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可成 | “奶粉钱”,能要吗?
假如你是一名记者,有一家卖奶粉的公司,忽然要给你5000块钱,你会接受吗? 相信大部分人的答案是否定的——这不就是贿赂,是封口费吗?不过,如果情况发生一些变化呢? 假如你从事的报道领域和奶粉完全无关,根本就不会成为报道问题奶粉的记者呢? 假如这家公司是以“援助”和“鼓励”的名义给你这笔钱,而你又确实在采访中被人打伤了,或是突然罹患重大疾病,你会收下吗? 假如这家公司为了给你这笔钱,专门运作了一项基金,并冠以“×××记者援助项目”的名字呢? 假如这家公司运作的此项目有官方背景,还请来了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和记协的领导参与授奖,而你所在报社的头儿也见证和参与了评奖和授奖呢? 随着前提条件的逐渐复杂,说“不”的难度也在逐渐增加。 本月初在北京成立的“雅士利全国记者援助项目”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这家奶粉公司给首批13名记者发放了7万元的援助金,并且承诺此后每年都将拨出30万元用于此项目。 这13名接受了“援助”的记者分别是:在2008年巴以加沙冲突中7处受伤、左大腿截肢的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郑磊,获得1万元援助;参与玉树地震报道的新华社任鹏飞,今年年初参与埃及骚乱报道的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方文军、戴贝,今年3月参与日本地震海啸报道的人民日报社于青、光明日报社严圣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李谦和王磊、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谢宏宇和王洋、中国青年报裴军、经济观察报陈勇、京华时报张沫,各获得5000元援助金。 消息一出,众人哗然,有人不解:什么样的记者会接受这样一份不明不白的“奶粉钱”啊? 奥妙在于,雅士利此番发放“奶粉钱”,并非单纯的企业行为,而是拉来了官方的背书。在颁发援助金的中秋联谊会上,出席的领导来自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和记协,此外还有几乎所有在京的中央和地方媒体主编、主任(点 这里 可以看到一份豪华的嘉宾名单)。上述获奖记者的领导也都在座,这些都为他们大大方方地接受“援助”增添了许多合理性。 这次联谊会的主办方是“中国产业报协会”,该协会是“由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领导的新闻一级协会”。实际上,今年刚刚成立的“雅士利全国记者援助项目”正是脱胎于中国产业报协会去年启动的“首都记者援助项目”,该项目还将剩余的36万元善款全部无偿转赠给了雅士利的新项目。 从一份对协会会长曹恒武的 专访 中我们可以得知,这个听上去更为正规的“首都记者援助项目”资金也大多来自各大企业,雅士利也出了不少钱。现在的变化只不过是交由雅士利一家出钱并让其冠名而已。 所以,让我们根据这种情况将开头的假设进一步复杂化——假如这家奶粉公司是将钱给了一个半官方的机构,由该机构在官方的背书和各媒体的支持下授予援助,你又会接受这笔钱吗? 让我们看看都有哪些记者接受了“首都记者援助项目”的帮助吧—— 第一批: 新华社记者宋聃(战地记者,在伊拉克工作期间,受辐射等战争伤害严重)、 光明日报社记者杨永林(患重大疾病)、 经济日报记者初志英(患重大疾病)、 中央电视台社会新闻部记者刘薇(为救人遇难)、 工人日报社记者丁国元、 中国青年报记者何春中(调查记者,家庭经济困难)、 农民日报社副总编刘勇(患重大疾病)、 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黄雄(长期调查采访过程中,遭受严重的身心伤害,今年长江奖获得者)、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调查采访过程中,遭受严重的身心伤害)、 中国经济导报社记者胡文雅(在伊春空难中,因公遇难)、 北京电视台记者王小佳(患重大疾病)、 北京电视台记者刘潋(患重大疾病)。 第二批: 《中国经济时报》调查报道部主任王克勤(“中国第一揭黑记者”,入行以来,作为调查记者,身心遭受严重伤害); 《财经》杂志记者方玄昌(因揭露“肖氏反射弧”手术的系列报道被殴打致伤); 《中国妇女报》驻甘肃记者站记者袁鹏(参与汶川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报道,赶赴第一线,身体严重透支受伤); 《工人日报》广东记者站记者叶小钟(参与南方冰冻灾害报道,身体严重透支,并患上重大疾病); 《农民日报》评论部记者刘强(因多年进行农民权益的维护和报道,遇到许多纠纷); 《光明日报》记者刘希金(病逝,家庭经济困难)。 第三批: 中央电视台社会新闻部记者郏功献(曾披露造假内幕,身心遭受伤害); 中国经济时报社调查报道部记者刘建峰(长期从事调查与揭黑报道); 京华时报社机动部记者史册(曾在采访中遭到拒绝,并受到殴打等人身攻击,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北京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武江、张萌和陈军(均患重大疾病)。 在这些获得“援助”的名单中,是不是发现了不少熟悉的名字?另据 报道 ,知名律师周泽被聘请为协会法律顾问,“专门指导首都记者援助项目”。 当所有这些信息摆在一起,这笔“奶粉钱”的性质就变得微妙了——如果你义愤填膺地批评今年中秋节获取雅士利援助的13名记者是收了“封口费”,那么,王克勤、方玄昌、仇子明们曾经获得的援助又该如何定义呢?是不是任何有企业参与的此类奖金都不能接受呢? 新闻伦理问题是复杂而没有确定答案的。原教旨主义的人会认为,记者要和企业保持绝对的距离,这种钱就算包装得再好,它也是来自企业的,所以一点都不能碰。但在今天的媒体现实中,这种做法基本是不可能的,商业力量对媒体的影响无处不在,要想绝不沾染企业,除非对媒体的性质做一次彻底的革新。 唯一的答案或许只能是一条看上去有些空洞的原则——尽量让内容不受商业力量的影响。比如,王克勤在接受援助后,依然可以揭露雅士利的黑幕;各媒体大佬们参与了产业报协会的中秋联谊后,依然可以在自己的媒体上刊登赞助了这次联谊会的企业的负面新闻。 要保证这条原则的实现,就必须依靠一些具体的规则。比如,雅士利在援助项目的规则中写明:“此项援助不带任何前提和附带条款,评选过程公开透明,欢迎各媒体记者对本集团进行监督。”再比如,各媒体制定严格的自律规范,禁止任何领导和员工参与此类由企业赞助并设置了奖品的联谊活动。 不过,我悲观地认为,在媒体环境没有彻底变化,政治干预和商业影响都愈演愈烈的现实下,这样的规则不可能被制定出来,模糊地带的存在会更为广泛,游走于政商和媒体之间的掮客会更加盛行,雅士利们的公关手段会更加高超,“奶粉钱”的面目会更加具有欺骗性和诱惑力。 关于作者 方可成 , 南方周末, 记者,专栏作者 理解和谈论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 专栏 博客 豆瓣 新浪微博 Twitter 网易微博 向文章付费 请作者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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