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 | 法院拒收杨金柱委托手续,北海四律师案关联案件能否正常开庭又悬了
2011年09月19日 17:51:56 致四律师北海失陷的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北海中院通知9月20日至24日开庭。因新“晋升”第一被告人的裴日红的辩护人出现变故,此次开庭,是否能够照常进行,有点悬了。 因之前检察机关一再变更起诉书,以及律师会见权未能实现等原因,致四律师北海失陷的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开庭一再延期,导致原定9月20日至24日的开庭时间,与许昔龙律师、房立刚律师的“档期”冲突。为解决这一问题,在最后一份起诉书中“晋升”第一被告的裴日红的姐姐,决定解除对许昔龙律师和房立刚律师的委托,另行委托杨金柱律师及王兴律师担任裴日红的辩护人。 然而,9月17日,新晋第一被告裴日红的姐姐,也即许昔龙律师、房立刚律师的委托人裴日坚,到北海中院通知解除对许昔龙律师、房立刚律师的委托,另行委托杨金柱律师和王兴律师担任裴日红的辩护人,遭到法院拒绝。理由是,只有被告人裴日红才能解除对之前辩护人的委托。(按照法院的理解,似乎委托人无权解除对自己委托的律师的委托。) 今日(9月18日)上午,按照法院关于召开庭前预备会的通知,我与陈光武律师、徐天明律师,杨金柱律师带着裴日红的姐姐裴日坚,一起来到北海中院。承办法官仍然坚持只有裴日红才能取消对许昔龙律师和房立刚律师的委托,在裴日红取消对许昔龙律师和房立刚律师的委托之前,不能接受杨金柱律师的委托手续。出席今天庭前预备会的律师一致认为,原委托许昔龙律师和房立刚律师担任裴日红辩护人的裴日坚,当然有权解除对该二名律师的委托,另行委托杨金柱律师及王兴律师担任裴日红的辩护人。 因双方意见分歧,作为第一被告人裴日红辩护人的杨金柱律师建议,今天的庭前预备会暂时不开。与会律师一致认为有理,遂离开会场。 图为杨金柱律师与裴日红的姐姐裴日坚在北海中院门前合影留念 上一篇: [转载]再审聂树斌案中国司法面临…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52) 评论数( 1 ) 1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