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中国国有企业在美国法庭声称拥有“主权豁免权”
由政府机构支持的一些中国主要国有企业,如今在美国面对诉讼时经常采取一种具有争议的辩护理由,即:他们享有“主权豁免权”。但法律专家们解释,美国1979年通过的《外国主权豁免法》的保护对象是主权国家的政府,并不包括商业实体。
路透社5月11日的报道说,中国最大的国有航空航天和国防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AVIC) ,迄今已两次采用了“主权豁免权”的辩护战略。而中国国有建筑产品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 ,也在一起涉及中国制造的石膏板墙损害了美国房主的健康的案子中,成功地利用了该辩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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