不是单纯的记者、而是政治组织者的人。但是在我们看来,这些人是兼而从事政治活动和网上新闻。你会看到,将来越来越多的人会变得越来越精明,懂得哪些红线是可以越过的,哪一些不能越过;哪些话是可以说的,哪些话会让政府恼羞成怒。” 迪兹表示,被监禁的记者中,许多是藏族和维吾尔族的网络记者。 美国约克学院教授周泽浩表示,那些被监禁的少数民族网络记者所不满的是政府在民族政策上的失误: “美国国务院政策、美国政府的政策和西方政策、国际条约的政策对中国、对西藏和新疆的主权是没有异议的。现在揭露的问题是具体的一些政策,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些政策,比如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他们的语言学习,汉语要学多少?维族人的利益及宗教政策。这方面跟主权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达赖喇嘛本身也是反对、也是不支持西藏独立,这是他反复强调的。关键问题还是回到一个根本问题就是说没有一个媒体自由。你说你西藏没有自由,你要达赖喇嘛到中央电视台宣布说我达赖喇嘛宣布西藏永远不独立,那不就解决问题了吗?让他说一句话就可以了,是不是?但是他没有这个机会来表达这个问题,所以关键还是一个新闻不自由。” 这位学者表示,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道理的中国政府缺乏开放新闻自由的胆量: “我们知道美国已经二十几年了, 看到了很多社会上的一些媒体的作用,感触很深。包括中共本身,那个时候在重庆的时候,在1944、45年内战的时候,也是依靠了媒体来作为揭露国民政府的一些非民主现象,正因为这样中国就是利用媒体上来。它现在对媒体这个功能,就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是不是?所以它看到有那么多东西要捂盖子,所以它不肯放,这个是很自然的。” 周教授表示,中国在把经济搞上去的同时,其它衡量一个大国、强国的指数 政治民主、社会公平、新闻自由,等等也应达标。周教授对于中国新闻的开放前景抱谨慎乐观态度,一是因为南方报系敢于打擦边球的精神为其它媒体作出了榜样,二是互联网和推特的普及使政府的防范越来越困难。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阅读更多发布者marlies ruck | 12 月 3, 2011
2011年12月04日 09:00:13 辩护律师杨学林、朱明勇、周泽遵义三人行。 11月30日,著名赛车手、原贵阳市人大代表、贵州省政协委会黎庆洪等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有人称之为“贵州打黑第一案”,下称“黎庆洪案”)三名辩护人周泽律师、朱明勇律师和杨学林律师,一同到贵州,分别会见了各自的当事人黎庆洪、黎崇刚和蒙祖玖。经会见,听取当事人对被指控犯罪的辩解,三名辩护人均决定在开庭时为各自当事人作无罪辩护。 接受周泽律师会见时,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却坚不认罪的黎庆洪,委托周泽律师邀请魏红杰、韩寒、樊凡等赛车界朋友,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乡开阳的领导干部和乡亲,在开庭时到庭旁听,一来消除对他及家人的误会,二来为其主持公道。 会见结束后,朱勇律师在微博上披露,其当事人黎崇刚这个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贵州打黑第一案”第二被告人,向其反映,公安机关带黎到矿山指认现场时,当地群众闻知纷纷前来看望并自发给他送钱,警察只好帮着转递,不一会就收到七千多元。——这或许也是“黎庆洪案”真实背景的一个注脚。 “黎庆洪案”(有人称之为“贵州打黑第一案”)曾经历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审判的第一季,目前正面临第二季的审判。 “黎庆洪案”第一季第一次审判,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黎庆洪不认罪,律师也为其作无罪辩护。一同被诉的黎庆洪的父亲黎崇刚和弟弟黎猛,同样不认罪,律师同样作无罪辩护。结果,黎氏父子三人一审俱被贵阳市中院一审判决有罪,其中,所谓的“黑老大”黎庆洪获刑19年。(除两名未成年的小孩外,黎家所有男丁全部被治罪。)同案其他被告人,也均被判决有罪。 贵阳市中院一审判决后,当时的全案共17名被告人均不服,上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周泽律师(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风窗评选的2006“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时代周报评选的2010年“时代100人”)于2010年4月受黎庆洪妻子叶萍委托,与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伟雄,共同担任黎庆洪的二审辩护人,为黎庆洪作了全面的无罪辩护。 担任“黎庆洪案”第一季辩护人期间,周泽律师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所取得的相应证据提交二审法院。最后,贵州省高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并于2010年7月12日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贵阳中院重审。案件被发回重审后,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贵阳市中院申请撤诉,并获准许。“黎庆洪案”第一季就此落幕。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撤诉后,律师作无罪辩护的黎庆洪等人并未被释放,而是被贵阳市公安局“重新立案重新侦查”。“黎庆洪案”进入第二季。作为“黎庆洪案”第一季第二次审判的辩护人,周泽律师在该案发回重审后,继续接受已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的黎庆洪家人委托,担任黎庆洪的辩护人。 经过所谓的“重新立案重新侦查”,黎庆洪等17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并最终被再次起诉。 与第一季相比,原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而律师作无罪辩护的第一被告人黎庆洪,在基本案情没变的情况下,第二季保持“黑老大”地位的同时,被控罪名却被大幅增加;第一季没有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律师也为其作无罪辩护的黎崇刚(黎庆洪的父亲),罪名同样被增加,并“晋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位列第二被告人;黎庆洪的弟弟黎猛也被“晋升”为第三被告人。另有多位第一季律师作无罪辩护的被告人也被增加了罪名。而第二季被公安公安机关列为犯罪嫌疑人者从原来起诉的17人,增加到了近70人,最后被起诉者高达57人,比第一季多了整整40人。其中,新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大量是周泽律师第一季为黎庆洪辩护时接受过调查取证的证人。而且办案机关收获也更丰沛了(第二季对被告人财产进行了全面的查抄)。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黎庆洪案”第二季比第一季“案情”更“重”了,影响更大了。让人不解的是,第一季就由贵阳中院作为一审法院的案件,第二季在被告人增加了40名,罪名也大量增加的情况下,作为由贵州省高院发回贵阳中院重审的案件,在贵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工作进行了几个月后,却改由贵阳市小河区检察院向小河区法院提起公诉。 对“黎庆洪案”第二季的审级变化,一些贵州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明显是在规避贵州省高院的审判监督。“黎庆洪案”第二季,系由贵州省高院发回贵阳市中院重审所引出的,当然应由贵阳市中院审理,而后由贵州省高院作为终审法院,而不应该由小河区法院一审。而且,相对于“黎庆洪案”第一季,第二季被告人翻了好几倍,罪名也大幅增加,案情更重大、更复杂,影响比原来也更大,第一季都贵阳市中院审理,第二季却由贵阳市小河区法院审理,这完全没有道理。当然,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对这起由贵州省高院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不再经过贵州省高院终审。而由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如果黎庆洪等被告人被判决有罪,即使上诉至贵阳市中院,被曾经判决黎庆洪等人有罪的贵阳市中院改判的可能性,也近乎为零。这样,黎庆洪等人被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只需要在贵阳市层面,就可以被人成功地终审办成“铁案”了。(黎庆洪等人即使将来申诉,要想翻案,希望也十分渺茫!) 对“黎庆洪案”第二季案情的“加重”,更多原未被追诉的人被追诉,特别是接受过周泽律师调查取证的诸多证人被追诉,被贵州当地一些人士认为,都是周泽律师惹的“祸”。他们认为,在周泽律师介入“黎庆洪案”第一季后,在互联网上对本案作了全面的揭露,并接受有关媒体采访,由多家媒体对案件进行了报道,激怒了公安机关。聘请周泽律师为黎庆洪辩护,被抓进去关了一年多才被以“证据不足”不起诉予以释放的黎庆洪的妻子叶萍,在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也被指“串通个别律师、记者”,制造黎庆洪“不涉黑的错误的社会舆论“。而在办理“黎庆洪案”期间,周泽律师也不时接到朋友关于其是否“被抓了”的求证电话。 鉴于,“黎庆洪案”对研究中国的刑事司法,特别是对“涉黑”案件的司法问题,具有重大的标本价值和围观意义,在该案进入第二季审判阶段后,周泽律师通过互联网发表公开信,动员全国律师,关注该案第二季的辩护。周泽律师的公开信受到全国律师的热烈支持,近200名律师表示愿意免费参与本案的辩护。 经与有关被告人亲属联络并商议,目前已确定由周泽律师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杨金柱律师担任第一被告人黎庆洪的辩护人,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陈有西律师与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朱明勇律师担任第二被告人黎崇刚的辩护人,黑龙江迟夙生律师事务所迟夙生律师与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王兴律师担任第三被告人黎猛的辩护人。北京律师杨学林及高成、山东律师李金星、云南律师杨名跨、上海律师吴鹏彬、郑州律师张锦宏、陕西律师段万金、贵州律师周立新、何先武、李贵生等律师也将担任不同被告人的辩护人。为李庄案第二季辩护而名满天下的斯伟江律师,也将适时介入,参与本案辩护。 附即将登场的“黎庆洪案”主演名单: 迟夙生律师(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时代周报》评选的2010“时代100人”之中国律师) 陈有西律师(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李庄案”第一季辩护人,《时代周报》评选的2010“时代100人”之中国律师) 杨金柱律师(接受老婆领导的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原湖南通程律师集团董事长,叱咤风云的“律坛怪狭”,“北海案”辩护律师,《时代周报》评选的2010“时代100人”之中国律师) 斯伟江律师 (上海市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非以刑事业务为主却一杀入刑辩领域就惊艳无比的杰出刑辩律师,“李庄案”第二季辩护律师、“咸宁出租司机案”辩护律师、乐清“钱云会”案被“不用”辩护律师、陕西“赵发奇案”辩护律师、) 杨学林律师(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老奸巨滑的资深刑辩律师,“李庄案”第二季辩护律师,乐清“钱云会”案被“不用”辩护律师,“北海案”辩护律师) 朱明勇律师(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律师,资深刑辩律师,重庆打黑第一案被告人樊其杭辩护人,“北海案”被“不用”辩护人) 李金星律师(网名“伍雷”,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海案”辩护律师,律师界激情才子) 王兴律师(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海案”、“钱云会案”辩护律师,刑辩律师界冉冉升起的新星) 周泽律师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风窗评选的2006“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和中国法院网四大门户网站评选的2006“十大法制人物”、南方人物周刊评选的2008“我们时代的青年领袖”,时代周报评选的2010年“时代100人”之中国律师,曾担任多起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行政案件的辩护人、代理人) 上一篇: 贵阳“黎庆洪被涉黑案”现超级豪…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30)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阅读更多发布者审查你妹 | 12 月 3, 2011
2011年12月04日 09:00:13 辩护律师杨学林、朱明勇、周泽遵义三人行。 11月30日,著名赛车手、原贵阳市人大代表、贵州省政协委会黎庆洪等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有人称之为“贵州打黑第一案”,下称“黎庆洪案”)三名辩护人周泽律师、朱明勇律师和杨学林律师,一同到贵州,分别会见了各自的当事人黎庆洪、黎崇刚和蒙祖玖。经会见,听取当事人对被指控犯罪的辩解,三名辩护人均决定在开庭时为各自当事人作无罪辩护。 接受周泽律师会见时,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却坚不认罪的黎庆洪,委托周泽律师邀请魏红杰、韩寒、樊凡等赛车界朋友,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乡开阳的领导干部和乡亲,在开庭时到庭旁听,一来消除对他及家人的误会,二来为其主持公道。 会见结束后,朱勇律师在微博上披露,其当事人黎崇刚这个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贵州打黑第一案”第二被告人,向其反映,公安机关带黎到矿山指认现场时,当地群众闻知纷纷前来看望并自发给他送钱,警察只好帮着转递,不一会就收到七千多元。——这或许也是“黎庆洪案”真实背景的一个注脚。 “黎庆洪案”(有人称之为“贵州打黑第一案”)曾经历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审判的第一季,目前正面临第二季的审判。 “黎庆洪案”第一季第一次审判,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黎庆洪不认罪,律师也为其作无罪辩护。一同被诉的黎庆洪的父亲黎崇刚和弟弟黎猛,同样不认罪,律师同样作无罪辩护。结果,黎氏父子三人一审俱被贵阳市中院一审判决有罪,其中,所谓的“黑老大”黎庆洪获刑19年。(除两名未成年的小孩外,黎家所有男丁全部被治罪。)同案其他被告人,也均被判决有罪。 贵阳市中院一审判决后,当时的全案共17名被告人均不服,上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周泽律师(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风窗评选的2006“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时代周报评选的2010年“时代100人”)于2010年4月受黎庆洪妻子叶萍委托,与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伟雄,共同担任黎庆洪的二审辩护人,为黎庆洪作了全面的无罪辩护。 担任“黎庆洪案”第一季辩护人期间,周泽律师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所取得的相应证据提交二审法院。最后,贵州省高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并于2010年7月12日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贵阳中院重审。案件被发回重审后,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贵阳市中院申请撤诉,并获准许。“黎庆洪案”第一季就此落幕。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撤诉后,律师作无罪辩护的黎庆洪等人并未被释放,而是被贵阳市公安局“重新立案重新侦查”。“黎庆洪案”进入第二季。作为“黎庆洪案”第一季第二次审判的辩护人,周泽律师在该案发回重审后,继续接受已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的黎庆洪家人委托,担任黎庆洪的辩护人。 经过所谓的“重新立案重新侦查”,黎庆洪等17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并最终被再次起诉。 与第一季相比,原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而律师作无罪辩护的第一被告人黎庆洪,在基本案情没变的情况下,第二季保持“黑老大”地位的同时,被控罪名却被大幅增加;第一季没有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律师也为其作无罪辩护的黎崇刚(黎庆洪的父亲),罪名同样被增加,并“晋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位列第二被告人;黎庆洪的弟弟黎猛也被“晋升”为第三被告人。另有多位第一季律师作无罪辩护的被告人也被增加了罪名。而第二季被公安公安机关列为犯罪嫌疑人者从原来起诉的17人,增加到了近70人,最后被起诉者高达57人,比第一季多了整整40人。其中,新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大量是周泽律师第一季为黎庆洪辩护时接受过调查取证的证人。而且办案机关收获也更丰沛了(第二季对被告人财产进行了全面的查抄)。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黎庆洪案”第二季比第一季“案情”更“重”了,影响更大了。让人不解的是,第一季就由贵阳中院作为一审法院的案件,第二季在被告人增加了40名,罪名也大量增加的情况下,作为由贵州省高院发回贵阳中院重审的案件,在贵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工作进行了几个月后,却改由贵阳市小河区检察院向小河区法院提起公诉。 对“黎庆洪案”第二季的审级变化,一些贵州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明显是在规避贵州省高院的审判监督。“黎庆洪案”第二季,系由贵州省高院发回贵阳市中院重审所引出的,当然应由贵阳市中院审理,而后由贵州省高院作为终审法院,而不应该由小河区法院一审。而且,相对于“黎庆洪案”第一季,第二季被告人翻了好几倍,罪名也大幅增加,案情更重大、更复杂,影响比原来也更大,第一季都贵阳市中院审理,第二季却由贵阳市小河区法院审理,这完全没有道理。当然,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对这起由贵州省高院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不再经过贵州省高院终审。而由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如果黎庆洪等被告人被判决有罪,即使上诉至贵阳市中院,被曾经判决黎庆洪等人有罪的贵阳市中院改判的可能性,也近乎为零。这样,黎庆洪等人被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只需要在贵阳市层面,就可以被人成功地终审办成“铁案”了。(黎庆洪等人即使将来申诉,要想翻案,希望也十分渺茫!) 对“黎庆洪案”第二季案情的“加重”,更多原未被追诉的人被追诉,特别是接受过周泽律师调查取证的诸多证人被追诉,被贵州当地一些人士认为,都是周泽律师惹的“祸”。他们认为,在周泽律师介入“黎庆洪案”第一季后,在互联网上对本案作了全面的揭露,并接受有关媒体采访,由多家媒体对案件进行了报道,激怒了公安机关。聘请周泽律师为黎庆洪辩护,被抓进去关了一年多才被以“证据不足”不起诉予以释放的黎庆洪的妻子叶萍,在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也被指“串通个别律师、记者”,制造黎庆洪“不涉黑的错误的社会舆论“。而在办理“黎庆洪案”期间,周泽律师也不时接到朋友关于其是否“被抓了”的求证电话。 鉴于,“黎庆洪案”对研究中国的刑事司法,特别是对“涉黑”案件的司法问题,具有重大的标本价值和围观意义,在该案进入第二季审判阶段后,周泽律师通过互联网发表公开信,动员全国律师,关注该案第二季的辩护。周泽律师的公开信受到全国律师的热烈支持,近200名律师表示愿意免费参与本案的辩护。 经与有关被告人亲属联络并商议,目前已确定由周泽律师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杨金柱律师担任第一被告人黎庆洪的辩护人,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陈有西律师与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朱明勇律师担任第二被告人黎崇刚的辩护人,黑龙江迟夙生律师事务所迟夙生律师与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王兴律师担任第三被告人黎猛的辩护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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